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九 弘斋全书
卷百
作者:李算
1814年
卷百一

经史讲义三十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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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之先王。不常厥邑为五邦。而周亦自邰而豳。至岐丰镐为五邦。盘庚之避水患。大王之避狄人。固不得不迁也。有无事而迁者何也。是择地据险耶。是弃旧图新耶。春秋传曰。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九鼎传天下之大宝。而置之于洛。则武王之有宅洛之志。盖已久矣。然按诗曰镐京辟廱。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其末章曰诒厥孙谟。以燕翼子。既以宅镐为诒燕之谟。而又欲舍镐京而迁洛。何意欤。以南望粤詹等语观之。似取地利之可居。然以地形险阻而言则洛邑不如丰镐。何为舍此而取彼耶。武王时无三监之叛殷民之迁。则武王之虑。似不及于镇服殷民。且为镇服殷民。而宗庙社稷。其可轻易迁移而就之乎。然则武王宅洛之意。果安在哉。若以天下之中。而宜于朝会诸侯。则只可作两都如成周而已。何必迁置九鼎。以为定都之谟哉。武王之志。若在于成两都。则周召之继志营洛宜也。每以宅中图大。劝成王何也。朝贡道里之均。非今时独然。而成王之时。三监既叛。镇服殷民为急务。周召既遵先志。而乙卯之卜。亦见吉兆。则人事天时皆可矣。成王方幼。委政于周召。则当信二公如蓍龟。而于宅洛之事。不从二公所请。而即辟于周何也。是非成王之自思。必其时周召二公之外。耆旧贤臣。亦以险阻之不如旧都。宗社之难以迁动为言者。而成王听之。故辞二公也欤。洛邑之险阻。虽不如丰镐。而居天下之中。得天地冲和之气。真帝王之都也。然而平王东迁之后。王室益卑。终不能振起者何欤。岂是时邦运已衰。土地冲和之气。亦失其旺而然欤。孟子曰地利不如人和。此召公所以以𫍯小民为祈天命之本欤。

书九对。张横渠尝论周室之五迁曰。当时民之归者日众。有不能容。不得不迁。此当为定论。武王居镐。在伐纣之前。初意盖欲以此诒子孙万年之谟。及夫克商之后。王业初成。天下一统。自当定居于天地之中。控制四方。故迁九鼎于洛邑。将以为宅中图大之基。非为地形险阻有胜于丰镐也。亦非但为镇服殷民而轻迁先王之宗社也。周召之辛勤经理。乃所以追成先志。而但成王不欲遽舍祖宗之旧基。此亦美意。故周公将顺其志。自许留洛。当时之耆旧贤臣。孰有加于二公。而成王反动于其说乎。平王忘亲背义。得罪天下。虽在丰镐。必不能自振。非系地气之衰旺也。吴起战国之士。尚曰在德不在险。况召公之戒。孟子之言。岂不为千古明训乎。

越若来三月。集传曰越若来。古语辞。言召公于丰。迤逦而来。既训三字为古语辞。则来字亦虚。而又云迤逦而来。来字却实。上下矛盾何欤。

书九对。蔡传非以此三字尽为语辞也。盖谓其将言来而先言越若者。乃是古语辞也。

庶殷丕作。周召之德虽盛。安得一朝一夕。感化殷之顽民如此哉。意者妹土之民。未迁之前。畏康叔之刑。服康叔之德。而其蠢顽之习。已十去五六而然欤。

书九对。周公行政。于今七年。诛禄父封微子。作大诰颁酒诰。其所以导之齐之者。靡不用极。又有康叔之贤左右先后之。殷顽之革旧自新。固已久矣。

呜呼曷其。奈何弗敬。集传曰敬则诚实无妄。敬是寅畏之谓。而以诚实无妄言之何欤。字书曰敬从苟从支。苟诚也。支者象竹枝之下垂而相持也。言以敬存心。以诚持之也。由此观之。诚与敬为一。而诚则敬。敬则诚欤。

商新对。寅畏之谓敬。真实无妄之谓诚。其义各有所主。然其所为敬。或涉虚伪。则只色庄而已。必以真实无妄之意持之。然后方可谓敬矣。然则敬与诚。未尝不相须而成。集传之必以诚释敬者此也。

后王后民。传曰指受也。称受为后王则可。而又称后民何也。后民必是指商受之民。而集传不以此解之何也。

书九对。孔安国以后王后民。泛指殷家继世之君臣。只以厥终二字属之于纣。此说比蔡传为长。

无遗寿耇。白虎通曰。三老言其明乎天地人之道而老也。五更言其明乎五行之道而更事者也。此正与此节稽谋自天之语略相似。寿耇之明乎天理者。其可遗之哉。中庸曰取人以身。修身以道。皋陶谟先言知人而后言安民。无遗寿耇一节。在于疾敬德之下。𫍯小民之上者。其以是欤。

东观对。明于三才五行之道云者。正是稽谋自天之意。而取人之次于修身。知人之先于安民。诚如圣教。臣无间然矣。

王敬作所此敬字。与程子所谓主一无适。尹氏所谓其心收敛。不容一物。谢氏所谓常惺惺法。同欤异欤。三代时言敬多矣。而作所之义。自召公发焉。所字如北辰居其所之所。须臾离乎敬。则非所谓所矣。敬之之工无间断。可以作所。欲无间断则其要安在。在于诚欤。

商新对。敬者千圣相传之心法。程门所言之敬。即是此篇所言之敬。而特有详略之不同耳。作所之义。盖言其须臾不可离。而苟欲须臾不离。则其要又不外乎自强不息之诚而已。

祈天永命。天之永命。其可祈而得之欤。程子以修养之可以引年比之。然则永命有可祈之道欤。祈非必祷祝也。如自求多福。求是不求之求。祈是不祈之祈欤。

书九对。王能敬德。天必降之以永命。然若为祈永而敬德。用是责报于天。则已涉私意。况天命至公。岂可祷祝而求之乎。真西山云。祈者皆一于用德。乃不祈之祈也。此言是矣。以上召诰

