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郑处诲兼侍御史制

授郑处诲兼侍御史制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0

御史中丞有翼上言曰:御史府其属三十八,例以中台郎稽参其事,以重风宪。如处诲族亲胄贵能博,文论义理,无不讲求,朝廷典章,饱于闻见,乞为副贰,以佐纪纲。以尔处诲当居内廷,草具密旨,自以疾去,于今惜之。(阙)俞其言如我得(阙)有翼为尔之知己,予为有翼之德邻,上下交举,岂有私受。勉修职业,所报非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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