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怀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怀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怀集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2日 |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肇庆市怀集县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依据国家和省下发的调查界线和调查影像,运用卫星遥感影像、调查举证软件、“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怀集县“三调”办投入251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13.9747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31645.39公顷(47.47万亩)。其中,水田23986.75公顷(35.98万亩),占75.79%;水浇地1672.61公顷(2.51万亩),占5.29%;旱地5986.03公顷(8.98万亩),占18.92%。冷坑镇、大岗镇、桥头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9.6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467.01公顷(32.2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7.84%;位于2—6度坡度(含 6度)的耕地5365.69公顷(8.05万亩),占16.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54.93公顷(6.08万亩),占12.8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21.21公顷(0.93万亩),占1.9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6.55公顷(0.20万亩),占0.43%。
(二)园地7087.27公顷(10.63万亩)。其中,果园6464.21公顷(9.70万亩),占91.21%;茶园142.62公顷(0.21万亩),占2.00%;橡胶园0.11公顷(1.6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480.33公顷(0.72万亩),占6.78%。园地主要分布在冷坑镇、凤岗镇、蓝钟镇,占全县园地的33.57%。
(三)林地283754.94公顷(425.6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36588.67公顷(354.88万亩),占83.38%;竹林地34535.65公顷(51.80万亩),占12.17%;灌木林地2190.24公顷(3.29万亩),占0.77%;其他林地10440.38公顷(15.66万亩),占3.68%。林地主要分布在洽水镇、诗洞镇、凤岗镇,占全县林地的35.67%。
(四)草地2174.99公顷(3.26万亩)。全县只有其他草地2174.99公顷(3.26万亩),占100%。主要分布在幸福街道和洽水镇,占全县草地的28.20%。
(五)湿地143.45公顷(0.2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全县只有内陆滩涂143.45公顷(0.22万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洽水镇,占全县湿地的36.0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498.92公顷(24.7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250.87公顷(3.38万亩),占13.64%;村庄用地13736.94公顷(20.61万亩),占83.26%;采矿用地490.62公顷(0.74万亩),占2.9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49公顷(0.031万亩),占0.13%。
(七)交通运输用地3125.44公顷(4.6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27.77公顷(0.19万亩),占4.09%;公路用地2085.32公顷(3.13万亩),占66.72%;农村道路912.10公顷(1.37万亩),占29.18%;管道运输用地0.25公顷(3.75亩),占比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共9483.45公顷(14.2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62.84公顷(4.29万亩),占30.19%;水库水面1707.33公顷(2.56万亩),占18.00%;坑塘水面3991.08公顷(5.99万亩),占42.08%;沟渠803.95公顷(1.21万亩),占8.48%;水工建筑用地118.25公顷(0.18万亩),占1.25%。洽水镇、冷坑镇、怀城街道等3个镇(街)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33.98 %。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怀集县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重大发展战略空间保障,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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