召诰曰厥既得卜。则经营。召公之卜。亦卜河朔黎水㵎东瀍西。如周公之卜耶。卜不习吉。而召公既卜吉。周公又卜何欤。

书九对。旧说云。周公未往之前。使召公并卜三处。公至即遣使献王。据此则周公未尝习卜也。献召公之卜而曰我乃卜者。盖以治洛之事。二公同功。故召公之卜。无异周公之卜也。

咸秩无文。朱子以为此以下渐不可晓。盖疑成王未尝居洛。而周公与王问答也。吕东莱亦以此为解不得。意者周公治洛后还镐。如新安陈氏说欤。史官之不详记周公之还镐月日何欤。

书九对。召诰太保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二孔谓是年三月乙卯。王与周公俱至洛邑。然此云伻来以图及献卜。则其说不通。故孔疏又曲为解说曰。王与周公。虽相与俱行。欲至洛之时。必周公先到。故得逆告也。夫既同日至洛。而吉行日五十里。则周公先行。要不过三二十里。乘舆即今且至。何必更烦使价。逆献图卜也。吕东莱谓取币入锡。在洛邑事毕。周公将归宗周之时。陈说实本吕氏。则以此为还镐后问答。恐合事理。第毋论成王来洛与周公还镐。俱是大事。史乃略而不书。此尤可疑。抑有脱𥳑。亦如陈氏说而然欤。

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集传曰谓将适洛时也。是谓成王将适洛时耶。语似未莹。夏氏以为使从王往新邑。此以周为新邑。而是时称洛。必曰新邑。未及称成周。且以下文即辟于周观之。从王于周。是指宗周而言。夏氏之说。岂非误欤。

书九对。集传所释。盖谓成王将适洛。故周公欲使百官从王于宗周。陪扈而来也。成周之称。不知定在何时。此篇则指镐曰周。指洛曰新邑。下文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之句。最是明证。而旧说周与新邑。漫无分别。故从王于周。即辟于周。皆以洛邑释之。遂谓成王不还宗周。留洛行政。全篇宗旨。与蔡传悬殊。夏氏云云。似因旧说而见误也。

孺子其朋。集传以火始焰攸灼。为论功行赏徇私之害。夫朋比之私。为庶政万务之害。岂独害于论功行赏。而蔡氏云然者。以此节在于丕视功载之下故欤。

书九对。论功徇私。乃是朋比中一事。其端甚微。如火之始焰然。或不谨。则其末也。必将为庶政万务之害。是所谓厥攸灼。叙弗其绝也。盖论功者。成王之初政。周公惧其私心之或萌。故以是为戒。闲之于始而禁之于未发。虽因一事而言。其实统论也。

笃叙乃正父。不以宁考昭考烈考称之。而曰正父何欤。礼记生曰父。死曰考。而此则不然何哉。或谓武王拨乱反正。故谓之正父。未知其信然。而蔡传之引说命先正之称为证。则亦似不伦。得无未妥否。

书九对。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康诰曰。子弗祇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此类甚多。而并皆通用。此篇之不曰考而曰父者。盖亦古例也。疏云。武王德正。故谓之正父。此为正义。至于先正之称则盖指先世长官之臣。与此正字意义自别。蔡传所引。恐涉未安。

成王答周公之言。辞理俱到。不似冲王之言。岂史官修饰之欤。不然则成王之夙成可知。此其所以基命宥密。而能守文武之业者欤。

东观对。成王自践阼之后。虽遭管蔡之乱。旋致风雷之悟。处事临机。无不顺理。其夙成可知矣。然据郑玄金縢注则作洛诰时。成王年已二十一矣。亦不可以冲年言矣。以上洛诰

我闻曰。即闻古人之言也。古人之言。自上帝引逸。止降致罚欤。幷与下文乃命尔先祖成汤。至明德恤祀。而皆为古人之言欤。

书九对。历叙夏殷兴亡之由。而必云我闻曰者。言必称古昔之义。自上帝引逸至明德恤祀。皆是述古所闻也。

有命曰割殷。曰者是天之言也。天岂谆谆然命之欤。泰誓云。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康诰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天命之下。未尝加曰字。而此独加曰字。有若天之实有是言何也。以下句将言告敕于帝。故必称有命曰。以见天以命教人。人以辞告天。为上令下应之义欤。

书九对。天虽不言。使周割殷。不啻如耳提面命。曰者即天意若曰也。凡言天命帝命。既谓之命。则必有所命之辞。虽无曰字。曰字之义。未尝不在于其中。但此章则上令下应。益示其丁宁之意耳。

尔克敬。天惟畀矜尔。集传曰敬则言动无不循理。言动皆循理之敬。其可猝责于殷之顽民欤。岂节性日迈之后。故勉而进之如是欤。

书九对。殷人之不忘旧国。自周而言。虽曰顽民。自殷而言。亦是遗黎。且此篇幷告其有位之士。则固非愚蠢者流。而小学之要。不外于九容九思。曲礼之首。即言俨若思安定辞。则言动循理之敬。实非难行之事。宜周公之以是责之也。以上多士

无逸。尚书大传作毋逸。王应麟以为其义较切。此说何如。无字若作禁止之义。则与下文所其之义。似有不合。夫毋者禁止之辞。既是禁止之辞。则逸欲之萌。犹未尽绝。何可谓之所其无逸乎。无字作有无之无。以平声读。如无怠无荒为好。此当为正义欤。

书九对。无毋二字。古者通用。然毋者禁止之辞。无者绝无之辞。有勉强与自然之分。而此篇即周公所以戒成王者。故王氏谓毋字较切。然既曰君子则是乃成德之事。似当以无为正。以毋为旁训也。

先知稼穑之艰难。所以至于乃逸者何欤。前既言无逸。而此又欲其逸何也。乃逸之逸。即多士所谓上帝引逸之逸欤。

书九对。稼穑生民之本业。人君苟知其艰。则必轻徭薄赋。勤于恤民而俭于自奉。使民安逸则吾亦自至于安逸矣。盖以逸为逸则偸惰苟安而不能得逸。以勤为逸则先难后获而长处于逸。周公之戒成王。盖欲其以勤为逸而长处安逸之地。夫然后方可以适上帝引逸之意矣。

