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尚书省制敕用黄纸诏

改尚书省制敕用黄纸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3

制敕施行,既为永式,比用白纸,多有虫蠹。自今以后,尚书省颁下诸司诸州及下县,宜并用黄纸。其承制敕之司,量为卷轴,以备披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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