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棱尚书户部侍郎制

授崔棱尚书户部侍郎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8

敕:朝议大夫权知尚书户部侍郎判度支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崔棱:惟朕宪考,亟征不廷,熏剔幽妖,擒灭罪疾,用力滋广,理才是切。而奸臣乘上之急,刻刮以充其求。帝用悯然,思克忧济,乃诏南服,传置甚繁,尔棱授以耗登之书,俾陈生聚之术。善于其职,严而不残,辟名用物者逃无所入,灭私奉公者得以自明,吏不敢欺,人不加赋,公费当其所则不吝,上求非其故则不献。挺直廉厚,真为吏师。试可甄明,岁满当陟。朕保其始,尔思其终,始终不渝,乃可用乂。可守尚书户部,依前判度支,散官、勋赐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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