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笔录/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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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七年 〈丁巳岁〉
编辑九月,自绍兴被召,是月十六日入建康,对于便殿。叙志已,上曰:“卿人望所归,岂应久外。”某辞以“今日规模,与臣所见不同。”上曰:“将来别作措置。”
十七日,宣制授左仆射。
十八日,留身奏事,上问防秋大计,某曰:“淮西虽空缺,当以壮根本为先务。”又问去留如何,某曰:“其来太遽,既已失之,其去不可复尔也,臣前日奏陈固已悉之。今国威少挫,兵势亦弱,若遽自退缩,即益弱矣,却须勉自振励,为不可动摇之势,尚少坚士心,不至委靡。”上深以为然,且曰:“初闻淮西之报,未尝辄动,执政奏事,皆惶恐失措,反为安慰之。”某曰:“正须如此。见诸将尤须安靖,使之罔测;不然,益增其骄蹇之心,谓朝廷莫敢谁何矣。仍以控制之事专责之二将曰:‘光世之兵不为用,我之所赖,唯汝二人。’彼必感陛下倚任之重,且不敢以朝廷为弱也。前此大臣曾以此启沃否?”上曰:“彼皆仓皇,无地措足,何暇及此。”自入见,每留身奏事,上必盛怒言德远之过,余每随事开解。
十月初,余因奏曰:“自淮西之变,军民不见朝廷有所措置,欲降一手诏慰安之。”上曰:“朕思之久矣,当以罪已之意播告天下,以朕任用之非其人也,俟行遣张浚了降诏。”余曰:“浚已落职。”上曰:“浚误朕极多,理宜远窜!”余又曰:“浚母老,且有勤王大功,陛下安忍使之母子不相保。”上曰:“勤王固已赏之为宰相矣。功自功,过自过,不相掩也。”
初七日,夜,内降周秘、石公揆、李谊弹章,后批:“张浚谪授散官、安置岭表。”中书旧例:凡御书批出文字,多在暮夜,不问早晚,即时行出。至是余封起,未即施行。明日,榻前解救,开陈再三,上意终不解,余乃曰:“浚所犯不过公罪。”上曰:“是何公罪?误国如此,私罪有馀!”又奏曰:“前日赵令衿之言外颇传播,谓浚之出,皆诸将之意,今又行遣如此之重,外间益疑矣。”上曰:“安有此理?若宰相出入出于诸将,即唐末五代衰乱之风,今幸未至于此。”余又曰:“虽非诸将之言,今谪浚如此,亦足少快诸将之意。”上曰:“此不恤也。”余又曰:“向来浚母未出蜀时,陛下特遣中使宣谕勿遣,今乃使之为万里之别,生死固未可知,岂不伤陛下孝治之意。”上意少解,乃曰:“与岭外善地可也。”余曰:“湖南永州等处,与岭外何异,但且名目不谓之过岭也。”上曰:“可散官,安置永州。”余又曰:“若令分司,便是致仕。”上曰:“且更商量,来日再将上。”余又留身,再三恳奏,拜于榻前,上曰:“浚平日兄事卿,卿一旦去国,浚所以挤陷卿者,无所不至,今浚得罪天下,卿乃极力营救,卿贤于浚远矣。然今日作坏得如此,使朕极难处置,卿亦难做。”余曰:“此则天下共知,虽为国家无穷之患,原其初,不过措置失当而已。偶因措置失当,遂投岭峤之外,臣恐后来者以浚为戒,不复以身任责矣。”上意乃解。于是分司之议始定。
