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第07卷/第2号/杜威博士讲演录

上一部分 杜威博士讲演录
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

作者:杜威
高一涵(记)
1920年1月1日
译者:胡适
下一部分
本作品收录于《新青年/卷7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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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讲演说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分三大派:(一)偏于理想,想把现行制度一齐推翻;(二)偏于保守,对于现行制度一律辩护;(三)注重具体的问题,对于现行制度不作笼统的攻击,也不作笼统的辩护。今天所讲的属于第三派,随时对于第一第二两派也略加一点批评。

第三派哲学的重要观念,是学说起于纷乱,学说的目的在随时随地补救修正社会的缺点和社会各种势力的冲突。要想补救修正社会的缺点和社会各种势力的冲突,除了注重具体的问题之外,还须要有一些能指导全体的观念。譬如船家航海,先要有个地图,带个指南针,定个方向,然后再转舵张帆朝这个方向走去。社会哲学家也必要有指导全体的观念,作他们的地图和指南针,先观察社会冲突动摇不安的病根在什么所在,然后来解决具体的问题。但是我们说的指导全体的观念并不是上次所批评的笼统理论,仍然是从具体观念中找出的普通观念。从前的哲学家总好用许多笼统的两两相对的名词,譬如说个人同社会冲突,人民同国家冲突,法律同自由冲突,这样囫囵说去,便把社会冲突的具体原因遮蔽住了。我们要想找出大冲突的原因,不必从这许多抽象的两两相对的名词上去找,应该从群与群交错的关系上去找。

据我们看来,社会冲突并不是什么简单的双方冲突:一造是个人,一造是社会;一造是人民,一造是国家;一造是法律,一造是自由。社会是群与群的结合,群的界限是错杂不齐犬牙交错的东西,所以群的冲突便是错杂不齐犬牙交错的冲突。我所说的群是有公共目的公共利害团结在一块的。人类只要有种兴趣利益的关系,自然会团结成群。譬如有打球的兴趣,自然会结成球会。社会成立的原因既是这样,所以社会上的冲突,是阶级和阶级、行业和行业民族和民族的冲突,并不是一方面是个人,一方面是社会。

何以说人类只要有兴趣利益的关系自然会团结成群呢?譬如人类的天性,有男女性欲的需要,男女同居,然后有夫妇,有子孙,有家庭,有家族。又如人生都有要吃要穿的天性,因为这种天性的需要,自然有供给吃的穿的等群,自然会发生商业、工业、交通等群。再放大范围说,人类的天性好争,因为好争所以才有国家和政府的需要,因为有国家和政府的需要所以才有国家和政府等大群。

人类又有一种宗教的天性,对于现世多不满意,要想求那未来的精神的幸福,因为有这种天性,所以大家才同拜一种宗教,因此发生教会、庵观、寺院等群。照这样看来,可见得人类只要有一种兴趣利益的需要就会发生种种的群。以上所说的是人群发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再说人群冲突的原因。人群是“三五错综”的东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彼此毫无关系的东西。比方一个人,在社会是社员,在国家是国民,在教会是教士,在某种行业之中又是某种行业的职员。社会所以有乱,都因为这许多团体不能同时平等发展进步,结果常使这一群压倒那一群,经过几十年几百年,表面上虽然没有什么影响,骨子里已有了纷乱的种子,已经有许多不平之气,所以才有冲突的事件发生。现在且举出几个例说明,社会中往往有一种群,受特别的待遇,占特殊的地位,把别种群压下去,这便是纷乱的原因。

一、宗教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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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古自五OO年到一五OO年的一千年的历史,是宗教团体很胜利的时代。宗教的群既占势力,便把家庭、美术、教育、政治等群压将下去。因为宗教家有特别的见解,提倡独身不婚等事,因此便把家庭的兴趣灭杀了。

宗教家重用精神不重欲望,恐怕美术感动人的欲望太甚,所以又不注重美术,便用美术,不过为他们宗教作奴隶罢了。宗教家又不敢提倡科学,恐怕推翻他们宗教上几个根本观念,结果又把教育的兴趣灭杀,把教育的团体压将下去。宗教家又反对政权,所以闹成一千多年的政教战争,国家的群和教会的群两不相让,所以造成许多年政教冲突的历史。就是现在意大利还有许多地方尚在争执这个问题。

举这个例是要证明宗教的群在历史上占了特殊的和独尊的地位,结果便把别种群的需要兴趣压倒了,做它们的附属品。(这个例是很普通的,除了三个例外,(一)希腊(二)中国(三)美国,其余各国都是这样的。希腊古代教会并不曾掌过大权,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奉为一尊的宗教,但美国自成立国家以后,虽然没吃过政教战争的苦,可是他的祖先已经受过许多痛苦了。美国历史上没有政教战争,不过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罢了。以上所说的,都是宗教的群占独尊的地位压倒别种群发展进步的证据。

二、政治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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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群在历史也曾占过特殊的独尊的地位,把别种群压将下去,做它们的附属品。有一个西洋人同印度人谈天,说东方人所以不能振作的原因。西洋人说:东方人所以不能振作,因为士人太守旧,太重习惯。例如印度人搬运东西,总是顶在头上,不会用车子去推。有一天教他用车子推煤,他虽把煤放在车上,但仍然把车子放在头上顶著。就此可以证明东方人被习惯的势力绑住了,所以不能维新。

印度人回答说:东方人固然太重习惯,西洋人却太重政府。西洋人的毛病,就是把政府当作车子用,不会用自己的力量去顶东西,只会靠政府力量去做事,哪如我们用自己的头来做自己的事呢?

