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椒涂墓志铭

弟椒涂墓志铭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17

吾弟既殁且十年,吾与兄奔走四方,尚不能为得一丘之土。而兄亦以忧劳致疾,卒于辛巳之冬。逾年春,始卜葬于泉井之西原,而以弟祔焉。

自乙卯以前,吾父寓居棠村。弟始孩,依母及群姊,而余依兄。戊午后,兄侍王父于芜湖,而弟复依余。自迁金陵,弟与兄并女兄弟数人皆疮痏,数岁不瘳,而贫无衣。有坏木委西阶下,每冬月,候曦光过檐下,辄大喜,相呼列坐木上,渐移就暄,至东墙下。日西夕,牵连入室,意常惨然。兄赴芜湖之后,家益困,旬月中屡不再食。或得果饵,弟托言不嗜,必使余啖之。时家无僮仆,特室在竹圃西偏,远于内,余与弟读书其中。每薄暮,风声肃然,则顾影自恐。按时,弟必来视余;或弟坐此,余治他事,间忘之矣。

弟性警敏,鸡鸣入市购米薪,日中治家事。客至,佐吾母供酒浆。日入诵书,夜参半不寐。体素羸,吾与兄数戒之不得,窃恨焉。果用此致疾。方弟之存,家虽贫,父母起居寝食,毫发以上,弟皆在视,得其节。弟殁,吾与兄勤志之,辄复遗忘。吾父喜交游,与诸公夜饮,或漏尽乃归。旬月中,间者仅三数日耳。弟恒令家人就寝,而己独候门。及余继之,则困不支矣。

弟疾起于丁卯之冬。时余与兄避难吴中,弟偕行,喀血,隐而不言,血气遂大耗。其卒也,以齿牙之疾,盖体羸不能服药也。先卒之数日,余心气悸动,父命避居野寺。弟弥留及梦中呼余不已。呜呼!昔之人常致死以勤礼,余未有大疾而废焉,悔与痛有终极邪!

弟初名棠君,后更名林,字椒涂。卒于康熙庚午三月初四日,年二十有一。铭曰:

天之于吾弟吾兄酷矣!使弟与兄死而余独生,于余更酷矣!死而无知则已;其有知,弟与兄痛余之无依,毋视余之自痛而更酷邪!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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