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宅经
作者:吕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60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

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征、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征、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云:“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

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鄷、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馀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征、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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