印度人这几句话很有几分道理。把政府看得过重,实在是西洋人的毛病,譬如这回欧战,国家政府的权利扩张极大,把铁路、矿产、财产、生命都可以一手拿来,商业、工业、学术各种团体,没有不受它支配的。因为国家政府的力量这样强大,所以发生一种反动。现在有许多明白的人不免发生疑问,要问:“国家政府是否应该有这么大的权力?别的团体是否应该受它绝对的支配?”这种怀疑的人现在已经天天增加起来了。

三、经济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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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常常批评西洋人,说他们偏重唯物的方面,想弄钱,想发财。对于美国尤甚,因为美国有偏重经济的趋向。美国有天然的富源,不能不发展工商各业。因为工商各业发达,便造成许多大资本家。所以经济的组合多有操纵国家政府的势力。美国大资本家常常操纵政府,利用政府。人民有时不知道真正的政府究竟是京城里边的政治机关,还是工商业的组合。这种偏重经济的趋向,遂生出种种流弊,文学、哲学、美术等的发达都落在欧洲之后。这都因为偏重这方面,丢掉那方面所以一方发展,一方偏枯。

四、家庭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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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群也时常占据一个特殊的独尊的地位,因为家庭的群比较别的群更加亲密,更可把经济、政治、教育、宗教等群包括在内。因为如此,所以格外容易代替别种群,把别种群压将下去,一齐由它支配。最初生计的团体,无论东西各国都是一样,都是由家庭生计做起,如纺织衣服、制造饮食等事,都是从家庭起首。奴隶牛马妇人都归家庭所有,听受家长支配。后来因为教育儿童,有了教育的需要,家庭之中又兼任教育的职务。由家庭变为家族,由家长变到族长,便含有半政治的性质,可以赏罚家人,可以强令家人做事,故又兼有政治的职务。古代家长率领子孙拜神祭天,故家庭的群又兼为宗教的群。家庭的团体如此,难怪在历史上占了一个最重独尊的地位,把别种团体都看轻了,都丢开了。

家庭的组合在人类社会上本是很重要的。许多道德的观念、慈悲的观念如亲爱、和睦、保育幼弱、一视同仁等思想,都是从家庭制度中发生出来的。这都是家庭组合的好影响,但有几种坏处:

(一)守旧 家长要保持一部分人的权力,故往往教子孙遵守祖法,久而久之,遂变成死的,不活泼的现象。

(二)不平等 家庭之中,一部分人掌权,一部分人服从,妇女、奴隶均受不平等待遇,不能谋全部的充分发展。

五、区域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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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因为地方的关系,因为居住相近的缘故,遂发生邻居的观念。再大则有同村同城同县同省的关系,发生同乡的观念。这都是以区域作基础组织成群的,无论是否同党同教,均因地理上的关系组成一团。好的影响可以横冲进去,把宗教党派等界限化除,连合成为一气,发生很亲密的结果。坏的影响就是疆界的观念太重,因而分成乡界国界,容易发生猜忌。历史上许多战争都是从疆界问题发生的。

以上所说的是要想改良社会,免了社会的摇动,应该知道社会里面互相冲突到底是为了什么缘故?从前的社会都听自然的趋势,必等到偏枯不平的气象发现以后,才知道设法救正。现在我们总要有种工具,可以先事防备,不要等到发作的时候才去救正。所以必定先要观察社会冲突的原因,由于那种社会太占优胜,所以盘据最重要的地位。那种社会需要被压太甚,所以退到吃亏的地位。能够如此然后才能够对症下药,预先来设法救正它,调剂各群的地位,让它们有平等发展平等进步的机会。不但不互相冲突,并且可以互相帮助。一部分有好结果,各部分都受好影响;一部分有坏结果,各部分都受坏影响。这就是因为社会的关系是“犬牙相错”的原故。

我很希望大家把这种社会冲突的观念想一想,从这种观念中研究出来解决社会的具体的办法,好代替那种完全辩护、完全推翻的笼统思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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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回所讲的有两个要点:(一)学说的起源在社会纷扰不安的时候;(二)社会所以纷扰不安,就因为偏重一种人群的利益兴趣,把别种人群的利益兴趣压将下去,结果是一种人群占了特殊的独尊的地位,那被压下去的人群便发生偏枯不平的气象,所以才发生冲突。

