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权知同正授六考诏

更定权知同正授六考诏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1

凡权知授官,皆缘本资稍优,未合便得,藉才擢用,故且权知。若通计五考,即便同正授,极为侥幸。自今已后,应诸州府五品长马权知正授,通计六考满停。其勒留官如有未满六考停给课料者,便准此却与支给。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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