初九日,降旨张浚责授左朝请郎、秘书少监、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二十五日,谢大礼加恩,不奏事,退答衢州诸书,先是士大夫相知者责余作相逾月,未见有所施设,余答之云:“今日之事,有如至虚极弱久病之人,再有所伤,元气大损,自非缓缓温养之,必致颠覆。方此危迫之际,唯有安靖不生事,坐以镇之;若欲大作措置,焕然一新,此起死之术也,非老拙所能。且张德远非不欲有为,而其效如此,不量力之过,亦足为戒矣。”
一日上曰:“令张俊尽以舟师分布控扼,然后引兵渡江。”余曰:“淮西寂然无事,不须劳攘,但外间议论,便谓朝廷弃却淮西,以兵家举措言之,一军溃散,却补一军,分明是怕也。却当一向勿顾,不发一兵,看彼如何,未必敢动。”上以为为然。
是月,董弅,徽猷待制、知严州。先是弅任中书舍人,余罢政之十馀日,谏官陈公辅论二程之学,恐惑乱天下,于是下诏晓谕,董权礼侍,录黄下部,吏部钱板。董曰:“少俟。”他无所云也,郎官黄次山白台谏,谓弅沮格诏令,侍御史周秘弹之,弅以殿撰出知衢州。其后给事中胡世将举次山自代,朝廷遂进拟修注,上曰:“非告讦董弅者邪?此风不可长,可与在外差遣。”当国意甚沮,由是善类稍安。次山遂除湖海提刑。弅至是始除次对。
一日奏禀:“来春去留之计,请陛下更留圣虑,将来回跸之后,中外便谓朝廷无复恢复之意。”上曰:“张浚措置三年,穷竭民力,殚耗国用,何尝得尺寸之地?而坏却许多事功,此等议论不足恤也。”余又曰:“昨日进呈刘麟以郦琼书送岳飞,琼书云:‘昨在合淝,已闻大齐政事修明,奉法向公,人民安业,今既到此,目自见之。投身效命,合得其所。’贼为夸大之言,不无缘饰,然闻刑法极严整,人亦畏惮,官吏上下委无毫发之扰。”上曰:“也是嗔他如此不得。”余乃曰:“陛下承二百年太平之后,州县玩习,相师成风,吏强官弱,民无赴诉,若非严加刑法,无由整肃。又念祖宗以来,纯以仁恕待天下,所以享国长久,欲绝复兴,虽朝廷法令时有更张,至于祖宗仁恕之心,则列圣相承,未尝少变,此乃陛下之家法也,必不肯如彼所为,加酷于天下。为今日计,欲富国,唯有屯田,欲息民,唯有择郡守,县令众多不能择,监司则力有所不能及,唯守臣得人,则民自受赐。”上深以为然。
一日泛论时事,因及《国史》,上曰:“前日观朱墨本,内用朱勾去者,也是大冗。”余奏曰:“朱勾者,最系美事,皆蔡卞辈不喜之语,亦以其不学,故不知去取耳。且如《吴奎传》载上神宗疏曰:‘臣愿陛下为尧舜主,不愿陛下为唐德宗猜忌之主。’卞等签则云:‘所引狂悖,今删去。’臣谓载之,乃见神宗之圣,盖主圣然后臣直也。使唐魏徵、王圭辈传中,不载当时献替之言,则后世亦安知太宗为纳谏之君。”上深以为然,余又进曰:“使一部尽作谀词,此岂美事?古谓之不讳之朝者,盖屡闻直声,必甚盛故也。帝王一代之典,是非褒贬,非子孙所敢为者,所以使后代人君常怀儆惧之心,不敢为非也,此孔子作《春秋》之意也。奸人常以《春秋》为鲁讳者,大恶讳,小恶必谨而书之不隐也。所载吴奎之疏,皆谠言正论,人所难堪者,神宗能容之,是乃盛德事,谓之大恶可乎?何讳之有。”上曰:“卿所论甚正,非他人可及也。”余又进曰:“臣去国半年馀,今者再见清光,窃观圣意稍异于前日。”上曰:“不得不然,寻常造膝之言,每以孝悌之说相摇撼,其实绍述之谋也。又同事者和之一词,朝夕浸淫罔觉也。如程颐之学,每贬斥之,以为不可用。”余曰:“秦桧莫为陛下说些正论?”上曰:“并无一言。自卿去国,在庭之臣不减其旧者,唯朱震一人而己。”余又曰:“臣观为此谋者,不过持中论以眩惑圣听,以谓不可太分别,当兼收并用,庶几得人之路广大无遗,臣窃以为不然。取人之路虽广,使君子小人并进,亦何为治?与其多得小人,不若少得君子之为愈也。大抵持中论者,便是沮遏善类之术。分别善恶,唯恐不严,稍似宽容,则乘间透漏,落其奸计,使君子不容措足矣。君子之于小人常存恕心,小人之于君子不少恕也!自古及今,君子常屏弃,小人常得志,以此故也。”上又以为然。