这种讲法和从前社会哲学史、政治哲学史普通的讲法不同。诸君研究过社会哲学史、政治哲学史应该知道这种学说和旧说相异的所在。从前的旧说大致可分为几派

(一)极力提倡个人的自由、权利、尊严。这是个人主义

(二)但承认社会,根本不承认个人,所以注重法律、秩序和社会全体的利益。

(三)调和二者之间,认定一方面是个人,一方面是社会;一方面是自由权利,一方面是法律秩序。以为社会的纷扰,是由于这方面的自由权利和他方面的法律秩序相冲突。

以上三派旧说都和我们的讲法不同。我们认定社会是种种群组合起来的,偏重一群,使这一群把别的群压将下去,结果便发生冲突。因为讲法不同,所以发生两大问题

(一)倘若我们的讲法是对的,何以三四百年来的社会和政治哲学家都错了?换句话说,社会哲学史上所谓个人和社会的冲突究竟有什么意义?(二)我们这种讲法和旧说有什么区别?这是口头上、纸面上的区别,还是实际上根本上的区别呢?

现在先讲第一个问题一社会冲突究竟有什么意义?简单的解答,就是社会是群与群组合起来的,并不是一方面个人,一方面社会。所以社会的冲突就是群与群得利益相冲突。一种人群在社会上占了特殊的独尊的地位,社会上已经公认它们的特别势力,可以统治一切人群,因而渐渐的把其余的人群利益认为个人的利益。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占了势力的人群把个人利益认做社会利益,所以把那没有占势力的人群所认为利益当做个人的利益,说他们的主张是反对社会的。其实这些利益都是社会的利益。所以我们与其说个人同社会冲突,自由权利同法律秩序冲突,不如说一部分自由太甚、权利太大,压制其他的部分,所以起了冲突。要知道新进的一部分并不是激烈太甚,不过想对于现在的制度法律改正一点,就是对于现在的法律秩序稍稍说几句话,也不过是想补救他修正它罢了。惟在当时,这种主张尚没有占势力,所以人都把它看做个人的利益,想把它打压下去。

照这样说来,两方的冲突都是为著社会的利益,并不是一边是个人,一边是社会。若说是个人,反对的一方面是个人,优胜的一方面也是个人。所以也可以说是这群个人和那群个人竞争。不过优胜的一群个人所主张的利益,社会上已公认为社会的利益,反对的一群个人所主张的利益,社会上尚没有公共承认,所以才说他们是捣乱。

历史上最著名的实例,就是政教冲突。欧洲中世纪的政教战争,就是边是教徒的利益,一边是国民的利益;一边是精神的群,一边是政治的群在那里冲突。这两个大群互相冲突起来,就成了政治的战争。这一群的利益已经社会公认了,效果也有得见了,所以便把它当做社会的利益。那一群的利益未经社会承认,没有效果可见,所以把它当做个人的利益。他们以为如果承认它便与现状相冲突,国家社会都要受到它的危险,所以彼此才发生冲突。仔细看起,历史上社会冲突,并不是一边是个人,一边是社会。乃是这一部分以自己利益为中心的人群和那一部分以自己利益为中心的人群在那里冲突。

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也是如此。欧洲中古,社会势力非常尊大,他们的教条便是法律,他们的经典便是教材,他们的教会便是学校,把立法、司法、教育等权都收归他们的掌中。他们尽力保存礼教,维持安宁秩序。把社会的治安看作他们一部分人的责任。以为他们的利益便是社会的利益,同他们冲突便是同社会冲突。凡做科学运动的、凡主张独立思想的,在他们看将起来,都是乱党、都是叛徒、都是社会利益的对头。其实是他们自己把持社会,保持他们自己所说的社会利益。他们不承认新发生的要求,说这种要求都是社会利益的反对。这就是他们自私自利的铁证。

再说一个最好的例,便是东方的家庭。东方的社会以家庭做中心,后来便把家庭的利益看做社会的利益,家庭中一部分老的男的,占了特殊的地位,有特别的势力,把少的女的一部分利益压迫完了,少的女的便变为他们的附属品。后来时代变了,子弟们也想说话、也想自由选择职业、自由信仰宗教、自由选择婚姻,家庭的长老看见他们这样要求,都以为他们是反对家庭,也便是反对社会。他们都以为想保持社会的利益非保持家庭的利益不可,想保持家庭的利益非压制子弟们的要求不可,他们哪知道子弟们的要求也是代表一种社会的利益呢?子弟们想自由做事、自由信仰、自由结婚,无非希望造成平等的社会,得自由发展的机会。不过没有经社会公认,所以人家都把他们当做社会的祸害。由此看来,可见得已经公认的社会需要总不承认未经社会公认的社会需要。历史上的冲突都是由这个原因发生的。