此篇言商王而不言成汤。言我周三王而不言武王。说者以为成王守成之君。故周公必引古昔守成之君不举创业之君。其说似矣。而篇中劝戒。既以先知稼穑为主。则不言后稷,公刘之功。如诗之所称何欤。

书九对。商三王及周文王。特举其享国最久者言耳。汤武之德。非逊于四王。惟其历年未永。故姑不遍举。不但以创业守成有所取舍也。周家务农。虽本于后稷,公刘。而王业之兴。肇自大王王季。周公之或言或不言。抑由是欤。

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汉杜钦曰高宗之享国百年。与书不合。杜说何所据而云欤。邵子皇极经世书则以为高宗享国五十九年。当从经世书欤。

义浩对。高宗享国之数。非但经世书之与书相合。韩愈佛骨表中所纪之数。亦与书无差。则不可以杜钦百年之说。有疑于经文之纪载也。

无逸之所以享国长久者何也。是大德必得其寿之理欤。先儒或以为寡欲养神故寿。或以为小大无怨。导迪和气故寿。当主何说耶。究其本则三者实为一事欤。

书九对。自其切近者而言。养生莫先于寡欲。自其感应者而言。召和必本于勤民。总而言之。无非大德必寿之理也。三说恐不可偏主其一矣。

文王之即田功。是躬耕之谓欤。治天下不可耕且为。故人君之农政。不过授人时戒保介。春省耕秋省敛而已。岂若庶民之披袯襫把锄犂于田间哉。然则文王之即田功何谓也。舜禹之躬稼。未为天子时也。文王生为西伯。未尝处于民间。岂躬亲田农之事哉。若以亲耕耤田之礼为言。则耕耤以奉粢盛。何王不行。而独称文王欤。

书九对。圣王之保民也。分田制产。劝耕薄税。而稼穑之利。博于天下。文王之即田功。若是而已苟使文王执耒躬耕。如农夫之为。则是乃许行之学。岂不为孟子之所笑乎。以上无逸

周公于洛邑既成之后。有予其明农之训。则盖伊尹罔以宠利居成功之意也。以此意推之。召公之欲去宜也。而周公必欲留之何欤。然周公卒不能身退。于召公亦留之。则想当时事势。非周召则无可辅冲王当大任者而然欤。以篇中天休滋至。二人不戡之语观之。召公之意。专在盛满之惧。而序说以为不悦之意何欤。程子以为不悦者。不安于师保之重任。序说本意则未必然。序说断之谬误为宜欤。

书九对。周召之欲归。可见古贤臣善处功名。不贪宠禄之意。但是时殷顽未孚。天命未固。而辅冲王当大任之责。唯在于二公。则成王之留周公。周公之留召公。盖亦不得已之事他。至于序说之误。蔡氏辨之已详。臣不必架叠矣。

弗永远念天威。越我民。罔尤违。朱子以天与民。罔尤违于我之意释之。蔡氏则以不永远念天之威于我民无尤违解之。未知何说为得欤。

书九对。蔡传承上文终出不祥之意而释之。故归重于天威一边。然观下文用闵于天越民一句。则上下照应。政是合天民而言之。当以朱子说为正。

时则有若伊尹。汤之时有仲虺为左相。与伊尹夹辅。以其告汤之辞。德日新。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等语观之。实有学有德有功之大贤也。孟子所谓莱朱见而知之是也。此不与伊尹并举者何欤。若以为既有伊尹。不必说二人云。则太戊时伊陟臣扈巫咸三人列称者何欤。

致应对。仲虺之不与伊尹并称。诚一疑案。下文言武丁时贤臣。亦漏傅说。苏氏以为傅说不配食于配天之王。故略之。仲虺之见漏。岂亦以此故也欤。

有若散宜生。集传以散为氏。以宜生为名。盖本孔氏说。而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据此则当以散宜为氏欤。

书九对。广韵万姓统谱诸书。只有散氏而无复姓散宜。且古今人表。最为疏缪可笑。有难取信。则散宜生之名氏。只从先儒说。未为不可。

天寿平格。孔氏曰天寿有平至之君。蔡传曰。伊尹以下六臣。能尽平格之实。孔氏则以平格属君。蔡氏则以平格属臣。二说不同何欤。贤臣能平格。使其君能平格。多历年所。则二说可合为一耶。

书九对。寿字属君。故孔氏以平格并属之君。然使君能如此者。实由贤臣保乂之功。且此篇专为召公而作。故蔡氏以平格属之臣。其义较稳。

文王蔑德降于国人。非文王之德不足也。盖非此五臣则无以宣扬也。然则虽有尧舜之君。无皋夔之佐则不能成天下之治欤。天必生一世之人。了一世之事。有是君则必有是臣欤。

书九对。天生庶物。不能自治。立人君而代理之。人君亦不能独运。必得贤臣而佐之。故尧舜之圣。非皋夔则必无以煕其庶绩。文王之德。非闳散则亦无以降于下民。然明良相会。自然之理。寿考作成则贤才辈出矣。明明扬陋则俊杰在位矣。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此之谓也。以上君奭

朱子以周公之使管叔监殷。为一件大疏脱事。圣人之于事。亦有疏脱欤。四国之叛乱。诚宗国倾危之机。若使他人监殷则无武庚之叛矣。管叔之恶虽未著。而兄弟之间。宜有以知其心术之隐微。而周公却不知之。只谓至亲可恃。委以监殷之重任。致有叛乱之事。几危王室。以此论之。周公之事。虽谓之欠周密亦可也欤。然孟子以为周公之过。不亦宜乎。当以孟子之言为定论欤。

书九对。周公不知管叔之恶。轻委重任。几危宗国。未可谓无过。然其过也。正是观过之仁。故先儒以为有过之过小。无过之过大。孟子一言道得周公心事。无复馀蕴。顾何敢更陈他说。

