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象数论/十精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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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精太一
编辑天皇。周法二十。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武德,顺行十六神。遇干、坤、艮、巽四维,重留一算。〈阴局取对冲,十精皆仿此。〉
帝符。周法二十。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阴生,顺行十六神。遇坎、离、震、兑四正,重留一算。
天时。周法十二。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吕申,顺行十二辰。
天〈讳。〉周法四。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地主,逆行四正。
飞鸟。周法九。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阴德,顺行九宫。
五行。周法五。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阴德,行地主、和德、大昊、大武五宫。
八风。周法九。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起大威,顺行九宫。
五风。周法九。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先阳后阴,以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为次。
三风。周法九。置积年,以周法去之。馀以三、七、二、六、一、五、九、四、八为次。
太一数。置积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足,以元法七十二去之。馀顺行,每宫一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