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杂感四则

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 教育杂感四则
作者:王国维 
1904年
论平凡之教育主义
本作品收录于《静庵文集

体罚果可废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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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至弱者,人生亦其一欤?东方之学者曰:“匹夫不可夺志。”西方之学者曰:“意志自由。”虽然,征之事实,吾人之志果不可夺乎哉?吾人之意志果得自由乎哉?今夫一卷之石,支之以几,则寂然不动。然一旦去其支之之物,则不坠于地不已,无他,因果律为之也。今夫植物,枝叶扶疏,以趋日光,根垂地中,以逐土浆,不知其然而若有不得不然者,无他,刺冲律为之也。若夫吾人之于动机,其有以异于是乎?就事实上言之,吾人之心,动机之战场耳;吾人之行为,动机之傀儡耳。吾人有特别之性质,对特别之动机必有特别之行为应之。其有时而不然者,必他种之动机制之也。而此他种之动机所以能制此种之动机者,必其势力强于此;不然,必其相等者也。顾吾人虽各有特别之性质,而有横于人人性质之根柢者,则曰生活之欲。故凡可以保存吾人自己之生活及吾人之种姓者,其入吾人之知识中而为其行为之动机也,常什佰于他动机之势力。古今圣哲之所以垂教者,无非欲限制此动机而已。政治与法律,宗教与教育,孰非由此而起乎?今夫御人于国门之外,杀其人而夺其资,此世所谓大憝者也。然非有他动机以制之,吾知迫于生活之欲而为此者,且相踵也。其所以不敢者,必畏死刑之随其后也。不然,则畏死后之天罚也;不然,则畏舆论之势力,抑由本然之良心有不许其如此者也。故吾人之精神中,亦唯动机与动机之战斗而已。所谓意志之自由者,果安在欤?今之言法律者,则曰废死刑;言教育者,则曰废体罚。死刑与体罚之当废固已,而不图强他种之动机以易之,则其弊余又乌知其所底哉?又乌知其所底哉!

寺院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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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传》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之德尚矣。若夫义,则固社会所赖以成立者也。义之于社会也,犹规矩之于方圆,绳墨之于曲直也。社会无是,则为鱼烂之民;国家无是,则为无政府之国。凡社会上之道德,其有积极之作用者,皆可以一“仁”字括之;其有消极之作用者,皆可以一“义”字括之。而其于社会上之作用,则消极之道德,尤要于积极之道德。前者政治与法律之所维持,后者宗教与教育之目的也。故《大学》言平天下,首言絜矩之道,而后言积极之道德。“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消极之道德也,义也。“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积极之道德也,仁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义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也。“非义非道,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义也。“以斯道觉斯民”,仁也。仁之事,非圣哲不能。若夫义,则苟栖息社会以上者,不可须臾离者也。人有生命,有财产,有名誉,有自由。此数者,皆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利也。苟有侵犯之者,岂特渎一人神圣之权利而已,社会之安宁亦将岌岌不可终日,故有立法者以虑之,有司法者以行之。不然,彼窃盗者果安罪哉?彼迫于饥寒之苦,而图他人锱铢之利,固情之所可恕者也。然法律上所以不能恕之者,则以其危财产之权利也。人苟失其财产之权利,则无储蓄之心。无储蓄之心,则无操作之心。人人不思操作,则社会之根柢摇矣。故凡侵犯他人之生命、财产、自由者,皆社会所谥为不义,而为全社会之大戮者也。故曰义之于社会,其用尤急于仁。仁之事,非圣哲不能;而义之事,则亦得由利己主义推演之,非特社会之保障,亦个人之金城也。今转而观我国之社会,则正义之思想之缺乏,实有可惊者,岂独平民而已,即素号开通之绅士,竟侗然不知正义之为何物。往者某府有设中学校者,其地邻佛寺,遂以官力兼并寺而有之。僧狼狈迁他所,曰:“嘻,此盗所不为也!”原此寺之建,未必不由社会之物力,然僧侣之居处之经营之者,且数百年,则其为个人之财产固已久矣。己乃不顾一切,以强力夺弱者之所有而有之,并使之无所控告,则自僧侣言之,谓之烈于盗贼,诚非过也。设更有强有力者出,夺该校而有之,则创设该校者之感情,又当何如?夫使生徒入如此之讲室,居如此之寄宿舍,而欲涵养其正义之德性,岂非却行而求前,南辕而北其辙哉!夫以佛寺与学校较,则似学校有用而佛寺无用矣。然以建一校而摇社会之根柢,则其孰得孰失,孰利孰害,宁待知者而决哉!则夫彼之持实利主义者,其于此主义实尚未能贯彻也。夫余岂疾学校而庇游食之民哉?余恶夫正义之德之坠于地也,故不得不辨。

