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二十七年

二十六年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
(乙丑)二十七年大明正统十年
二十八年

春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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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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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朔,移御驸马安孟聃第,命世子,率百官行望阙礼于景福宫,停本朝贺礼。堂上官以上,诣时御所,献表里鞍马,诸道进笺。

○设曲宴,赐宴二品以上及耆老宰枢,又馈倭、野人于景福宫南廊。

○传旨户曹:

贡法,凡属正田而陈荒者,并皆收税,已曾受教,然立法未久,民未悉知。今贡法试行忠清道庇仁、清安、庆尚道高灵、咸安、全罗道高山、光阳六邑,去年陈田之税,其勿收之。

○风水学承元老、安孝礼上书曰:

自古帝王之营宫室,取山川之朝应与明堂之正穴,不然则三才之道必违。前贤又曰:“差之毫厘,祸福千里。”请勿出都城之内,姑移御安国坊之洞。

不允,仍谓都承旨李承孙曰:“去年秋,予自椒水还,适宫中未安,东宫与大君咸请避居于锦城第,予从之,命修其第,李善老闻而上书,请移御。其后中宫之母与广平,连月而逝。卿举太宗故事,或开城或衍禧宫,请移幸至再,故命修衍禧宫。善老又上书请之,其意以为必从吾上书,然实非因善老言也。昔崔扬善请移宫室于承文院洞,令大臣及书云观议而乃止。其议之者,非欲从之也,人有上书者,不可置之故耳。今元老等亦效扬善、善老而有是请也。予不信阴阳地理怪诞之说,卿已知之矣。”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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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移御衍禧宫,命世子还京都。

○开城府留守柳季闻卒。季闻字叔行,右议政宽之子。登第,累官至吏曹正郞,擢议政府舍人、判司宰监事、兼知刑曹。岁甲辰,奉教书宣酝,往谕童猛哥帖木儿,猛哥帖木儿疑之,设帐草野待之,季闻开谕教旨,赐酒酬酢无算,言笑款洽,猛哥帖木儿解疑悦服,乃出见妻妾,使行酒。是年,又奉宣酝,往阿木河而还,迁右司谏。乙巳,拜礼曹参议,出为忠清道观察使,历刑工曹参判、司宪府大司宪、京畿、江原、黄海道观察使。辛酉,拜汉城府事,寻转刑曹判书。癸亥,为开城府留守,至是来问起居于行宫,至迎曙驿路上暴卒,年六十三。辍朝二日,吊赙如仪。谥安肃,宽裕和平安,执心决断肃。为人宽容,不拘小节。子眷、䀯、睆、𥇓、睇、眺。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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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传旨礼曹:

世子受朝参,用鼓吹乐。

○以成抑判中枢院事,南智中枢院使,权孟孙开城府留守。

○赐卒判书郑渊妻禹氏棺椁及米豆三十石、纸百卷、石灰五十石。禹氏,安平大君夫人之母也。去岁渊卒,禹哀毁不食,因得疾而死。

○司宪府启:“曾有传旨,改衔肃拜者,就东宫行之。昨日监察改衔状有东上通礼门及谨启之语,詹事院以为不可以此达于东宫却之,监察未得肃拜。请令诣时御所肃拜。”上曰:“予当熟思以处。”寻传旨礼曹:

今后改衔者,诣景福宫,遥拜行礼。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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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命宦者田畇,以金宣牌召世子。

○遣镇抚朴承老、韩继美于城底十里,巡视饥民,施与米酱。

○是夜,风雪大寒,命赐酒二百甁于侍卫军士。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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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传旨:

凡祭祀斋戒日,举哀饮酒茹吊丧问疾宴乐凡干田猎秽恶等事一禁,其大小人病亲相见辞状及疾病丧葬诸事,承政院依前例施行,斋戒后启达。且大小决罚、一应凶事,毋得启达。

○司宪府启:“世子朝参时,命用鼓吹。臣等以为殿下受朝参用鼓吹,而世子亦用之,其于礼何?此非唯一时之事,必为万世之法,不可轻易为之。愿议诸大臣以行。”上曰:“予有宿疾,未得视事,世子参决,不得不尔,况但用鼓吹而不用雅乐乎?如今世子之事,未可以常法议之,亦不可为传之万世也。且稽古制,世子虽用鼓吹,亦未为僭矣。”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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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开城府留守权孟孙上书辞职曰:

今除臣开城府留守,留守望尊责重,其选匪轻,恩命及臣,感铭奚极?惟念臣岁甲寅,丧父庐居,始患瘫痪之证,丁巳,受江原监司之任。至戊午冬,又丁母忧,居庐之际,大发风疾,浑身刺痛,滨于殒命,特蒙圣恩,遣医治疗,得保微喘。辛酉壬戌两年,连受京畿、庆尚监司之命,癸亥,奉使赴京,十年之间,殆无宁岁。缘此旧证日加,医药无效,思欲闲居调保,以离沈痾者,有日矣。去岁之秋,具辞上达,乞免职任,未蒙兪允,特除闲官,优赐沐浴之暇,恩至渥也,德至深也。行至浴所,才留数日,适闻臣妻发病气绝,未浴而还。自是前疾复作,眩偏头,脚膝腰痛,不时而发。且因近日义禁府力疾早仕,未遑调理,体气渐惫,精神日昏,随例从仕,尚惧不堪,况此开城,人多事烦,留守独任专制,尤非臣疾病所能治?臣孤根独叶,过蒙上恩,且臣行年五十有六,非老非幼,正当宣力奉公之秋也,岂敢思安,以求自逸哉?第因病患,敢渎天聪,伏望殿下哀臣疾病,收臣爵命,俾臣就闲颐养,以延性命,则愈痊之日,当为国家,以展犬马之微劳,图报圣恩之万一。

从之。时权孟孙之妻病革,托以己病求免。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忠清道瑞山郡卜平乡,越入泰安郡境内,距瑞山三十馀里,常时徭役及义仓贷受之时,来往甚艰。请割属泰安郡。”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续典》、誊录云:‘凡大小出使员,毋得率内禁别侍卫甲士以行。’而边将每托警急,必须率行,有违于法。今后京军士,勿许赴防,唯东西两界,境连彼土,防御最紧,姑令仍旧。今贼路要害处,已筑行城,防御之紧,视古大减。若防御仕到,勿论当下番,如旧别给,则久远侍卫京军士都目见夺,实为未便。常时,到每日二,今减一;有声息着甲,到每日十五,今减十。”从之。

○谕咸吉道监司:

童所老加茂,父没未几,母亦随死,诚可哀也。其赐赙米豆纸布盐藿等物,仍令其官,说与国家怜恤特赐之意。

○遣集贤殿副修撰申叔舟、成均注簿成三问、行司勇孙寿山于辽东,质问韵书。

○是日夜三鼓,平原大君琳病剧,命世子还京都救之。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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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日晕两珥。

○传旨礼曹:

春享大祭,在今月十三日,平原大君在华韡堂发疮疹。堂与文昭殿近,而祭则用乐,方书忌之。其文昭殿之祭,议诸大臣,改卜吉日。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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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凡大小祭享,献官诸执事及陪祭官致齐时,请禁饮酒。”从之。

○遣都体察使皇甫仁于平安道。初,仁以义州方山、青水、仇宁三口子距本州辽隔,倘有贼变,必不及相救,请移定宁县于方山,割义州玉冈、青水、仇宁三口子及尚乘、白吕子等里属之;割定宁内地,属义州,上从之。至是,移定宁于方山,筑邑城,围九千四百八十四尺,役其道民六千三百人。又筑慈城虚空桥口子石堡,围四千三百八十八尺。又筑行城,自西解岘至时番川,又自泰日洞口至北边洞口,岩石长五千三百八尺;因险削土者,九百尺。以里计,凡十一里五十六步一尺。烟台一,围九十七尺,役其道民五千三百六十人,皆以二月初十日起役,至三月初十日而止。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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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日晕两珥。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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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议政府据吏曹呈启:“中枢院敦宁府正三品堂上官及承文院通礼门司译院正从四品官,并称佥知,名号混淆。请依敦宁府副知之例,承文院通礼门司译院佥知,改称副知。”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凡买卖田地,不税契不过割者,依律文施行之法,已曾受教。然无定限,不论久近,一切没官,甚者勒令人吏访问陈告,没为屯田,甚违守令委任字牧之义。自今过三年不税契不过割者,方依律文施行,所没田地,报监司,以给贫民。其已曾没官田地,亦考《续典》,州县屯田结卜之数,如有过者,并皆刷出,以给贫民。”从之。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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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全罗道监司报:“群山岛捕鱼私船守护船军郑元夫等十人,遭风溺死,请赙祭复户,其不审风水发船者,推鞫罪之。”从之。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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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议政府启:“岁壬戌,定进献海青捕捉户,咸吉道四百户、平安道二百户、江原、黄海道各五十户,并免徭役。然立法以后,捕得之数,反减于前,请罢其户,还定本役,令道内民户设机械捕捉,每岁秋,遣敬差官巡行考察,合行事宜,条列于后。

一,捕玉松骨者,勿论体之大小,赏绵布三十匹。自愿受职者,白身授土官从七品,九品则正七品,八品以上加四级。一年之内,捕二连以上者,依上项例授京职。杂松骨则赏绵布十五匹,其中体大特异者,加五匹。自愿受职者,白身授官正八品,九品则从七品,八品以上加三级。一年之内,捕二连以上者,依上项例授京职。

一,各户分其残盛,或幷三四户,或五六户为一所,设捕捉机械。若自愿加设者,听。

一,若能私自捕得纳官者,或绵布,或官职,随自愿优赏。

一,择廉谨者,定为监考,各户机械排设及看守勤慢,巡行检举,所在守令,严加考察。

一,监司都节制使无时考察,若守令不用心考察者,依律论罪,再犯者,除收赎,决罚还任。

一,敬差官巡行考察,其守令论罪,与监司同议施行。

一,监考各其掌内捕捉者,每一连赏绵布二匹;捕至三连,自愿受职者,加资叙用。守令则一二连,赐衣一袭;三连以上,赐衣袭。

一,上项加资,并限五品。无土官各道则一连,依他例赏绵布;二连以上,自愿受职者,亦依他例授京职。”从之。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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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谕京畿、忠清、江原、黄海道监司:

今年道内失农,民食不裕,又于立春之后,连日大雪,冱寒冰冻,恐有饥馑之民,既不能采菜于山野,又不能借贷于邻里,因而绝食,以致冻馁,予甚虑焉。卿其知悉,多方布置,广行赈恤,使失农之民得免馑饥,以副予怀。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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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平原大君琳卒。琳字珍之,号谨行堂,世宗第七子。风姿魁伟,性聪慧,年十三,封平原大君,岁丁巳,谒先圣入学。自是日就宗学,力学不倦,硏穷经书,尤熟于《诗》、《礼》及《大学衍义》,又善属文,笔法入神,射御绝伦。至是,患豆疮,卒于华韡堂,年十九。两宫震悼辍膳,停朝市三日,除中外陈慰。命佥知中枢卞孝文、少尹闵瑗,护丧事。琳气度豪俊不凡,疾恶如仇,好人善,平居严毅沉默,不妄言笑,至于待人接物,谦恭温雅,未尝以贵势自骄,人皆爱而敬之。孝友出于天至,尤善占候,预言风云雷雨之变,率皆不差。谥靖德,恭己鲜言靖,执义善德。娶护军洪利用之女,封江宁府夫人。无子。

○世子朝衍禧宫。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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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议政府六曹遣检详朴仲孙、礼曹正郞赵峿启:“臣等昨奉传旨,未得出门,亲诣问安。窃恐上体过哀,请进膳。”上曰:“予饮酒食粥,身且安稳,卿等勿虑。”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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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召右议政申槪、左赞成河演、左参赞权踶、礼曹判书金宗瑞谓曰:“闻有监司守令不体予意,凡狱讼,不详听断,一以深峻为务,至使有罪者得脱,无罪者系狱,冤抑莫伸,致伤和气,予甚虑焉。岂无救之之术?卿等其议以闻。”佥曰:“愿将圣教之意,降谕书于监司,使知殿下钦恤好生之德,则彼必觉悟而警省矣。”从之,即下谕书于各道监司曰:“大抵刑狱之事,得情难而失中甚易。肆予曾降教书,告谕丁宁,然以州县之多、守令之众,安知无用刑过中,听断不明,至使无辜之民久系犴狱,召伤和气者哉?予甚轸虑。卿其知悉,晓谕各官守令,凡诸狱讼,毋惨酷毋淹滞,虚心明断,以副予钦恤之意。”

○上使晋阳大君瑈传旨申槪、河演、权踶、金宗瑞曰:

内禅之事,尧、舜之后,数千年间不过十馀君,然或有势不得已者,或乐于优游颐养者,皆非美事也。我国戊寅庚辰戊戌之事,皆有变故而然。近年水旱相仍,且予宿疾缠绵,连丧二子,天之不佑也明矣。因疾不受朝,又不见邻国之使,祭享香祝,亦不亲传,深居九重之内,凡事皆令宦者传命,错误者多。人君之职,果如是乎?欲令世子即位治事,予则退居,军国重事,予将亲断。是则非历代内禅之比,卿等其知之。

槪等惊骇,失色涕泣曰:“殿下何有是言?春秋鼎盛,虽有宿疾,聪明自若,起居如常。二事之故,非天之谴;寿夭修短,本是气数之难逃。虽宦者传命,小事悉以文书出纳,大事则东宫引承旨亲问,熟议以启,然后还付承旨施行,事无一毫之失。以此治国,何不可之有?殿下深知内禅之不可,而欲效之,臣等未知其可也。且太祖以来,连三世内禅,今又行之,朝廷闻之,以为朝鲜家法如此,真外夷也。又将何辞奏达朝廷乎?朝廷若问四世内禅之故,则亦将何以对?戊寅庚辰戊戌之事,皆有辞焉,今无如彼之变,而效之可乎?愿亟收是命,勿播于外。臣等虽死,不奉教。”上强之,槪等极言不可,以至夜分,明日复争之,上曰:“将来之事,虽圣人不能预料,后日内禅与否,未可必也。然今日则姑从卿等之请。”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每令入辽东者买羊猪而来。且使通事传习喂养作骟之法,仍差为分礼宾寺别坐监养。且前所畜祭牲唐猪,杂于乡种,矮小不肥,不合祭享,并令买来。”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辽东护送军到义州,则京中兴利人及州人,多将细布人参等禁物,潜隐买卖,实为未便。请遣通事,送济用监布二百匹于义州,分授州人及乡通事,于辽东贸易之价,加给半匹或一二匹,以买国用之物。暗行私买卖者、禁物挟持者,痛行禁止。”从之。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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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谕平安道观察使:

京中兴利之徒,多赍禁物,预往义州,若辽东护送军出来,则州人通谋潜买卖,故政府请以济用监布贸易,然辽东人以护送本国使臣而来,因行贸易,若禁民贸易,而官自为之,则彼人必不遂所欲,生衅可虑。令义州牧官备知上项事意,勿露官贸易形迹,不使生衅。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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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传旨承政院:

刑狱,重事,不可一日淹滞,近日因予忧患不启事,数日之间,岂无滞狱?毋留速启。

又曰:“李正宁曾掌陵室诸事,近得罪收告身。今方议陵室之制,若还告身,则受罪日浅,有违于惩戒,使之着笠与议,亦未稳,何以处之?”都承旨李承孙曰:“大抵虽无职者,若承命治事,则权着纱帽角带,例也。”上从之,遂传旨礼曹:

李正宁与议政府,同议陵室制度,权着沙帽角带,从末随参。

○咸吉道监司启:“镜城府秦奉洞地烧,长三十二尺五寸,广十二尺。掘二三尺,无火光,但烟臭并如常火。爇以干草,则火光大发;汲水灌注,则烧处自灭。”

○江原道监司启:“道内赈饥所用他道义仓谷四万八千二百七十馀石,已蒙题给。然时皆未输,请先将各官军资米豆四千石加给。”从之。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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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都承旨李承孙等启:“近日辍肉膳,稽诸礼文,无其制。且天气寒冷,恐圣体违和,请进肉膳,以慰舆望。”上曰:“予今无病,过七日则虽不请,予当食之,勿令大臣复来请也。”

○司宪府启:“李正宁,罪人也,不宜与议于议政府。政府,一国具瞻之地,虽位至宰相,必德望俱尊者,乃得处焉,非汎然宰相所居之地也。正宁之罪大,而今乃有如是之命,请收是命。”上曰:“此非常事,乃一日之事也。”更启曰:“政府虽暂时之顷,不宜罪人之所居。若不得已而同议,岂无他处?”上曰:“移御所路远,不便于大臣之往来。且正宁既出入阙内矣,政府暂时同议,何害于义?”更启曰:“大抵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前日正宁之罪,几于不忠,请勿复任事。”上曰:“罪既暧昧难明,故置而不论,何更言之若是也?”不允。

○司宪府启:“李贞之,曩知兴海郡事,以无武才而改授,今又知昆阳郡事。昆阳尤为极边,且尝以疏薄正妻受罪,不宜治民。”上曰:“贞之出身武班,而又赴防西北,谙练边事,故除之。”不允。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诸道置牧官,已曾革除,皆令附近守令万户兼之,唯以全罗、京畿牧场之数居多,各置监牧官一人统之。然横行州郡,徒费公廪,有弊无益。窃念诸道牧场兼牧官,既能常时考察,而每岁春秋,又遣点马别监,则上项京畿、全罗两道监牧官,依诸道例革除为便。”从之。

○议政府据汉城府呈启:“已于普济院、洪济院,设东西饥民赈济场,各置土宇二间。今饥民日多,不能容接,且或有病者,杂置一处,互相传染,致死可畏。令缮工监修葺院舍以处之,每场增置医员各一人治疗。其无衣者,令济用监依旧例制衣以给。”从之。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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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议政府六曹启:“近日素膳,于礼文无制。且天寒,时候不调,况圣体本有宿疾,哀毁过礼,久旷肉膳?请进膳。”上曰:“昨日传旨承政院:‘过七日则肉膳。’是予意也。”更启曰:“今朝则已过,请昼膳及夕膳进肉,以慰老臣之望。”上曰:“一日之间,不可如是也。且今无恙,若过今日,虽不请,当从之,勿更烦请。”

○谕咸吉道监司:

今所启镜城地烧事,具悉。领中枢崔润德尝启云:“在咸吉道,观地烧几寸,以一日之烧量之,今已数十年矣。以水沃之,不能灭。”又闻道内五镇,曾有地烧,寻为雨水所灭。庆尚道亦有民间喧说云:“土石所焚,石硫黄出焉。”今考《本草》云:“石硫黄生东海牧羊山谷中,矾石液也。色如鹅子者谓之昆仑黄,其赤色者曰石膏脂,青色者曰冬结石,半白半黑者曰神惊石。”又云:“石硫黄,太阳之精,鬼焰居焉。”又云:“石硫黄禀纯阳火石之精而结成,性质通流,含其猛毒,药品之中,号为将军。”以此观之,地烧处出石硫黄,不无疑焉。其令人吏官奴十馀人无弊掘取试之。

○庆尚道监司请以道内各官义仓春牟种三千五百九十馀石给民,趁时耕种,从之。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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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传旨礼曹:

近日东宫久留于此,若有倭、野人肃拜者,前日预先来启,则东宫还京都受朝参时引见。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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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崇为正义大夫、桃源君,申槪议政府左议政,河演右议政,皇甫仁左赞成、兼判吏曹事,权踶右赞成,李叔畤左参赞,郑麟趾右参赞,安崇善兵曹判书,韩确知中枢院事、兼判兵曹事,李宣开城府留守,赵惠汉城府尹,安质守司宪执义。崇,晋阳大君之子也。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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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遣知司译院事唐梦贤,押贼倭一人如京师,曾犯上国之境者也。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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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右赞成权踶、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都承旨李承孙启:“今衍禧宫多虫蛇,难以过夏,愿幸椒水里。”上不允。又启曰:“自古帝王,皆有两京,以备巡幸,矧开城,祖宗兴王之地,且距汉阳不远,请移幸。”上亦不允。

