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元藇(一作舆)等馀杭等州刺史制

授元等馀杭等州刺史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9

敕:饶州刺史元藇等:自天子至于侯甸、男邦,大小之势不同,子育黎元,其揆一也。是以郎官出宰百里,牧守入为三公,此所以前代称理也。近俗偷末,倒置是非,省寺以地望自高,郡县以势卑自劣。盘牙不解,稂莠不除,比比有之,患由此起。今馀杭、锺离、新安、顺政,三有财用,一邻戎狄,将有所授,每难其人。以藇之理课甄明,以宏度之奏议详允,以元亮之学古从政,以公逵之守道立身,佥命为邦,庶可胜残而去杀矣。敬奉诏条,用慰茕独。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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