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议 (四部丛刊本)/卷八

卷七 故唐律疏议 卷八
唐 长孙无忌 等奉敕撰 宋 孙奭 等撰律音义张元济 撰校勘记 吴潘氏滂憙斋藏宋刊本 音义用景宋钞本
卷九

故唐律䟽议卷第八卫禁凡一十五条

诸宿卫者兵仗不得远身违者杖六十若辄离

职掌加一等别处宿者又加一等主帅以上各

加二等

 䟽议曰兵仗者谓横刀常带其甲矟弓箭之

 类有时应执著者并不得远身不应执带者

 常自近身辄远身者各杖六十其职掌之处

 依次坐立辄离职掌加一等合杖七十即于

 别处宿者又加一等合杖八十主帅以上各

 加二等称主帅以上谓队副以上至大将军

 以下兵仗远身杖八十辄离职掌杖九十别

 处宿者杖一百是各加二等

诸行宫外营门次营门与宫门同内营牙帐门

与殿门同御幕门与上阁同至御所依上条

 䟽议曰行宫谓车驾行幸及所至安置之处

 外营门次营门与宫门同䦨入者得徒二年

 内营牙帐门与殿门同䦨入者得徒二年半

 御幕门与上阁同䦨入者绞至御在所依上

 条合斩自馀诸犯或以䦨入论及应加减者

 并同正宫殿之法

诸宫内外行夜若有犯法行夜主司不觉减守

卫者罪二等

 䟽议曰宫内外行夜并置铺持更即是守卫

 者又有探更行更之人此行夜者若当探行

 之处有犯法者行夜主司不觉减守卫者罪

 二等谓上条䦨入及越垣守卫不觉减二等

 注云守卫谓持时専当者行夜主司不觉犯

 法皆减此持时専当人罪二等

诸本条无犯庙社及禁苑罪名者庙减宫一等

社减庙一等禁苑与社同

 䟽议曰䦨入庙社及禁苑本条各有罪名其

 不立罪名之处谓䦨入至阈未逾因入辄宿

 之类各随轻重庙减宫一等社减庙一等禁

 苑与社同

即向庙社禁苑射及放弹投瓦石杀伤人者各

 以闘杀伤论至死者加役流

 䟽议曰庙社及禁苑非人射及放弹投瓦石

 之所若有辄向射及放弹投瓦石杀伤人者

 各依闘杀伤人罪法若箭伤徒二年瞎一目

 徒三年之类至死者唯处加役流

即箭至队仗若辟仗内者绞

 䟽议曰驾行皆有队仗或辟仗而行忽有人

 射箭至队仗所及至辟仗内者各得绞罪

诸于宫城门外若皇城门守卫以非应守卫人

冒名自代及代之者各徒一年

 䟽议曰谓宫城门外队仗及傍城助铺所及

 朱雀等门所有守卫之处以非应守卫人冒

 名自代及代之者各得徒一年

以应守卫人代者各杖一百京城门各减一等

 䟽议曰谓以当色下直非当上之人自代及

 代之者各杖一百京城门各减一等者谓明

 徳等诸门非应守卫人自代从一年徒上减

 一等以应守卫人自代从一百杖上减一等

其在诸处守当各又减二等馀犯应坐者各减

宿卫罪三等

 䟽议曰其在诸处谓非皇城京城等门自馀

 内外捉道守铺及别守当之处相冒代者各

 减京城二等以非应守卫人自代及代之者

 各杖八十以应守卫人自代及代之者各杖

 七十馀犯应坐者谓非冒代之外馀犯或兵

 仗远身辄离职掌及擅配割或别驱使之类

 本条应坐者各减宿卫人罪三等若迯走违

 畨不在减例

 问曰宿卫人以非应宿卫人冒名自代及代

 之者入宫内流三千里殿内绞若未入宫殿

 内事发合得何罪

 荅曰以非应宿卫人自代重于䦨入之罪若

 未至职掌之处事发在宫殿内止依阑入宫

 殿而科如未入宫门事发律无正条冝依不

 应为重杖八十其在宫外诸处冒代未至职

 掌处从不应为轻笞四十

诸越州镇戌城及武库垣徒一年县城杖九十

皆谓有门禁者

 䟽议曰诸州及镇戍之所各自有城若越城

 及武库垣者各合徒一年越县城杖九十纵

 无城垣篱栅亦是注云皆谓有门禁者其州

 镇戍在城内安置若不越城直越州镇垣者