○赐投化倭护军藤九郞衣服笠靴,又赐宅一区、奴婢四口、鞍马什器。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庆尚道失农各官,以国库陈杂谷二万石赈贷。”从之。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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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传旨承政院:

昨日左议政等以衍禧宫多虫蛇,请幸椒水里,不从,又请幸开城,又不从。然忽思之,若虫蛇果多,恐未安心过夏。且松木郁密,而北垣低微,楼寝室遮阳朽破,将伐松筑垣,修葺遮阳,予欲移御他处,毕修而还。

命宦者田吉洪,往审喜雨亭修治。

○传旨承政院:

私进上禁止之意,或因遐方远路,恐致来往之烦,或防市井常民求价之弊也。其间或朝官或近阙良家,得一可尝之味,愿为进上,其意未必怀利,槪以常民之例,以逆其志,非禁止本意,今后卿等知此意以处之。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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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三军都镇抚判中枢院事李顺蒙等上言:

窃惟古昔帝王所御之宫,固其城郭,崇其垣墉,又周庐百重,无纤毫罅隙,牢不可破。其在郊宫,谨密倍于常时者,诚以天位至重,不得不如是也。今衍禧宫,无城郭,无垣墉,无重门固闭之具,卫士又寡,仅以数百散处于野,未有纪律,捍卫疏阔,莫此为甚。臣等常自痛虑,圣上必以士卒风飧露宿为念,姑为是简易之举。然事关大体,何论小弊?伏望增其士卒之数,密布行伍,以严宿卫。臣等职掌禁卫,凡干侍卫之事,一有不如法者,含默不言,岂臣子尽忠之道?敢昧死以闻。

不允。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平安道茂昌、虞芮、渭源等郡乡校生徒教训,四书、《小学》等册,依他例题给。”从之。

○刑曹启:“平安道铁山囚强盗金成吉等八人,依律斩。”从之。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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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议政府据汉城府呈启:“今普济院饥民六十七人、东活人院九十人、洪济院七十人、西活人院四十八人,今又连续来到,活人院官及医员未能及期治疗,请于东西二场,增置医员各二人。”从之。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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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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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朔,司宪府启:“连年失农,民间饥馑,无识之徒,不顾将来,糜费酒馔,实为未便。大小祭、各殿各宫进上、朝廷使臣邻国客人支外,用酒一禁。违者,朝官则罢职;成众官,除录。”命:“勿罢职除录。来三月初一日始禁酒,其中饮不至醉者、如服药等不得已用酒者,以纵酒人例论,未便。分其情状轻重,以笞四十以下,科等施行;情状最轻者,勿论。”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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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司宪府启:“今以中枢尹得洪惯识水道,为巡访使,俾令漕运全罗之谷。今闻得洪退在远邑,使人监运,多致漕船败没,诚为未便。乞还巡访使,令其道万户亲自管押漕运,实为便益。”下议政府。政府启:“米谷毕载船后,令得洪乘船,在后亲督以来。”从之,遂下谕书于得洪。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前此朝参鼓吹乐,升座时奏唐乐《圣寿无疆》,群臣拜时奏唐乐《太平年》,还宫时奏唐乐《步虚子》。今世子受朝参,鼓吹量减以定,出宫时,奏唐乐《五云开瑞》,朝用尾后;群臣拜时,奏唐乐《水龙吟》;入宫时,奏唐乐《洛阳春》。其乐器工人之数,方响本二,仍旧;唐琵琶六,减二;洞牙筝大筝各二,仍旧;咸栗六,减二;唐笛四,减二;大笒四,减二;杖鼓八,减四;鼓一仍旧。工人从乐器数,用二十五人,服色亦仍旧。且前用鼓吹时,雅部琴瑟各二杂奏,然雅乐不可杂奏于俗乐,今后勿许杂奏。”从之。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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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赐祭于开城府留守柳季闻。其文曰:

惟卿姿相魁梧,性度宽裕。世笃忠勤,家传儒素。早捷贤科,华闻日赫。历敭中外,所至有绩。薇垣柏府,风节孤骞。刑部京兆,剖决不愆。累挽范辔,志切澄清。专对天朝,敷奏详明。何施不可?处皆称职。眷惟松都,庶务丛剧。烦卿保釐,措置勿失。秩满不召,毗倚益笃。云胡不吊,今古斯速?追惟旧德,良用伤恻。爰命礼官,伻陈菲薄。灵其不昧,庶其歆格。

○以军器副正权蹲为京畿饥民赈济敬差官,仍授事目:

一,饥民内年老有病,不能来往官门,受还上赈济者,备悉推考题给,守令躬亲救恤。

一,各官守令,往年还上,虚数载录,谋欲充数,今赈济题给时,不无刻减之弊,人民所受之数,细问阅实。

一,草食冬节尽吃,今当日长时,只以赈济米谷,必不充饥。然有限之米,加给亦难,山参莄菜蔬,多采兼食。

一,累日绝食,疲困饥民,饮浆水则即死。先将粥水,待冷徐徐投下,渐致充饥,然后给食。

一,流移人物,于所止处,安集赈济救恤,临农则发还元籍。

一,犬牙斜入本官隔远人民等,不得趁时受出还上者,姑以附近官还上赈济,题给救恤。

一,出其不意,幽深山谷及穷村僻巷饥民,为先考察。

一,凡赈恤事,监考色掌不用心者,随其所犯轻重论决,守令则推考启闻科罪。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大内殿使送客人东宫引见时,通事引客人诣继照堂庭下,重行序立再拜讫,司钥传旨。通事二人引上副官人船主,由西阶陞,上副官人入堂内向东俯伏,船主堂外阶上东向俯伏。押物以下仍立庭,待上副官人俯伏亦跪。接见毕,引客人出就宴厅。”从之。

○以兀良哈金昌古里为护军,赐衣一袭笠靴,别赐襦衣一领、白铁香带一腰、青木绵四匹、红䌷四匹、鞍具马一匹。其从者吾青相豆等,授司正,各赐衣二领笠靴,别赐襦衣各一领、角带各一腰、青木绵各一匹。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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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传旨议政府:

京畿年前失农,今春饥馑已甚,闻监司守令,救荒诸事,尽心布置,庶无遗策。人有献议者曰:“监司守令,虽尽心救恤,然州郡之多,守令之众,安能悉体上意,尽恤民生哉?且穷村僻巷,贫乏者常多,亦安能一一遍行,以济其穷乎?其间饿殍者,亦或有之,分遣朝官与内史,巡行检察,则监司守令,各自警省,益加抚恤;闾巷小民,亦知上忧勤恤民之至意,甚为便益。”予惟壬寅年凶荒,明年春民饥太甚,乃遣朝官与内史,严加考察,守令受责者多,果得其效。今虽遣权蹲,非专委检察,兼任救荒之事,实与监司守令无异。依上项故事,于京畿,又遣朝官与内史,何如?

议政府启:“朝官则权蹲已去,不必更遣,若内史出其不意,巡行检察为便。”

○传旨礼曹:

今后亲行大祭斋戒日外,其馀大小各祭斋戒日,大小朝官,许行肃拜。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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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谕京畿敬差官权蹲:“道内饥荒,多遣使臣,则反致搔扰,故停春等行台监察,其行台之事,幷行考察。”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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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议政府据刑曹呈启:“黄海道监司启本内:‘郑欣杀其兄于林及其子女三人。’今欣死于狱,然罪恶深重,死有馀辜。且律文谋杀期亲尊长,已行者皆斩;已杀者皆陵迟处死;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陵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三千里。若以欣已死而勿论,则无以惩恶,请斩棺潴宅,以惩后来,其妻子,亦依律施行。财产田宅则于林既已阖家见杀,无处断付,籍没于官。”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全罗道灾伤各官,粮种不足,请以其道义仓八万石题给。”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平安道谷种七万一千石,以其道义仓题给,其不足者,以军资补给;口食一万石,以陈谷题给。”从之。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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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传旨礼曹:

本朝旧制,凡祭致斋誓戒文,只云:“不纵酒。”故献官诸执事,虽当斋戒,饮酒无异平日,至行祭时,因醉失仪者,比比有之。今闻中朝致斋三日,断五薰与酒,已下礼曹著令,使不得用酒。承政院启:“凡致斋者,必先沐浴。献官,例皆老病大臣,若不服药,恐致伤风,宜仍旧不纵酒。如有群聚崇饮者,痛惩。”乃令集贤殿稽古制,《论语》《乡党》:“齐必变食。”注:“不饮酒,茹荤。”辑释:“朱子曰:‘今致斋有酒,非也,但礼中有饮不至醉之说。’”且《仪礼经传通解续》斋戒云:“《庄子》曰:‘不饮酒,不茹荤。’”祭祀之斋,《通典》斋戒仪云:“诸祀官致斋之日,给酒食。”《家礼》四时祭:“前期三日斋戒。”注:“饮酒不得至乱。”或云不饮酒,或云给酒食,或云饮酒不得至乱,古制不一,何如而可?拟议以闻。

○左议政申槪、右赞成权踶、礼曹判书金宗瑞、左参赞郑麟趾、礼曹参判尹炯等议:“大君谥,称公则与诸臣之谥无别。汉、唐皇子诸王,只加美谥,封王如旧。依此例仍旧封称广平大君某谥大君,何如?”领议政黄喜、右议政河演、左参赞李叔畤等议:“古者诸侯之谥称公,何嫌于无别?且本朝旧制,宗室皆称公,我太宗朝亦然,只加国号,以别宗室之尊。依此制仍称广平赠谥某公,何如?”上从喜等议。

○以斡朵里护军李沮里为万户,昌阿为副司直,各赐衣二领笠靴。别赐沮里青红绵布各二匹、玳瑁土环带一腰,昌阿青红绵布各一匹、角带一腰。

○领议政黄喜、右议政河演、右赞成权踶、礼曹判书金宗瑞、右参赞郑麟趾议曰:“今对马岛宗贞盛请还也马沙其。右人初到乃而浦,乞食而生,尹仁绍承命招谕而来,非贞盛为国出送者也。且此人之技,止铸剑一事耳。我国人尽传其术,去留无关于国,若拒而不送,则恐将生怨。且以此人久居本国,漏说国事为疑,则前后遣还者非一,何独于此人疑之?莫如从其请而还之。

左议政申槪、左参赞李叔畤、礼曹参判尹炯议:”此人投化,已七年,与军器监匠人相处日久,密习火药之法,可疑也。姑留之,待贞盛更请,观其情伪遣还何如?“上从槪等议。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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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议政府据户曹呈启:“江原道春麦种六百六十石,鬼麦种九百九十九石,分给民间耕种。”从之。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对马岛左卫门卫宗盛弘致书本曹云:‘一年往来船,曾无定数,乞定为十艘。’可依宗盛家船数例,以一年四艘为定。”从之。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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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右赞成权踶等上言:

窃惟忠义卫子弟,但以祖父之荫,不论贤否,皆令宿卫,非他军士之比。自设本卫以来,嫡长嫡孙,不次叙用;众子众孙,给递儿职,以广仕路,其所以世选尔劳,宥及于后者,至矣尽矣。宜各尽心殚力,以供其职,第缘率皆不学,识理者少,专事游惰,不顾大体,有违国家报功裕后之意。先儒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如今宗室贵近,尚且赴学,讲求书籍,俾知古今之事,矧此忠义卫子弟,尤当讲学,探识义理,以尽亲上死长之道、礼义廉耻之教也。

昔汉文帝时,期门羽林之士习《孝经》,则卫士之讲学,明有前规矣。乞依盛汉故事,忠义卫子弟四十岁以下自四品至学生,不拘时散,随材受业。其中选解文十馀人,每番分定三四人,虽系东班,依文臣课试例,每当本番入直,轮次昼仕,用心教训。又令受业子弟所读书,入番三日内,计其张数受读,出番之暇,精熟读过,待其后番,须即讲诵,节制使考其勤慢,春秋两,本卫文臣堂上,与忠勋司提调抽栍,考讲置簿。至递儿受职时,主掌兵曹磨勘,其中所读经书三不通以上者,虽当叙用,越次不叙,仕日多小、讲画分数,参考叙用。教训人勤慢,又令入直节制使考察,则庶几谨饬励行,自不犯律。

从之。

○日本大内殿多多良教弘遣所吾古等来。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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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赐李彬妻具氏致赙米豆二十石。

○遣宦者裵萱于清州,祭卒都摠制沈仁凤妻申氏。

○遣兵曹判书安崇善于庆尚、全罗道,巡审沿边各官栅堡。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平安道朔川郡、渭原郡子弟等上言:‘道内沿边各官子弟,皆有递儿职,本邑只因新设而无,乞依他例置之。’窃惟渭原、朔川,皆是沿边,合设递儿职,然三军各品,窠阙有数,别设递儿为难。今考江界递儿三,闾延、慈城、碧潼、理山、义州、昌城递儿各二,姑减江界、理山递儿各一,移给渭源、朔川。”从之。

○京畿监司启:“前给军资米一万四千石,曾以今月口食赈贷。今饥民日增,口食不足,请加粜军资米四万石。”下户曹议。议政府据户曹呈启:“京畿前后所粜军资米,已十二万七千八百十石,遗在者少,请给一万石。”命给二万石。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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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世子还京城。

○以瑈改为首阳大君,南智为刑曹判书,辛引孙艺文馆大提学,金乙玄中枢院副使,李审佥知中枢院事。

○刑曹启:“黄海道牛峯囚强盗延达,江原道狼川囚强盗吴斤金、崔守明,依律斩。”从之。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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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日晕。

○大内殿所遣所吾古等诣勤政殿庭,献土物肃拜讫,又诣继照堂再拜,世子引见堂内曰:“大内殿远遣若等来,主上嘉之。”所吾古对曰:“大内殿年前再遣人,皆蒙厚慰,又遗《藏经》,深感上国之恩,遣吾等,来修谢礼。”

○世子朝衍禧宫。

○还给李梡告身。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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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移御喜雨亭。

○京城地震。

○刑曹启:“平安道铁山囚强盗安成味等五人、宣川囚强盗千莫同,依律斩。”从之。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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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京畿监司许诩来启:“道内饥民,欲受军资米来京,未即受出,累日留连,其弊不小。”即传旨户曹:

军资监官员,尽数分所,随其人民所到,及时题给。分台监察早仕晩罢,勿致稽留。

○咸吉道监司郑甲孙启:“镜城为五镇之援,而会宁八息馀程,其馀各镇或十息或十二三息许,相距辽隔,脱有大贼,冲东击西,五镇各自受敌,不能相救,终有失利,则五镇之民,退不及镜城而不能御也。富居县在五镇与镜城之间,境内青岩等处桀骜向化若童罗松介者居多焉,而浪甫儿罕率其麾下,数数来往于妻家,县监秩卑,若不能制御,窃恐生变。臣以谓设巨镇于富居县,为五镇之援,则道路相距不远,五镇之民,恃其近有援兵,勇气自倍,彼贼亦知有掎角之势,不敢轻动,而青岩等处向化者,亦自镇服矣。且道内随营军者,非赴防之军,但为京军樵采饲马而设也。勿论寒,相递立番,因此贫寒之民,日益穷乏。国家曾知其弊,已除七十名,而一百五十名尚存。臣以谓京军士从人,参上则二名、参外则一名,许令率行给料。此亦足以樵采饲马矣,何必别设营军乎?宜尽革以除积年之弊。”下议政府以议。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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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忠清道监司金铫遣都事朴健顺启:“去岁春,幸椒水,治疗有效,臣庶举欣,及秋又幸,未得其效。臣以谓秋寒之水,不如春和之水也。近闻驿致全义椒水于京,大抵水离源则失性。圣心以本道年前饥荒,若幸椒水,则弊及于民,停今春之幸。臣以谓本道蓄积有馀,间有饥馑之民,何难赈恤?况前此行幸,应办诸事,务从简约,不干本道,何弊及民?请须行幸,以慰臣民之望。”上曰:“前日政府六曹请之,予既不允,其勿复言。”

○传旨兵曹:

今后长番宦官请告下乡时,自二品至参外,给驿马二匹,凶年则三品以下,减一匹。其馀宦官,二品则私马四匹,从人四名;三品以下,私马三匹,从人三名,给草料粥饭。凶年则各减马一匹、从人一名,以为恒式。

○咸吉道德源郡人民等上言:

郡本号宜州,去癸巳年,改宜川郡。初,穆王自全州入三陟,迁于宜州南涌珠里,诞生翼王,改涌珠为赤田社。度王亦居宜州,翼王昇遐,葬于赤田社瓦窑原,移葬安边宝龙洞,今智陵也。度王又迁于咸兴松原,及昇遐,葬于松原洞,今义陵也。郡及孔城县,皆圣祖肇基之地,故岁丁巳,升孔城为庆兴郡,又升为都护府,本郡改为德源,只美号而已。同是肇基之地,孔城则以县陞郡,以郡陞都护府,再蒙圣恩,独本郡最先肇基之地,而犹为郡。乞依庆兴例,特加官号。

下议政府议之,升为都护府。

○对马岛宗贞盛遣多罗沙也文等五人,献土物。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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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传旨承政院:

广平、平原之葬,毋得僭用人臣非分之礼。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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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日晕。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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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大内殿多多良教弘遣宗香等二十人,对马岛宗贞盛遣表温而老,来献土物。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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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日晕。

○世子还京城。

○兵曹启:“速毛赤之数,凡十二人,分六人为二番,轮岁番上,其年九月三人,明年四月三人,相次受职,又明年番上,例必改品,甚为猥滥。若依他例,满三十朔加资,则轮次受职,一年受职在任,才六朔耳。以此计之,至十二年,当加一资,亦为未便。今后通计当下番及时散朔,待满三十朔加资。”从之。

○议政府启:“江原道海浦,无深入之处,且非倭寇门庭,其道沿边居民,勿令团取,仍旧散居。”从之。

○命直集贤殿李季甸,制三韩国大夫人安氏墓志。季甸启:“妇人之爵,从夫之职。安氏虽中宫之母,然沈温既得罪夺爵,夫已无职,而妻号大夫人,非特义所不合,实骇后人见闻,愿削大夫人之号,只书竹溪安氏。”上谓承政院曰:“此与汉上官皇后母事相同,其与季甸议之。”承旨朴以昌等曰:“大抵墓志,记其平生之实事,生则称大夫人,死则止称安氏不可。况《传》曰:‘母以子贵。’安氏,中宫之母也,何论夫职之有无而去其号乎?臣等前请礼葬而不允,又削大夫人之号,则义实未安。请从平日之号书之。”上从以昌等议。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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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谕庆尚、忠清、全罗道观察使处置使节制使曰:

近闻前者招抚官所捕一歧贼倭之族及逃亡贼倭十馀船,以今年三月至九月,乘时出来,谋欲寇边报怨。如此行言,虽未尽信,然备边之策,不可陵夷。且近年边境久安,人必玩寇,当番军士务要整齐,舟楫战器烽火凡干防御等事,曲尽布置,日慎一日,毋或小怠。

