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州县牧守诏

戒州县牧守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州县牧守等,并受朕之寄,助国为理,实冀其共康庶绩,俾乂群,频经处分,合尽诚节。仍有不遵法式,自紊纪纲,贸迁营利:或纵亲识,侵暴下人;或在邮传,规求货马;诸如此类,不可具言。岂教之不明,而人之多僻,当宁遐想,深惕于怀。各宜徇公,以副所委。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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