归总一句话:历史上所有的种种冲突,并不是个人同社会冲突,乃是群与群的冲突。一群已被社会公认,一群未被社会公认,这种已被社会公认的群不肯承认未被社会公认的群所要求的也是社会的利益,所以才有冲突发生。若把世界上所有的革新运动分作三个时期看,格外可以看得明白。现在且举女权运动做例。欧洲自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可算是女子要求解放的时期。从前的女子在社会上没有地位,近来女子们要想选择职业,替社会尽点义务,所以才起来要求政权,这就叫做女子解放的运动。且把它分做三个时期看:

(一)顺受的时期从前社会上事业都由男子独占,女子被男子压制久了,自己也承认不平等是当然的,服从男子是应该的。英国法律把夫妇认做一个人,这一个便是丈夫!大家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不能改变的。

(二)反抗的时期社会上经过一大变迁,种种新需要发生,种种新思想加入,便把从前的天经地义动摇了。从前的女子只做家庭以内的工业,到了实业革命后,机器发明了,工厂也发达了,生产的方法一齐都变了,女子也可以做工了。所以从家庭工业变到工厂工业,从手工生产变到机器生产,女子到这个时候,她们的习惯经验已都改变了,她们也渐渐同社会接近了。后来又因这个发生教育的需要;又因为受了高等教育,知识逐渐增加,知道社会的待遇太不平等,知道她们没有代表不能参与政治。她们既然有这种觉悟,自然要加入社会的生活,反抗旧时的生活。但是这时旧制度、旧道德、旧风俗依然存在,女子运动还是少数,所以被社会把持,结果遂起了冲突。当时社会当她们是一些“个人”她们自己也只觉得是一些“个人”,所以提出天赋人权之说,主张凡是一个人都该有天赋的权利。自表面上看来,好像一边是争自由,争权利,一边是代表社会,保持已成的秩序。凡是种种革新的运动都要经过这个时期的。

(三)成功的时期到了这个时期,赞成的人也多了,组织也渐渐有势力,有实行的机会。过渡时代一方维持道德秩序,一方要求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到了第三时期性质都完全变了,大家都以为所要求的,是社会的利益,不是个人的利益。从前的要求是争权利,现在是争尽义务的机会。他们以为社会不让他们尽义务是于社会有害的;社会也承认他们所要求的不是私利,却是社会的公益。所以从前认为非社会的,现在都变成社会的了。

凡历史上革新运动都必定要经过这三个时期。不过在第二个时期中,一方面要维持社会秩序,一方面要主张天赋人权,看起来好像是个人同社会竞争必待到第三时期,才能明白冲突的究竟是都是社会的利益,并不是个人与社会相争。

不但女权运动可以分做三时期看,凡一切革新运动也都可以分做三时期看。譬如劳工运动:在第一个时期,大家都以为不平等的待遇是当然的;到了第二个时期,大家都以为他们自己也是人类,也应该要求权利,所以才提出劳工神圣,待遇平等的观念;到了第三个时期,大家又才知道这不是个人的问题,确是社会的问题,如果容纳他们的要求,不但可以满足个人的愿望,并且可为社会增加许多利益。

这三个时期是一切革新运动必要经过的,不必一一举出,诸君可由此类推罢。

以上所说,都是要解答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政治学说史上所谓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们的答案是:本来不是什么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只是这一种人群的利益需要和别一种人群的利益需要相冲突。一部分的利益因为久经社会公认,故自以为可以为代表社会全部的利益。那新起的势力,因为未经社会公认,故表面上很像和“社会”处于对抗的地位。其实这种新起的要求往往也都是社会的需要,不过还没有被社会公认罢了。所以平常所谓“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其实只是一种人群的要求,当未经社会承认的时候,起来与社会上久占特殊地位的势力相对抗。换句话说,这种冲突不过是一切革新运动必须经过的第二时期的表面解释。过了这个时期,新要求的社会性质渐渐明白了,便不觉得是个人和社会的冲突了。

再说第二个问题 —— 我们这种讲法和旧说有什么区别?这是口头上、纸面上的区别,还是实际上、根本上的区别呢?现在且简单说一说,我们现在的讲法,和旧日的讲法不是外面不同,却是实际上不同。如果照旧日的讲法,把社会冲突当作个人同社会冲突,那么,革新家便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便要吃了许多苦。因为社会把革新家的运动看作个人的运动,便说他是社会的仇敌;革新家自已也承认自己的运动是个人的运动,也觉得社会是他们的仇敌。这样一来,两下的仇恨更深,一方面便要笼统把持,一方面又要根本推翻,觉得一切制度都不中用,甚至于暴动起来,要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根本解决。就是不应该改革的也拿来改革,不应该推翻的也拿来推翻了。这种笼统的推翻真是最不经济的事。