 止同下文越官府廨垣之罪

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

如之从沟渎内出入者与越罪同越而未过减一等馀条未过凖此

 䟽议曰官府者百司之称所居之处皆有廨

 垣坊市者谓京城及诸州县等坊市其廨院

 或垣或篱辄越过者各杖七十侵谓侵地坏

 谓坏城及廨宇垣篱亦各同越罪故云亦如之

 注从沟渎内出入者与越罪同越而未过减

 一等馀条未过准此

 䟽议曰沟渎者通水之渠从此渠而入出亦

 得越罪越而未过或在城及垣篱上或在沟

 渎中间未得过者从越州城以下各得减一

 等馀条未过准此者谓越皇城京城宫殿垣

 及关津应禁之处未过者各得减罪一等

即州镇关戍城及武库等门应闭忘误不下键

若应开毁管键而开者各杖八十

 䟽议曰州镇关戍城武库各有禁门应闭皆

 须下键其忘误不下键若应开毁管键而开

 者各得杖八十

错下键及不由钥而开者杖六十馀门各减一等

 䟽议曰错下键谓管键不相当者及不由钥

 而开者谓不用钥而开各杖六十馀门谓县

 及坊市之类官有门禁者若应闭忘误不下

 键应开毁管键而开各杖六十错下键及不

 由钥而开各笞四十故云馀门各减二等

若擅开闭者各加越罪二等即城主无故开闭

者与越罪同未得开闭者各减已开闭一等

未得开闭凖此

 䟽议曰擅谓非时而开闭者州及镇戍武库

 门而有非时擅开闭者加越罪二等处徒二

 年县城以下擅开闭者并加越罪二等城主

 无故开闭者谓州县镇戍等长官主执钥者

 不依法式开闭与越罪同其坊正市令非时

 开闭坊市门者亦同城主之法州县镇戍城

 门各徒一年自县城以下悉与越罪同既云

 城主无故开闭即是有故许开若有警急驿

 使及制敕事速非时至州县者城主验实亦

 得依法为开又依监门式京城每夕分街立

 铺持更行夜鼓声绝则禁人行晓鼓声动即

 听行若公使赍文牒者听其有婚嫁亦听注

 云须得县牒䘮病须相告赴求访医药赍本

 坊文牒者亦听其应听行者并得为开坊市

 门若有警急及收掩虽州县亦听非时而开

 未得开闭者谓未通人行者为未开尚得人

 行者为未闭各减已开闭一等馀条谓宫殿

 门以下有门禁之𩔗未开闭者皆准此减一等

诸私度关者徒一年越度者加一等注云不由

门为越

 䟽议曰水陆等关两处各有门禁行人来往

 皆有公文谓驿使验符劵传送据逓牒军防

 丁夫有緫历自馀各请过所而度若无公文

 私从关门过合徒一年越度者谓关不由门

 津不由济而度者徒一年半

巳至越所而未度者减五等谓巳到官司应禁约之处馀条末度凖此

 䟽议曰水陆关栈两岸皆有防禁越度之人

 巳至官司防禁之所未得度者减越度五等

 合杖七十馀条未度凖此者谓城及垣篱縁

 边关塞有禁约之处巳至越所而未度者皆

 减已越罪五等若越度未过者准上条减一

 等之例

即被枉徒罪以上抑屈不申及使人覆讫不与

理者听于近关州县具状申䜣所在官司即准

状申尚书省仍逓送至京若无徒以上罪而妄

陈者即以其罪罪之官司抑而不送者减所诉

之罪二等

 䟽议曰关外有人被官司枉断徒罪以上其

 除免之罪本坐虽不合徒亦同徒罪之法抑

 屈不申及使人覆讫不与理者文称及者使

 人未覆亦听于近关州县具状申诉所在官

 司谓近关州县即汁状申尚书省仍逓送至

 京若勘无徒以上罪而妄诉者妄诉徒流还

 得徒流妄诉死罪还得死罪妄诉除免皆凖

 比徒之法谓元无本罪而妄诉者若实有犯

 断有出入而诉不平者不当此坐其应禁及

 散送并依所诉之罪准令逓之若官司抑而

 不送者减所诉之罪二等谓枉得死罪官司

 不送合徒三年之类

诸不应度关而给过所取而度者亦同若冒名请过所

