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新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新城区统计局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04月19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新城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部署和要求,克服了新冠疫情和机构改革带来的困难,先后投入6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了30339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新城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649.26公顷(69738.90亩)。其中,水浇地1362.79公顷(20441.85亩),占29.31%;旱地3286.47公顷(49297.05亩),占70.69%。全区耕地主要分布在保合少镇,面积为2909.73公顷,占全区耕地的62.58%。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772.23公顷(56583.45亩),占全区耕地的81.1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99.29公顷(5989.35亩),占8.5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0.11公顷(6301.65亩),占9.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4.55公顷(818.25亩),占1.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08公顷(46.20亩),占0.07%。

(二)种植园用地255.60公顷(3834.00亩)。其中,果园254.98公顷(3824.70亩),占99.76%;其他园地0.62公顷(9.30亩),占0.24%。全区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面积为148.11公顷,占全区种植园用地的56.95%。

(三)林地33826.13公顷(507391.95亩)。其中,乔木林地9204.46公顷(138066.90亩),占27.21%;灌木林地16649.17公顷(249737.55亩),占49.22%;其他林地7972.5公顷(119587.5亩),占23.57%。全区林地主要分布在保合少镇,面积为27821.76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82.25%。

(四)草地15564.77公顷(233471.5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901.41公顷(58521.15亩),占25.07%;人工牧草地831.78公顷(12476.70亩),占5.34%;其他草地10831.58公顷(162473.70亩),占69.59%。全区草地主要分布在保合少镇,面积为13389.73公顷,占全区草地面积的86.03%。

(五)湿地93.21公顷(1398.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新城区只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93.21公顷(1398.15亩),占100.00%。全区湿地主要分布在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面积为58.96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3.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10.72公顷(139660.80亩)。其中,城市用地5402.85公顷(81042.75亩),占58.03%;建制镇用地156.97公顷(2354.55亩),占1.69%;村庄用地2782.26公顷(41733.90亩),占29.88%;采矿用地339.35公顷(5090.25亩),占3.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9.29公顷(9439.35亩),占6.76%。

(七)交通运输用地1336.68公顷(20050.20亩)。其中,铁路用地112.82公顷(1692.30亩),占8.44%;轨道交通用地23.84公顷(357.60亩),占1.78%;公路用地675.92公顷(10138.80亩),占50.57%;农村道路524.10公顷(7861.50亩),占39.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0.83公顷(3462.45亩)。其中,河流水面37.50公顷(562.50亩),占16.25%;水库水面3.98公顷(59.70亩),占1.72%;坑塘水面39.58公顷(593.70亩),占17.15%;沟渠55.30公顷(829.50亩),占23.96%;水工建筑用地94.47公顷(1417.05亩),占40.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新城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新城区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实时性、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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