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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标示设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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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标示设置准则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内政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工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
→
中华民国60年11月8日
内政部(60)台内劳字第444536号令订定发布
中华民国69年12月12日
内政部(69)台内劳字第57604号令修正发布全文8条
中华民国77年10月24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77)台劳安二字第24433号令修正发布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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