○同知中枢院事李艺卒。艺,蔚山郡吏。洪武丙子十二月,倭贼非旧老古等率众三千请降,庆尚道监司令知蔚山郡事李殷主其馆待,具事以闻,朝议纷纭久未决。有东莱僧谓倭曰:“官军欲水陆挟攻。”倭信而怒之,虏殷及前判事魏种而还。蔚之群吏,皆走匿,艺与记官朴遵赍其官银酒器,冀乘贼船之后行者,追及海中,请与殷同舟,贼感其诚许之。至对马岛,贼议欲杀殷等,艺进退于殷,犹执吏礼愈谨,观者曰:“此真朝鲜官人也。杀之不祥。”艺亦以其银器赂非旧古老等得免,置岛之和田浦。留一月,密备船,欲为逃还计,会国家遣通信使朴仁贵和解之,明年二月,乃与殷还。国家嘉之,免艺吏役,授之官。初,艺八岁,母为倭所虏。岁庚辰,请于朝,随回礼使尹铭入日本三岛觅母,家搜户索,卒不得。初,至对马岛,岛主灵鉴以事拘铭不遣,艺代受礼物,遂通于一岐岛志佐殿,请还俘虏,且禁贼。辛巳冬,赍礼物入一歧,至对马,适灵鉴见窜,岛中乱,失所乘船,竟达一歧,刷得被虏五十人,借倭罗君船载还,以功授左军副司直,给罗君米三百石。自是至于庚寅十年之间,岁为通信使,往返三岛,刷还被虏五百馀人,累迁护军。丙申,奉使琉球国,又刷四十馀人。壬寅甲辰,副回礼使朴熙中、朴安臣入日本国,前后所刷七十馀人,升大护军。癸丑,又使日本,以劳加上护军,遂拜佥知中枢院事,癸亥,倭贼寇边,掠夺人物,国家欲遣人推刷,艺自请为对马岛体察使,刷被虏七人、贼倭十四人而还,进同知院事。凡奉使倭国,四十馀行。卒年七十三。子宗实。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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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传旨礼曹:

凡斋戒,社稷、永宁殿、宗庙大祀三日;文宣王释奠、风云雷雨、雩祀、先农、先蚕等中祀二日,皆亲传香祝。以上各处祈祷及先王先后忌日,斋戒一日。上项斋戒日则阙内及献官诸执事,凡宴乐田猎刑罚屠杀举哀问疾秽恶茹荤饮酒等事,一皆禁断。但礼中有饮不至醉之说,《家礼》四时祭前期三日斋戒注,亦有饮酒不至乱之语,今后斋戒时沐浴及晨兴,只服一二盏。且各司拷讯刑杀决罚等事,亦皆禁断。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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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世子朝移御所,还京城。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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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室,始用鼓吹乐。对马岛宗贞盛遣宗彦七、一岐岛盐津实誉遣时罗沙文献土物。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黄海道谷种一万六千八百石、江原道谷种五万五千五百九十石、口食一万石,全罗道灾伤失农全州等十二州郡谷种六万五千一百五十石、口食四万石,庆尚道谷种十四万石、口食十万石,分给赈贷。”从之。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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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地震。

○赐酒食于移御所旁近居民。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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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世子朝移御所,还京城。

○礼曹判书金宗瑞启:“臣来自大夫人安氏葬所,制度不僭而完固。”仍与都承旨李承孙等启:“大夫人既葬而卒哭,中宫素有宿疾,请进肉膳。”上曰:“过百日则进肉膳,予已传教。百日不远,何必汲汲?且期年之丧,礼不可废。中宫在宫中着红色吉服,宫外出入则着黑色,过期年除之,以为后世之式。”初,安氏之葬,命停礼葬,然特令礼葬都监庀事,其实与礼葬无异。

○盗入内侍别监李宗仁家火之,童子二人逮死,宗仁仅免。上怜之,赐屋材及还上米,乃命承政院与礼曹判书金宗瑞等,议捕盗之方。宗瑞等启:“捕盗褒赏之法已立,然此贼乃于行宫之侧,故烧人家,众所共憝,非他盗贼之比。有能捕捉者,其赏职赏布,宜加等。又令入直都镇抚率军士,搜捕旁近人家。”从之。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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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命都镇抚李思俭等,率军士百五十人,掩捕行宫旁近贼徒二十馀人,囚义禁府。

○议政府使舍人姜孟卿来问安,上曰:“予则好在,但以岁歉民饥,当静以处之。今出舍于外,令卫士暴露,且有衍禧宫修葺之役,予甚虑焉。”

○传旨议政府:

献议者言:“年丰则谷贱货贵,年歉则谷贵货贱。谷贱则散货而收谷,谷贵则散谷而收货。以所贵易所贱,故所收必多。是与耿寿昌常平之法同一规也,而我国兴利之徒,殖货致富之术,皆以此也。国家义仓之设,有益于民甚大,然以有限之谷,受之者众而纳之者寡,日缩月耗,将至于失本。今此之法,视岁丰歉,懋迁有无,诚为无穷之计。乞令中外官米谷布货,参详定价,岁丰而民间谷贱,则以货收谷;岁歉而民间谷贵,则以谷敛货,听民情愿,以为敛散,则庶合古制,而有无相资,官民两便,无转输之劳,有储积之利,可以资国用,可以裕民食。”议者之说如此,熟议以闻。

○是月,京城饥,绵布一匹直米三斗七升。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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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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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朔,世子朝移御所。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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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命习水战于江中。知中枢院事李蒇等分将三军,每军船载士卒三十馀人,又以四船载刍人为敌,相距二十步许,吹角鸣鼓,放走火蒺藜炮,为相战状。世子与大君出喜雨亭西峯观之。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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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咸吉道都节制使金孝诚上笺,陈老病乞辞职,命政府兵曹都镇抚,佥议可代者以闻。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今于忠清道泰安郡知灵山设牧场,以知泰安郡事兼监牧官,以无役平民及公贱定为牧子。”从之。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大内殿教弘所送宗香等二人,依甲子年洒文要例,各赐衣一领、笠靴及绵䌷苎布麻布各二匹、席子二张,船主押物,亦各赐绵䌷苎布麻布一匹。赐教弘绵轴苎麻布各十匹、杂彩花席十五张、豹皮二张、虎皮四张、清蜜十斗、松子七十斤。”从之。

○宗簿寺启:“本寺掌纠察宗亲,凡词讼连逮之人,皆得拷讯,以至杖罪,亦皆直断,而官员入参大小祭享,未便。今后依刑曹例,勿参祭享。”从之。

○以年饥,停成均馆春等课试。

○赐六承旨鸭头绿绵布红䌷各一匹,仍命曰:“依中朝体样,制衣以着。”又曰:“凡赐给团领,济用监并以中朝体样缝制。”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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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世子还京城。

○传旨礼曹:

文昭殿、健元陵、齐陵、献陵,世子代行别祭时,并斋戒一日;阙内及献官诸执事各司,禁断诸事,一依他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黄海道救荒,延安府所草浦米二万石题给。”从之。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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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议政府据礼曹呈启:“课命盲,择年少颖悟者十人,属书云观,置训导四五人,三日一次聚会习业。”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咸吉道谷种口食一万石,开城府口食三千石、牛料豆五百石题给。”从之。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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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世子代行健元陵别祭。

○议政府六曹进肉膳于中宫。

○分遣知印于忠清、江原、黄海道,巡视饥民。

○礼曹启:“投化野人,厥数猥多,受禄食廪,且无公务,日以群饮为事,间或使酒相斗,至有伤人者。已令邻里告于本曹,启闻治罪,虽有禁防,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畏国令,昏夜聚饮,纵恣无忌,其渐可虑。除有关系不得已人外,其馀不紧杂类,与政府同议,刷还本土。”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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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世子代行献陵别祭。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城底十里各部人民,以军资米一千石赈贷。”从之。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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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世子朝移御所,还京城。

○以李梡为通宪大夫,李叔畤议政府左参赞、兼判户曹事,延庆同知中枢院事,郭恽同知敦宁府事。

○佥知敦宁府事安从廉当入直,妄告妻父忌,事觉,宪府推劾,从廉不承,下义禁府鞫之,乃服,付处于文义县。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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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赐行通礼门判官宋复元银带一腰,将以复元女为永兴大君夫人,故特陞资四品,有是赐。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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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世子朝移御所。

○兀良哈都万户浪甫儿罕来朝。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盐津源闻捕送贼倭,依甲子年例,赐鞍一面、米豆八石、绵䌷绵布各六匹、黑麻布白苎布各四匹、虎皮四张、杂彩花席五张、烧酒二十甁。所送上官人,赐米四石、绵䌷二匹、衣一领。”从之。

○刑曹启:“庆尚道玄风囚强盗僧月玉、百姓金龙、桂注庄,依律斩。”从之,但注庄以年十一勿论。

○义禁府囚强盗逃,上谓承政院曰:“义禁府,非他刑官之比,自古未闻罪人逃逸,且未有不得其情者也。今不如古,是法之陵夷也。京中如此,外方何论?予欲幷鞫提调,何如?”政院启曰:“当鞫问以惩后来。”乃下提调崔府、姜硕德、李季疄于义禁府推鞫,寻释之,皆递其提调。

○传旨议政府:

凡拜官未就职见代者,告身还收之法,载在《续典》,吏兵曹不能精察,或有不还收者。且或资级姓名,错误下批,而出告身者,亦不还收。官爵重事,如此轻易,实为未便,其告身还收之法,拟议以闻。

政府启:“上项未就职及误下批者,吏兵曹修改后,十日前启闻,已受告身,随即还收。其受告身者,亦告吏兵曹还纳,吏兵曹即烧毁置簿,以凭后考。违者,并皆治罪。且立法以后,如有暗录其职于政案者,幷考还收句去。其中立法前,以未就职之衔,口传差任者告身,勿幷收取。”从之。

○起复前户曹判书朴从愚,为咸吉道都节制使。时,从愚居父忧于通津,特命驿召,赐衣服笠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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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雨雹。

○议政府礼曹同议启:“日本呼子殿向国输诚,其请《大藏经》,不可不给。”从之。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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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平安道都观察使赵克宽启:“义州可耕之地本少,民皆耕威化、今音同及于赤岛之田以生。自禁耕三岛以来,民生艰苦,请依旧耕作。”下政府议之。政府启:“《六典》誊录越耕禁止条:‘义州狄江内于赤岛,勿幷禁止,审检收租。’且威化、今音同岛在于赤岛之下,贼路尤为遥隔,宜从观察使所启。”从之。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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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内医员奴希道、仲和盗朱砂及沈香一枝以卖,事觉,命囚义禁府鞫之,仍谓承政院曰:“昔在太宗时,药材至贵,虽苏合元,未易剂造。厥后诸般药材,求买中国,无一不具,而别建内医院,兼设久任官以掌之,而今奸盗若此,必防守未尽也。若中国路梗不通,则虽予药饵,未易得也。其防守之法,备悉布置。”

○移御所旁近居民六十岁以上六人,日赐食,又五日一赐米酱鱼物。

○传旨礼曹:

昭格殿醮礼斋戒,每年上元三界大醮及下元灵宝道场并三日,别例祈祷一日,其禁断诸事,一依他例。“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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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日晕。

○世子还京城,观火炮于慕华馆。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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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温阳民文乙景献眼疾药,赐衣靴及米三石。乙景年九十。

○庆尚道恶虎害人,遣三军镇抚李兴门捕之。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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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召王世子。

○谕忠清、全罗、庆尚道监司曰:

本国畜谷甚寡,一遇凶荒,未免饥饿,予甚虑焉。年丰谷贱,用货收谷;年歉谷贵,散谷收货,听民情愿,互相敛散,则虽有凶荒,可以救民。今欲试此法,已令户曹磨勘,道内民间木绵正布各一匹直米几斗、稻几斗,备细访。一匹直几斗,然后官民两便欤?酌量磨勘启达。

○前判书朴从愚上言:

臣以庸愚,累蒙异渥,位至崇品,思所以效微劳答洪私,诚不可忘于寝食,如可少酬圣恩于万一,则虽万死,亦不敢避,此臣之素志也。今以臣为咸吉道节制使,臣闻命陨涕,罔知所措。臣父之亡在去年后七月,今才九朔,适因年俭,官庀葬事,止治圹内。臣又多故,未克卒事,亡父之柩,仅得掩土,臣晨夕瞻拜,不胜悲号。臣本昆弟二人,臣兄早世,臣当丧事,吊影自伤。今若违弃坟次,衔命在边,则送终之事,谁其任之?此臣所以深痛者也。且臣去年冬,始患风湿,脚膝无力,不便步趋,针灸治疗,尚未痊愈,岂敢从事弓马?此臣所不能自默者也。若身系安危,能为有无,则虽在衰麻,犹从金革。如臣庸劣,圣鉴洞照,身既不系安危,而坐毁丧纪,岂惟臣心有憾?恐为圣治所累。伏望怜臣迫切之情,姑还差命,以广圣代孝理之风。

不允。

○咸吉道监司启:“本道近来连年失农,民生艰苦,旁求生道,流移之禁稍弛,五镇入居流亡者颇多。请自今逃亡者,五镇守令穷极推问,其同户及切邻,如有容隐者,不论相为容隐,依律痛惩。镜城以南守令,亦刷流移人,勿论农时还本,其隐接户首色掌,勿论相为容隐,全家入居;切邻,依律论罪。守令不用心考察者,亦依律科罪。押逃亡人还本时,中路逃亡,则押者依律罪之;知情故纵者,全家入居。”下兵曹。兵曹启:“《六典》一款,节该:”户口成籍后逃亡人,家长杖一百,许接人罪,亦如之。里内逃亡人及新到接人不告官者,杖七十;守令亦照律论罪。“丁巳年受教:”新设四邑入居逃亡正军及率丁许接户首、知情不告里正长,并皆全家入居。“甲子年受教:”流移人物推刷,不论相为容隐,随宜刑问。逃亡人,押直还本,令察访考察转领。其知情故纵者,依教旨入居。“《六典》及累次受教禁防条件,详尽无遗,请申明举行。陵夷情迹已甚守令,三品以下,除赎决罚;功臣子孙及二品以上,启闻论罪。”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忠清道谷种,加给五万石,口食十二万石。”从之。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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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传旨宗簿寺:

宗亲毕读所定经书,欲罢学者,教官当四孟月,每书讲五处,四略一粗以上,并放学。若二粗一不通者,更待后孟月,依上项入格,方许放学,已有传教。今后每书除五处,只讲三处,二粗已上者,亦许放学。

○传旨承政院:

火炮之法,在太宗时致意焉,而其矢不过二三百步。予尝择置提调,又立兼官,以专其任,而亦未有加也。今令临瀛、锦城监掌之矢,过八九百步,或至千馀步。以此观之,予之前日所以置提调兼官者,徒为具官耳,举此一事而可知其馀矣。今年饥甚,火炮匠人,不宜役使,然作事而不可中止,且在上者虽善布置,而在下者不供其事,则事不成矣。匠人能从指授,善成其事,则终当论赏,然身从役使,而内忧妻子之养,则事不专精矣。予欲先恩赐,以励其心,磨勘以闻。

都承旨李承孙启:“臣筮仕于壬寅年间,其时闻国家畜积至五六十馀万石,今军资监十九馀万石、丰储仓十一馀万石,畜积之数,视古甚少。后若有今日之歉,则难以赈民,须当节用,不可糜谷,赐布为便。”赐工匠十九人绵布各二匹,助役十一人正布一匹,仍曰:“尝以积谷献议者皆曰:‘减宣饭与月料。’是乃畜谷之末,非其本也。虽减之,所嬴几何?大抵使人则当食之,宣饭不可无也。且前内侍府禄科多矣,予减其半,奈何昔为有馀而今乃减耶?其各详思其故言之。”承孙对曰:“令户曹计昔日一年用度,又计今时一年用度,则庶可知矣。”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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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户曹启:“顷者世子代行别祭于健元陵,开庆寺僧据旧例欲受米豆四十石,然今年因救荒,用度浩繁,减给二十石。”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江原道口食,五千五百石题给。”从之。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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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传旨户曹:

凡民田在广平、平原墓地禁限而未耕者,以三田浦牧场陈地,准折给。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蓄谷裕民,国家先务。设义仓,每岁歉,散以恤民生,诚为美法,然受者多,而还纳者寡,月耗日缩,将为失本,傥遇凶年,止以义仓之储,难以周给。臣等参详,年丰谷贱,用贷收谷;年歉谷贵,散谷收货,听民情互相敛散,则庶合古人常平之法,官民两便,可以裕民之食。姑出忠清、庆尚、全罗道义仓米各一千石,当春谷贵时,视其道民间时直,稍加其数,散谷收货,及至秋成,小减其布价,市谷民间,其贸易时,随到随给,毋或留滞,亦勿抑卖,姑试数年,以观便否。”从之。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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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朴终愚再上书辞起复,不允。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礼记》:‘士三虞,大夫五虞。’昔诚宁大君之葬,依此制行五虞。《六典》誊录士大夫之葬,依《家礼》三虞,故贞昭公主之葬,行三虞。宗室虞祭之数,未有定制,自今宗亲之葬,依《家礼》行三虞;若亲子亲兄弟之丧,行五虞。”从之。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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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日晕。

○赐万户康劝才、宋承绩衣一领,以能漕转救荒米谷也。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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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世子还京城。

○刑曹启:“永川囚私奴卧道窃盗,拒捕杀人,律该斩。”从之。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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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吏曹判书朴安臣以老病上笺辞职,不允。

○分遣中官金富等四人于京畿,巡视饥民。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今后父母及坟墓所在之地,因公下去者,许令觐省拜扫,其后为始依例,计年给暇。”从之。

○以金孝诚为中枢院使,李尚恒佥知敦宁府事,朴仲林佥知中枢院事,李继善守司宪持平。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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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赐移御所旁近居民七十馀人酒食。

○赐领议政黄喜匹段团领一领,又赐都承旨李承孙唐体靴曰:“卿着此靴,则人皆效之矣。”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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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朝移御所。

○赐兀良哈都万户浪卜儿罕衣一袭、笠靴,别赐青绵布三匹、绵䌷七匹、白苎布黑麻布各三匹、衣二领、土环带一。指挥斜都可伊等二人,赐衣二领、笠靴,别赐青红绵布各一匹、衣一领。

○咸吉道监司启:“道内站路察访,初以三品以下朝士,拣选差任。杨秩、裵桓相继为之,馆舍一新,人马阜盛。其后拣选之法渐弛,乡曲庸懦之徒为之,自拟别常,站驿细事,不屑为之,多率驺从,传食州郡,其于站路,无益而弊愈甚,请罢察访。自安边至通达站称高山道,永兴至平浦站称和原道,北青至麿谷站称居山道,吉州至输城站称明原道,会宁至时反站称丰山道,稳城至怀绥站称燕基道,限站路阜盛,每一道置驿丞一人,择朝士之勤谨办集者,不拘参上参外差遣,以责成效。”下吏曹拟议,从之。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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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日晕。

○世子还京城。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今后有职人愿属别侍卫者,幷许取才入属,不计前职,依他例去官。”从之。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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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赐六承旨角弓一及鹿皮一张曰:“制唐体靴以着。”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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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世子朝移御所。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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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传旨议政府:

