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8〕29号
2018年8月28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

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8〕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8〕11号)要求,现将《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8日

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

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8〕11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深入学习钱学森、邓稼先、郭永怀等“两弹一星”元勋和西安交通大学“西迁人”为代表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和奉献精神,深入学习黄大年、李保国、南仁东、钟扬等为代表的新时代优秀知识分子的感人事迹和爱国情怀,引导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青年学生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内容安排

(一)广泛开展爱国奋斗精神系列学习活动

1.开展座谈宣讲活动。组织召开教育系统以及高校、中小学、职业院校系列“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组织干部师生代表畅谈学习体会,激励广大干部师生传承、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会同中央宣传部、有关省区市、高校等,举办以西安交通大学“西迁人”为代表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和以黄大年、李保国、钟扬等为代表的新时代优秀知识分子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全国开展系列宣讲。

2.组织大学习大讨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奋斗精神的重要指示,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爱国奋斗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爱国奋斗精神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员知识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爱国奋斗精神学习教育作为“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切实增强对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感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听党话跟党走。

3.融入课堂教学和培训。深入挖掘西安交通大学“西迁人”和黄大年、李保国、钟扬等先进事迹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爱国奋斗精神全面反映、有机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小学品德课程和教学。将爱国奋斗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任职培训,纳入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党务干部、辅导员等研修培训。举办“长江学者”国情研修班,邀请教育系统具有深厚爱国情怀的资深专家授课,以老一辈和新时代优秀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与奋斗精神感染、鼓舞青年知识分子。注重用感人的故事、生动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做爱国奋斗精神的传承者、党和人民事业的接班人,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广泛开展爱国奋斗精神宣传阐释活动

1.全方位宣传展示。全媒体宣传报道教育系统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活动。组织媒体采访团赴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等采访报道西迁老教授、黄大年等的先进事迹。拍摄播出爱国奋斗专题片、公益宣传片等。邀请西迁老教师、援疆援藏教师、国家重大科研专家等知识分子代表走进媒体演播厅、走进机关单位、走进校园课堂,讲述爱国奋斗故事、艰苦奋斗历程。以西迁故事和黄大年、李保国、钟扬等事迹为蓝本,以爱国奋斗精神为内涵,组织编辑出版高校学生教育读本,创作传唱代表歌曲。依托全国高校思政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等主题教育网站,推出“学习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专栏,开展爱国奋斗精神网络巡礼等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深挖校园文化内涵,开展爱国奋斗精神主题展览、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指导师生自编自演一批以西迁教师、黄大年、李保国、钟扬和道德模范、岗位标兵等为原型的校园情景剧、话剧,创作一批歌曲、舞蹈、戏曲等文艺作品,将爱国奋斗精神教育深入到校园每个角落,覆盖到全体教师学生。

2.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开展爱国奋斗先进群体和个人培育、选树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在援藏援疆、“三区”支教、教育扶贫等一线群体中发现爱国奋斗精神优秀传人,在教书育人楷模、大学生年度人物、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评选活动中选树爱国奋斗楷模,网上网下立体宣传表彰,引领带动广大干部师生学习践行。发挥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作用,强化校史馆、展览馆、博物馆育人功能,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宝贵精神财富,以“爱国心、奉献情、奋斗行”为主题,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讲好爱国奋斗故事。

3.加强研究阐释。组织撰写一批回顾老一辈知识分子和新时代优秀知识分子先进事迹、激扬爱国奋斗精神的回忆文章,撰写一批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的学习体会文章,结合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不断凝练爱国奋斗精神的文化内涵和时代意义。支持鼓励高校专家学者在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论述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研究阐释西安交大西迁老教授爱国奉献精神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研究阐释优秀知识分子建功立业新时代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广泛开展爱国奋斗精神践行活动

1.社会实践“爱国奋斗行”。组织开展以“重走改革开放之路、砥砺爱国奋斗之情”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选派一批优秀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西部地区、基层一线贫困地区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感悟爱国奋斗之路。

2.创业就业“爱国奋斗行”。以爱国奋斗精神为感召,引导、鼓励、支持广大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自觉在国家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中激扬青春、奉献社会。加强西部人才团队建设,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向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高校倾斜,专项提供岗位和学科建设津贴,鼓励海内外和东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积极服务西部高校发展、助力西部经济社会发展。

3.岗位建功“爱国奋斗行”。把开展活动与激发师生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激发奋斗激情,引导广大师生立足本职、建功立业。针对党员干部、教师、学生等不同群体,开展对标争先、教学技能培养、学习提升等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做到“四个相统一”,争当“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做到“四个正确认识”,做到爱国、励志、求真、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强化政治意识,把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注重与当地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育资源、媒体资源、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突出各类学校等实施主体,突出中青年知识分子等活动主体,结合实际设计活动载体,广泛组织动员和吸引干部师生参与活动。要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反响和社会效果,及时展示各地各校的经验做法,迅速掀起教育系统“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热潮。

(二)注重分类指导。各地要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区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不同层次类型,结合干部、教师、青年学生不同群体特点,既整体推进、有机统一,又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在高等学校,重在抓政治觉悟,进立场、进情感;在中小学校,重在抓思想认知,树理想、强基础;在职业院校,重在抓道德养成,强服务、做贡献。要把握节奏、注重长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拓展实践平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在亲身参与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严格责任落实,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教育部将适时对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要把开展活动与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人才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结合起来,在活动中形成一批学习成果、实践成果并巩固上升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形成激励支持广大师生爱国奋斗、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