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易学象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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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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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实三百六十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闰限一十八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分九秒,月闰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置积年,减一,以岁实乘之,得数满朔实去之。其不满朔实者,则是减一内之日,谓之闰馀。仍置岁实所乘之数,减闰馀,此本年天正朔前之积日也。以纪法约之,知其末日甲子,加入本年所求之日,是为积日。在正以后之月,每月加一朔实,一月闰于闰馀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