对鬻缯不利度木为业判

对鬻缯不利度木为业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1

〈丙鬻缯不利,度木为业。邻告惰农。〉

利百变法,功十易器,地平天成,罔有降格。为农服贾,厥道何常?丙市井其心,负贩为业。以贫求富,则农不及工;朝盈夕虚,乃末胜于本。提缃入肆,见无利于冰纨;操斧登山,更求材于霜刃。去彼取此,亦以有之。在于四人,于时(一作时则)度木。顾惟迁货,何必守株?邻人有言,告者非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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