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炎监察御史制

授崔炎监察御史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1

敕:权知绛州绛县令崔炎,慎学润身,工文饬吏,错薪刈楚,竹箭有筠。莅事咸许于宓生,遗风尚传于绛老,公才可擢,朝听用章。宜甄避蝗之美,式践栖乌之列。可监察御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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