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废寺敕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1

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事体未宏。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府,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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