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统例序
作者:啖助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53

孔子修《春秋》,意以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塞,救僿莫若忠。夫文者,忠之末也。设教于本,其敝且末;设教于末,敝将奈何?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周公没,莫知所以改,故其敝甚于二代。孔子伤之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商周之道,不胜其敝。”故曰:“后代虽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盖言唐虞之化,难行于季世,而夏之忠,当变而致焉。故《春秋》以权辅用,以诚断礼,而以忠道原情云,不拘空名,不尚狷介,从宜求乱,因时黜陟。古语云:“商变夏,周变商,《春秋》变周。”而《公羊子》亦言:“乐道尧舜之道以拟后圣。”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又言:“幽厉虽衰,《雅》未为《风》。逮平王之东,人习馀化。苟有善恶,当以周法正之。”故断自平王之季,以隐公为始,所以拯薄勉善,救周之敝,革《礼》之失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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