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献书人官敕

授献书人官敕
作者:后唐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4

史馆提举赦书节文购求经史,颇为允当,宜许施行。今宜添进纳四百卷已下、三百卷已上,皆成部帙,不是重叠,及纸墨书写精细,己在选门未合格人,一百卷与减一选;无选减数者,注官日优与处分。无官者纳书及三百卷,特授试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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