进呈高世则乞不收使元帅府结局转两官恩例,得旨依奏,执政奏曰:“莫却别与此恩数否?”上曰:“只问他宣仁族属,比之诸后家所得恩数如何?可取会也。”次日,降指挥,令吏部检会宣仁后族属未推恩数申上,意以宣仁之族,惟世则近族,宣仁升遐时,恩数甚薄,其家并无作使相者,欲以此宠世则。是日余留身奏曰:“世则恩数,已降指挥,令吏部检会,此乃他日题目,庶使人晓然知其本末,不骇听闻。然今年一年之间,三除使相,韦渊、士㒟、钱忱也。方今天下事殊未济,而戚里相继作使相,公议谓何?臣欲将世则除命少待来春。”上曰:“卿所虑极是,非晚令世则辞去,直待来夏未晚也。”
二十九日,进呈已,余因奏曰:“臣比自外郡被召,迫于威命,不敢固辞,然区区之诚,已尝缕缕陈奏,今已冬深,虽别无警报,独不知来岁动静如何。要自今日议定去留。或可留,即但当措置防守;或以为不可留,即宜从今徐作动计,亦恐一两月间别有不测惊扰,庶免缓急仓卒之患。”上曰:“来春去留未议,但论来秋之计当如何?”余曰:“若车驾留此,则来秋防守犹如今日。或兹暂回临安,即俟有警,进临平江,或复幸此亦可,惟此两途,别无他说。大计既定,其他琐细措置,当款曲商量进呈。”秦曰:“车驾稍移近里,似为安稳,须使淮上略有措置,及使诸将各思向前无退避之意,则车驾庶几少安。”余曰:“臣在平江府时,每与张浚议此,亦屡奏闻,止令诸军各分一万精兵,控制淮上,作一小堡为坚守之计,万一寇至,得则进攻,否则退守,或牵制,或尾袭,劫寨抄掠,昼夜扰之。而我之大军悉屯江上,彼虽甚锐,安敢遽前,此臣之鄙见也。近自绍兴蒙被收召,再尝以敷奏,恐士大夫谓臣创为此说,欲符合诸将之意,不知陛下尚能记此否?”上曰:“卿固尝言之,奏章现在,当付中书,卿与执政一观可也。”余又曰:“若陛下果欲暂回临安,即复以建康为行宫,守臣兼留守,差内侍主管匙钥,留亲事官备洒扫,百司官府并付留司看管,以备时巡,一如两都故事,为往来之计。若金人举国来寇,即举行甲寅年捍御之策,此又臣之鄙见也。愿更询问参政张守而下,当各尽己见,仔细商量。”张曰:“不过如赵某所论,无可疑者,但愿不轻动尔。”余进曰:“臣昨来所论,正不欲轻动,奏箚亦已具之矣。臣初至此时,人情极不安,议论汹汹,臣一切不顾,坚忍静坐以待之,今幸无事,却须议定来春大计也。”诸人各有进说,正不敢专主不动之议,余又进曰:“臣之所说,自去岁迄今,止是如此,更无枝蔓,亦无改易。”上曰:“朕固知之,莫暂回为便否?”顾诸人曰:“卿等以为何如?议论定否?”诸人曰:“如此甚便。”上曰:“其馀合措置事,卿节次理会。”余曰:“今所先者,诸军营寨,便令计置,及于镇江多备舟楫,亦恐缓急放散百司要用也。”上曰:“此等事正宜办也。”议既定,余又曰:“来春之计既定,止是防秋,万一有警报,须是车驾前进一步,庶几鼓作将士,万一少退,则崩解不复支持,便以今日之退为失策矣。”上曰:“自当如此。”上曰:“两河故地,朕岂敢为意,但使朕父子团集,及得一朝陵寝,朕之志愿足矣。”某奏曰:“陛下如常存此念,上天眷祐,必有悔祸之意。”上曰:“朕之此念,寝食不忘也。”某又曰:“人君与臣庶不同,苟一念志诚,上天必须感格。”语及此,圣怀感动,恻然久之。某又与西枢,亦不任凄感也。