若照我们现在的讲法,革新家和社会都要取研究的态度。第一步先认定社会上有某种需要没做到,有某种有用的分子没有发展,有某种有用的能力过于埋没,把这些事件,都认作社会的缺点。我们的要求,是为社会争某种方法应该推行,某种情形应该改革,却不是要同社会为难。这样一来,便把仇视的态度变做研究的态度了。既然抱著研究的态度,第二步便要问哪种方法是好的,哪种方法是不好的?哪种方法是对的,哪种方法是不对的?到了各取研究的态度,自然不会把革新家当做仇敌,去赶他杀他,可以免掉许多无谓的冲突。不但主张的人抱著研究的态度,就是批评的人也抱著研究的态度。这是完全用人的智慧,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事实,把那些笼统把持根本推翻的毛病都免掉了。革新家也不居功,也不把自己当做社会仇敌,不过提出一种主张,叫社会上拿去试验试验,看到底能行不能行罢了。推到这层结果,可见得我们的讲法,并不是纸面上的空谈,实在有些实际上的区别。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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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次讲演中曾发过一问,说从前的学说,说社会上纷乱是个人同社会冲突,现在我们说社会上纷乱是社会的利益兴趣太不平均,所以这一群往往同那群纷争—这样讲法究竟实际上有没有区别?我的答案是说大有区别。说社会上纷乱是社会同个人冲突,结果必定激成社会和个人的意气,一方面主张概保存,一方面主张一概推翻,便把应该研究的具体问题丢开了。新的说法便不是这样,说彼此所争的都是社会的利益,不过一方是已得社会公认的,一方是未得社会公认的罢了。既然都是社会的利益,就应该研究哪种主张利益多?哪种主张利益少?哪处应该改革?哪处应该保存?这便是研究的态度,这便是科学的方法,这便是实际上的区别。

用旧法子讲来,自然生出一个天然的趋势:就是把社会同个人看作两不相容的东西。社会中守旧的人并不用研究的态度,并不说明哪一部分有价值应该保存,也不说明用什么方法来保存;单是笼统说凡是古的都是好的,反对古的便是反对社会。新的人受了这种激刺,又说凡是成了制度,成了风俗,拘束个人行为的,都是坏的,都是应该推翻的。他们也不研究为什么要变,为什么不变就有坏处?固然不能说凡是旧的讲法都是如此,但是自然趋势必定要归到这步田地。我们现在的讲法并不是主张调和,乃是想找出一个新方法养成鉴别的能力使人人能辨别哪件是好的,哪件是坏的,哪件应当改革,哪件应当保存,指出具体的问题,说出所以然的理由,用科学的态度,下具体修正的工夫。

我们且拿无治主义做个例:主张无治主义的人以为一切管理限制都要推翻,如政府、法律、财产、家庭、婚姻等都是束缚个人自由的,都应该废掉。其实那真问题,不是凡是政府、法律等都不应该有,不过是某种政府、法律应该有,某种政府、法律不应该有。极端自由是做不到的事,因为人性自然的趋势总免不掉一点限制,就是推翻这种限制,必定又有哪种限制起而代之。譬如让路,如果没有一定的惯例,便要生出无谓的冲突,要想免掉冲突便不能不遵守惯例。照这样说起来,不如承认制度是免不掉的,不过要研究哪种政府哪种法律是好的,是我们可以承认的,这便是研究的态度,科学的态度。

刚才所说的都是绪论,现在且归到方法态度的中心问题,说到鉴别的能力上去。我们要鉴别哪种是好的,哪种是坏的,哪种比较好一点,哪种比较坏点,必定要有个鉴别的标准。现在且指出几个鉴别的标准做我们鉴别的工具。

说到标准往往易生误会。从前的旧说也常常提出理想的目的做它们的标;但是这种标准是空想的,是做不到的。我们所说的标准是根据事实的、是办得到的。譬如航海,如果不辨航路、水性、礁石,不用罗盘,不看地图单说朝那目的地去,人便笑他是外行了。政治也是如此,应该根据事实,从事实中找出方法,空有理想是没用的。现在的事实是根据人性而来的,这是社会哲学、政治哲学最重要的基本。我们所说的人性,并不是空空洞洞的说人性的善恶,是研究人的性质是怎样,变化是怎样,从事实上找出人性需要、方向和必不可少的条件,拿来做根据,然后想出怎样下手的方法。

现在且举出人性的三种需要做标准:(一)习惯风俗;(二)社会编制;(三)共同生活。个人把以往的经验保留下来,作做事的惯例,便叫习惯;把习惯变成社会通用的惯例,便叫风俗;再把风俗变成制度,便是礼制。把社会安排到分工易事同力合作的地步,使成为有系统的组织,叫做社会编制。这两种都是第二等的重要事件,第一等重要的事件,还是共同生活。人类必定要共同生活,才可互相帮助,互相长进,这是人性顶重要的需要。

(一)习惯风俗 从心理学上看来,习惯风俗是保存人类以往的经验最经济的方法。如果事事都要自己用心安排,一举一动都要现去设想,便把有用的精神,注重到小事上去,再也没有工夫去研究重要的事体了。譬如小孩子没有走路的习惯,初学走路便太费事;又如用筷子,没有用筷子习惯的人便不能随意应用,反要费许多精神去管住它。个人有了习惯,社会有了风俗,很是人类一椿大经济的事体,是人性需要最不可少的东西。