太宗数幸门外,观放火炮。李叔蕃、崔海山等掌其事,用心非不至也。然地字玄字火炮,用药多而矢不过五百步,一发数箭之术,尽力求之,终不得也。太宗尝幸乐天亭,谓予曰:“火炮,军国重事。柳殷之聪慧有巧性,宜使为提调。”殷之既为提调,启太宗曰:“臣观放火炮,玄字火炮,多力者乃可得放,少力者不过二三放,肩臂痛,不用矣。”予亦启曰:“稍小其制何如?”殷之亦以予言为是。太宗曰:“可试为之。”及成,太宗亲阅之,矢不及地玄火炮百馀步,太宗曰:“力弱不可用。”毁之。后得中朝火炮,其制小于玄字而觜长,令军器监依其制铸之,比地玄火炮,用药少而矢则远过,所谓黄字炮是也。壬子年间,始铸双箭火炮,矢及二百步。政府六曹会观之曰:“善。”婆猪江之役,大得其利。后又作四箭火炮,矢力弱,即毁之。又作架子火炮,边将皆曰:“至善。”又作细火炮。前年秋,更论火炮之制,令军器监试诸火炮,黄字炮及于四五百步,地玄字炮用药虽多,而不及焉。架字炮或及二三百步而不及二百步者多,细火炮皆不及二百步。李顺蒙曰:“地玄火炮重而用药多,反不及黄字,宜尽毁之。”李蒇曰:“玄字火炮,多至万数,布于境内。自今勿更铸之则可,已成之物,不可毁也。”顺蒙曰:“细火炮,一人可持三四十,虽妇人可得放,其为利最大。”李蒇曰:“片箭虽弱弓,可及三百步,而细火炮不及二百步,何利之有?宜毁之。”予曰:“地玄火炮用药多,当远过于黄字,而不尔者,矢之轻重,未得其中也,宜更求之。架子火炮细火炮不及二百步者多,是可恨也,亦宜更定矢制以试之。”军器监累月求之,竟未得术。顺蒙曰:“两军相战,间不过百步。今此等火炮,虽不过二百步,其为利大矣。”予曰:“骑士执弓带矢,且驰且矢,下如雨,弓矢之为利极矣。火箭则一人所持不过一十,一射则相战之时,不得再用,若欲再用,先藏火药,次安激木,次纳柄木,终以矢插之,及得放。其用之难如此,然矢力猛烈,若投众军中,一矢可毙三四人,故敌人畏之,攻战之利,天下未有如火炮者也。今谓相战不过百馀步,细火炮虽矢弱,亦可用也,则片箭足矣,何必用火炮?”予即命军器监,设冶于行宫之侧,更铸火炮,以求远射之术。前天字火炮,不过四五百步,今所铸则用药极少,而矢及一千三百馀步,一发四箭,皆及千步;前地字火炮,不过五百步,今则用药同,而矢及八九百步,一发四箭,皆及六七百步;前黄字火炮,不过五百步,今则用药同,而矢及八百步,一发四箭,皆及五百步;前架子火炮,不及二三百步,今则用药同,而矢及六百步,一发四箭,皆及四百步;前细火炮,不过二百步,今则用药同,而矢及五百步。前此诸火炮,矢出横斜,落于数十步内者太半,今则无一矢横斜。今虽如此,益求其精,时未定制。予今在位二十八年之间,留意火炮,数数讲究,多更制度,诸臣每称其善。以今日之制观之,前火炮皆为不用,即当毁之。前不知此新制,以其时所制为尽善,而今乃知其为可笑也,又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前也。崔海山,其父有功于国,且其为人,勤而不怠,故太宗使掌此事。其子功孙以祖父之荫,亦任此事,然予闻其人无异寻常之人也。今之提调皆老,筋力衰惫,必不勤劳治事,欲于正从三品,得年未满四十者一人,拜堂上官,任军器监提调,勿差外任,使其人亦知终身于此,则其布置监中之事,必不与他人同,大有益矣。然必得其人则可,若不得其人,则徒为轻用官爵而已矣。功孙承祖父之业,其用心必异于人,亦宜稍加其职,使自知其终身于此,则亦必有益矣。今求可为提调者未得,卿等于文武官中,择四五人以启。

政府荐大护军朴姜,遂拜姜军器监正,特加阶通训。

○传旨吏兵曹:

以三四品散官授五品以下行职者,依守令例亦给官教。

○是月,《治平要览》成。右参赞郑麟趾等上笺曰:

治者兴,乱者亡,得失俱载于往牒;善可法,恶可戒,劝惩宜示于后人。肆辑群书,昭揭万世。窃惟罢结绳之政而书契作,置载笔之官而史籍兴。唐、虞典谟,可稽时雍之盛;文、武方策,亦观泰和之隆。东周衰迟,七国争战。秦用诈力,才及二世之传;汉尚宽仁,以致历年之永。炎祚微而三国称帝,晋箓穷而五胡乱华。六朝割据而宇内分;孤隋幷呑而天下沸。唐兴二十代,五季相承;宋传三百年,北虏迭起。惟元氏之失驭,伟大明之诞兴。或合或离,国势强弱之有异;一治一乱,运祚长短之不同。既善恶之俱存,斯法戒之悉备。第简帙之甚夥,而翻阅之未周。臣麟趾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恭惟主上殿下日就缉熙,天纵圣智,硏穷经籍,澄帝王出治之源;讨论史编,鉴古今行事之迹。谓难遍于诸史,当会稡于一书。不鄙愚庸,俾任纂述。命宗英而掌其事,聚文士而责其成。义例悉禀于睿裁,纪次不拘于史体。稽诸往古,起周家而迄国朝;至于东方,始箕子而终丽代。遍掇旧史之录,旁采小说之文。国家兴衰与君臣之邪正、政教臧否及风俗之污隆,下而匹夫之微,外而四夷之远,若关彝伦,则虽小而悉记;有补治体者,必录而不遗。间以诸家之释音,附以先儒之论议。广博该备,诚君上为治之大经;明白谨严,寔史外传心之要典。臣麟趾叨承隆委,俯竭微劳,载宣日月之华,愿效涓埃之补。提其纲挈其领,虽未尽于铺张;接乎目警乎心,庶有资于治化。所撰《治平要览》一百五十卷,谨缮写装潢,成帙随笺以闻。

○《诸家历象集》成,凡四卷。同副承旨李纯之跋曰:

帝王之政,莫大于历象授时也,而吾东国日官之疏于其术久矣。宣德癸丑秋,我殿下发于宸衷,凡诸仪象晷漏之器、天文历法之书,靡不讲究,皆极精致。在仪象则曰大、小简仪、日星定时仪、浑仪及浑象也;在晷漏则曰天平日晷、悬珠日晷、定南日晷、仰釜日晷、大小圭表及钦敬阁漏、报漏阁漏、行漏也;天文则于七政列舍、中外官入宿去极度分,皆测之,又将古今天文图,参别同异,测定取正,而其二十八宿度分及十二次宿度,一依《授时历》修改,以刊石本矣;历法则于《大明历》、《回回历》、《通轨》、《通径》诸书,并加雠校,且撰《七政算》内外篇矣。然犹未也,又命臣搜索,其天文历法仪象晷漏书之杂出于传记者,删其重复,取其切要,分门类聚,作为一帙,以便观览。苟因是书而究其理,则思过半矣,尤以见殿下敬天勤民之政,无所不用其极也。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七

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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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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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朔,日食不尽如钩。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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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世子还京城。

○初,镜城府奴仁右、婢内隐伊逃来,托安平大君书题赵瑊隐匿,事觉,宗簿寺劾之,以逃在赦前勿治罪,请还其本役。召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曰:“仁右等逃在赦前,发在赦后。据逃亡之时则当在赦宥,论发觉之日则宜为举法,其议以启。”喜曰:“昔宋赵抃为推官,有一人造印在赦前,用印在赦后,抃以赦前论宥之。仁右等逃在赦前,蒙宥为便。”槪亦同喜议。演曰:“若如此议,犯奸及逃避容隐等罪者,每恃数赦之恩,无所忌惮,弊将难救。如是则何以维持国家?仁右等不宜蒙赦。”上曰:“领议政之议,援举古事,其论确矣。然以赦前而不罪,则后日犯奸逃避之人,阶是而无所惩惧,必有如右议政之论之弊,其商确归一。”于是,喜、槪议曰:“然则犯奸及逃避容隐等罪者,虽在赦前,而赦后仍前不改,则不在蒙赦之例为便。”

○赐林偃正禄生妻葬用石灰四十石、棺椁及纸八十卷。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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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兀良哈都万户浪卜儿罕言:‘五镇人民,数盗野人牛马,虽告于官,不肯用心推鞫,因此野人觖望,不得存接。’臣等窃惟自古抚夷之道,待之以诚,示之以义,彼虽顽猾,或有观感归顺者矣。否则反是。今五镇人民,与野人杂处,盗窃牛马,恣行不已,彼人忿怨,来诉于官,托以无赃,亦不鞫问,先失自治之道,安有感化之理?非惟不服,必生衅隙。请严立禁防,如有犯者,穷推征还,益笃怀绥。”从之。

○刑曹启:“军资监奴朴万等五人穿壁,窃米四十斗。拷讯,前犯不承,已按律杖之。今本监又报盗九十七石,请更拷讯。”上曰:“既已决遣,且所犯未白,宜勿问。”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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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世子朝移御所。

○平安道都观察使赵克宽以继母病请告,来启曰:“臣巡审列郡,种食俱足,筑城之民,乐于赴功,绝无饥馑之色,臣甚喜焉。”

○议政府右议政河演、礼曹判书金宗瑞、右参赞郑麟趾、中枢院副使李蓁、户曹参判姜硕德及李正宁,与集贤殿修撰李永瑞、礼曹佐郞李善老、典农注簿安知归、行司正文孟俭相寿陵于献陵之西,上书曰:

臣等谨诣献陵,西穴主峯及四围诸峯应对、众水来去方位,以窥衡测量,周尺尺量,幷考或者上书条目,逐一讲论,谨具于后。

一,《拾遗》云:“地势平夷,气脉所藏,穴居其中,不居其傍。中则福集其身,傍则祸克其家。”《至玄论》云:“吉在其中,不居其偏。”考之《拾遗》,其次句云:“隐隐隆隆,四方来同。突中有窟,高处平也;窟中有突,低处高也。”注曰:“地贵乎中,然中不必中也。突中有窟,窟中有突,气因形见也。”今从献陵主穴至白虎九龙山麓三千二百六十四尺,至青龙山麓一千八百七十三尺;从西穴明堂至外白虎九龙山麓二千三百二十尺,至青龙山麓二千八百十七尺,至内案山二千七百五十一尺,东西两穴相距九百四十四尺。由是观之,东西两穴,皆在图局之正中,非旁也。

一,《拾遗》云:“至如倾欹斜侧,孤单蓄缩。如此之类,俱不成福,此八方朝陇所以从其中而取其正。”考之本文《八方应对篇》云:“后山欲福,前山欲禄,左山欲曲,右山欲肉。坐穴如屋,明堂如局。三阳不促,六建俱足。拳石寸土,胜彼金玉。故天一太乙者,富贵之本源;天禄天马者,富贵之任用;文官武库者,富贵之应验;左辅右弼者,富贵之维持;男仓女库者,富贵之施设。子孙丁壮从于后,奴婢畜养出于前。形不可改,位不可移。四方四隅,以类而推。寻地之要,贵全而不亏。经曰:‘穴必尽全。’此之谓也。若山厚则力胜,山长则力久,势远则难败,势近则易成,自然之应也。至如倾欹斜侧、孤单蓄缩、背戾惊狂、返逆尖射,如此之类,俱不成福,此八方朝陇所以从其中而取其正。”详其文义,大槪以八方应对之吉凶,论定穴之法也。况此穴无偏无陂,八方应对,全而不亏,且有厚胜长远之势,而本无倾欹斜侧、孤单蓄缩之形。此则所谓中正之地。

一,《疑龙》《断制粹言》云:“凡欲求地,观大势。百里周回,做一穴。”《明山论》云:“百里平洋,千山丛杂,受气之地,只在一穴。差之毫厘,则祸福千里。”《疑龙》云:“千里来山只一穴,正者为位旁者劣。”《捉脉赋》注云:“正龙未下,旁龙发下了,正龙旁龙绝。”此欲分支干龙,故汎言之耳,若以谓非汎言,而必只用一穴,则《明图》有并用四支齐下者而云:“义龙相聚形,主百子千孙孝义不分之地。又用三乳二乳者。”胡舜申《基穴论》云:“西北族葬,家为一墓,至以昭穆序列于数世;东南所葬墓,至一二圹。至独以男子为正,妇人旁祔之者,盖西北多平原土厚水深,东南多高山骨脉浅露,各从其宜也。然在平原而支阜微促,岂宜于葬之多?在高山而冈陇雄胜,何拘于葬之少乎?”《穴法秘要》云:“有脉双来并可观,须教前案密遮栏。”《洞林照胆》《裁穴篇》云:“凡山头彻下两支,于两头为穴。”《明堂篇》云:“假如地有三穴,明堂亦各有主。”由是观之,或者力言一局内不可用二穴之语妄矣。况大母正龙,摆身直下,分作两穴而无旁正之分,安有优劣之可议乎?

一,《狐首经》曰:“模糊不清,其气不劲;倚附斜横,其气不正;髣髴差排,其气不盛;昻头拒尸,其气不应。山势既差,五行难定。中主淆杂,动则为病。”考之本文《主元篇》云:“山骨历历,来龙端的。无偏无陂,无反无侧。东北正艮,当西正兑。纯一不杂,气力纯粹。艮带丑寅,兑带庚辛。来山既杂,难定五行。五行淆讹,神焉得宁?来落一体,剪裁极易。目巧心巧,自然合理。移步观山,便方位。立山在坎,转步癸丑。垂头为艮,水行益前,山行益后。先受木气,次受土气,方受水气。三年一步,十步一世。审详而用,福禄自至。模糊不清,其气不劲;倚附横,其气不正;髣髴差排,其气不盛;昻头拒尸,其气不应。山势既差,五行难定。中主淆杂,动则为病。”详其文义,所谓模糊不清者,必是山骨不历历,来龙不端之谓也;倚附斜横者,倚附于他而偏陂反侧之谓也。今观此穴,主山在壬,垂头为壬,纯一不杂,山骨历历,来龙端的,无连附横生之形,而左右案对,称停平正,一气起伏,转而来,至五千三百馀尺而正。或者乃谓之模糊不清、倚附斜横、发髴差排、昻头拒尸、山气既差、五行难定,未审指何势而言欤?所引本文之义,与此山势顿殊。

一,《撼袭》云:“十条九条乱了乱,中有一条却是真。”考之本文:“或从大山落低小,或从高峰落平洋,退御换成几。十条九条乱了乱,中有一条却是真,若是真时断了断。乱山回抱在面前,不许一条出外边。只有真龙坐穴内,乱山却在外为缠。”由是观之,此专指行龙转换之处,寻得干龙之法也,非论结局之地、两穴之是非也。

一,《疑龙》云:“大抵缠山必曲转,莫把明堂向外裁。”考之本文:“为君决破此疑心,支干乱时分背面。假如两水夹龙来,便看外转那处回?缠山缠水回抱处,背抵缠山缠水隈。缠护亦自有大小,大小随龙长短来。龙长缠护亦长远,龙短缠山亦近挨。大抵缠山必曲转,莫把明堂向外裁。曲转之形必是面,只恐朝门塞不开。寻得缠护分明了,更看落头寻要妙。缠山缠水如扆屏,面前宽阔看多少。缠山缠水似案山,只为明堂不宽。山回水抱虽似面,浪打风吹崖辟寒。请君来此看背面,水割石崖龙背转。”详其文义,此谓大抵缠山必曲转而回抱,故恐人徒见其回抱,误认为明堂而下穴,故云:“莫把明堂向外裁。”今西穴端的起伏,与东穴齐下,不可谓之缠山,或者所引谬矣。

一,《疑龙》云:“不应两边皆立穴,大小岂容无贵贱?”考之本文:“支干之外识背面,位极人臣世袭官。终饶已能分背面,面是宽平背崖岸。假如两水夹龙来,屈曲翻身时大转。一回顿伏一番身,一回转换一回断。两边皆有山水朝,两边皆有水打岸。两边皆有穴形真,两边皆有山水案。朝迎两边皆可观,两处明堂皆入选。两边缠护一般来,两边下乎皆回转。此山背面未易分,心下狐疑又难判。不应两边皆立穴,大小岂容无贵贱?只缘花穴使君疑,更有护身脚多瓣。莫来此处真龙两,处认夹龙龙必转。”详其文义,两边有山,两边有水,缠山缠水背面难分之处,认得真龙之法也。或者断章引之,指大母山分受两穴为两边,只取两字之义,昧于本旨。

一,《入式歌》云:“千山万山最难状,中有来龙为主将。前峯磊落尽拱揖,端然一穴龙头上。”又《入式歌》云:“若教破碎无定形,争龙争主休寻访。”考之本文:“千山万最难状,中有来龙为主将。前峯磊落尽拱揖,端然一穴龙头上。一高一低一回顾,还合有情俱入相。若教破碎无定形,争龙争主休寻访。”注云:“群山虽多,必有一山为主,一山为宾。却有两山入路,而无主客之情者,谓之争主争龙之地。”详其文义,此泛论群山之中主客之分也。所谓两山入路,而无主客之情者,盖于主山之外,别有客山来临,与主山有争龙争主之形,无主客之情之谓也,非指一山两穴而言也。况清溪山一脉,东入为九龙山,转而大母主峯,无他客山入路而争主,绝无碎破之形,或者之言大误。

一,《入式歌》云:“迢迢来势只一穴,分为二三力必弱。”考之本文注云:“如蛇鼠之形,土脉微小。若安二三穴,则气力必弱。”此谓一支低小如蛇鼠形之处,若用二三穴而葬之,则必至气弱,非至一局中有二穴也。

一,《掌中歌》云:“中心一穴,天然隐踪。”考之本文:“大山之派者,如龙乱山巚崿奔山相从,或顿平处,高山断中,后来累累,前去隆隆,中心一穴,天然隐踪,固如城郭,穴似天中,远山能近,近山宽容。葬得其穴,累代三公。”详其文义,此泛论寻龙定穴之法耳,非论两穴之是非也。

一,《洞林照胆》云:“一山落头穴涉两路者,水吉,先受其吉;水凶,先受其凶。若坎山而下双家,本皆下穴坐艮而有坤水二十步。其左穴则全涉艮山,右穴则坎山而微有艮者,初损长子。”臣等窃谓一山落头,穴涉两路者,水吉,先受其吉;水凶,先受其凶云者,谓于一山头之处,有两穴,若用之,则以水之吉凶,定吉凶之先后也,亦古人用两穴之法也。若坎山而下两家以下节目,今以窥衡,在明堂测望大母主峯及坐穴,皆属壬,岂越子癸丑三位而与艮相涉哉?又于坤方,非但二十步内无水,虽远地,绝无水出之处。且以胡舜申大五行之法推之,壬山火局,壬山高,禄存凶;子山高,禄存凶;丑山稍高,贪狼吉;艮山低,贪狼半吉,有水吉;寅山低,贪狼半吉;甲山稍高,贪狼吉;卯山最低,文曲吉;乙山最低,文曲吉,水破吉;辰山低,文曲吉;巽山高,文曲凶。胡舜申云:“文曲当乾坤巽艮者,为阴人之位。其山上秀拔,则妇女贤而贵,卑阙则反之。”巳山最高,武曲吉,有水吉;丙山最高,武曲吉;午山高,武吉;丁山高,右弼吉,有水吉;未山高,巨门吉;坤山高,左弼吉;申山高,廉贞凶;庚山低,廉贞吉,见水凶;酉山最低,廉贞吉;辛山高,廉贞凶。申辛二山廉贞,胡舜申云:“廉贞者,红旗血曜威胆之神所在,亦不可无。”又引古语曰:“独火之山不用亲,若无此位,少精神。”此二山不亲近,又不临压。戌山低,破军吉;干山低,破军,水出凶。胡舜申云:“四墓之地,物之既死,而气独藏宿于此,故水不可来去而去之,祸甚于来。以来则不过于藏宿之不固,去则冲破之而无馀矣。”又曰:“在乾坤艮巽,犯之犹可。亥山稍低,禄存半吉。”臣等窃观或者所引诸书,或抽章摘句,或截取注脚,质诸本文,则皆以寻龙定穴之法,泛论一穴一山之吉凶耳,非论一山垂头分受两穴之是非也。其所引诸说,甚违本旨。考之于书则有当用数穴之定论,按之于图则有已用数穴之明证,则是但审气聚之形势耳,不必拘于一山而只用一穴明矣。至如胡舜申之论则于一域之中,犹以昭穆序列于数世。且术士之盛,莫如唐室,而肃宗附葬于昭陵,群臣之陪附者,亦累累相接。是则虽一局之内,尚多葬之,未为不可,况分受正气之双穴,理无可疑?大母山正脉壬落而分两支,驻于干亥而为献陵主穴;一支驻于壬而为西穴。又主峯与左右案对诸峯,皆土山而有石焉,是壬以壬应,石以石应,所谓子不离母,全气之地也。两穴长短,亦不相远,分受一气而齐下当中,并峙明堂之水,其来无源,其去无流,四合周顾,上吉之地也。一山大局之内,东西两穴坐向,皆正偏正之分,不敢拟议。大抵山川,天造地设自然之形势,气聚之多少在焉,其有吉凶难辨之处,则人各所见,议论不同。若大村吉地则虽肉眼皆同,或者以东穴为正龙,以西穴为旁龙,大为诬罔。且胡舜申大五行之法,古人已非之,然世之术士,用之已久。今观舜申《论水篇》曰:“至言山则以方之吉凶相折除,吉方最高则凶方虽有,不能胜其吉;凶方最高则吉方虽有,不能胜其凶。高低有无适相当,则吉凶必俱有;高低有无稍相胜,则吉凶必相将。今西穴但禄存廉贞之位凶,而其馀诸位皆吉,一二之凶,岂能胜其诸吉也耶?虽以大五行之术推之,非唯吉多凶少,亦为全吉之地也。且《洞林照胆》论水曰:”水凶,而明堂不见者无咎,水高而入者亦然。“注曰:”水若从左右直来,至明堂横流,则吉。“借曰水见东方,然流破于乙,其源又隔二峯而不见,岂有咎哉?

