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朋友谈(二则)
1928年2月23日
妇女与家庭周刊第七号 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大公报》第九版

上期本刊。发表一篇“女学校里的拉朋友谈”,所以要发表的意思,并不是因为这种事情来得新奇,实在觉得不论在那一个女校里,都染着这种风气。当它小事说,无非是同情的朋友,大家闹著玩;当它大事说,也未尝不是青年女子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学业方面都能受到一种影响。我国的教育家恐怕都不曾注意到这一层,也想不着去研究这点,本期又有两位女士投稿,谈到这事,所以我们刊布出来,希望能够因此促起教育家的注意。(编者志)

(一)W.T.

上期本刊所载“女学校里的,拉朋友谈”的作者星畏君,大概是我同校的同学。因为“拉朋友”的手续,情形,结果,一毫也不差,非常的清晰而且真实。依我看来,不是局内人不能说得如此详细。除非像我这样富于观察力的。

星畏君所写的情形,我以为还有遗漏的地方,虽然我不是内行,在我观察里有以下三种情形;或者是星畏君忘记写的。

(1)高年级的学生,似乎可以随便拉弄低年级的同学,并且有高年级的同学特派几个义务“拉朋友者”,去选择低班生最老□(趋向时髦,而不够味的),最丑,最乡村味的人,来凑笑话。(因为我是低班生,应当有这种不平之鸣)这是极不该的。 (2)一对不同班的朋友(拉成的),班次较低的那一位在她的言行之中总带些羞涩的气情,当她遇见朋友的时候。较高班次的那一位,很是得意洋洋,就像新婚过的新郎一样,外表的欢喜,尤其在共寝的时候。 (3)平时两位常在一块玩耍的人,一经过“拉”,反倒变得很不自然,甚或不常在一块玩耍了。这真使我莫明其妙的很!

以上的情形,完全糟糕在“拉”上。“拉”字本没有自由在内,再加上不注意朋友的意义,他的害处不是更深一层吗?我本来没有谈“拉朋友”的资格的,因为我没被人拉过,也没代拉过人,所以拉朋友的秘诀我是一概不知。据我的观察:拉朋友一点意义都没有,更提不到利益了,这是我同星畏君表同情的。不过我不敢向她们讲讲我的意思,恐怕她们错会意再给我拉,那不是移害自身吗?

有一次我由自习室到宿舍取东西的时候,听见里面热闹的很,我就预知有这事发生。我不敢进房,只在门口稍站一会,竟自拔起腿来,像跑百码的那样速度奔回自习室了!——听见宿舍里面一位很清亮的喉咙提高着说:“你们怎么不照着格言而行呢?格言云:“朋友之道,在于睡觉;朋友之本,在于接吻”。你们怎么这样······”

我既回到自习室,吓的我不敢发表我狂笑的原因。恐怕把这种无意识的话传到校外人的耳孕去,很不好听。因此我要拿的东西也没拿,只得多牺牲几分钟向旁人借着用吧!

拉者呵!被拉者呵!你们今后再不要耍把戏了!你们局内人不觉得怎样!或者以为快乐!不过我们局外人已经受不过了!对于功课方面,你自己不用功还要妨害我们用功,这是很不应该的。对于精神方面呢?夜间扰乱人们的清眠更是对不住同舍和邻居。如果你们感觉着朋友的需要,那就请你们局内人想个更好的法子,既不妨害他人,自己又能获得美满的结果,那就好极了!

我虽是写得不多,对于朋友的切磋,互助,我是很想去提倡的,不过这“拉”字一□□,我的气力立刻打消,我不怕旁人批评我说的不是,是怕她把“拉”拉到我身上来!

(二)(C)

妇女与家庭第五号有星畏君一篇“女学校里的拉朋友谈”,将拉朋友的实在情形,已经叙述详尽,不过就我个人经验,这种现象惟有宿校学生才有,而且必是人数多,不止三两个住室。因之一般人虽也时常见面,只为平时没有多少联络机会,以致大家于相识上都好像感着层隔膜。女子呢,又有一种特性,如果不是相识,即便有什么事情必须交接,也必因了不好意思而转托旁人。如是相习既久,即新来同学,渐而渐也染成这种心理。但是究竟你也听说过我,我也听说过他,谁人好坏,也都彼此明了,有时将所羡慕所敬仰的人,暗地里奖两句。或于相遇时注视一眼,于是一般喜凑热闹而又各方熟识的人们,为了一时玩笑,特特的将两人拉在一起,故意说些“你爱她”,“她喜你”的笑话。越是两人不好意思,旁人越是感到兴味。久而久之,越闹越利害,便成星畏君所说那种现象了。要改革此事,惟有使大家多有联络机会既已都成相识,一般拉者没有给人以羞的馀地,这种风习,自然消灭,不知读者与星畏君意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