而度者各徒一年

 䟽议曰不应度关者谓有征役畨期及罪谴

 之类皆不合辄给过所而官司辄给及身不

 合度关而取过所度者若冒他人名请过所

 而度者各徒一年

即以过所与人及受而度者亦准此

 䟽议曰以所请得过所而转与人及受他人

 过所而承度者亦徒一年但律文皆云度者

 得徒一年明知未度者不合徒坐若关司未

 判过所以前准越关未度各减五等之例若

 已判过所未出关门同未过各减一等其与

 过所人既因度成罪前人未度亦同减科不

 应给过所而给者不在减例

若家人相冒杖八十主司及关司知情各与同

罪不知情者不坐即将马越度冒度及私度者

各减人二等馀畜又减二等家畜相冒者不坐

 䟽议曰家人不限良贱但一家之人相冒而

 度者杖八十既无各字被冒名者无罪若冒

 度私度越度事由家长处分家长虽不行亦

 独坐家长此是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之例主

 司谓给过所曹司及关司知冒度之情各同

 度人之罪不知冒情主司及关司俱不坐将

 马越度冒度私度各减人二等者越度杖一

 百冒度私度杖九十馀畜又减二等者除马

 之外应请过所者并为馀畜越度杖八十私

 度冒度杖七十其家畜相冒者谓毛色齿岁

 不同相冒并不得罪也

诸关津度人无故留难者一日主司笞四十一

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䟽议曰关谓判过所之处津直度人不判过

 所者依令各依先后而度无故留难不度者

 一日主司笞四十主司谓关津之司一日加

 一等七日罪止杖一百此谓非公使之人若

 军务急速而留难不度致稽废者自从所稽

 废重论

诸私度有他罪重者主司知情以重者论不知

情者依常律

 䟽议曰私度者谓无过所从关门私度止徒

 一年或有避死罪逃亡别犯徒以上罪是名

 有他罪重关司知情者以故纵罪论各得所

 度人重罪不知情者依常律谓不知罪人别

 犯之情者依常律不斍故纵之法

诸领人兵度关而别人妄随度者将领主司以

关司论关司不觉减将领者罪一等知情者各

依故纵法有过所者关司自依常律将领主司

知情减关司故纵罪一等不知情者不坐

 䟽议曰准令兵马出关者依本司连写敕符

 勘度入关者据部领兵将文帐检入而别有

 人妄随度者罪在领兵官司故云将领主司

 以关司论知情与同罪不斍减二等若知别

 有重罪亦依重罪科之关司不斍者谓关司

 承将领者文簿不斍别人随度者减将领者

 一等谓减度者罪三等知情者各依故纵法

 称各者将领主司及关司俱得度人之罪有

 过所者关司判度自依常律不减将领主司

 之罪若将领主司知情减关司故纵罪一等

 不知情者不坐

诸赍禁物私度关者坐𧷢论𧷢轻者从私造私

有法

 䟽议曰禁物者谓禁兵器及诸禁物并私家

 不应有者私将度关各计𧷢数从坐𧷢科罪

 十疋徒一年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三年准𧷢

 轻者从私造私有法擅兴律私有甲一领弩

 三张流二千里矟一张徒一年半私造者各

 加一等假令私将矟度关平𧷢直绢三十疋

 即从坐𧷢科徒二年不计矟为罪将甲一领

 度关从私有法流二千里即不计𧷢而断

若私家之物禁约不合度关而私度者减三等

 䟽议曰依关市令锦绫罗縠䌷绵绢𢇁布𤛆

 牛尾真珠金银鐡并不得度西边北边诸关

 及至縁边诸州兴易从锦绫以下并是私家

 应有若将度西边北边诸关计𧷢减坐𧷢罪

 三等其私家不应有虽未度关亦没官私家

 应有之物禁约不合度关巳下过所关司捉

