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倭诏
平倭昭诰 作者:朱翊钧 明 |
万历二十七年闰四月丙戌,以平倭诏告天下。
诏曰:
朕缵承洪绪,统理兆人,海澨山陬,皆我赤子,苟非元恶,普欲包荒。属者东夷小丑平秀吉,猥以下隶,敢发难端,窃据商封,役属诸岛。遂兴荐食之志,窥我内附之邦;伊歧对马之间,鲸鲵四起。乐浪玄菟之境,锋镝交加,君臣逋亡,人民离散,驰章告急,请兵往援。
朕念朝鲜,世称恭顺,适遭困厄,岂宜坐视?若使弱者不扶,谁其怀德?强者逃罚,谁其畏威?况东方为肩臂之藩,则此贼亦门庭之寇,遏沮定乱,在予一人。于是少命偏师,第加薄伐。平壤一战,已褫骄魂,而贼负固多端,阳顺阴逆,求本伺影,故作乞怜。册使未还,凶威复扇。朕洞知狡状,独断于心。乃发郡国羽林之材,无吝金钱勇爵之赏,必尽弁服,用澄海波。
仰赖天地鸿庥,宗社阴骘,神降之罚,贼殒其魁,而王师水陆并驱,正奇互用,爰分四路,并协一心,焚其刍粮,薄其巢穴。外援悉断,内计无之。于是同恶就歼,群酋宵遁,舳舻付于烈火,海水沸腾,戈甲积于高山,氛浸净扫,虽百年侨居之寇,举一旦荡涤靡遗。鸿雁来归,箕子之提封如故;熊罴振旅,汉家之德威播闻。除所获首功,封为京观,仍槛致平正秀[1]等六十一人,弃尸稿街,传首天下,永垂凶逆之鉴戒,大泄神人之愤心。
於戏,我国家仁恩浩荡,恭顺者无困不援;义武奋扬,跳梁者,虽强必戮。
兹用布告天下,昭示四夷,明予非得已之心,识予不敢赦之意。毋越厥志而干显罚,各守分义以享太平。
凡我文武内外大小臣工,尚宜洁自爱民,奉公体国,以消萌衅,以导祯祥。更念彤力殚财,为日已久;嘉与休息,正惟此时。诸因东征加派钱粮,一切尽令所司除豁,务为存抚,勿事烦苛,谘尔多方,宜悉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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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正秀:应作“平秀政”或“平正成”。时任兵部尚书邢玠在《经略御倭奏议》中对关于被俘日军的报告〈献俘疏〉中提到:在被俘的倭人中,特别是被称为“平秀政”和“平正成”的人物,前者是萨摩出身的岛津义弘的侄儿,送到京都成为丰臣秀吉的养子,后被派遣到朝鲜;后者疑是当初自前线向岛津氏一族报告的日方兵部中的秀吉家臣寺泽正成。但日方资料中并无“平秀政”,且“寺泽正成”也回到了日本。推测二人可能分别是对马的普通百姓梯七大夫和长期在小西行长和李氏朝鲜直接进行和平工作的要时罗(要时罗于海战之前的六月在于明军将领的会见中被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