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瓘自澧州刺史除湖南观察使制

授崔瓘自澧州刺史除湖南观察使制
作者:常裒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3

敕:刺史案部,外廉数州,遵俗宣风,所系尤重。今海内甫定,方澄化源,纲理郡县,大明黜陟。安人之寄,历选惟难,必二千石职连最者处之,晓然明劝,以训天下。银青光禄大夫前澧州刺史兼侍御史上柱国义丰县开国男崔瓘,尝守江潭,有清静简易之化,勤俭约已,精诚感物。小大之政,必躬必亲,本于人情,参以事典。出言而信,出令而从,讼狱衰止,流庸还定。息贪官之豪夺,惩大姓之雄强,岁无札瘥,俗致康义。及澧阳移镇,一其教理,故郡黎庶,靡然随之,望风欣然,如得父母,可谓明恕慈惠,吏人之师也。况本之以经术,济之以忠敬,更于台阁,练达朝章,而识略沈达,可以专方面之任。自湘之东,制以连率,委之监郡,兼亦训戎。彼都之人,夙所爱慕,参领中宪,以绥一方。可使持节都督潭州诸军事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团练守捉使及观察处置等使,仍兼充诸道营田副使知本管营田事,散官勋封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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