世人每言周公诛管蔡。古书亦如此说。有若并杀管蔡。而其实管叔则致辟。蔡叔则囚之而已。然则诛之为言。非必杀戮之谓。是正其罪之谓。以正罪而言。故曰诛管蔡欤。

商新对。夫子责宰我曰于予何诛。诛之为言。盖责之之意也。夫管叔之致辟。蔡叔之囚邻。皆所以责正其罪。则不害其并谓之诛矣。

乃命诸王。是言周公告成王欤。自上令下曰命。以周公之告成王。谓之命何欤。

书九对。周公禀命成王。封仲于蔡。故曰命诸王。周公虽有叔父之尊元老之重。亦是人臣。史官安敢谓有异他人。而不谨于名分之际乎。

以和兄弟。蔡仲有兄欤。有兄则封蔡不在仲而在其兄矣。此兄字指从父兄或庶兄欤。以仲之称观之。似有其伯矣。或择贤而封之欤。蔡叔流言诬周公。则不和兄弟矣。成王之以和兄弟告仲者。其意盖以为无若尔考之不悌不友也欤。

东观对。古人于同姓之邦。皆谓之兄弟。此篇所谓和兄弟者。亦是亲睦同姓之谓也。诸侯之职。在于藩屏王室。和协兄弟。告仲之辞。盖是勉尽其道耳。不必但以劝其盖愆之意看矣。以上蔡仲之命

汤之革夏。无夏之旧民反复作乱之事。汤及伊尹。未尝以夏民忧劳。如成王周公之于殷民何欤。禹德虽至。而启以后贤圣相继。不如殷六七王之作也。大禹之泽已斩。而夏民思旧之心已微欤。非独此也。夏之后人无武庚之凶。汤之臣无管蔡之恶。适其时无倡乱之端而然欤。

书九对。夏自启少康以外。无他令主。殷家则累圣遗泽。入人者深。且人文渐开。而名节之尚。视古愈盛。汤之革夏。未闻一个义士。而武王之时。乃有夷齐之徒。闻其风而顽夫激懦夫立。则四国多方之民。未必皆忠臣节士。而风声所到。靡然从之。故致此晓告之不一。历数世而始定也。

王来自奄。集传曰杜预云奄不知所在。以杜预之淹博而不知则其境土。载籍无见处。史氏失其传欤。朱子曰奄东方之国。意其与四国相近故云。而杜氏亦非不知奄为东方之国。特不知的是何地欤。蔡传既用杜说。则多士篇昔朕来自奄注。不载此说。而至此篇始载何欤。

书九对。顾炎武杜解补正。引括地志兖州曲阜县奄里。即奄地之文。以补杜氏之阙漏。然则奄国境土。未尝失传也。多士即成王自述之言。此篇乃史官记事之辞。蔡传之略彼释此。抑或有意而然欤。

殷侯尹民。此时殷侯指谁欤。武庚既诛之后。以其所封殷之旧地。复封殷之旧臣有位者。故称为殷侯欤。殷民迁洛之后。如邶鄘卫之邦。以何土之民移而实之欤。

书九对。金履祥云殷侯武庚也。盖武庚虽诛。其民乃武庚所治者。故谓之殷侯尹民也。迁洛之民。只是世家旧族倔强难化者。若尽空其地。移他民以实之。则岂可曰以殷馀民封康叔乎。

以至于帝乙。易干凿度曰易之帝乙。为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名同。史记自汤至帝乙二十九王。唐陈正郞曰汤至帝乙十二君。三说不同。当从何说欤。

书九对。易纬及陈说。皆指祖乙而言。汤至祖乙。虽为十二君。然礼兄弟幷数一世。故祖乙为六世王也。殷君名乙者四。归妹所称。未知其为何王。而此篇帝乙。即纣之父。为第二十九王者也。不可与易经所云混作一人矣。

奔走臣我监五祀。集传曰。不曰年而曰祀者。因商俗而言也。洪范十三祀之文。所以尊箕子也。箕子有罔仆之节。故武王礼待之如此。而今于殷之顽民。以尊箕子之例混施之。得无过当否。张氏曰。殷之顽民。是商之忠臣。此殆非也。诚使商之忠臣也。则当不仕周廷。隐遁深山。如夷齐之采薇。何可希望迪𥳑。又以不迪𥳑为怨乎。盖染污于纣恶者为多。而喜乱之心。不纯出于思旧。则岂可谓商之忠臣也欤。

书九对。殷顽弗服。有异于箕子罔仆。此称五祀。亦非与洪范同例。上文云天惟五年则称年称祀。固已不一矣。夷齐之求仁得仁。虽不可责之于人人。殷民念旧。自是人情之所当然。则希望迪𥳑。乃其顽愚无耻者之所为。故家世族。未必尽然。张氏之直称忠臣。虽或过当。其视投身异姓。䩄颜一世者。则恐不可同年而语也。以上多方

以一篇中称王之辞论之。其曰嗣天子王矣者。尊之之辞也。孺子王矣者。戒之之辞也。文子文孙孺子王矣者。勉之之辞也。周公之意。愈益恳切矣。然天子王矣云者。为最紧重。盖王者之德。与天相似。然后方可当得此称。诗所云昊天其子之是也。成王苟能修天子之德。则真不负文子文孙之责者也。王者德肖于天。则用人之际。惟𥳑在上帝之心。无容一毫之私矣。篇中将言吁俊尊上帝。陟丕釐上帝之耿命。以敬事上帝。故先称天子王。以见王德如天之意。不然则只称王可矣。何必曰天子王乎。执此以究则天子王三字。岂非立政篇第一义欤。

致应对。天子王三字之为一篇宗旨。诚如圣教。臣无异辞矣。

吁俊尊上。帝夏君之事。迪知忱恂。夏臣之事。上帝之下迪知之上。当以一句用臣下之称。然后语势分明。且与下句乃敢二字相接。而今却不然者何哉。岂以章首古之人。已兼君臣说。故于此略之耶。

书九对。上文以天子王及左右诸臣发端。则古之人三字。盖兼君臣而言。且既曰吁俊则吁之者君也。既曰告厥后则告教者臣也。虽不用君臣字。而分属固已了然矣。

谋面用丕训德。盖戒以貌取人也。以貌取人。以言取人。均有失人之患。而此独戒貌取。不戒言取者何欤。世之人栀其言蜡其貌者多矣。言貌之饰外欺人一也。取人之际。皆所当审。既言谋面之为非。则不以言取人。亦在其中欤。

