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台湾学生大会宣言书
夫立宪国、贵护民权、人民之言论、集会自由,宪法所保证。然台湾统治之现状,大谬不然。总督握有立法、行政大权,行独裁政治。为政者不顾台湾之历史与习惯,不听岛民舆论;掠夺人民当受之权利,束缚公众之言论自由。视岛民如奴隶,滥用权威与官权。大埔林、哆吧年之虐杀,前年彰化募兵事件之酷刑等,暴虐无涯。近又以台湾议会请愿团事,拘禁许多无辜岛民。以阴险手段,妨害合法请愿运动。欲以一手遮蔽天日。违背立宪精神,无甚于此。古往今来,有如斯惨事,出乎人所意想之外。同人等为东洋和平,为日本帝国,更为台湾,特作如左决议,以警当局,表示吾人决心。
决议文
一、反对台湾总督府历代之压迫政策。
二、反对台湾总督府对议会请愿者之不法拘束。
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厦门台湾学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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