下风水学议,遂以西穴为定。

○全罗道监司请道内人民口食七万石,咸吉道监司请二万石,皆从之。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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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世子还京城。

○太宗原从功臣崔天奇诣行宫告饥,赐衣一领,命授军职,年八十。

○议政府右赞成权踶、右赞参郑麟趾、工曹参判安止等进《龙飞御天歌》十卷。笺曰:

积德累仁,蔚启洪祚。撰功记实,宜播歌章。肆纂芜词,庸彻睿鉴。窃惟根深者末必茂,源远则流益长。周咏绵,推本其所自出;商歌玄,追叙其所由生。是知王者之作兴,必赖先世之缔造。惟我本朝,司空始显于罗代,奕叶相承;穆王初起于朔方,景命已兆。于联翼、度而毓庆,及圣桓而发祥。恩信素孚,人之归附者非一二世;祯符屡见,天之眷顾者殆数百年。太祖康献大王,挺上圣之资,应千龄之运。挥神戈而奋威武,迅扫夷戎;受宝箓而布宽仁,辑绥黎庶。太宗恭定大王,英明迈古,勇智绝伦。炳几先而建邦家,功高亿载;戡祸乱而定社稷,德冠百王。伟累世之鸿休,与前圣而騈美。盍形歌咏,昭示来今?恭惟主上殿下,惟一惟精,善继善述。道洽政治,霈然德泽之旁霑;礼备乐和,焕乎文物之极著。念惟歌诗之作,属玆隆泰之期。臣等俱以雕篆之才,滥叨文翰之任。谨采民俗之称颂,敢拟朝庙之乐歌。爰自穆祖肇基之时,逮至太宗潜邸之日。凡诸事迹之奇伟,搜摭无遗;与夫王业之艰难,敷陈悉备。证诸古事,歌用国言。仍系之诗,以解其语。画天地摹日月,虽未极其于;勒金石被管弦,小有扬于光烈。倘加省纳,遂许颁行。传诸子传诸孙,知大业之不易;用之用之国,至永世而难忘。所撰歌诗摠一百二十五章,谨缮写装潢,随笺以闻。

命刊板以行。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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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议政府据礼曹呈启:“日本呼子殿献土物,答赐绵布一百匹、正布一百四十匹、黑麻布白苎布各五匹、席二十张、松子一百五十觔。”从之。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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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忠清道请口食七万石,从之。

○是日夜,东平馆大内殿使送倭和知罗多罗及望古时罗等逾墙而出,监护官孙继祖捕诘之,表阿时罗持杖执继祖衣衿辱之。下政府礼曹议之,囚于义禁府。时向化倭表思温招致和知罗多罗于其家,媒良女富贵以奸之,又将倭人金,潜换银以给。至是事觉,幷囚思温等于狱鞫之。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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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世子朝移御所。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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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礼曹判书金宗瑞启:“尹仁甫言:‘前日所囚倭先越墙者见囚,次越墙者及执监护官衣者,诈以他倭代囚。’”上曰:“何以处之?”宗瑞曰:“异土之人,势难鞫问。鞫而终不得情,则反有愧于国家。拘国累日,特命放之曰:‘某非正犯者,当推作罪者以惩。然国家见汝大内殿,置而勿问。’”右承旨黄守身等启:“前此倭人以贸易小事,犯夜成群,乱诉礼曹,今又如此,渐可畏也。请更囚正犯者。”下政府议之。政府启:“请释代囚者,囚正犯者鞫之定罪,然后赦之与否,圣裁施行,则彼知我国之恩威矣。”即令尹仁甫放代囚者,囚正犯者鞫之。后四日,令放之曰:“以汝之罪,固当痛惩,见汝大内殿,置而不问。”

○刑曹启:“忠清道沔川囚尹仲夫欧骂其母,黄海道海州囚强盗李莫同等三人,依律处斩。”从之。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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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除诞日贺礼,百官进表里鞍马,诸道进笺。

○传旨吏兵曹:

去年冬,已立文武科散官之法。立法前登科者,亦依其法,追授散官。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庆尚道监司柳守刚,今请赈贷,宜给口食十一万石、谷种十七万石。但不早布置,节近芒种乃请,乞令攸司推劾。”从之。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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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知中枢院事李澄石上书曰:

臣子之道,惟忠惟孝,然遂志为难。臣近再为庆尚边帅,公暇往省老父,如在其侧。今臣弟澄玉又为处置使,兄弟二人,一出一入,不替老父之养,以遂臣子之职,上恩至矣。然臣父年今九十四岁,澄玉虽数往见,不废孝养,微臣向亲之心,自各有分,乞令解职归养。

上曰:“今卿所言,甚合于理。国家倚卿等如干城,不可使就闲地,然义难沮之,权从其请。”澄石出身武举,射御绝伦。为人狂妄贪婪,广植田园;占良民,使之如奴隶,资产富饶。性吝啬,计较锱铢。

○命议政府礼曹,议倭人互市物价,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判书金宗瑞、右参赞郑麟趾、参判尹炯曰:“诸岛兴利倭人赍来铜镴丹木等输转艰重之物,分半留浦贸易,唯日本国王使臣及大内使送客人,已令尽数输京贸易矣。以一物而公私贸易,价有高下,有违大体。自今开谕倭人,酌定物价,彼此适中,公私如一。”右议政河演曰:“《六典》誊录:‘客人持来物件,除市准,从自愿贸易。’盖强令定价,则恐生忿争也。其私贸易,一遵誊录;公贸易则日本国使及大内客人外,诸岛客人之物,既已留浦,公私贸易矣。今后输京之物,除不得已药材及切要之物外,毋令公贸易。且今以公贸易,称为私贸易,欲使彼不知,然彼已知其故,甚非正大之体。若上项药材等贸易则必显言公贸易,彼若争其价之高下,乃曰:”官吏依旧式贸易,何敢毫厘加减哉?“分明开谕,则必无因利忿争之患,国家抚绥之义,亦无缺矣。”上从喜等议。

○承政院启:“内医院医员,因诸处家病,互相入番,院中公务,不得专后,御药诸事,或致差误,曾令医员二人定为药色,除他务,专掌其事。然有缓急,亦令分遣,弊复如前。请加置别坐二亭,择朝官,勿论时散差任,与药色医员专掌御药诸事及院中公务。”从之。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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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还御衍禧宫,赐孝宁大君鞍马,又赐喜雨亭旁近居民十五户米各一石。

○庆尚道监司启:“宁海府治南一百二十步许山麓,地烧始于丙辰二月,至壬戌三月而灭,长二百七十尺,草木不生。今二月初六日,野火迎烧,地烧复发,长八尺广四尺,火焰炽盛,昼则青烟,夜则火光,臭同石硫黄,虽雨不灭。堀而视之,土皆赤色。”乃下谕书曰:

地烧之处,石硫黄出焉。卿其无弊,深掘审视以启。

○命庆昌府少尹李承门,监造寿器于长生殿。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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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日晕。

○世子还京城。

○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来问安,上曰:“近患泄利,今已平复。”仍曰:“我太祖置添设职,太宗立检校职,予亦立致仕职而罢之,今又立影职。以此而观,虚职之设,不可无也。予闻皇帝行幸则步兵随驾后者多矣,我国则无之。军器监别军,本为火炮而设,然役于他事,且多孱劣老弱者,予欲拣年少壮勇者百馀人,别称其号,多设影职递儿,自九品至五品而去官,常习火炮,行幸则侍卫驾后。如此,不必加设禄科,而军额实矣。予又思之,人必不乐其影职,六品以下则授影职,至去官除实职五品,何如?若立此法,则属之兵曹乎?军器监乎?且令番直阙内乎?”喜等皆曰:“属军器监,轮番侍卫,至番休之日,常习火炮于本监,六品以下则授影职,至去官授实职为便。”召兵曹判书安崇善、参判成念祖曰:“其试取之目,具草以启。”

○中枢院副使马边者以母病辞职,不允,赐药,给传以遣。

○传旨承政院:

以四品以上散官授西班五品以下行职者,许令肃拜。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全罗道咸平县海际串,置牧场之后,无监牧官,请以咸平县监兼之,以前咸平县监所兼罗州智岛监牧官,以罗州判官兼差。”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全罗道木浦距长山岛,水路只九十里。南桃浦则孤单,正当贼路,距长山岛水路百五十里,往来甚难。长山岛监牧官,请依旧以木浦千户兼之,南桃浦万户,勿兼监牧官,专任防御。”从之。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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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日晕。

○世子朝衍禧宫,还京城。

○司谏院启:“今以济州判官朴悌𫍯,授司宪监察。悌𫍯,往者监役锺楼,滥用材木铁物,方被推劾,遇赦得免,犯赃之人,不可拜台官。”上曰:“其时推劾,罪状未白。且经赦宥,又为守令,虽拜监察何害?姑令改差。然不可以此而终不得为监察也。”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黄海道,口食三千石、豆种二万八千六百八十石题给。”从之。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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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对马岛宗贞盛使送光轨等十人肃拜,兀良哈都万户浪卜儿罕拜辞。每月初一十六,非世子受朝之日也,今值十六日,为倭、野人,特令受朝。

○作昭信之宝。以黄金铸之,重百二十五两。敦宁府注簿姜希颜书篆,大护军赵完璧监造。

○世子朝衍禧宫。

○议政府右赞成权踶卒。踶字仲义,初名蹈,赞成事近之子也。初以功臣子,补敬承府注簿,累迁司宪监察,忤台长罢。甲午秋,擢亲试第一,拜司谏院右献纳,迁兵曹正郞、艺文应教,丙申,拜成均司艺。戊戌,太宗封世宗为世子,踶以议政府舍人,改为典祀少尹、世子左文学。明年,拜司宪执义,从谢恩使敬宁君𰨅为书状官如京师,还拜承政院同副代言,升左代言。癸卯,丁母忧,服阕,除集贤殿副提学,俄拜礼曹参判。夏,转司宪府大司宪,冬,出为咸吉道都观察使,以事贬镇川。明年,召还,为平安道都观察使,逾年病免。庚戌,拜庆昌府尹,以事贬白川。壬子春,为京畿都观察使,秋,以疾辞,癸丑春,复拜礼曹参判,乙卯,拜吏曹判书。自是典文翰。丁巳,命修《高丽史》,移礼曹判书。戊午,副计禀使惠宁君𧘿如京师,奉敕还,赐土田臧获,迁艺文大提学中枢院使。己未冬,以事贬原州,逾月召还,命以散秩,仍修《高丽史》。庚申春,同知中枢院事,升院使。癸亥,拜议政府左参赞、兼判吏曹事。乙丑,进右赞成,三月患𤺄,上命医就第,以供药饵,又日遣内医问疾,及疾笃,特爵长子挚超一级。卒年五十九。辍朝市二日,官庀葬事。谥文景,博闻多见文,由义而济景。踶聪明博学,善谈论,喜言时事,然惑于妓妾,待妻子甚薄,家道不正,世以此少之。其女尝与妾有忤,踶蹴之而死,后以史事除名。子挚、㧛、攀、摩、挈、擎。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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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稳城民徐德春妻一产三男,赐米豆七石。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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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地震。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全罗道,豆种八万石;江原道,口食一万三千石题给。”从之。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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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遣通宪大夫李登,奉安太祖睟容于平壤府永崇殿、开城府穆清殿。

○永兴大君琰娶行通礼门判官宋复元之女。上宠爱大君,凡诸资送,异于诸子者,不可胜记。

○传旨宗簿寺:

今后宗亲物故则职衔及族属亲疏具录,即日报礼曹,以为恒式。

○初,汉城判官朴裕问死,其妻宋氏不哀,舅知不能守节,谓宋父曰:“吾子不幸无嗣,更嫁之。”父不听。时宋年四十,随其父居砺山郡,忽一日至京,处裕问家,日夜冶容,自媒于敦宁李明晨,闻其老拒之,更约知郡事朴希成。未定期,希成过家前,女奴以告,宋见之曰:“貌似裕问。”遂嫁之,未几,希成亦死。父兄嫉之,宋不得归父家。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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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咸吉道新恩站,本自凋弊。今以土着站吏李策等三人,移属咸关岭下新站,请仍旧还属新恩。且新站,唯以二三户,不能供役,今李蒙宠等六户,将属五镇各站而未行,愿将蒙宠等六户,属于新站,依济仁、终浦站例,推刷附近各官补充军、各司奴子九户家属,又刷旁近逃亡入居人地田,以为位田,号曰咸原站。且德山站,土地塉薄,人吏不得安业,请移于咸兴水田平之地,依上项例,加属九户,给田完恤。”从之。

○司宪府启:“僧寺妇女往来之禁,已有著令。然开庆、桧岩、大慈庵等寺,窃闻有妇女往来,请遣吏禁之。”上曰:“祖宗所创寺社,台吏往来,则僧徒不能安心修禅,勿遣吏,但依旧例举核。”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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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凡属受田牌者,但据受田者状告录籍,以此多有隐漏,或物故侍丁等杂故,亦不及知,各牌直宿及春秋点考时,凭考为难。今后依军案例,每三年一次,户曹具录受田人姓名及杂故,移关本曹,明白成籍。”从之。

○议政府据汉城府呈启:“盗贼禁防条件,至为详密,然或隐于城内空家及幽僻处,或杂处闾阎之间。由是被贼之家,无日无之,府及刑曹每当衙日,令各坊管领及邻里人等捕告。然畏其仇嫌,知而不告,盗贼日兴,益无忌惮。窃稽甲寅三月司宪府受教内:‘牛马宰杀荒唐人户,无时搜探。’乞依此例,凡盗贼隐接可疑处,亦幷搜探捕捉。”从之。

○前守奉常寺尹金文起遭继母丧在沃川,咸吉道都节制使朴从愚荐以为都镇抚。文起上书曰:

臣母早殁,年方十三,育于继母,恩义至重,臣以独子,不顾丧事,远赴遐方,实为痛闷。况臣本劣弱,不闲武事,乞递臣任。

不允。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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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开城府,豆种二千七百九十六石;全罗道,口食二万石题给。”从之。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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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日晕。

○以赵石岗为中枢院副使,朴仲林兵曹参议,卢仲礼佥知中枢院事。重礼以名医至判典医监事。近上稍违豫,治疗有效,特拜堂上官。世子赐段衣一领。永兴大君夫人之兄宋玹寿以白身,超拜典厩副丞,宋氏之门,恩赉特厚。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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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日晕。

○司宪府启:“今为大夫人安氏与广平、平原两大君,诵经于清溪寺。此虽小事,恐下民则效,请罢之。”上曰:“予屡经大患,设此小事,未为害也。”遂不允。

○谕诸道监司,求《圣济摠录》。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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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日晕,两珥。

○传旨司宪府:

私奴一丁所告牙山县监吴舜民不能救荒,且滥用豆种四百石,其遣监察推劾。凡有司得一事则专尚苛察,不顾大体,以致骚扰,其传旨外事,毋得强鞫。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今当农月,累日不雨,诚为可虑。请修沟壑净阡陌,审理冤狱,赈恤穷乏,掩骼埋胔。”从之。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内侍院,与内侍府名号相同,请改内侍院为内直院。”从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平安道,口食一万石题给。”从之。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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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礼曹判书金宗瑞、左参赞李叔畤来问安,上曰:“予之宿疾日增,既不受朝,又不见邻国客人,常处深宫,凡大小公事,使宦寺传命,事多错误。且一应庶务,勉强亲断,恐生他证,欲禅位世子,予则颐养,只断军国重事。”槪等泣曰:“殿下虽有宿疾,春秋鼎盛,虽使宦寺传命,皆以文书启达,或命东宫大君出议,事无差误。以此治国,何不可之有?亟收是命。”上强之,槪等固请,上曰:“姑从卿等之请。”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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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传旨承政院:“凡人之瘇,由阳气壅塞也。若咒之,使阴气入内,阴阳相和,则或有痊愈者。予发瘇,召一咒盲治之,今日小愈。纵非因此而得痊,然赖咒得活者有之,其赐盲衣一袭、米二石。”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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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平安道雨雹,损禾稼。

○京畿安城郡地震。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平安道定宁县,今徙江边,乞依两界沿边各官例,升为郡。”从之。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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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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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朔,唐梦贤赍敕回自京师,命世子率议政府中枢院六曹台谏宗亲驸马及其馀各司一员,迎于洪济院,至时御所帐殿,行礼如仪。敕曰:

王为国藩屏,世守东陲,奉职摅诚,益勤靡懈。肆朝廷嘉善重贤,礼遇优加,所谓德厚者宠荣,王其有焉。曩者贼倭出没为盗,涉掠王境,王已生擒贼徒时剌沙也门等解来,今复获其馀党沙弥歹剌,遣陪臣唐梦贤解送至京,益见王忠诚卫国之心,弥久弥笃,良用嘉悦。玆使臣回,特赐敕,用致褒美之意。然蠢尔倭寇,凭负海岛,窜窃狗偸,罔有悛心,王宜严守备,以保生民。若复寇边,朝廷命守备官剿灭之。或复侵轶王境,王宜调遣将臣,𢭏其巢穴,尽俘其类,用宁边患,则王之功烈,将匹休于古之贤藩,而垂令誉于无穷矣。王其钦承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黄海道,口食一万五千石;京城都底十里人民,口食六百石题给。”从之。

○追赠判汉城府事权专为议政府左议政。

○召领议政黄喜、右议政河演、礼曹判书金宗瑞、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命首阳大君、世祖讳都承旨李承孙传旨曰:

向者予欲禅位世子,闲居养病,卿等泣请不已,勉从之。然反复思之,烦碎庶务,一皆亲断,则必生他证,予甚虑焉。今欲军国重事外,一应庶务,令世子代治。

喜等曰:“此虽非内禅之比,然政出于二,后世以为何?”上曰:“卿等不知予病,如此固请。比来眼暗气耗,若强作弱躯,亲决庶务,则必不延生,肆欲投闲养身,傥延一二年,得在人世,岂不多幸?凡新立条章及用人调兵等大事,予乃治之,其馀庶务,令世子代治,是予汲汲保身之意也。卿等何不料予病而强说乎?”喜等不得已启曰:“姑依上旨施行。”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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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赐咸吉道都节制使朴从愚鞍马弓矢衣一袭、笠靴,都镇抚金文起衣一袭、弓矢,命左承旨抑义孙,俱劝肉遣之。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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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日晕。

○忠清道地震。

○赐判中枢院事赵末生衣一袭。

○司宪府启:“今闻大事外,庶务皆令东宫断决。自古世子侍侧而参决,则有之矣,未闻有独决之事也,臣等不胜惊骇,请停是举。”上曰:“已与大臣议定。”不允。谏院亦请之,不得。

○谕咸吉道都节制使朴从愚曰:

闻童罗松介潜逃之计,议于政府礼曹,黄喜、河演、金宗瑞、李叔畤、郑麟趾议云:“童罗松介潜谋逃往之言,出自童干古。干古与罗松介有宿嫌,未可尽信,然罗松介,本是犷悍之人,其心难测,万一逃往上国,构扇浮言,则非细故也。宜令都节制使谕之曰:‘汝兼司仆近侍之任,且带上护军,朝官不可久在于外。且赐暇之限已尽,何不还京?’如此开谕,催督上送,其妻子率来与否,听从其愿。若固执不来,勒令缚送。”申槪议云:“以传旨谕之曰:‘汝久不来京,欲问边境事变,宜速上来。’,则必闻命惶恐,速来矣。”皇甫仁议云:“北界人心,虽已安静,尚有疑贰者,若勒令缚送,则人心浮动,似为未便。宜令曲尽开谕以送。”予惟罗松介于凡察未逃之前,来居内地,及凡察之逃,不随而去,仍居纳款,其意可赏,予乃授以高官,锡以臧获,虽有所犯,辄宥之,欲其保全也。卿将上项诸臣之议,逃窜之状,更加闻见,反复开说,速令上京。若或不从,姑除械系,勒令督送,如又固拒,有不得已之势,缚送之。

○传旨承政院:

比年畜积日减,其故何也?