十一月初四日,宣麻,右相转左光禄大夫,以进书也。进呈吕本中乞宫观,上曰:“本中诗极佳,不减徐俯少时所作,俯晚年学李白,稍放肆矣。”胡纺报淮阳舟愈远,向上往徐州去。光世使臣下书言:“合淝之役,麟既退走,光世追之,道遇伏兵发,光世几为所得,赖诸将力战,王德之弟某人者死之。夜二鼓,收兵,光世负交椅者亦战死,伤折亦众,但未见其数。”右相奏光世得四百舟,准备朝廷使用,又奏须俟张浚军回,乃往镇江措置。某留身奏曰:“数日来,外间传言日中有黑子,司天台曾奏否?”上曰:“有之。前月二十九日见如一李子大,两头尖,今消欲尽矣,其占阴干阳。”某奏曰:“臣遍阅诸家占书,其说不一,或云臣蔽君之明,或云臣不掩君之恶,令不见百姓恶君。使有此变,其馀占候不一,俱非吉兆。日者,人君之象,恐非寻常灾变,愿陛下更加明察,恐皆臣等之罪,无惜黜责,以答天戒。”上曰:“干卿何事。”某奏曰:“恐惧修省,更乞陛下留意。”
初五日,进呈,右相奏拟韩世忠与金帅并其属将书。先是秦相奏言:“金属将乃主帅之婿,今闻统兵在山东,宜作书与金属将,俾达于主帅,责助贼豫,为背天逆理之事,何以为臣子之戒,冀其休兵息民也。”上曰:“贼兵既退,何用此为?且留,俟浚归议之。”某曰:“淮西既定,士气方盛之时,浚乃有息兵之意,生民之幸也。”上曰:“如此则留下箚子,当批付浚施行也。”某奏曰:“昨日得浚书,云建康府入纳盐铁甚盛,用兵之效不可不勉也。”上曰:“沿路既安,商贾放心来往。”某曰:“亦缘久不变法。”上曰:“法既可信,自然悠久。”盖自渡江后来,盐法岁变,或至再变。自绍兴四年冬,立为对带法,明年秋,加以出剩,立为分数,许入纳,不对带。二法兼行,二年不变,入纳甚匀,比之常行,亦自增羡。
二十一日,右相、西枢见访,会食早晚。余自淮西奏捷,即累求去,右相既归,日治行计。初议正初曲赦庐、寿、光、濠四州,才冬节开假,便作礼数,后商量止,俟十二月初一日。以日期既近,俟颁赦已,然后为之,亦是防秋结局也,盖十一月初上既见许,故凡所入文字等,悉已草下。
十二月初一日,本留身告上,偶右相以密赐,乞留身谢之,余展作初二日。是日留身恳告求去,上语虽未允,意亦许矣。下殿,更不批旨,归私第,食后入文字讫,乃登舟,少顷,押入都堂治事,复归舟中。来旦,再押同班及堂治事,初三日也,上曰:“朕于君臣之间,无毫发不足,细察之,卿与张浚终难同立朝也,朕当全尽进退礼数,烦卿一往绍兴也。”某恳求宫观,上不允。既退,押到堂,放散人从,依时上马,不得般出。
初四日,同奏事,留身,面投札子乞出,再押到堂,复归私第。晚归舟中。
初五日,宣押同奏事。至漏舍,再入文字,以脚疾有妨拜跪,遂免起居。再押到堂,复归舟中,右相、西枢见过。
初六日,降诏不允。
初七日,忌,例不锁。
初八日,锁院。
初九日,降制,朱子发行词,是日宣麻。
初十日,受告阁门。是晚,批出:“赵某令朝辞,上殿,并正谢。”
十一日,正谢。
十二日,朝辞,上殿。[1]
- ↑ 自“十一月初四日宣麻”以下,似是绍兴六年事。李心传《系年要录》卷106 载,绍兴六年十一月戊辰,“左宣奉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兼提举详定一司敕令张浚,特迁左光禄大夫,以禄秩成书也”。又《宋史·高宗纪》《宰辅编年录》《系年要录》诸书俱记绍兴六年十二月赵鼎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