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恭湣立后议

施恭湣立后议
作者:黄宗羲 明末清初
本作品收录于《黄梨洲文集/09
卷九·杂文类

按施恭湣兄弟三人,长恭湣,次翼明,次简如。恭湣、翼明皆绝,简如四子:曰锡,曰铭,曰锺,曰镐。以常例论之,则铭之继恭湣,无容再议。而妒铭者,谓恭湣尝有一子名钦,未几而夭,翼明之死,在钦之前,则铭当继翼明,而不当继恭湣。

夫古来宗法,有大宗,有小宗。馀子无后者,祔祭于宗子之庙。故《礼》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大宗不可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非大宗而立后者,古未有也。恭湣小宗之宗子也,翼明馀子耳,原不必继。今一人必求一继者,世俗之瞽说也。后铭者又谓恭湣既有子钦,则当继钦而不当继恭湣,铭与钦兄弟行,不可继。此又非也。朱子曰:“宗子只得立适,虽庶长立不得,世子是适,若世子死,则立世子之亲弟,亦是次适也。”今钦者,是世子也。钦死,铭为次适,在所当立。若必欲继钦,则朱子何以不言继世子乎?田汝成《立后论》曰:“假令身为继别之子,死矣,有母弟存焉,即可以承大宗,不必取子于弟以续之,而后谓之继别也;身为继祢之子,死矣,有母弟存焉,即可以承小宗,不必取子于弟以续之,而后谓之继祢也。”此又甚明,若必欲继钦,则是取子于弟以续之,而继别继祢也。请以王文成袭爵例之。王文成袭爵至承勋,承勋子先进,先进子业昌,业昌绝。若如妒者之言,是必当为业昌立后。何以当时嗣承勋者,乃其弟之子先进,而未尝后业昌也?今铭之继恭湣,与先进之嗣承勋,若合符节矣。恭湣之嗣,与世俗之继,大不相同。

圣天子哀怜其忠死,追谥与地,备诸恤典,其表扬之至意。但论其亲疏,不论其世次,于亲属之中,又只论其贤否,不论其长幼。昔之君子,访先贤之后而荣宠之。如台州、上蔡之裔,秣陵、东桥之荫,皆用此法,不可枚举。今铭也于恭湣为最亲,在最亲之中,惟铭为诸生,忠湣之后,舍铭其谁属哉?且恭湣家无四壁,其夫人在时,不饱半菽,既无家业可承,铭而主其世父之祀,情不容已。昔王承勋之绝也,有同高祖之侄孙王业洵,命之为继。其时业洵之兄业浩,现为大司马,何求不得?然终不敢以疏属继承勋。何物施某,乃欲为业洵之所不敢为乎?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馀皆入。”夫为人后者,何至与贲军亡国等,此盖为欲为人后者言之也。欲为人后而不父其父,在本生为逆子,在所后为贪人。施某无乃欲为人后乎?曾谓恭湣之庙,不如矍相之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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