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七总裁致徐世昌电

广州七总裁致徐世昌电
中华民国8年(1919年)1月19日
1919年1月19日
发布于《政府公报》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九日第一〇六四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北洋政府)

  十万火急。北京徐菊人先生鉴:

  玆派定唐绍仪君为总代表,章士钊、胡汉民、李曰垓、曾彦、郭椿森、刘光烈、王伯群、彭允彝、饶鸣銮、李述膺诸君为代表,即日赴沪,听候陕、闽、鄂西问题解决,即行开议。特此通告。岑春煊、伍廷芳、陆荣廷、唐继尧、孙文、唐绍仪、林葆怿。佳,印。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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