社会风俗既已到了公认的时期,便变成一种礼制,如家庭制度、财产制度、婚姻制度等便是。风俗到了人类公认的时期便有很大的功用。风俗是天然的需要,但不能一定稳固,不必都能一致;到变成礼制的时候,便变成固定的统一的制度。大家都以为照这样做没有错,不照这样做便不是,便错了。如果没有礼制,你想那样做,我想这样做,结果便免不掉冲突。霍布士 Hobbes说:“没有政府的时代,是个互相残杀的时代,有了政府便是安稳的时代。”我们固然不能完全承认他的假设,但是人类社会没有礼制便不能安稳太平,有了礼制便安稳太平,这是大致不错的。

但是风俗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像蛤蜊的壳子一样,固然可以保护蛤蜊的肉体,但是因为太硬了,往往妨害肉体的发达。习惯、风俗、礼制也是这样,本来是保存以往经验的方法,后来弄错了,把它当做目的,我们反来保护它。又因为保护的结果,好像蛤蜊的壳子越长越硬,便把生机的发展一齐堵住了。堵住的结果,便要生出冲突,便要生出拿暴力推翻一切的革命。革命并不是革新家造成的,乃是守旧党激动起来的;因为有人出死力保存死壳子,所以才起反动的革命。

我们要想使习惯、风俗、礼制不致妨碍生机,不致激起革命,须要救正它,不要叫它变成死壳子。如想叫它不要变成死壳子,必须注意人的心思作用,用个人的见解来选择、批评、判断、试验它,用人的心思作用来保存生机,使它常常活泼,不要老死。

我们第一个标准要想怎样调剂风俗习惯礼制,使它不致妨碍人性的发展,注重个人选择的自由、批评的自由、鉴别的自由,不叫风俗习惯礼制变成一种死东西,才可免掉革命的危险。

(二)社会编制 风俗习惯是不知不觉变成的,编制是有意编成的。编制组织好像有机体,是互相相照顾、互相帮忙的。编制得好,组织得完备,自然会加增竞争的能力;要想用力少而成功多,非有有系统的编制不可。

我们对于德国人虽然不满意,但是不能不承认他的编制能力。他用科学的方法来把各部分支配起来,计划出来,要刻期办到,这就是德国人的好处但是太偏重编制也有许多坏处。简单说起来,一定限制了许多自由发展的机会,妨害许多自由创造的能力。譬如商店、公司、兵队等固然不能不讲编制,但是编制的结果,只有几个人从中操纵,其余的人都是器械。如宗教尽讲些拜跪的仪式,用兵尽讲些操演纪律的死法子,便把自由发展、自由创造的能力消磨完了。德国人可以代表最长于编制的民族,同时也可代表偏于编制所以发生种种流弊的榜样。

凡讲究编制组织的,总有一个总编制,如大公司的管理部,如军队的司令部,都是中央集权。结果便只把少数居中操纵的人当人,其余的都当做机械,把个人自由发展、自由创造的机会一齐丧失了。这也不但德国如此,便是西洋各国也都免不掉这个毛病。人家多说美国太放任,其实也有太偏于编制的,如大公司大营业的限制都非常严密,所以往往生出许多板滞不灵的毛病。我们应该得一种教训:就是天地间绝没有“放诸四海皆准”的道理,没有“包医百病”的药方。德国固然是太偏重编制,但是中国也太不讲究编制组织,凡事都是临时现凑。没有组织编制,要想讲究效力,实在是办不到的事体。

我们第二个标准,就是要审查什么宜于编制,什么不宜于编制;编制有多少限度,在多少限度以内可以实行编制;过乎限度便不能死守著老法子,才是正当的办法。

(三)共同生活现在时间不够,不能详细解释,简单说来,这种生活是互助的,是彼此都能够得益的。好像交友一样,得个朋友帮助,互换知识,格外可使思想长进,可使生活有意味。共同生活是最高社会的希望,凡是社会都要朝这方向走去。我们的标准就是要想怎样使共同生活发展,怎样使彼此得自由交换知识,怎样得互相帮助互相长进。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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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讲演会提出一个疑问:说究竟社会编制、风俗习惯的最后标准是什么?换句话说:便是拿什么做标准来批评社会的编制组织和风俗习惯?简单的答案,就是要看这种编制、风俗习惯能不能发展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便是自由交际,互相往还,交换感情,交换种种有价值的东西。社会的编制、风俗习惯能做到这步田地是好的,做不到便是坏的。这就是标准。

有几种社会组织,好像墙壁一般,把各部分的共同生活一齐隔开。譬如埃及和印度都有一种阶级制度限制很严,这一阶级和那一阶级隔绝不通,婚姻礼制、感情、思想……都是互相隔绝的。这种制度不但不能养成共同生活,并且防止他们的共同生活。