书九对。言貌之不可取人一也。但言者心之所发。闻其言则可揣其所存。比之色厉内荏者。辨别稍易。周公之只戒谋面。抑以其尤所当谨者而言欤。

克知三有宅心。知其心而宅之欤。既宅之后。知其心欤。厚貌深情者人也。心术隐微。尤难测度。有表里不一者。亦有前后两截者。文武何以的知其心。任之不疑欤。三宅大臣之位也。非可骤陞者。历试之于庶官而后进之。故阅历已熟而知之深欤。

书九对。用人之道。在于知心。而惟其知心也。故进之于三宅之位。非既宅之后始知其心也。人心虽曰难知。苟尽穷格之工。而少无偏蔽之私。则吾心已明。凡人之贤否邪正。当如烛照数计。而于其登庸也。又必询事考言。信知其可用。然后始乃畀之以大任。则哲之明既如此。历试之久又如此。则其于知人也何有。

文王于庶狱庶慎。罔兼罔知。则人主之最所当戒者。岂非下行有司之事欤。然官必得其人。然后恭己南面而已。官不得其人则何以垂拱欤。司马公曰人主急于知人。缓于知事。盖为此也。欲知人则其要何在。在于穷理欤。在于祛私欤。周时观人之法。亦以九德。如有夏之世欤。

义浩对。文王之南面无为。能成至治者。盖由于得贤任职。然苟无知人之明。能尽器使之道。则亦何以致此哉。知人之道。惟在公明。穷理则明。祛私则公。而九德者观人之大法。三代之制。宜无异同矣。

义德容德。似有优劣。而蔡传曰皆成德之人。而不分高下何也。义德者有拨乱反正之才则才德俱全。论语所谓不器之君子可以当之。容德者有休休乐善之量则德有馀而才不足。秦誓所谓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者是也。由此观之。义德容德。岂非有优劣欤。

书九对。能拨乱反正。所以能成大功。能兼总众善。所以能定大谋。然则义德容德。更无优劣。蔡传之不加区别。恐为得宜。

立政其勿以憸人。盖既任三宅之贤。而以小人间之则政乱矣。百君子为之而不足。一小人败之而有馀。阴阳消长之机。不可不慎。故周公戒成王如此。易之爻辞。周公所作。而师之上六。既济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周公之苦心。常在于此可见矣。憸人之易进何也。多由于上文谋面之害欤。

书九对。小人之为物。阴柔不正。最难辨别。盖其巧言令色。深于媚上。忍耻耐辱。工于谋身。小廉曲谨。易以欺人。浅智薄慧。足以办事。苟非聪明刚毅之姿。鲜有不堕其术者。故圣人之所致慎者。惟在于辨之明察之早。周公之作易爻。再三申戒。又于告幼主之日。屡以此为言。其旨深矣。以上立政

唐孔氏曰周制无万国。惟伐淮夷。非四征也。大言之尔。史官记实之体。其可夸大言之欤。周时邦国虽非盈万。举大数言之无妨。而四征非四皆征伐。四方之国有不庭者则讨之之谓欤。

书九对。六合之内。莫不宾服。故曰万国。四方诸侯有罪则讨。故曰四征。盖泛言其声教远曁。征伐自天子出之意。不必以其夸大而病之也。

曰唐虞稽古。唐虞之建官惟百。亦非自唐虞作。乃是稽考前代而建之欤。然则唐虞之前。建官以百数者。果是何代欤。黄帝纪云。少皞纪鸟之时。已建百官欤。

书九对。前于唐虞而建官惟百者。未知其定在何代。而百官云者。只是举大数而言。或多或寡。随时损益。故明堂位云有虞氏官五十。已与此相左。恐不可泥看百字。硬定其数也。

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汉之不从周制何欤。朱子以为汉人不及见周官书。只见牧誓有司马司徒司空。以为古之三公如此。不知此是诸侯之制。汉人之误在此。而既从牧誓文则改司马为太尉何欤。

致应对。汉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后更丞相曰大司徒。太尉曰大司马。御史大夫曰大司空。与牧誓之文相合。然或因或革。屡变其名。大抵汉时官制。多因秦旧。不专遵周制矣。

令出惟行弗惟反。盖甚言令之当谨于初也。审而后出。不可出而后悔。然如或有误出之令而违义害事。则何可不反乎。苏氏所谓此教以谨令。非欲其遂非者。似为得之欤。

书九对。教令一出。昭人耳目。与其悔之于既出之后。毋宁慎之于未出之前。然或有一时错误。则惟当亟反之而已。苟或遂过则其害有倍于当初不审之失矣。苏氏说政所以发明经文之馀意也。

学古入官。子产曰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盖本于此。不考圣贤成法。而何以制事欤。说者以为识时务在俊杰。不必泥古。然圣贤所言。皆时中之道。学古然后可以识时务。不学古而何以识时务欤。学古岂泥古之谓欤。

书九对。古者仕学为一。后世学问政事。分作二涂。人材之不全。治道之渐卑。职由于此。好古之士。徒循既往之迹。不识时措之宜。间或有拘滞之病。故或说如此。然此非学古之罪。其所以学之者。终有所未尽故耳。苟使真能学古。岂有此失乎。

呜呼三事。注即立政三事也。又曰不及公孤者。德尊位隆。非有待于戒饬也。然则立政三事。非三公之谓。而是六卿中三者欤。古之官制。不可晓如此欤。

书九对。周礼三公三孤。皆以六卿兼之。顾命召公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是为三公。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卫侯为司寇。是为三孤也。但公孤不常置。六卿有其人则加其职位。无其人则止为卿而已。故以其所居之位曰公孤。以其所领之职曰三事。蔡传分以言之是矣。以上周官

惟孝友于兄弟。小注陈氏说以为商民之难化。由于民彝之泯乱。成王属之孝友之君陈。所以正其本。夫人之德行。莫大于孝友。虽非治洛之任。不以孝友择人而何哉。诗称尹吉甫之得人而曰张仲孝友。盖以孝友为最贵也。然则成王之称君陈孝友而使之尹东郊。非专以商民之泯乱彝伦也。实责以移孝为忠之义。陈氏说恐似偏。未知如何。