都承旨李承孙曰:“近来旱干相因,年谷不登,畜积少而国家之调度不减也。且累年还上未纳及前秋稻种回换,仓廪几竭,今当盛农,累月不雨,亦可虑也。请减各司宣饭。”上曰:“当议于户曹,酌量以减。”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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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世子代行端午祭于文昭殿,朝衍禧宫。

○议政府六曹诣时御所启:“今令詹事院申事于东宫,有违大体。请大小公事,皆以启目启本呈承政院,令承旨大事则启达,小事则申东宫。若是则政出于一,庶合于义。”不允。政府六曹固请者数四,上曰:“卿等极言其弊,予将使承政院申事于世子。”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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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一岐州使送祥存等三人、对马州使送都时罗等来朝。

○祷雨于北郊。

○教议政府曰:

近来有疾,万机之繁,未能专治,其调摄痊愈间,凡除授科田折给祭享及灾祥应接他国别例事、调发军兵及边警大小刑狱大兴土木事,一应新立条章外,其馀庶务,皆令世子断决,未尽事目,详定以闻。

○司直李希宗妻,恭靖大王后宫出也。希宗惑官妓一枝花,尽以家产与之,不顾妻子,下义禁府鞫之,收告身。谓政府曰:“希宗妻,予之从妹也。不忍视其饥饿,欲准希宗禄,分春秋两等以赐,何如?”领议政黄喜等曰:“每春秋准禄科给俸,不可也。宜限一二年,或赐十五石二十石,待其子年长,授职给禄,以养其母。”传旨户曹:“希宗妻,限其子受职,每岁春秋,赐米豆二十石。”

○赐平安道都节制使金自雍妻葬用棺椁及米豆十五石。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往年秋旱,今年亦旱,将来可虑。古者遇旱,毋举土功,又师氏弛其兵,又左右布而不修。依此制,停京外大小役事及不紧狱讼。降香祝于松岳、开城、德积、三圣、绀岳、摩利山等处祈祷。且各道祀典所载外,灵验山川,亦令所在官致祭祈祷。又令各道人民祈里社,京中大小各户焚香祈祷,三日而止。又古制,祭祀不悬,乞客人宴享,乐陈而不作。”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诸陵室看守人,旧称守护军,今以西班五品陞授护军者,谓之守护军,非惟当时称号相杂,后世名实难辨。请以诸陵室守护军,改称守陵军。”从之。

○以旱断伞扇,阙内不用酒。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东平、北平两馆倭、野人支待米豆酒肉等物,令该司奴婢受而供办,夤缘盗用,以致供亿虚疏,有违国家厚待远人之意。乞依中朝体例,上项米豆酒肉等物,五日一次给付客使,许令任意以食。”从之。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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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扆,日晕。

○世子观射于慕华馆,朝衍禧宫。

○以旱沈虎头于汉江杨津、朴渊等处。

○传旨礼曹:

诸道进膳,除文昭殿外,姑令勿献。

政府六曹启:“前此失农诸道,已除进膳,唯庆尚、全罗、咸吉道许进土产,所进不过脯醢而已,脯醢则已曾备办,何弊于民?况近上体违和,不宜除之?且去年之旱,至六月之终,乃除进膳,今旱暵未甚而遽停之,请收是命,以副臣等之望。”上曰:“今年之旱,甚于去岁,况当此时,农民之力,不可一日废也。所进之物,皆出民力,转输之弊,亦妨农功,予之馔膳,何暇计焉?勿复烦请。”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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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巷市。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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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聚巫僧徒蜴蝪祈雨。

○谕庆尚道监司:

闻道内蔚山郡东北有铁满山,或因雨水自生,或掘取吹炼,则或成水铁,或成正铁。其间有块红赤埋笞者,意必可炼为铜也,卿其详备访问以启。

○命护军张孟昌,欲煮焰,令承政院议其节目。政院启:“今以旱省费,复举此事,恐未可也,请待来秋。”上曰:“昔有一人被虏于倭,问煮焰硝之术,极惨酷。其人得还曰:‘若知方术,不堪其苦。’今遣朝臣,煮取于全罗、庆尚道,唯事酒色,委诸工匠。工匠就人庐舍,胁以此地可以煮焰硝,因以受人货赂,民多苦之。昔议政许稠以为:‘煮焰硝之处,近于倭岛,恐泄其术,宜当慎密。’今倭人欲学其术久矣。尝虏唐人,始解火炮之术,曩李艺之往日本,以火炮迎之。然火气不猛,请焰硝于艺,答以无。今焰硝匠本贱隶,若诱以利,必教其术,况焰硝之药,皆出于彼,若学之,是不可之大者。又外方所煮,费力多而所出反少,肆予于京中,暂试煮之,水潦若降,必不能为,欲及其旱,姑试耳,非欲永为也。所煮于外司,恐为倭人所知,欲于内司仆为之,毋别定监役,以内竖掌之,使兵房承旨监督。”佥曰:“今闻圣教,备知其故。于内司仆,秘密为之便。”从之。其所煮比前倍蓰,上喜,别置局于内司仆之南,名曰司𥔰局,命宦官掌其事。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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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传旨承政院:

予今年再经忧违,避居于此,思欲小怡。又当农月,旱灾太甚,予心是惕。凡事务欲简便,若卫士之数本少,不可更减,其侍从杂人,拟议减省,以副予忧旱之意。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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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祷雨于社稷及昭格殿。

○传旨承政院:

比年以来,水旱相仍,年谷不登,予心是虑。今年旱灾太甚,实予否德所致,思欲修政弭灾,罔知施为,欲大宥境内,以布宽恩。然赦者,君子之不幸,小人之所幸。近以水旱,屡降赦宥,今又大赦,则实有乖于天道善祸淫之意也,欲放徒流以下之罪,然唐太宗之放囚,识者之。作罪而至徒流,则罪之重者也,每遇灾辄赦,则国家惩恶不严,而被徒流之罪者,亦有侥幸觊觎之志矣。欲尽发仓粟以赈,然国家储畜有限,安能尽施于四方穷民乎?欲减诸道积年义仓之贷,然如此则仓廪竭而无丰敛凶散之法矣。上项四事,难以行焉,但常赦所不原外,徒流以下之罪,保放推考。且大小臣僚告身收夺者,议罪之轻重、日月久近,思欲还给。

遂下教曰:

今当农月,雨泽愆期,虑有滞狱,不无愁怨,雨泽浃洽间,常赦所不原外,一应杂犯徒以下囚人,保放推考。若常赦所不原内,证佐人及连累致罪徒以下囚人,亦令保放推考。

又给李正宁等百数十人告身。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去年旱荒赈贷,储畜殆尽,今又不雨,播种失宜,赈恤饥民及国家用度,将为不足,诚可虑也。乞各处供费之数,量宜减省,以待丰年。”从之。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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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行风云雷雨雩祀、三角、木觅祈雨祭。

○议政府启:“今世子裁决庶务,命令称徽旨;诸司申达之文,称申本、申目,皆呈承政院,承旨出纳申达。其衔,申本则知某曹事俱衔;申目则只称知某曹事承旨,并不称臣。其申本申目行移之事,承政院每朔望抄录启闻。”从之。

○京畿、水原、安山等处住副正崔义等一千三十四人上言曰:

甲子之旱,甚于丙辰,百谷尽憔,民生可虑。监司许诩巡视闾阎,赈穷赒乏,选举有识人,差为赈恤官,救恤之事,曲尽布置。米豆盐酱,赈恤官计日均给,匹夫匹妇,咸得其赐,以免饥馑。且备药材及救荒杂物,诚心救疗,他道米谷,无弊漕转,分积各官附近之地,使民朝夕受出,以免往来之劳,夙夜匪懈,宣布圣德,使民得所。今递期日逼,恐失父母,乞限明年两麦成熟间勿递,俾我黎庶永登生生之域。

不允。去岁京畿旱荒,诩展心力,赈恤不懈,纤微毕举,民得以苏。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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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京畿都观察使许诩以母病辞职,上曰:“京畿密迩,定省无难,且有母弟。”不允。

○承政院启:“近日忧旱不进酒,臣等谓古制有减膳而无彻膳,且服药不可以无酒,请进香酝。”不允。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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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世子还京城。

○议政府礼曹启:“今宗贞盛遣顿沙文,请加船数二十,又请《大藏经》。船数今若轻许,则今年一请,明年又请,又明年又请,其请无穷。且持破船而来,辄请修治,支待之弊甚多;《大藏经》则收拾成秩,以塞其请,其喜必倍于船数之加矣。”上从之,令礼曹致书曰:“所谕船数,国家酌量永远支待之宜,一岁船数,已定五十,足下亦依此数行之有年。况足下先父岁送船,不过一二,所乘者止五六人?曾定船数已多,不宜更请。《大藏经》一部,就付回人。”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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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朝燕禧宫。

○祷雨于宗庙。

○传旨户曹:

宗亲不在礼葬之限者,正从三品,给石灰四十石。四品以下,三十石。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平安道,木麦种一万石题给。”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平安道熙川囚朴丁妄告甲山新地,胥动浮言,惊骇人心,欺罔国家,罪固不小,而又逃亡累年乃获,其恶莫甚,乞致义禁府推鞫。”从之。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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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世子始决庶务。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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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世子还京城。

○祷雨于昭格殿。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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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雨。

○平安、咸吉道都体察使皇甫仁启:“义州道水营宣沙浦距海门遥隔,请移于西洛浦;平壤道水营虎岛,亦远于海门,移于广梁浦。且海门候望之所,或缩入,不得通望,或相距遥隔,烟火炮声,不得相应,臣今更审定布置。乞于今秋,令其官高筑烟台,使卒五人守之。”从之。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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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雨。

○世子朝衍禧宫。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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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雨。

○议政府启:“今雨泽已足,请进酒。”许之。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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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世子还京城。

○传旨礼曹:

我国医员未能精知医术,候人病,不考方书,妄以己意,辄称无害,以伤人命。自今诊候后,慎勿轻言无害,详考方书,以谨治疗。

○放还高得宗。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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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大雨。震京畿民二人。

○世子出慕华馆,欲试铳筒军,令步甲士近仗防牌六十及自募人走三百步,又囊沙百五十斤,举而趋五十步,能者八人,各赐环刀,遂朝衍禧宫。

○召左赞成皇甫仁谓曰:“吏曹以新除监察李处义为芳干之婿也,请改差。芳干在太宗时,不削属籍,但付处远方耳,在予之时,乃削属籍。且其友婿朴敬武等,皆已叙用,处义虽拜监,何害?”又曰:“京畿监司许诩启:‘曩者京畿防御不紧,革处置使,仍设左右道佥节制使。佥节制使,各守其镇,不能巡行考察,防御诸事,或致疏虞,请复处置使。且江华,海门要害之地,须要人民繁盛,故前朝抄下三道海边船上惯熟人民以实之。今者设三牧场,人民所居之地褊小,请罢牧场。’然予闻江华地润草茂,牧场不可尽罢。诩又请:‘京畿海边,作镇筑城,以备不虞。’卿将上项事意,与本府共议以启。”政府启:“芳干之罪,关系匪轻,处义不宜为监察。京畿既置左右道佥节制使,巡行诸浦,考察守御之具,处置使,不必复立,其设镇筑城,京畿密迩京城,若有边警,可得及机应变,亦不必为也。江华牧场则存其一处,以为牧马之场,罢二场,以广民居。”从之,牧场,令兵曹更议。

○义禁府启:“倭人和知罗多罗所奸良女富贵,律当斩。”命减一等。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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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议政府启:“上体未宁,常行公事,令本府直决。今东宫断决庶务,请皆申达施行。”从之。又启:“雨泽已洽,请许诸道进上。”不允曰:“自七月以后则不待请而许之矣。”

○刑曹启:“庆尚道庆山囚强盗李吉等三人,依律处斩。”义禁府启:“内医院御药窃盗仲和等二人,罪当斩。”皆从之。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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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司谏院启:“高得宗奉使无状,宜置重典,蒙恩付处,得保性命,寻许外方从便,今又放还,无以鉴后,乞收是命。”上曰:“得宗实无原情。”不允。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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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司仆寺提调李思险等上书曰:

马政,军国重事,不可忽也。在昔成周,设司马以掌马政,置司牧以治牧地。汉人三十六所之苑、养马之官与夫太仆之职,无非重此政也。至唐贞观中,马之蕃息,七十馀万,而开元之间,增至百馀万,究厥所由,得其人以为掌马之官,时其水草,以蕃其息;谨其出入,以节其用之致然。今我国家既设牧场,又置监牧,亦于春秋,分遣朝臣,点其虚实,其于马政,可谓勤矣。然济州一岛,号称蕃息,其数止于九千七百九十二匹。诸道蕃息,虽曰多矣,止于二万二千四百六匹,而每岁散于民间者,未满千数,得乘良马者鲜少,而况进献别马土马种马,岁岁常贡,尤不可不备。议者曰:“牧场多矣,马亦蕃矣,何必徙民筑场,妨农困民?”臣等以为诸道牧场之多者,不过千馀匹,其馀谨数百匹,而地窄草尽,筑场移放之弊,无岁无之,牧场之数虽众,而实非多矣。以臣等所见,忠清道泰安、庆尚道巨济,居民鲜少,土地闲广,水草俱足,虎豹所无,筑场功省,依济州例,听民仍耕,私自筑场,以为牧场,则泰安可放万馀匹,巨济可放七千馀匹。若曰泰安,防御之所,不宜革除,则泰安、瑞山相距一息,倂合为一,两存其号,吏无革罢之怨,民无移徙之弊,兵力益强,永作巨镇,其牧马之利,拟于济州,实为便益。臣等职掌牧马,凡有利于马政,岂宜含默?姑以管见,仰达天聪,伏望圣裁,差遣大臣,以观便否。

下兵曹拟议。

○庆尚道都节制使崔淑孙进白鹊。礼曹判书金宗瑞与入直堂上官贺曰:“前者甘露降于广州,今入白鹊,见于庆尚,祥瑞屡见,是以陈贺。”上曰:“甘露,于方书有常饮之文,不足为祥。若白鹊则考之中原,天下皆以为贺,然此白鹊何足为瑞?予闻贺言,颇有赧色,卿等慎勿复言,毋使京中大臣知而来贺。”

○赐忠清道德山住百岁老人李思敏米及酒肉。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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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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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朔,世子还京城。

○赐右议政河演几杖,演上笺谢。

○刑曹启:“忠清道恩津囚强盗张守等三人、江原道春川囚强盗上佐等,依律处斩。”从之。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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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日晕。

○世子出光化门,令甲士防牌近仗等三百六十馀人走二百五十步,又两手各持囊沙五十斤行百步,欲试铳筒军也。

○世子朝衍禧宫。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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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世子还京城。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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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前此别侍卫甲士试取时,令汉城府或考奴婢有无,或考资产贫富,拣选之法至矣。然近年军士马匹点考之际,或借或瘦,以此得罪者多,是必奴婢资产,未能精考也。自今取才入格后马匹点考时,兵曹更考奴婢文卷,可备骑卜马者充差。若大小人员借骑内禁别侍卫甲士等烙印马匹者,父子外,与者借者,并移刑曹论罪,没入其马。”从之。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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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前县监张孝生启:“臣家檐下,有小雀来巢,俗号楮雀,生雏大如山鸠,臣异之,以绳系之,使不得飞去。”上使宦者金龙往观之,又谓承政院曰:“岁丁巳,有人告:‘外书云观地,鸣如吼,邻家鹅鸭闻之,皆应鸣。’时予欲讲武,意谓不祥,使首阳、安平往察之,乃鹅鸭群聚乱鸣,而人误听也。《三国史》:‘有气如烟,咸以为瑞,其中一人指为蚊虻,乃反以言蚊虻者为妄。”近兴天寺有妖氛,皆曰瑞气,至有言佛放光,举国竞趋,又命首阳往观之,乃虻聚飞,将旱之做,而人见误也。又我国人尝如京,见獒在天子左右,问从何来,答曰:“彼鹫鸟所生,来自西方。”及观《辽史》,鹫生大犬,献于天子,立侍左右,予以为疑,近中朝使陈立来,问之,立曰:“岂有鹫生犬之理?必鹫取犬,欲饲其雏,而犬幸生也。”又文孝宗启:“三角山有小雀生大鸟。”成达生亦言:“鹤鹩生雕。”予意此雏或他鸟之卵,而楮雀育之,或此人取他雏,指为楮雀雏也,皆未可知。“其母雀来鸣哺养之节、成巢生卵之由,使书审视之。寻又传旨曰:

临瀛尝畜一楮雀生雏,今使金龙见之,乃与所见同。楮雀生大雏,其常也,不足为瑞。

仍命上林苑哺养放之。注书李𫍯长还启:”以臣所见,定非他鸟所生。“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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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世子朝衍禧宫。

○申明阙内禁火之法。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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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议政府据礼曹呈启:“诸岛商船格倭无定数,故对马岛奸诈倭人欲受过海粮,寄他道商船,冒称格倭而来者,间或有之。今后格倭、日本国使臣及大内殿使送船,依前例不拘其数,其馀诸岛商船,依对马岛格倭例,大船定四十人,中船三十人,小船二十人,计口给料,以除无名之费。”从之。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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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日晕。

○世子引见左赞成皇甫仁、都承旨李承孙,传上教曰:“以特旨别例加资者,自其后更待三十朔加资,则殊无特旨加资之意,通计特旨前朔数加资何如?且革济州左右都知管何如?”仁等曰:“特旨前朔数通计,上教允当。济州都知管所管户数甚多,使之如奴隶,后渐推刷,移属军籍,今所存者少。宜悉属于军,革都知管之号。”上曰:“政府佥议以启。”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军器监提调三,其一,例以兵曹参判为之。然兵曹事务烦剧,不得仕于军器监。且虽非提调,兵曹本管军器之事,请革参判提调。又军器提调之数至三,比他为多,永罢其一。”从之。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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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世子还京城。

○刑曹启:“典狱囚强盗金乙生等五人,依律处斩。”从之。

○忠清道清州住李云德等三人进石锺,各赐衣一领。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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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谕江原道监司:

内赡寺令史金满告:“襄阳府人金延奇尝言:‘东距府海路百馀里之地,有蓼岛。’”今更详问延奇等,备悉以闻。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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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赐军器监火炮匠药匠助役奴子米布有差。

○史官始入书筵。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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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世子朝衍禧宫。

○刑曹启:“忠清道清风囚强盗黄上佐等三人,依律处斩。”从之。

○传旨承政院:

