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台湾尚志会宣言书

厦门台湾尚志会宣言书
作者:厦门台湾学生大会
1924年于厦门市
为声援发生在台湾的“治警事件”,在中国的台湾留学生1924年1月30日举行厦门学生大会,发表这篇宣言书,并且将宣言书分送台湾与东京的同志。

宣言书

夫立宪国贵在拥护民权,人民言论集会之自由乃宪法所保障者。然观台湾统治之现状,则有重大之误谬存焉。盖总督揽立法行政之大权,而行独裁政治,为政者不顾台湾之历史、风习,不恤岛民之舆论,掠夺人民应有之权利、束缚公众言论之自由、滥用官权、视百姓如奴隶。大埔林、噍吧哖之虐杀、彰化募兵事件之酷刑、暴虐无道、天人共愤。最近又关台湾议会请愿团事拘禁几多无辜之岛民,弄阴险之手段,阻碍合法之请愿运动,妄想一手遮尽天日,违背立宪精神莫此为甚。同仁等为东洋和平、为日本帝国、更为台湾起见,特决议如左用以警告当局,表示吾人之决心。


决议文

一、反对台湾总督府历代之压迫政策。
二、反对台湾总督府不法拘束议会请愿运动者。


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厦门台湾学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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