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 (舒懋官)/卷之一

卷首 新安县志
卷之一 沿革志县治沿革表 考附
1819年
卷之二

新安县志卷之一

沿革志县治沿革表 考附

  自昔南交之命,朔南之曁,而交州一域,由来旧矣。秦始皇略取陆梁桂林象郡南海地,置交州刺史,令持节治苍梧南海郡领县六,次博罗,邑之地属焉。宝安东莞,至新安之名始著。历代以来,兴废互异,一地之制,沿革不同。国朝康熙年间,亦并而复置,迄今百数十载,规模大定,而政教亦广被矣。志沿革。

县治沿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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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 南交
三代 扬州之南裔
南海番禺
博罗
三国 博罗
东官郡,治宝安
宝安县,属东官郡。
宝安县,属东官郡。
宝安县,天监中改东官东莞,仍领宝安
宝安县,属东莞郡。
宝安县,属广州开皇九年,省东莞郡,以宝安广州大业三年,废广州总管府,属南海郡。
东莞县,至德二年,改属广州都督府。
五代 东莞县,属兴王府。
东莞县,属广州都督府。
东莞县,属广州路。
新安县,万历元年,以东莞县守御所置,属广州府。

国朝因之。康熙五年,省入东莞县。八年,复置。

考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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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尧典》:“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

《尚书·禹贡》:“声教讫于四海。(疏)扬州,曰“扬州”。则是扬州之境,抵于南海

《通历》:“定南海为藩服。周武王十三年

《汉书》:“赵佗改南海为南武高祖十一年,置南海郡武帝元鼎六年。”

〈地理志〉:“南海郡县六:番禺博罗中宿龙川四会揭阳。”
按:邑本番禺地,至𨽾博罗,皆属南海郡。

《晋书·地理志》:“番禺县,属南海郡。成帝南海,立东官郡。”

按:咸和六年,分南海,立东官郡,领县六,首宝安。而《晋·地理志》载:成帝南海,立东官郡,不详何年及所领县,今从《宋书·州郡志》补入。

《宋书·州郡志》:“宝安县,属东官郡。”

《隋书·地理志》:“宝安县,属南海郡。”

《唐书·地理志》:“东莞县,属广州都督府。至德二年,改宝安东莞县。”

《宋史·地理志》:“东莞县,属广州都督府。”

《元史·地理志》:“东莞县,属广州路。”

《明史·地理志》:“新安县,属广州府。”洪武廿七年,置东莞守御所。万历元年,改为县。

《大清一统志》:“康熙五年,省新安,入东莞康熙八年,复置新安县。新安县,属广州府。”

《府志》载:《晋书》:“穆帝永和元年,置永平新宁新安三郡。〈地理志〉: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今广州属有新安县。《明史》虽无‘旧曾为郡’之文,然由南海东莞新宁诸县推之,疑即昔之郡改置。《晋书·地理表》内无此郡,惟于志末复著‘太和中,置新安郡’一语。《宋书·州郡志》亦无新安,以何地置,领县几何,后于何时废,或省入何郡,或更置何县,抑今之县是否即昔之郡,皆不可考。故今于新安,《表》、《考》皆阙而不书”云云。惟查宝安𨽾东官郡,自东莞县,自东莞守御所置新安县。《东莞志》载:“邑在为郡治,旧城在石子冈城子冈,今新安县治。时徙于到涌。”据此,则今之新安县地,即古之东官郡地。《东莞志》纂自皇庆初,经五修,其说似为有本。而“新安郡”之说,究无可考,亦存而不论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