朝官若有差任出使者,各其司谋欲改差,呈手本于承政院,烦渎启达,甚为未便。今后各告该曹,该曹分拣启达,以为恒式。凡各司论弊之事,亦依此例。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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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以李正宁、李梡、尹延命并为奉宪大夫,韩确吏曹判书,朴安臣艺文大提学,李承孙吏曹参判,闵伸同知中枢院事,尹敞中枢院副使,尹得洪中枢院副使,崔士仪仁寿府尹,李审兵曹参义,柳义孙承政院都承旨,朴仲林右承旨,李壅、赵贯并佥知中枢院事,任孝明司宪掌令。上谓承孙曰:“予欲俾卿久任喉舌,然卿母年老,承旨务剧,未得晨夕奉养。今拜此职,宜速带金往见卿母。”承孙不念养待之隆,多纳贿物,识者讥之。确以妹之故,宣授少卿,遂见知于上,历监司兵曹,今拜吏曹。然铨选任重,确短于学问,且昧大体,朝议不惬。

○谕诸道监司:

火炮,御边制敌之器,本国铜铁不产,由是火炮不多。今欲加铸,道内各官破铜器及废亡寺社铜器,无遗计数以闻。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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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传旨承政院:

近年中外盗贼兴行,许令军士陈告捕捉,军士侵扰闾里,以致骚动,或伤人,命今后开谕率领镇抚禁止。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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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京畿监司启:“道内各官饥民赈恤品官有功劳者,元有职,加一资;白身,从九品,并以散官除授,以劝后人。”从之。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平安、咸吉道土官五品,准朝官六品,以此递降,虽是土官,不可猥滥除授,依朝官例,用行守之法。”从之。

○谕咸吉道都节制使:

今启:“斡朵里刘农介挈家逃移,欲问于保授人及邻里。”若强诘保授人及邻里,则非徒无益,见留者亦且动摇,卿宜谕见留者曰:“皇帝遣使问汝等去留情愿,皆曰:‘愿留。’国家从汝之情,特加抚恤,汝虽夷狄,亦人耳,何故不从帝命,背国厚恩,数数潜逃乎?借曰不知,汝等邻里保受,安有不知之理乎?自今以后,汝欲移归,第明言之,国家必不禁汝。”如此开谕。且考前后行移禁防条件,益加禁防。近来移逃者相继,必是禁防疏阔所致,会宁节制使、高岭万户,严加诘责,又自今思所以抚绥禁防兼全之道,毋使逃移。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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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闻刑曹判书辛引孙得病遭母丧,赐鱼肉,仍赐书曰:

亲丧,固所自尽,不可不重也。然卿年今老矣,加以婴疾,惫倍昔,不可素食,况礼经有云:“五十以上,血气既衰,素食不能下咽。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助其滋味,疾止亦当复初。”此圣人所以无以死伤生之意也。卿若固执小节,犹食素飧,则哀痛之际,宿疾弥深,不克襄事,亦未可知。然则父母地下之灵,宁不有憾?人主眷念之心,其肯安乎?宜从权制,强飧肉汁脯醢,以副予意。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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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世子还京城。

○传旨议政府:

领议政黄喜年过八十,政府事繁,虑恐劳神,未暇怡养。今后传教议得公事及本府合坐日外,常行庶务,其勿以烦。

○吏曹报议政府:

知印金砺志等上言:“前此政府六曹,无时别荐,知印去官,自立行守之法,遂革别荐。然录事知印,同是政府衙前,六房录事则越一都目,受递儿职,八年内去官,独知印以多年前衔,早暮奔走,至八九年,始受递儿七八品之职。三十人,若依例都目去官,则至十五年,犹未去官,各自痛悯。伏望或加给都目,或依参外十五朔加资例,七品受职后,荐状去官,以畅小臣郁抑之情。”本曹参详成众去官之法,内直茶房各一百人,一年四人;议政府录事七十四人,一年三人,并二十五年,然后去官;中枢院录事九十三人,一年三人,历三十一年去官;六曹录事中枢院六房录事幷二十五人,一年二人,历十三年去官;议政府六房承发案牍录事幷八人,一年一人,历八年去官。如此劳逸分拣,都目定限去官,已曾立法。今知印等,别无艰苦,三十人内一年二人去官,至十五年呈都目,亦云足矣,今乃希望官爵,乱杂上言,甚为不当。

政府启:“虽分劳逸,以定都目,然知印则非内直茶房中枢院录事之例,元数三十人内六曹各三人、府十人、本房二人,非犹常时早暮勤仕,无时承差奔驰,艰苦倍他,故前此分拣差年功劳,荐状去官,自立行守之法,以从七品越一资去官未便,遂罢荐状。然以前衔艰苦从仕,且其差年十年以上启功郞三十朔已满者,依他参外例计之,拜参月数已满,又十年从仕者,虽去官亦未为太早。请自今差年十年以上启郞功三十朔已满人内,有勤劳可荐者,或越二年,或越一年,本府佥议启闻去官。”从之。

○传旨礼曹:

予稍解音律,当祭时闻之,多有可笑者。凡音乐,和而后鬼神享,今乐工舞童,或为官员丘史,或为公家使令,专不习乐。大抵音律虽已知者,不习则忘,况以初不知者役之他处,一朝驱而用之,音乐其能和乎?鬼神其能享乎?又斋郞不足,则代以别军,甚无谓也。其役以使令者,礼曹量减;以丘史率行者,宪府推劾。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济州虽在海外,然已为郡县治牧守,其乡中诸事,固当依他例,京在所专掌纠理,而其州族姓称为左右都知管,至造印信,役使良民,非徒有违于例,民实受弊。请革都知管,收其印信,减其奉足之半,乡中诸事,依他例京在所考察。千户百户等职,沿边各官通例,请仍其旧。奉足亦减其半,有阙勿补。”从之。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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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传旨户曹:

行同知内侍府事严自治,加赐科田二十五结。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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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世子朝衍禧宫。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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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司宪监察安哲孙路遇寿春君玹、翼岘君璭失礼,下义禁府鞫之,赎杖八十,夺职三级。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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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各卫节制使及军士勤慢考察条件,磨勘后录。

一,每岁抄,各卫节制使病多者,移关宪府,推考启闻,例蒙恩宥。由是不畏军令,如前托故,不以时入直。请自今除服制式暇及以病赐暇外,其馀杂故,每岁抄计其最多者罢职,以严宿卫。

一,司禁及上大护军入直巡绰迟缓者,初犯论罪,再犯罢职。

一,武科入格者,炼才时无故不参,出身之后,弃其所业,有违国家炼才之意。今后托故不来者,仕到衙门,则削到三十;受职者,移关宪府论罪;三犯罢黜;口传别坐,当叙不叙。”从之。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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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震人于洪济院平。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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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传旨兵曹:

今后世子出入时,镇抚一人随从,考察军士。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八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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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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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以郑甲孙判汉城府事,李坚基艺文馆提学,尹祥同知中枢院事,金允寿中枢院副使,金世敏汉城府尹,许诩司宪府大司宪,韩磌户曹参议,金铫刑曹参议,朴以宁佥知中枢院事,卞孝敬司谏院左司谏大夫,闵伸京畿都观察使,成奉祖忠清道观察使,慎几全罗道观察使,赵惠黄海道都观察使,李孟畛咸吉道都观察使,丁艮全罗道处置使。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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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震平安道宣川郡民二人。

○谕诸道监司:

铜铁,铸兵器,军国重物。我国产出之地非一,其数不多;吹炼之术,未得其要,国用不赡,是可恨也。若有告产铜之地及吹炼之要者,量功轻重,重者,良民则赏职;乡吏,免役;公私隶,自愿赏给;入居抄出未行者,即令悉免。功轻者,随宜赏给。虽所告不实,勿罪,道内州郡乡里村落,遍令晓谕。

○遣礼曹佐郞李善老于平安、咸吉道,求新地。初,咸兴人朴丁言:“捕鹰甲山郡中江之地,误入一境,别有山川,自成一局,土地沃饶,人居可百馀户。其酋卓仁奇、王斯达、申思敬等挽留数日,馈以酒食,夜则共守,惧遇害,乘间逃还。”国家疑逃赋不逞之徒,聚居山谷,遣人寻访未得。丁恐抵罪逃,至是捕获,下义禁府鞫之,丁曰:“近又往新地而还,树标路上以志之,初非畏罪而逃,欲更探虚实以告耳。”上谓左赞成皇甫仁、礼曹判书金宗瑞曰:“予即位今二十七年,人言见新地者非一,而竟未得焉,皆是妄也。今此朴丁之言亦妄也,然不可闻而置之也。且凡人之言,若伪则易至差误,此人前后屡问之而新地人名衣服等状,明白言之,一无所错,亦似不妄。今使善老率军求之乎?先遣数人寻觅,而后率军更入乎?”仁等曰:“先遣七八人,寻访详知,而后更议区处。”上遣善老,率京军二十五人,先往平安道,发其道兵数百,往求之。仍谕善老书曰:

新地居人,倘或有之,本非背国,不过逃避赋役,其罪可赦。且屡经赦宥,必无治罪之理,今遣尔寻之者,但虑无赖之徒聚居山谷,无仓库粮饷之备,如遇水旱,必当饿莩,有违体天字民之意。彼人不知国家大义,惊惑逃窜,妄干不顺之罪,势所必至,予甚怜悯。尔到日,宣谕予意,按堵如旧,以待国家之命,率其渠魁以来。

又命世子,引见承旨与善老,议方略。善老曰:“若到甲山等处,登绝顶而相之,则人民所居可知。”世子曰:“此非以地理之术可求也。”闻善老之言者,多笑之。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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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司谏院启:“庆尚道旱甚,禾谷不盛。监司柳守刚,救荒之事,不早布置,且至今不报禾谷之状。如此之人,不宜任使,请递其职。”上曰:“前日政府已请递之,姑遣知印于其道,使审禾稼,待其人来,更议施行。”遂命宪府劾之。守刚以门荫累拜华秩,不谙事机,及为监司,惑官妓,于路上駄载偕行,其于救荒之事,一不措置。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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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世子还京城。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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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议政府据刑曹呈启:“三犯窃盗,本勿论赦前后,处绞。永乐二十年十二月府受教:‘窃盗三犯者,须据赦后为坐。’自后窃盗虽至十犯,遇赦即免,罔有悛心,盗贼之兴,日滋月盛。窃观《大明律》,凡窃盗三犯者绞。以曾经刺字为坐,不论赦之前后,况律文但云:‘初犯刺右小臂膊上,再犯刺左小臂膊上。’不言三犯所刺之处,则不计赦前后绞,制律本意明矣。今后三犯窃盗,通计赦前,依律处绞。”从之。遂传旨刑曹:

京外被囚未决者及不知新法而犯者,不可并置极刑。速谕中外,京中限今月二十日,近道八月初十日,远道八月晦日,自此以后犯者,方依此法施行。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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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世子朝衍禧宫。

○传旨义禁府:

持平李继善诣行宫启事,步出南门,寿春君玹、翼岘君璭自西门骑马过行,继善以为辱命,启请避嫌,又从后骑马而还。寿春、翼岘驻马路傍不远之地,继善不下马过行,甚为无礼,推鞫以启。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京畿防御,虽非下三道之比,地近海门,备御之事,不可不虑。国家于要害处,列置战舰,然无统察者,万户千户视以为常事,多阙略,监司亦因庶务烦冗,巡察之时,亦未躬亲训炼,甚违国家设兵备边之意。请左右道水军佥节制使,择遣有名望武略者,巡行各浦,常加考察,训炼士卒,以严守备。”从之。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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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遣都体察使皇甫仁于咸吉道,筑行城。自锺城府北肃岩至府南烟台峯,石筑二万四千五百四十尺;削土二万五百尺;于沮洳坑堑竖鹿角杙木者,三千六百八十尺,以里计者,凡二十八里一百五十一步四尺。役其道民一万四千九百人、江原道二千五百人,八月十五日起役,至九月十五日而止。又改筑甲山郡惠山石堡,围二千五百八十五尺。役其郡民一千人,八月初五日起役,至九月初四日而止。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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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传旨刑曹:

曾属闾延官奴仁及其妻子之属都官者,虽名在贱案,毋得役使。茂昌官奴金敬哉,除役使,止收身贡,其妻子之属都官者,又勿令役使。

台谏争之,皆不允。

○传旨承政院:

持平李继善失礼于寿春、翼岘,下义禁府鞫之,继善不输情,饰辞以对。前日安哲孙之事,实是狂妄,继善其心奸狡,予将痛惩,以戒后来。昔予为忠宁大君,未尝辟除道路,孝宁亦然。时有一饭监者,犯马于孝宁,孝宁使捕来叱之,寻自愧恨。肆予即位,每戒大君及诸君,日慎一日,礼接朝士,且毋察犯马者。因此朝官之犯马王子者,比比有之。曩李迥为掌令,犯马惠宁君,法司请杖八十,予命减三等。近日安哲孙则从有司所启施行,然此二人,非继善比也。且吾子密城、义昌长于宫外,其心谦抑;寿春、翼岘生长宫中,偏蒙予眷爱,稍有骄狂之习。其日省其卒徒,单骑以行,其致继善之辱有由矣。然谚曰:“投鼠忌器。”《礼》:“问路马齿者、蹴路马刍者,其罪必诛。”过公门必下马,示广敬也。朝臣安有见王子而犯马陵辱之理乎?继善以儒者,至拜持平,非不知事理者也。予欲痛惩此罪,虽无正律,史传岂无如此事乎?其议以闻。

○田制色提调启:“今年庆尚、全罗道已失农矣。请分遣田制别监于忠清、京畿,以试贡法。”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启曰:“京畿、忠清前年失农,今年农事,虽曰可矣,禾谷未尽发穗,如遇晩风或早霜,今年之事,亦未可知也。别监但见苗秀,以为丰登,行贡法而终或不实,则民之愁怨,其有极乎?且别监七十馀人,巡行州郡,骚扰之弊,亦不赀矣,请停之。”从之。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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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以洪师锡、李思俭并知中枢院事,柳守刚同知中枢院事,李季疄庆尚道都观察使,郑发庆州府尹。

○传旨吏曹:

咸吉道,野人往来之地,驿丞各司吏典去官者差遣,则野人轻蔑视之,必致辱矣。自今勿论参上参外,择衣冠子弟遣之。又自六品至拜五品者,非经守令,则不得升为四品;自四品至拜从三品者,非经守令,不得升为通训,已曾立法。今后未经守令者,虽令特旨加资,须将立法之意,更启施行,以为恒式。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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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大风以雨,拔木偃禾。

○议政府礼曹申:“故倭六即次郞以贼中都万户,归附效力,国家嘉之,自庚戌以来,每年给衣服笠靴米豆或二十石,以至五十石,以厚待之。今其子梨花温继父来朝,请给米豆十石衣服笠靴。”从之。

○召大司宪许诩,使首阳大君瑈传旨曰:

昨,卿启以李继善之罪为疑狱,予反复思之,未知所启之意。继善初与王子争礼,已为非矣,又犯马过行,极为无礼,暂无臣子敬君之心。如此之人,为人臣子者所共愤疾,卿以法官之长而曰疑狱,何哉?向者安哲孙不礼于王子而被囚,卿来请保放,今又以继善为疑狱。与王子无礼者,卿每掩覆其罪,亦何心哉?卿以予私己子而枉罚无罪之臣,予暂无偏党之心也。继善奸狡,罪实难宥,当以重论。

诩对曰:“臣安敢掩覆不敬之罪而以殿下有偏党之心乎?臣昨日诣行宫,路见一诸君微服,止率二奴而行,臣未得察见,至诸君马前乃下马。其日非风雨晦冥,尚如此,继善犯马之日,适大风雨,二王子皆著蓑,而从者止二人,继善必未详察而犯马,则实为疑狱,故以达臣所怀耳。”上曰:“已知卿意。”是日,义禁府启:“继善罪,比违亲王令旨律,杖九十。”上谓承政院曰:“予欲杖继善,然其日王子微服而行,实有疑焉,只令依律赎之。”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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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世子还京城。

○司谏院启:“今赵顺生未经守令拜通训,有违于法。且韩𥑇,吏曹判书韩磪母弟也,李继宁亦女婿也。𥑇以中枢都事迁副签,继宁以尚瑞录事陞直长,相避之法既严,而乘间启达,以毁成法,请改之。”上曰:“顺生久掌马政,予以特旨授之。韩跌兼任尚衣院,故欲移闲官耳,岂有私意耶?继宁予将改之。”谓都承旨柳义孙曰:“谏臣之言,实为正大。今后如此相避之人,毋得除授。”顺生无他材能,但以碁弈知名,久任司仆。确秉政未几,任情行私,此实不学无术之致然也。

○传旨兵曹:

国家既设忠义卫,以待勋臣之裔,其他卿大夫士之后,或有沈滞,以终其身者,予甚怜悯。二品以上子孙婿弟侄,京中实行三品、外官三品守令子孙及曾经台谏政曹者之子,仕宦之路,磨勘以闻。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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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议政府据户曹呈申:“今田制改详定事及可革条件,磨勘后录。

一,前此各道之田,分属京中各司及外军资位田,以充恒贡之数。然逐年损实不同,故其不足者,以外军资,推移充补。以此算数甚烦,虽以贡法计之,算数亦烦。今州郡驿馆公衙公须等位田外,京中两仓及各司位田,一皆除之,并称国用田。各其官计京中各司所纳恒数,分定民户,使之输纳,其馀并入其官国库。如是则非徒算数便易,民间米谷蜜蜡布货,难易苦歇,庶得均平矣。

一,考其前日各司位田所纳之数,如正布一匹,下田一结二十卜,计田所出豆十九斗二升;白米十五斗、精三斗,幷下田一结十二卜五束所出米十八斗;油一斗,下田六十一卜所出豆九斗七升六合;蜡一斤,下田一结二十一卜九束所出豆十九斗五升四勺。他皆类此,至计合勺,甚为烦琐,合勺之数,今除之。

一,前此一结定税三斗,各品科田及外方各位私田则一结二斗。今一结极数,改定二十斗,而税米豆从本税之数计除,其一结二斗仍旧。

一,前此田品,限以三等,故山上山腰山下之田,比常田倍数计之,今三等之下,又加三等。假令以山上田为六等,则以前十结五十五卜之地,今为一结,其地甚阔。且下三道,虽山上田,或不用倍数,其法不一。上项山田,今除倍数之法,从其田卜结元数,随其地品高下,以分其等。

一,今试贡法,考其各驿位田盈缩之数,清安县之时和驿田,本一百结,今盈二结八十八卜;咸安郡春谷、巴水二驿田,本一百六十结,今缩五结四十六卜。盈缩如此各异。盈者移属国用田,缩者待八道地品改量后,当更续议,姑从元定卜结之数,推移准给。