商新对。夫子尝引此一句。而以为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盖为政之道。莫贵于孝友。不必于治洛之任独然也。陈氏必欲于本文上紧贴看得。故语意虽似有味。而反归于偏矣。

至治馨香至明德惟馨。果为周公之猷训。则我闻之下。不曰周公曰者何也。此四言为周公之训。则上文懋昭周公之训。下文弘周公丕训两节。所谓训是何训也。泛称教民之训耶。抑以他事垂训。如至治馨香之言欤。

东观对。下文将言式时周公之猷训。昭揭而申戒之。则我闻之下。不必叠称周公。文势自当如此。至于上文懋昭一句。下文弘丕一句。乃是泛言治民之大法。不必与此段一例看矣。

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集传曰人情皆然。然人或有初无欲见圣贤之心者。是则非人情者欤。我朝先贤之言曰。人无为善之心。故不欲见君子。然则欲见圣贤。是好善之本心也。特蔽于物欲。故不能由圣。而苟使因其好善之良心。扩而充之则可以由圣欤。

书九对。好善敬圣。人情之常也。至于刚暴昏惰之人。本心已亡。故顽嚚侮慢。无所畏忌。初不知圣贤之可慕。然此特由于私欲之锢蔽耳。若其秉彝之天。终有所不泯者。苟因其善端之发而扩充推广。则何患乎不克由圣也哉。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此在君陈当然之道。而在成王则言之诚似有嫌矣。然内不足而后有嫌。故圣人无远嫌。成王之意。实不在于掠美。故不避嫌而言之如是欤。后世人臣之借此而为谄谀则有之矣。是则舞弄经文之弊。岂可以此而咎成王哉。

书九对。成王此言。盖勉君陈以宣扬之义。非导以媚悦之习也。然其流之弊。或至于启谀风。故葛氏以失言讥之。盖出于防微杜渐之意也。以上君陈

太保奭。举官名及人名。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称国名爵号而不称名何欤。其有意义欤。

书九对。召公方以冢宰摄政。芮伯以下皆总己以听。故史官谨书其官位名字。盖出重事体之意也。

大训集传曰三皇五帝之书。又曰文武之训亦曰大训。是古训与祖训俱在欤。河图在东序而洛书不在何也。大诰曰宁王遗我大宝龟。大龟为周家世守之宝。而不在陈宝之中何欤。大龟是占事之物也。故特付置于大卜之官而然欤。

书九对。圣谟祖训。皆所当宝。则二书可知其俱在也。图书之一陈一否。诚属可疑。岂以文王演易。原本河图。故周家世传。遂作重宝欤。大龟虽是重宝。不可亵玩。自当藏在龟室。其不在陈宝之中宜矣。

出庙门俟。注曰。成王之殡在焉。故曰庙。礼未葬则不以神道事之。而称殡为庙何欤。

书九对。顾炎武尝论顾命有脱𥳑。自狄设黼扆以下。记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诸侯之事。当属之康王之诰。其说凿凿有证。据此则出庙门俟。亦当在明年成王祔庙之后。蔡氏之以殡释庙。其误无疑。以上顾命

太保曁芮伯咸进相揖。皆再拜稽首。传曰。不言诸侯。以内见外。据此则诸侯亦拜也。上文诸侯拜时。群臣亦拜也。然上文诸侯群臣之拜。王答拜。此群臣诸侯之拜。王无答拜何也。前之答拜。成其为后也。今之不答拜。以君臣之分已定。君无拜臣之礼故欤。

书九对。前篇王之答拜。非止一二。而方在未即位之时。答拜固其宜也。至于诸侯执奠。已在即位之后。而王犹答拜者。成其为后也。至于此节则君臣之分已定。群臣进戒。首称天子而告之。王之答诰。亦以予一人自居。君不拜臣。礼当然矣。

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此语可疑。文武之时。贤臣实多。而特首举熊罴之士何欤。新安陈氏以为有感于张皇六师之言。亦涉委曲。盖康王见牧誓尚桓桓如熊如罴之文。遂以为武王之得天下。赖此勇士。故其言如此。恐是言语间小欠。未知如何。

书九对。守成之世。文治虽隆。武备易弛。故君臣勉戒。每致意于此。陈氏所谓有感于张皇六师之言者似为得之。未必因牧誓之文而有此病也。

释冕反丧服。此礼之变而道之权也。召公制之。孔子取之。则可以解众人之疑矣。苏氏之说。真所谓未可与权者也。然而蔡传之意。似从苏说何欤。朱子于此有二说。制礼职一条。答潘子善书。何者为定论欤。当有初晩之分。其可详考而勘定欤。

书九对。冕服即位。乃是召公之义起。而遂为后世通行之礼。孔子取之。达权之义也。苏氏疑之。守经之论也。权非圣人。未可易言。蔡传之取苏说。似或由是。朱子二说之不同。陈氏以为未知孰先孰后。莫若两存之。臣何敢臆断。以上康王之诰

康诰酒诰洛诰多士多方诸篇。未尝称殷民为顽。而至君陈始有无忿疾于顽之语。毕命又曰毖殷顽民何也。武王周公之言。在于殷民未化之时。而犹不称顽。康王之命毕。在于殷民既化之后。而乃追提其顽习。是忠厚之意。不及先王元圣而然欤。

书九对。人虽不善。若直加恶名而少无顾藉。则反沮其自新之路。周公之诰殷民。诲谕谆复。辞旨温厚。盖欲以至诚感化。俾革其旧染之污也。康王则追述先烈。以命毕公而已。非为布告殷民而作。故其言如此。非有欠于忠厚而然也。

商俗靡靡。利口惟贤。是浮虚文饰之习也。殷家尚质。质者悫实。而其末也却似尚文之弊何欤。

商新对。纣之为人。拒谏饰非。恶闻其短。故臣下靡靡遂成风俗。殷家尚质之风。至此而无复存者。王之以利口为戒。固其宜也。

世禄之家。与孟子所谓世禄不同。是指世官之家欤。春秋讥世卿。盖以子孙未必如父祖之贤也。大抵商王图任旧人。故其末流之弊。至于纣之官人以世欤。

书九对。先王重耇造而任老成。虽是故家遗裔。人苟不肖则只继其禄。不授以职。所以成治道而保世臣也。亦何尝勿问贤否。只取门阀。如春秋之所讥乎。纣之官人以世。专由于循私济恶。非先王盛德。反启其流弊也。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孟子求放心之语。盖本于此。然求与收二字。其有浅深同异之可言欤。

