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9

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本防俭年,赈给百姓。频年不稔,逋租颇多,言念贫人,将何以济?今献春布泽,务叶时和,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纳悬欠地税宜放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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