不但埃及、印度是这样,便是欧洲的社会从前也有三种阶级:上等是贵族地主;中等是中流人家;下等便是工人和学手艺的人。当这种制度最盛的时候,也是彼此断绝交通的,所以也成一种孤立生活社会,不是共同生活的社会。不但阶级制度是这样,还有偏重一方面的,如家长制度也是这样。在严格的家长制度之下,一方面是家长,一方面是家属,尊卑长幼有名分堵住交通,感情思想一概隔绝。又如独裁制度无论是政治的、实业的、家庭的独裁制度,它们的组织都是一方是上,一方是下,一方是尊,一方是卑,都没有互相交通的机会。又如宗教变成了特别阶级之后,教内的牧师便成专门职业,专管祷告礼节等事,和社会一切生活断绝交通,一方为入世的,一方为出世的,感情思想都是隔绝的。再说教育,在学校里边的便成了读书人的阶级,如农夫工人等不识字的,便成了乡下人的阶级,乡下人以为读书的人高不可攀,所以也不同他们往来了。本来理想中的宗教,原是解决人生问题的,不应该离开人生问题专朝出世的方面做去。教育本是应该拿社会生活做根据的,使教育与社会沟通,使生活受教育的影响。如工厂、商店本不是专为发财的,目的在流通货物,不但要使物质方面流通,便是精神方面也要使它流通。我们所希望的社会,便是这种有自由交通、自由交换作用的社会,这便是我们最高的标准。

今天要提出来讲的,是要说明“社会相互的往来、关系、影响是共同生活的要素。”先从消极方面说,如果没有共同的生活便发生什么弊病?这个最普通的例便是主奴的关系。我所说的主奴关系并不是专指黑奴式的奴隶制度说的,凡是父母对于子女;夫对于妻;君对于民;雇主对于劳动家……都包括在内。凡是一方面为上,一方面为下;一方面有统治权,一方面没有统治权;方面发命令,一方面受命令—这些关系都是一种主奴的关系。我们且看这种关系有什么弊病?大概不相交通的社会必发生两种弊病:

(一)这种社会组织在社会本身上有绝大的危险,使社会自身不能持久。

(二)偏重一方面,使妨碍个人人格的发展。

先讲为什么社会本身发生危险。因为有许多人以为把社会分作上下、贵贱、尊卑、长幼各阶级。虽然有点妨碍个人自由,但与社会本身很有好处,很可以保持社会的安宁。他们以为因为要社会安宁持久,只好叫一方面吃点亏,方面虽吃点亏,全体却受益了。这种见解的错误在于不知道这种社会阶级的护符,就是武力。凡是拿武力来做根基的总是不牢固、不耐久,内部总要发生危险的。不但和个人有害,就是社会自身也有害处。因为独裁政治和平民政治绝对相反。平民政治就是想叫社会互相交通、互相影响,根本是不靠武力的,只靠兴趣维持。要使社会各分子都有表示兴趣的机会,各方面互相帮助、互相影响,所以社会坚固。独裁政治全靠武力迫压,只有一方面自动的,没有互助的精神,所以不能稳固。

这种没有共同生活的社会何以要用武力做根基呢?因为社会各分子对于社会本身没有兴趣,全靠威力逼迫才可团到一块,威力减少,马上就散了。比方一个学校的秩序要是全靠先生拿板子维持,那么,板子没有,或者先生去了,学校的秩序便即刻乱了。又如中国历史上每换一次朝代,必有一次大乱,直至有人把群雄征服了,纷乱才能平定。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们全拿武力来维持秩序,表面上虽然很像太平的,但是各方势力一不平均,马上就起了纷扰。

可见得全凭武力维持的秩序,武力一去是即刻要乱的。至于立宪政治,使各分子都有表现兴趣的机会,所以政府虽然变更,秩序绝不会纷扰。

再看这回由欧战发生的大扰乱,这样大的扰乱是从没有过的。结果便有几国受了一场大劫,到了不堪受劫的时候便成了纷乱的现象。但是居然有几国经过这一大劫而不乱的。这是什么缘故呢?比较看起来,经不起这次大劫的国家都是行独裁政治的。如俄国、德国便是。俄国行独裁政治更久,所以乱的程度更甚。再看那些行平民政治的国家,不靠武力把持,却使社会中各分子都得自由加入社会之中,党得国家不单是几个代表人的,是大家的意志、大家的感情、大家的兴趣联合起来的。既然有这种意味,所以都你帮著我,我帮著你—所以虽然经过这样大劫,究竟不致大纷扰。