商新对。王应麟亦以收放心。谓即孟子求放心之说。然求是欲得而未及得之意。收是求而既得之意。求与收。不无浅深同异之分矣。

资富能训。即既富方谷之意也。然殷士之陵德。由于富贵之淫骄。则非无恒产而失其本心者。今以资富能训言之。似与对商民之病者有异何欤。

书九对。富则生骄侈。虽或资以为恶。富则生礼义。亦能易于为善。惟在训与不训而已。殷士陵德。专由于富而无训。今若乘其富而有以训之。则心不迁于异物。身不陷于罪戾矣。盖言训之之不可不亟也。以上毕命

舜典牧誓周官。皆言司徒。而此篇篇题曰穆王命君牙为大司徒。司徒之上加大字。自穆王始欤。周礼有大司徒之名。穆王不用周官而用周礼欤。

书九对。孔颖达云。周公作周礼。立其定法。授与成王。然则周官一书。实本周礼。而司徒大司徒。元非二官。但诸侯亦有司徒司马司空。故天子之官。加大以别之耳。

祁寒暑雨。小民怨咨。穆王之于生民疾苦。闾里怨讟。盖知之深矣。然而惠泽不及于民。穷其辙迹。萧然烦费。使生民益怨。何为而与所知者相反欤。

义浩对。周穆之于蔀屋怨苦。其亦知之深矣。故责任于君牙则曰思其艰以图其易。如使其责难于臣者。以之自治。岂至有辙迹萧然之弊哉。夷考其行。不能掩焉。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政谓此也。

丕显丕承。实自泰誓武成文出来。显即显于西土。承即其承厥志。称述文武之功德。形容得甚善。用字精切。未必穆王之自言。朱子所云内史之属所作。岂不信欤。

义浩对。书自典谟赞扬尧舜之德。能以数字形容。而有非后世能言之士极意描写十数字之可尽。此篇之显承二字。亦可谓善于形容盛德矣。当时载笔之人。非但文章之典则。其亦圣人之徒也。

陈氏以君牙为芮伯之后。盖以缵旧服由旧典等语。知君牙之祖为司徒。而以芮伯为康王时司徒故云然。而但无明证。与君陈之为周公子。皆不可考。此等只当以传疑之例处之欤。

书九对。郑玄以君陈为周公子。汉去古未远。其说或有所本。而尚难准信。况陈氏之疑君牙为芮伯后。不过以意推之。元无明证。恐不可硬断。以上君牙

穆王驰骋天下。而伯冏不能正救。乌在乎仆臣正厥后克圣之义也。抑或伯冏谏而穆王不听欤。

义浩对。伯冏之谏而不听。虽无可考。而以祭公祈招之箴而能收其放心。则穆王亦非咈谏之君也。使伯冏逮见穆王盘游之时。则宁无一言救正乎。意者穆王末年。伯冏不在也。

便辟注曰便者顺人之所欲。辟者避人之所恶。下文并与巧令侧媚而蔽之曰小人。夫顺人之所欲。避人之所恶。不过苟循人情。似非大罪。而何至于与巧令侧媚之小人同归欤。

东观对。苟欲顺人之欲则吮痈舐痔。无所不为。苟欲避人之恶则直言正色。死且不为。其足恭求媚。乃小人之尤者。安得不与巧令侧媚。同归一辙乎。

非先王之典。传曰恐左右以异端进而荡其心也。此异端字。非如老庄杨墨之类。只以杂技玩好而言欤。

书九对。老庄杨墨。皆起周末。蔡氏所言。非指此类。驰骋弋猎。货利声色。凡所以坏心术害治道者。皆可谓之异端也。以上冏命

耄荒传曰荒忽也。史官善恶皆书。故不讳其君之过欤。苏氏以耄字绝句。荒作大曰大度作刑。朱子谓之甚有理。故蔡传载之于下。以为亦通。然耄亦贬之之辞也。盖以非我言耄耄矣无能之耄看。而但以舜耄期之文观之。耄只以年数言。非有耄昏之意。则何必以耄为贬之之辞欤。小注陈氏之言则以耄荒当舜之耄期。期是百年之谓。荒字于期字。何所当欤。

东观对。史笔虽贵直书。而此篇则乃是训戒一代。垂范万世者。何敢以昏乱之称。冒诸篇首。苏氏之以耄字绝句。诚得之矣。礼云八十九十曰耄。血气之衰。圣人所不免。耄字本非贬辞。蔡氏之说。臣未知其然也。至于陈氏之以耄期为证者。只言其泛称年老之意。非以荒字贴期字。然荒字之属下句。既从苏氏。则陈说在所不论矣。

称舜为皇帝。终甚可疑。唐虞三代之时。岂有皇帝之称乎。赵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问下民。无皇字。此似为是。但其以帝为上帝则非也。王应麟书经考异已论之如此。皇字去之为当欤。

书九对。皇帝之称。虽自秦始。然大雅称武王曰皇王。顾命称成王曰皇后。此云皇帝。亦同彼例。赵注无皇字。或因所见之本有异。而陆德明释文云皇字宜作君字。盖疑周时不当有此称号也。此乃后儒曲见。王应麟沿袭陆氏。又有此说。恐不必从。

吴氏谓皋陶未为刑官之时。伯夷实兼之。亦强揣度耳。盖礼防未然。刑禁已然。下文伯夷播刑之迪。亦是教民以礼。使不犯刑之意。岂谓伯夷实居掌刑之任欤。

书九对。伯夷兼刑官。无他可据。吴氏泥看经文。遂有此说。然丘濬之言曰。伯夷礼官也。所降者典而折民惟刑。皋陶刑官也。所制者刑而教民祇德。礼典之降而折以刑。所以遏其邪妄之念而止刑辟于未然。刑罚之制而教以德。所以启其祇敬之心而制刑辟于已然。礼教刑辟之相为用如此。此言发明经旨。无复馀蕴。吴说之固滞。不必多辨。

