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蜀郡大赦文

幸蜀郡大赦文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0

朕以薄德,嗣守神器,何尝不乾乾惕励,勤念苍生。至于水旱或愆,则祷祠请罪;边鄙微扰,则斋戒思过。聿来四纪,人亦小康,盖祖宗之灵,卿大夫之助也。是以推心将相,不疑于物,而奸臣凶党,负信背恩。创剥我黎元,暴乱我函夏,皆朕不明之过,岂复尤人哉。杨国忠厚敛害时,已肆诸原野;安禄山乱常构祸,尚逋其斧钺。朕用巡巴蜀,训励师徒,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合其兵势,以定中原。将汤涤烦苛,大革前弊,思与亿兆,约法惟新。上以奉宗庙神祇,不以宁华夷动植,可大赦天下。其天宝十五载八月一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常赦所不免者,咸赦除之。自兵兴已来,有破家者,一切与雪,流人一切放还。左降官各还旧资,内外文武官节级赐阶爵。安禄山胁从官,有能改过自新,背逆归顺,并原其罪,优与官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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