观察这种情形应该使我们生出一种觉悟:就是独裁政治一定没有共同生活,一定不能各部分的感情兴趣互相影响。至于平民政治的根本观念:便是“凡是公道的政府须根据于被治者的同意。”政府一切行动既已以被治者的同意做根据,被治者觉得他们也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的意志便是他们的意志,尽一部分义务便享一部分权利,所以他们都愿意帮助政府做事—这便是国家最稳固的根基。独裁政治虽然也有能够维持得一二百年的,但是在历史上看来却是很短的时期,还请大家不要贪图这点小便宜,还是要有共同生活的社会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独裁政治表面上似乎很有力量,其实都是假的,比较共同生活的社会弱得多了。平民政治是以大家的情愿做根据,表面上好像禁不起大危险,试验起来却靠得住的很。这个最显明的例便是工厂的组织。旧时的工厂经有名的专门学者调查,每天工人所作的工不到他能力百分之五十。因为他们没有兴趣,把工厂看做人家的东西,所以即有能力也不肯用。可见得独裁政治表面上似乎很有强力,但是实际上是没有用的。比方工厂的工人为什么不肯用力呢?因为他觉得他们做工是为生计逼迫的,他对工厂没有别的责任,对于制造、出品、销路、赢余、分配等问题全不管的,结果便没有个人的兴趣,不是故意捣乱,便是故意糟蹋好材料,用种种消极抵抗的法子。现在美国的工人工钱也增多了,时间也减少了,比较中国好得多了。但是他们还不满意,还要要求管理权,这就是想把民治主义应用到实业的组织之中,使工人不但拿钱,并且要有兴趣,要有发展才能的机会,使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工厂的一部分,这是心理上的问题,不单是工钱和时间的问题。

人类并不是机械,是有血气的,有心思才力的。筋肉的能力比较很小,此外还有重要的心思感情的能力比筋肉的能力更大。倘若社会的组织能把社会中所有的心思感情都愿意拿出来为社会用,这种社会比那全靠武力把持的社会,自然要稳固得多了

再说没有共同生活的社会在人格上发生的影响。且分作两部分说:(一)被治者部分,(二)治者部分。

(一)被治者部分,在没有共同生活的社会中,被治者所受的恶影响有二:

(A)心理上的恶影响,最浅的心理方面的恶影响便是愁苦、怨恨、不满足,甚至于发狂,得神经病。据现在学者的研究,对于神经病下的断案是:神经病是由于把人类平常应该有的正当的需要情欲强压下去而起的。可见得凡压迫人类正当的兴趣、正当的愿望,结果自然发生神经系的种种病。

(B)天才上的恶影响。天才必须常常的试验才能发展。如果不用,虽然有统治经理的才能,久而久之,也会消废了。再凡天才如果不能向正当的方面发展,便要向不正当的方面发展。这方面摧残了好天才,那方面便养成了坏品性。主奴阶级的社会能产出两种坏根性:①奴性——服从、阿谀、谄媚,想种种不正当的方法迎合在上的欢心;②狡诈性——狡猾、奸诈、说谎,用种种不正当的方法来规避在上的威权。

更坏的、更可笑的便是即已造成恶结果之后,反来替这种制度辩护,说这种制度必不可废,说这一班依赖的、狡猾的、奴性的、没有知识的人,哪配同我们享共同生活?

其实这种种缺点并不是他们生成的,乃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制度造成的。一种不良的制度养成了一部分人的奴隶品性。后来反用这种制度的结果来替这种制度辩护,说他们不配同我们平等。这便是世间最可惨的悲剧!

(二)治者部分。莫说没有共同生活的恶影响尽在被治者方面,便是治者的部分也养成许多坏行为:

(A)道德方面的恶影响。因为统治者越发当权,越发养成一种残忍、暴虐、骄傲、奢侈等种种不正当的行为。他们所以这样,也不是天生的,乃是制度养成的,使他们常常高居人上,别人的痛苦一点也不知道。所以只有一方面的道德

(B)知识方面的恶影响。统治者方面虽然占了许多便宜,有钱、有机会可以求学,但是他们所学的都是偏于狭隘的专门技术一方面。譬如做父亲的、做教师的、做政客的、当老板的、做工头的…都偏于一方面,没有共同的知识。譬如政客如果想保全势力,便不能不用利诱威吓的手段,但这是一方面的技术,不是各方面的知识,总不如大政治家能将各方面的意志、希望平均采取,使他们都有共同发展的机会。

还有一个重要的坏处:便是上等阶级最容易堕落或衰败,连平常的知识也没有。从历史上看来,没有一朝帝王起初不是英明神武的,传了几代,便成为特别的阶级,不同外人往来,要怎样便怎样,没有限制,久而久之,便生下不好的种嗣,这都是人人共见的事实。最大的原因,便是没有共同生活,如果有共同生活断不致有这样堕落的情形。

以上所说的都是例,不过想这些例来说明我所讲的民治主义的哲学。这种哲学所主张的是什么社会呢?这个社会一定使各分子有自由发展、自由交换、互相帮助、互相利益、互通感情、互换思想知识的机会。社会的基础是由各分子、各以能力自由加入贡献的。在表面上看来,似乎不大强固,实在是强固的很。不但强固,并且可以减少各种由隔绝交通而发生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