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主义
作者:胡适

  吴稚晖先生在今年5月底曾对我说:“适之先生,你千万再不要提倡那害人误国的国故整理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要提倡一种纯粹的拜金主义。”

  我因为个人兴趣上的关系,大概还不能完全抛弃国故的整理。但对于他说的拜金主义的提倡,我却表示二十四分的赞成。

  拜金主义并没有什么深奥的教旨,吴稚晖先生在他的《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与人生观》里,曾发挥过这种教义。简单说来,拜金主义只有三个信条:

  第一,要自己能挣饭吃。

  第二,不可抢别人的饭吃。

  第三,要能想出法子来,开出生路来,叫别人有挣饭吃的机会。

  《珠砂痣》里有一句说白:“原来银子是一件好宝贝”。这就是拜金主义的浅说。银子为什么是一件好宝贝呢?因为没有银子便是贫穷,贫穷便是一切罪恶的来源。《珠砂痣》里那个男子因为贫穷,便肯卖妻子,卖妻子便是一桩罪恶。你仔细想想,那一件罪恶不是由于贫穷的?小偷,大盗,扒儿手,绑票,卖娼,贪贼,卖国,那一件不是由于贫穷?

  所以古人说: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仓廪实而后知礼节。

  这便是拜金主义的人生观。

  一班瞎了眼睛,迷了心头孔的人,不知道人情是什么,偏要大骂西洋人,尤其是美国人,骂他们“崇拜大拉”(Worship the dollar)!你要知道,美国人因为崇拜大拉,所以已经做到了真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理想境界了。(几个大城市里自然还有罪恶,但乡间真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西洋的普遍现状。)

  我们不配骂人崇拜大拉;请回头看看我们自己崇拜的是什么!

  一个老太婆,背着一只竹箩,拿着一根铁扦,天天到街堂里扒垃圾堆,去寻找那垃圾堆里一个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一寸两寸稀烂奇脏的破布。——这些人崇拜的是什么!

  要知道,这种人连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也不肯放过,还能有什么“道德”,“牺牲”,“廉洁”,“路不拾遗”?

  所以现今的要务是要充分提倡拜金主义,提倡人人要挣饭吃。

  上海青年会里的朋友们现在办了一种职业学校,要造成一些能自己挣饭吃的人才,这真是大做好事,功德无量。我想社会上一定有些假充道学的人,嫌这个学校的拜金气味太重,所以写这篇短文,预先替他们做点辩护。

  十六、八、廿六

  (原载1927年10月《文社月刊》第2卷第1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