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万烈妇某氏事

书万烈妇某氏事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9

烈妇某氏,江东巨室婢也。妻仆万某,早寡,守贞二十年,年四十馀。会其主以事当与妻谪戍,妻泣而谓烈妇曰:“汝无子女,单独一身,能充解脱我,俾幼稚有依,吾子孙当世祀汝。且汝少长吾家,主父年七十矣,犹汝父也。汝何嫌?”烈妇曰:“虽然,非礼也。”固请。既而曰:“吾之生赘也,亦无不可。但自当官充解后,陆行必异车,水行必异舟,逆旅必异室。抵戍之日,吾有以自处矣。”既行至中途,其主忽戏曰:“汝为吾妻,官作之合矣。而不同寝处可乎?”烈妇曰:“吾以主为父,父何所不得老妇人,而忍出此言?”察其主意不悛,越日,夜中自经死。闻者莫不流涕,皆曰:“烈妇之志足悲矣,而其初之义则未审焉。其诸荀文若之俦与?”

方子曰:“操之心,途之人皆知之。文若为之谋主,以固其操柄。文若死而操之恶已成矣。是犹共剽而终以不取分为义也!若烈妇之主身在缧绁,垂死之年而忍为大恶,则岂烈妇所及料哉?烈妇之行也,早以死自处矣,不得已乃中道而洁其身,盖自信其泥而不滓者也。岂可使与文若同名而不辨哉?”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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