皋陶不与三后之列。故后世遂以刑官为轻。然命皋陶为士。在命三后之后。特以有礼有土有谷而后。可用刑以弼教也。岂以刑官为非重任而然哉。以下文配享在下之语观之。典狱用刑之极功。与天为一。彼以刑官为轻者。岂非蔑识之甚欤。

书九对。皋陶之不与三后。吕氏以为言有宾主。其说得之。非皋陶之任独轻于三后也。若以刑官为轻。舜之盛德。首称钦恤。果何以哉。

吕刑一篇之中。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敬是钦恤之意。哀敬折狱则好生之德。洽于民心矣。中则无过不及之谓。用刑过则枉罹者有矣。不及则幸免者有矣。刑必贵于中。篇中所以丁宁致意。屡言而不已者也。虽穆王之言而实为至论。孔子之取之。其以是欤。

书九对。任刑之大本。在敬与中。用心以敬为主。用法以中为主。而敬又中之本也。穆王赎刑。先儒盛斥其非。至譬于鬻狱。然一篇所言。眷眷乎哀敬中正之道。犹不失前圣心法。宜夫子之录之也。以上吕刑

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周平王忘乃父之仇。而尚书取文侯之命何也。春秋夫子之所作。尚书夫子之所删定。而圣人之意。彼此不同何欤。

东观对。夫子志在东周。故伤东迁之后无复有天子之权。特载此篇。以明礼乐征伐之自天子出而已。其义与春秋褒贬之书。本自不同矣。

追孝于前文人。平王亦知孝之为人道也。反此心而求之则可以励枕戈之志。而乃不能然者何欤。

书九对。秉彝人所同得。虽至无良者。非不知孝之可贵。但己私一动则反失其固有之天。平王之明于责人。犹见良知之不泯。而在吾身则终为私意所掩。不自觉其为万世之罪人。岂不哀哉。

孟子曰。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平王之所经历。不啻备尝艰难。则宜若有动忍之益。而乃不能振作。竟至于委靡颓惰何欤。孟子所云。亦指气质之刚明者而言。而若其柔暗者则困厄徒为消沮而然欤。然则平王其柔暗者欤。

书九对。平王当犬戎之祸。颠沛困苦。可谓极矣。逮夫诸侯夹辅。大位嗣登。则便生自足之心。遽怀苟安之计。遂以申侯为有德于己。而不知其为不共戴天之仇。竟自陷于忘亲蔑伦之罪。此臣所谓私意之发。终掩其固有之天者也。气质虽或柔暗。苟不为私意所蔽。而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则柔者刚暗者明。必无消沮退缩之患矣。以上文侯之命

多方篇题曰奄与淮夷又叛。成王灭奄。引费誓文以为即其事也。然则鲁公曰徂玆淮夷徐戎并兴。而不及于奄何欤。且伯禽之承王命征淮徐。以其反周。非为寇鲁。而汉孔氏以为并起寇鲁。未知寇鲁之事。别有所据欤。

商新对。孔安国以为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王征奄灭之。据此则鲁侯之征。只淮徐而已。宜其誓辞之不及于奄也。淮徐逼近于鲁。将以叛周。必先寇鲁。故序言淮夷并兴。东郊不开。孔氏盖因此而意之耳。未必有明据也。

甲戌我惟征徐戎。集传曰所攻独徐戎者。量敌之坚瑕缓急而攻之也。唐孔氏引费誓序言王伐淮夷。鲁伐西戎。以此观之。鲁之只攻西戎。亦以王命也。与集传说不同。未知何说为是欤。

书九对。孔安国序成王政则曰王伐淮夷。传多方则曰鲁征淮夷。王征奄。其说矛盾。故孔颖达曲为之解曰淮徐并起为乱。鲁欲并征二国。故以二国誓众。但成王恐鲁不能独平二国。故复征淮夷。此虽似然。究无明据。蔡传较为平稳。而要之伯禽征伐则必因王命。观于惟征之征字。亦可知矣。以上费誓

史记秦穆公三十三年败于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于军曰不用蹇叔百里之谋。令后世以记予过。君子闻之垂涕曰。嗟乎。秦穆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书序云败殽归作誓。以史记考之则穆公之作誓。在于败殽之后三年。书序则誓之作在败殽之岁。二书不合。当从何说欤。

书九对。秦晋交兵本末。俱见左氏传。而不言作誓之事。然如序说则穆公既作此誓。乃复有彭衙之败。济河之师。悔过之意安在。金履祥以为当从史记是也。

俾君子易辞。注释欠分明。小注王氏说。巧言变乱是非。君子仁而不佞。往往为其所夺。故易辞云者。较蔡传为详。此为可取欤。

书九对。蔡传君子变易其辞说云者。终有语病。王氏说较为详明。

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集传曰前一人似房玄龄。后一人似李林甫。历溯往牒。房李二人之外。无可似者欤。各举其一。以见其馀欤。

商新对。房李之外。又求其人则郭子仪之至公无我。其非前一人之类耶。卢杞之妒贤嫉能。其非后一人之类耶。蔡传之只言房李。特举一而包馀也。

二誓之系书末。议论不一。或以为鲁则取其周礼犹在。秦则取其悔过自责。或以为鲁则取其详于自治。如王者之兵。或以为秦则誓中多格言。不以人而废。恐皆未必然。惟当以杨龟山之说为正欤。

东观对。二誓之系书。辨说盈庭。而皆未得夫子本意。惟杨龟山所谓帝王诰命。于是绝也者。最为正当。盖周书之有二誓。如夏书之有胤征。以见诸侯之事可以继天子之事也。

朱子曰。费誓秦誓。有不可晓。二誓之不可晓者。果指何处欤。

书九对。朱子之意。虽不敢妄度。然以文义言则费誓之今惟淫舍牿牛马。秦誓之民讫自若是多盘等句。终欠明畅。以大体言则费誓不以敌忾御侮之义。激励将士。而只言兵甲粮饷之事。秦誓不以贪利丧师之失。明告臣庶。而只言贤愚邪正之辨。亦似泛忽。朱子所言。抑或因此等而发欤。以上秦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