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斋先生文集序

山斋先生文集序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

今天子即位十年间,吾昆山之仕于朝者,遍列九卿侍从,几与大省比。刑部尚书周康僖公,与其子大理寺丞于岐,同时在位。而永嘉张文忠公方秉国,公父子皆以失张公意,先后罢去。居闲,以诗文自娱。康僖公年八十馀,而大理仅馀六十以终。

前岁,公次子太仆丞以贞庵漫稿见属为序。至是,大理孙廷望还自太学,复请序其祖之文。余及侍康僖公,又辱大理知爱,不可以辞。

尝读武宗毅皇帝遗事。时宁藩不轨,临安胡永清为按察司副使,奏事中阴折之。而王府交通近幸,必致胡公死地,禁系连年。而给事中御史章连上,大臣亦拥护之。故辽左之谪,姑以慰谢骄王。卒赖朝廷清论,而一时薰天之势,迄不能致胡公于死。

方永嘉用事,御史冯恩上书,历诋大臣。永嘉与吏部汪尚书尤恶其指切,欲傅致之死。会皇子生,将放赦。故事,诸司各条事款,上之公卿,平议其可行者,书之诏中。而大理条款,类有以为冯御史地。永嘉与吏部怒,大理遂去官,而冯御史亦得不死。嗟乎!直臣端士,世不可一日无;设不幸陷于罪戮,旁观者不出力以争之,则囚累孤臣,糜死无日矣。余每论此,未尝不流涕叹息也。

大理精于法律,或疑其文深,然论议未尝不引大体。易州上巨盗二人,一人瘐死,一人病。此两人皆死,则所诬引皆不能白,乃𫗦药之。其后获真盗,而诬引者皆出。夷【夷 原刻墨钉,依嘉庆元年玉钥堂刊震川大全集(以后简称大全集)校补。】人郎扯松犯边,获其兄子郎尚加秃,坐以“亲属相容隐律”,减死论,以怀远夷【夷 原刻墨钉,依嘉庆元年玉钥堂刊震川大全集(以后简称大全集) 校补。】。荐都督马永任边将。尚书以有前诏永不许起用,欲奏请,曰:“若奏不可,其人终不用矣。”卒荐之,朝论翕然称服。惠安伯提督团营,寻有旨,以丰城侯佐之。丰城以侯当先伯,奏改敕,下兵部议。曰:“侯先伯者,常也。若上所命,则公以下宜。”皆不敢抗。其在朝可称纪者如此。

余尝谓土大夫不可不知文,能知文而后能知学古。故上焉者能识性命之情,其次亦能达于治乱之迹,以通当世之故,而可以施于为政。顾徒以科举剽窃之学以应世务,常至于不能措手。若大理,所谓有用者,非有得于古文乎?予故述其行事大略,以俟后之君子读其文而求论其世者。凡为文若干卷。曰山斋者,其自号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