大学及优级师范学校之削除哲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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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定学堂章程》,张制军之所手定。其大致取法日本学制,独于文科大学中削除哲学一科,而以理学科代之。夫理学之於哲学,如二五之于一十。且理学之名为我中国所固有,其改之也固宜。独自其科目之内容观之,则所谓理学者,仅指宋以后之学说,而其教授之范围,亦限于此。夫大学之设哲学科,不自日本始也。欧洲中世以降,大学必备医学、法学、哲学、神学四科。德意志之大学,今日犹仍此制。其馀各国大学,无不设此科者。今当兴学之始,而独削此科,岂以性与天道非中人以下所得闻欤,抑惧诐词邪说之横溢而亟绝之欤?于是吾人不得不美制军之政策,贤于欧洲政治家远矣。抑吾闻叔本华之言曰:大学之哲学,真理之敌也。真正之哲学不存于大学,哲学惟恃独立之研究,始得发达耳。然则制军之削此科,抑亦斯学之幸欤!

至于优级师范学校则不然。夫师范学校,所以养成教育家,非养成哲学家之地也。故其视哲学也,不以为一目的,而以为一手段。何则?不通哲学,则不能通教育学及与教育学相关系之学故也。且夫探宇宙人生之真理而定教育之理想者,固哲学之事业,然此乃天才与专门家之所为,非师范学校之生徒所能有事也。师范学校之哲学科,仅为教育学之预备,若补助之用,而其不可废亦即存乎此。何则?彼挟宇宙人生之疑惑而以哲学为一目的而研究之者,必其力足以自达,而无待乎设学校以教之。且宇宙人生之事实随处可观,而其思索以自己为贵,故大学之不设哲学科,无碍斯学之发达也。若夫师范学校之生徒,其志望惟欲为一教育家,非於哲学上有极大之兴味也。而哲学之与教育学之关系,凡稍读教育学之一二页者,即能言之。今以他学喻之,殆如物理学、化学之与工学之关系,生理学、解剖学之与医学之关系乎?世未有舍物理学、化学而言工学,舍生理学、解剖学而言医学者,今欲舍哲学而言教育学,此则愚所大惑不解者也。

文学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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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大文学家。何则?政治家与国民以物质上之利益,而文学家与以精神上之利益。夫精神之于物质,二者孰重?且物质上之利益,一时的也;精神上之利益,永久的也。前人政治上所经营者,后人得一旦而坏之;至古今之大著述,苟其著述一日存,则其遗泽且及于千百世而未沫。故希腊之有鄂谟尔也,意大利之有唐旦也,英吉利之有狭斯丕尔也,德意志之有格代也,皆其国人人之所尸而祝之、社而稷之者,而政治家无与焉。何则?彼等诚与国民以精神上之慰藉,而国民之所恃以为生命者;若政治家之遗泽,决不能如此广且远也。

今之混混然输入于我中国者,非泰西物质的文明乎?政治家与教育家,坎然自知其不彼若,毅然法之。法之诚是也,然回顾我国民之精神界则奚若?试问我国之大文学家,有足以代表全国民之精神,如希腊之鄂谟尔、英之狭斯丕尔、德之格代者乎?吾人所不能答也。其所以不能答者,殆无其人欤?抑有之而吾人不能举其人以实之欤?二者必居一焉。由前之说,则我国之文学不如泰西;由后之说,则我国之重文学不如泰西。前说我所不知,至后说则事实较然,无可讳也。我国人对文学之趣味如此,则于何处得其精神之慰藉乎?求之于宗教欤?则我国无固有之宗教,印度之佛教亦久失其生气。求之于美术欤?美术之匮乏,亦未有如我中国者也。则夫蚩蚩之氓,除饮食男女外,非鸦片、赌博之归而奚归乎?故我国人之嗜鸦片也,有心理的必然性,与西人之细腰、中人之缠足有美学的必然性无以异。不改服制而禁缠足与不培养国民之趣味而禁鸦片,必不可得之数也。夫吾国人对文学之趣味既如此,况西洋物质的文明,又有滔滔而入中国,则其压倒文学,亦自然之势也。夫物质的文明,取诸他国,不数十年而具矣。独至精神上之趣味,非千百年之培养与一二天才之出不及此。而言教育者不为之谋,此又愚所大惑不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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