 获者其物没官若巳度关及越度被人糺获

 三分其物二分赏捉人一分入官

诸越度縁边关塞者徒二年共化外人私相交

易若取与者一尺徒二年半三疋加一等十五

疋加役流

 䟽议曰縁边关塞以隔华夷其有越度此关

 塞者得徒二年以马越度准上条减人二等

 合徒一年馀畜又减二等杖九十但以縁边

 关塞越罪故重若从关门私度人畜各与馀

 关罪同若共化外蕃人私相交易谓市买博

 易或取蕃人之物及将物与蕃人计𧷢一尺

 徒二年半三疋加一等十五疋加役流

私与禁兵器者绞共为婚姻者流二千里未入

未成者各减三等即因使私有交易者准盗论

 䟽议曰越度縁边关塞将禁兵器私与化外

 人者绞共为婚姻者流二千里其化外人越

 度入境与化内交易得罪并与化内人越度

 交易同仍奏听敕出入国境非公使者不合

 故但云越度不言私度若私度交易得罪皆

 同未入者谓禁兵器未入减死三等得徒二

 年半未成者谓婚姻未成减流三等得徒二

 年因使者谓因公使入蕃蕃人因使入国私

 有交易者谓市买博易各计𧷢凖盗论罪止

 流三千里若私与禁兵器及为婚姻律无别

 文得罪并同越度私与禁兵器共为婚姻之

 罪又凖别格诸蕃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妻妾

 并不得将还蕃内又准主客式蕃客入朝于

 在路不得与客交杂亦不得令客与人言语

 州县官人若无事亦不得与客相见即是国

 内官人百姓不得与客交关私作婚姻同上

 法如是蕃人入朝听住之者得娶妻妾若将

 还蕃内以违敕科之

诸縁边城戍有外奸内入谓非众成师旅者内奸外出

而候望者不觉徒一年半主司徒一年谓内外奸人出入之

路关于候望者

 䟽议曰国境縁边皆有城戍式遏寇盗预备

 不虞其有外奸内入谓蕃人为奸或行间谍

 之类注云谓非众成师旅者依周礼五百人

 为旅二千五百人为师此谓小小奸寇抄掠

 者若成师旅自依擅兴律连接寇贼被遣斥

 候不觉贼来徒三年有内奸外出者谓国内

 人为奸出向化外或荒海之畔幽险之中候

 望之人不觉有奸入出合徒一年半虽非候

 望者但是城戍主司不觉得徒一年谓内外

 奸人出入之路关于候望者目所堪见为关

 谓在候望之内也

其有奸人入出力所不敌者传告比近城戍若

不速告及告而稽留不即共捕致失奸寇者罪

亦如之

 䟽议曰其有奸人入出所经城戍皆即捕之

 若力所不敌者即须传告比近城戍令共捕

 逐若不速告及告而稽留不即共捕致失奸

 寇者并徒一年

诸烽候不警令寇贼犯边及应举烽燧而不举

应放多烽而放少烽者各徒三年

 䟽议曰烽候谓从縁边置烽连于京邑烽燧

 相应以备非常放烽多少具在别式候望不

 举是名不警若令蕃寇犯塞外贼入边及应

 举烽燧而不举应放多烽而放少烽者各徒

 三年

若放烽已讫而前烽不举不即往告者罪亦如

之以故䧟败户口军人城戍者绞

 䟽议曰依职方式放烽讫而前烽不举者即

 差脚力往告之不即告者亦徒三年故云亦

 如之以故䧟败谓从烽候不警及应举烽燧

 而不举或应放多烽而放少烽或放烽讫而

 前烽不举不即往告等以故䧟败户口或是

 军人及城戍者各得绞罪

即不应举烽燧而举若应放少烽而放多烽及

绕烽二里内辄放烟火者各徒一年

 䟽议曰依式望见烟尘即举烽燧若无事故

 是不应举若应放少烽而放多烽及绕烽二

 里内皆不得有烟火谓昼放烟夜放火者自

 不应举烽燧而举以下三事各徒一年放烽

 多少具在式文其事隐秘不可具引如有犯

 者临时据式科断

故唐律䟽议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