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24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23号解释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24号解释》 |
最高法院解字第125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7年7月1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10 页 | |
奸夫因奸谋杀本夫奸妇若仅构成刑律第二百八十九条之相奸罪并未经本夫生前告诉现在刑律补充条例已经废止自应认为欠缺诉追条件谕知驳回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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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7年7月1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10 页 | |
奸夫因奸谋杀本夫奸妇若仅构成刑律第二百八十九条之相奸罪并未经本夫生前告诉现在刑律补充条例已经废止自应认为欠缺诉追条件谕知驳回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