一,乡校位田无制,多寡不同。今酌前数,开城府二十结,留守府十五结,牧大都护府十结,都护府知官四结,县官二结折给。

一,衙禄位田,今定留守府六十结,牧大护府五十五结,都护府五十结,知官牧判官四十五结,县官四十结。

一,公须位田,今分大中小路,留守府大都护府牧官,大路则三十结,中路二十五结。都护府知官,大路二十五结,中路二十结,小路十五结。县官,大路二十结,中路十五结,小路十结折给。各官任内公须位田,并皆革除,除咸吉、平安道外六道州府郡县,分为大中小路。全州、清州、忠州、公州、尚州、星州、黄州、水原、原平、淮阳、善山、杨州、天安、砺山、凤山、龙仁、竹山、振威、金城、金化、咸昌、闻庆、开宁、抱川为大路。庆州、广州、洪州、罗州、海州、原州、江陵、安东、晋州、南原、平山、瑞兴、春川、昌原、金海、密阳、潭阳、古阜、丹阳、温阳、沃川、淳昌、茂珍、载宁、陜川、清道、永川、荣川、蔚山、梁山、咸安、金山、大丘、槐山、灵岩、永平、果川、衿川、阴城、镇川、新昌、礼山、全义、筵歧、永同、黄涧、文义、海美、康津、南平、长城、任实、海南、金沟、昌平、泰仁、井邑、庆山、东莱、义城、基川、三嘉、彦阳、高灵、军威、义兴、新宁、珍原、高阳、灵山、阳智、稷山、延丰、恩津、尼山为中路。南阳、江华、骊兴、利川、顺天、延安、三陟、襄阳、铁原、宁海、顺兴、长兴、丰德、安山、仁川、安城、朔宁、杨根、林川、清风、泰安、韩山、舒川、沔川、瑞山、益山、珍岛、锦山、珍山、金堤、谷山、安岳、遂安、丰川、白川、平海、通川、旌善、高城、杆城、宁越、平昌、咸阳、草溪、醴川、兴海、青松、昆阳、宝城、乐安、灵光、富平、阳川、金浦、长湍、砥平、积城、涟川、川宁、乔相、临津、交河、临江、麻田、阴竹、阳城、加平、通津、鸿山、提川、平泽、怀仁、定山、青阳、清安、怀德、镇岑、扶馀、石城、庇仁、蓝浦、结城、保宁、唐津、永春、报恩、青山、木川、龙潭、连山、临陂、万顷、绫城、光阳、龙安、咸悦、扶安、咸平、玉果、高山、沃沟、兴德、高敝、茂长、务安、求礼、谷城、云峯、长水、镇安、茂朱、同福、和顺、兴阳、新恩、瓮津、文化、牛峯、长连、信川、松禾、长渊、康翎、江阴、兔山、殷栗、蔚珍、歙谷、伊川、平康、洪川、横城、杨口、麟蹄、安峡、盈德、固城、巨济、南海、居昌、宜宁、河阳、龙宫、奉化、清河、漆原、镇海、河东、仁同、真宝、知礼、安阴、玄风、山阴、丹城、比安、礼安、迎日、长鬐、昌宁、泗川、机长、大兴、狼川、德山、牙山为小路。

,院位田,洪武二十四年十月,都评议使司详定,大路每一院二结,中路每一院一结五十卜,小路每一院一结,其后不分大中小路,田之多寡不同。今定大路院一结五十卜,中路一结,小路五十卜,皆以院旁近田折给。自京都抵竹山、稷山、开城府、抱川为大路,自竹山抵尚州,自镇川抵星州,自稷山抵砺山,自开城府抵中和,自抱川抵淮阳,自京都抵广州度迷津为中路,其馀院,皆小路。

一,汉江渡、三田渡、路渡、杨花渡、临津渡丞廪给位田,本皆八结五十卜,今给八结。津尺位田,汉江渡本三十二结,今给二十结;路渡本三十二结五十卜,今给十五结;三田渡本十一结,今给十结;杨花渡本十九结五十卜,临津渡本二十二结,碧澜渡本三十三结,右三渡为大路,今给十结;广津、洛河本三结,阻江本十二结,绵江本十二结,右四渡为中路,今给三结;其馀津渡为小路,并给一结。

一,水站水夫位田,本每一人二结。今以六等田法改结卜,则必至减缩,今给一结五十卜。

一,京中各司及外方田税贡案,其道田品,毕分拣后,以九等年田税多寡,更加磨勘成籍。今秋等田品导行帐及分类帐三秩,随即成籍,分置其官及户曹监司。

一,全州庆基殿祭位田八结九十九卜六束,其馀诸道真殿无之,今革位田,以国库供办。

一,社稷、文宣王祭位田,例以杂祠给位田未便。且祀典所载岳海渎山川城隍祭位田,或有或无,今并革之,皆以国库供办。

一,京畿各官人吏位田,每一结税二斗,纳广兴仓。忠清、全罗、庆尚、江原、黄海道各官人吏位田每五结内,二结属广兴仓,三结为口分。然广兴纳二结之税六十斗,每年不足,以口分充之,位田有名而无实。况他艰苦军役之人,亦皆无位田!今悉革之。兵正仓正狱正客舍正国库直及纸匠位田,亦并革之。

一,京畿水原、杨州、振威药店位田八结七十八卜一束。此他道所无,亦并革之。

一,东西窑瓦匠位田十七结,初以鹫头传习之功折给,其馀瓦匠及诸色匠人,皆无位田,今革之。

一,宗庙干,初以良民为之,给位田十二结,今所属奴婢甚多,以供其事。且奉常寺祭坛直位田九结四十三卜,今坛直,以都官奴为之,上项位田,并皆革之。

一,乔桐水军口分田四百二十八结五十二卜,江华水军口分田三百五十结二十五卜八束,初移全罗道民为水军,故给田以恤之。今安业已久,且他船军,亦不给田,今革之。

一,前此各司公廨田,并皆革之,而惟驸马府二百五十结,致仕耆老所一百结,图画院三十结,忠扈卫一百结,惠民局二十结,济生院典医监各三十结,东活院二十五结,西活院三十结,司译院八十结如旧。凡各司点心,皆分事务紧慢,以国库支给,除驸马府耆老所外,上项各司公廨田革之。

一,迎曙亭干位田一结,今革位田,蠲其杂役。”从之。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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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世子朝衍禧宫。

○国俗以七月十五日,就寺招魂以祠,是日无赖僧徒入都城,于街巷竖幡幢,击铮鼓,设卓陈馔,唱死人名,号曰百种施食。士女坌集,施舍粟布,惟恐不及,卿士之家,亦有为者。上闻之,大怒,谓承政院曰:“僧徒纵恣,以至此极。予亦闻之,卿等何不以启?”又召司宪府曰:“何不禁耶?”诘责不已。时掌令闵骞见僧摇铃梵唱,似若不闻而行,人多讥之。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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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议政府据礼曹呈启:“乐学工人救弊条件,磨勘后录。

一,工人率皆远方之人,故不仕者多。自今以居近道及京中闲人为先差定。

一,斋郞武工勤仕者,依旧复给别到。

一,斋郞武工乐工,皆是与祭者,不可不择。自今各司去官吏典及诸色人内,除老疾丑陋者,择三十五岁以下差定,其新属者,以二十五岁以下者择定。”

一,惯习都监舞郞武工,专为会礼而设,所业与乐学斋郞武工无异。请合属乐学,其递儿去官,依前数一体施行。

从之。

○传旨承政院:

高丽之君,崇信浮屠,佛法极盛,我太祖开国之初,减革寺社,太宗沙汰几尽,没其臧获土田。祖宗以来,度僧之法,非不详且严也,都无一人纳丁钱为僧,而削发之徒,日滋月长,以千万计。岁壬戌,政府申明旧法,而增一二条,然四年之间,亦未闻一人纳丁钱者也。近右参赞郑麟趾言:“年少之僧之多,无如此时。”宦竖等亦言:“僧徒出入都城尤恣。”予惟前日录籍之法善矣,然僧徒亦是吾赤子,严其录籍,禁其出入,必有不得乞食而饿者矣。丁钱,《元典》以五升布百匹为定,然此布,今所不用之物,欲易以正布,酌定三十匹。自今凡为僧者,须准此数纳官,方许为僧。若私自削发者,依成宪施行,而良民及公贱,限内外四寸,全家入居两界;私贱则限异姓四寸、同姓八寸,皆永属于官,亦限内外四寸,全家入居。又许人陈告,以其僧给告者为奴。如此则私贱之主,必用心严禁,而犯法为僧者,必畏人陈告矣。或曰:“私贱,本皆愿属于公。若立此法,则私贱故犯法削发也。”予曰:“不然。入居之苦重,而属公之愿轻,或说为不通矣。”且妇女往来寺社之禁,载在令甲,今闻往来者颇多,何其法之不严也?大抵法不自行,待人而行。虽立法详严,而奉法之吏,不能遵行如此,则为之何哉?其议以闻。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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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世子还京城。

○司宪府启:“庆尚道监司柳守刚未满递期改差,臣等意必有罪而有是命也,今授中枢之职,愿收是命。”又启曰:“仁则议亲,特以不忍之心,俾免贱役,犹之可也,敬哉有何可恕,例之于仁,亦免贱役乎?敬哉得保首领,从事贱役幸矣,今有是命,一国臣民,孰不痛愤?”上曰:“守刚非以有罪而改差,但大臣议启短于救荒耳。敬哉,往者囚义禁府,极其困苦,才免于死。且其妻子,并属为奴,尽没财产田民。敬哉虽免贱役,名在贱案,于惩恶足矣。”皆不允。

○庆尚道右道处置使报:

对马州倭二船赍宗贞盛文引,不赴知世浦,直到孤、草岛钓鱼,还向本岛,泊每每岛。遣兵船追捕,皆有兵刃,拘留船主、倭二人于巨济县。

命议政府礼曹议之。令礼曹致书宗贞盛曰:“曾约以贵州人钓鱼孤、草两岛者,不持兵器,以足下文引到知世浦,受万户文凭往钓,回到本浦纳税,受批乃归。今有二船违背前约,边将捕获,请置于法,国家以修好之意,悉令放遣。足下一遵前约,将此人严加治罪,并将前后如此之徒,亦令痛治。”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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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传旨礼曹:

霖雨太甚,灾害迫切,勿择日,亟行祈晴祭。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连年失农,糜费可虑,请停京外养老宴。”从之。

○护军安素启:“臣尝到庆州,有石似玉者埋土中,取三块而来。”遂献之,命玉工视之,乃碯石也。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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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世子朝衍禧宫。

○传旨司宪府,竹山付处礼放还。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伏承教旨,二品以上子孙婿弟侄,京官实行三品、外官三品守令子孙及曾经台省政曹者之子,仕宦之路,磨勘后录。

一,上项子弟称忠顺卫,定额六百,分四番,每番百五十人,轮番入直阙内二日,属于兵曹。

一,递儿职,三军司勇十二、副司正司正各九,增置副司直六、司直三,一年两都目,仕多者次次迁转,五品去官。

一,取才之式。步射三矢,皆及一百八十步,或骑射四发二中,三发三中,五发一中以上,马手俱快,此二事内一事入格者;步射一百八矢及或《小学》四书中一书内问三处者,粗通以上,或骑射三发二中,四发一中,马不钝,此三事内二事入格者取之。须考其人父祖告身及内外族亲曾经显秩者,保单子,乃许取才。

一,取才入格者,兵曹点考骑卜马,启闻差定。

一,入直时持弓矢甲胄,又常时佩剑,行幸侍卫,依别侍卫例。犯法者,兵曹推劾,不论有无职,并皆启闻收赎。

一,每番设节制使各一,率领入直。勤慢考察等事,一依别侍卫节制使例。

一,欲见病亲者,须考所居官陈省给暇。

一,给到数,一依别侍卫例。

一,捉虎山行及炼军士山行巡绰等事,勿使为之。

一,艺文馆袭门荫取才入格,移关吏曹,无窠阙未得叙用者及前衔参外,愿属忠顺卫者听。”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甲士以侍卫精卒,番上日少,退休日多,厥数猥多,不为精锐。下番之间,闲游慢弛,军装马匹,弃而不顾,及其番上,或相借贷,倘有缓急,实为无用。铳筒,军国重事,别军本为此而设,近来有不得已之事,辄令役使,专不肄业。别侍卫以前衔番上甚数,且近仗防牌摄六十,职品相等,而所任不同,闲苦悬绝,一样给料,诚为未便,可行条件,磨勘后录。

一,甲士元额,本以六千分六番,每番一千。今于元额六千,减一千五人,改为三番,每一番一千五百人。中军仍旧为四司,左右军各三司,加置龙奋虎牙二司。三军均各四司,摠十二司。司各五领,每军五百人,每司一百二十五人,每领二十五人。一年两都目,十二司和会,三十人去官,每领司直副司直三、司正副司正各五、司勇十人。

一,自司直以下不给禄,每一人月给俸米二十斗。前此六番相递时,退休日多,故有仍留五十日之法,今分三番,请勿仍留,除服制式暇外,其以杂故请暇者,下番后准计立番,一依前受教施行。

一,铳筒肄习人,除别军外,又取京外无役者,称铳筒卫,属于兵曹,专委肄习,兵曹郞厅同军器监官员考察。其公座簿,兵曹郞厅监署。取才则勿论身之长短,年三十以下走力俱入者,取二千四百人分三番,一番内十人从六品去官,正七品以下计仕日多者授散官职,正七品二十、从七品四十、正八品六十、从八品八十、正九品一百、从九品八百,每一人月给俸米六斗。其授散官,依他例随阙塡差。又于每当番,亦分三番,一番属中军,二番左军,三番右军,各持铳筒,六日相递,入直阙内。凡行幸,勿论出入直,并随驾为步兵。铳筒火药,私藏于家,则不无耗损之弊。三番所持铳筒火药,兵曹并皆监封,一番所持火药,轮受入直,其馀藏于军器监,如有行幸,随即分授。其入直行幸侍卫等事外,毋役他事,依别军例给奉足。当番时则京外本家杂役,蠲减完恤。若各司吏典近仗防牌差备军别军螺匠皀隶等京役,愿属者听。

一,防牌元额四千五百分三番,每番一千五百人,分属三军。十二司,与甲士同。一年两都目,每司五人去官。每队长十、队副十五,皆不给禄。当番每一人,月给俸米十五斗。

一,近仗五百四十,今加六十,合六百,分三番,每一番二百。一年两都目,七人去官。中军队长二十八、左右军队长各二十六、三军队副各四十,当番每一人,月给俸米十二斗。

一,摄六十,一千八百分三番,每番六百。一年两都目,二十一人去官。每领摄队长四、摄队副六,月俸与近仗同。

一,别侍卫一千六百,分上下番,每番八百,当番亦分八番。今改分为三番,番各一千,当番分四番,每番二百五十人。一年两都目,二十四人去官。递儿职五六品各十二,七品二十,八品三十,九品五十。

一,上林园职品本少,如饭监匠人等不得已贱口授职者,授以摄队长队副。今摄队长队副给月俸,则贱口除职者无禄科,请于上林园司直副司直各四,今加各二;司正八,今加四;副司正十二,今加八;给事十二,今加二十三;副给事十六,今加十九。

一,十司,今加二司,甲士去官递儿十,今加五;防牌去官递儿二十八,今加二;别侍卫去官递儿八,今加四;五六品各八,今加各四;七品十六,今加四;八品二十四,今加六;九品四十,今加十;铳筒卫去官递儿十,摄六十近仗去官递儿,幷十四。如此新设加额者多。且前此九品递儿及吏典去官者,授摄队长队副,今给月俸,则上项人无叙用之处。上护军二十,今加四;大护军三十,减六;护军五十今加十,共计每司上护军大护军各二,护军五。又三军司直六十六,今加四;副司直九十三,今加十四;司正一百二十,加十四;副司正一百八十,加九;司勇一百九十五,加一百五。

一,甲士别侍卫筒卫近仗摄六十防牌,并皆六朔相递。”从之。

○兵曹报议政府曰:

嫁良夫所生,曾令京外官,每式年推刷成籍,送于本曹。然或成籍而不录其所居,或有不成籍者,故京外付籍,除妇女及弱丁外,二十岁以上男丁二千四百十一人,而立役者才七十人,其馀专不立役,逃漏闲游,有违立法本意。请将京外付籍嫁良夫所生,限今年并令自见,如前隐漏不见者,许官主陈告从贱。本曹事烦,择刚明勤谨朝官二人掌之,许使本曹随即分拣,告于堂上。各年受教,相考姓名乡贯及父母存没,明白载录成籍,分番立役。今后京外官,亦依上项例成籍,以杜奸狡逃役之弊。

政府启:“八道散居之人,不论远近,皆诣兵曹,则失农人民,赢粮来往,弊固不赀。除别差朝官,令兵曹移文汉城府及诸道,随其所居,推刷移文,兵曹成籍,分番立役。且付籍男丁二千四百十一人内立役者,唯七十人,其馀并皆隐漏,所掌兵曹,曾不检举,亦为不可。然自觉举,难以追论。今后若不检举,以致隐漏,则当该郞厅罢黜。”从之,命差朝官二人,以主其事。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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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咸吉道都观察使李孟畛辞,世子引见,宣上旨曰:“咸吉道,我国家兴王之地,其道之民,在祖宗时,蒙其德泽至矣。自予即位以来,赋役烦重,且近年有筑城之役,民之劳苦,倍于他道,予甚怜之。选卿为监司,往尽乃心,闾阎民瘼,一一具录以闻。”

○传旨兵曹:

《续六典》:“队长队副,以能走及有力者充差。”且步甲士取才,被甲胄带弓矢,趋至三百步者取之。然试取节次不明,勇劣相混,有违选拣士卒之意。新设铳筒卫,试取之法又未立,今铸𨱎壶,体圆七寸,旁有二穴,上穴径二分,下穴径三分。自上穴至壶上端一尺,两穴间二寸一分,皆用周尺。注水满壶决之,水竭上穴之间,能走二百七十步者为一走,二百六十步者为二走,二百五十步者为三走。又两手各持五十斤之物,能行百六十步者为一力,百三十步者为二力,百步者为三力。近仗防牌摄六十,取三走三力以上者;铳筒卫,取二走三力,二力三走以上者;步甲士,取一走三力,一力三走以上者。步甲士取才,骑步射仍旧。𨱎费注水,只用走时。筒铳卫防牌近仗摄六十等下番取才,两手各持五十斤之物,行至八十步。

○传旨兵曹:

海青乃进献之物,关系至重,近年未得捕获,甚可虑也。平安、咸吉、江原、黄海道人民,有能捕获者,依例赏职赏布。又所耕田税外,筑城赴防等杂役,一连限一年,二连限二年蠲减。

○司宪掌令闵骞启:“臣等伏见传旨:‘女妓佩连香,内宴外,常时勿役。’此妓,判院事李顺蒙所畜者。顺蒙若不启达,圣鉴何以及知而有是命乎?顺蒙虽不亲启,若夤缘以达,则与亲达无异,不敬莫甚。”上曰:“宰相妓妾,予命除役者非一二。若等何但于此而来启乎?若永除其役,则若等之请似矣,但令常时勿役耳,何害于义?亦非顺蒙所启,若等无疑。”骞曰:“曾命除役者,臣等所未及知,不敢追议。今顺蒙倨傲无礼之状累著。往年踞胡床于御辇之侧,人有禁者,反叱之。又扈从椒水,多受赂遗,下义禁府推劾,叱辱府官及承旨,臣子之不敬,无如顺蒙者。佩连香之事,或亲自以启,或夤缘以达,皆是不敬,故臣等劾问其由。”上曰:“人君施特恩,而于理有所不合,则执法之臣,据法来谏可也。不启于君,擅自推劾,是有敬君之心乎?先自不敬,而欲正人之不敬可乎?今日若等之事,非徒不可播闻于当时臣子之耳目,亦不可传示于后世也。当世之人,其以若等为敬君乎?后世之人,亦以若等为敬君乎?若等之心以为有礼乎?以为无礼乎?”仍问劾顺蒙时与议者,骞对曰:“顺蒙无礼之罪,不可不惩,故问之耳,安敢有不敬之心乎?有礼无礼,臣等之心,本不计较。其与议者,臣及大司宪许诩、掌令任孝明、持平罗洪緖也。”上曰:“予以若等为大不敬。”遂内制传旨,下政府曰:

公私奴婢许通放良,其事至重,不敢轻易为之,至于己身放役,其事至小,特旨施行者多,故𫍯宁君及敦宁李皎妾妓,内宴外勿往惯习都监,已有年矣。佩连香,予于宴宗亲见之,知其为顺蒙妾也,去年又闻戚连金贵人。近日予以为此妓,既为宰相所畜,且贵人之族,虽放役,何害于义?于是传教,内宴外勿往惯习。宪府劾顺蒙曰:“己妾之事,何以启达?”答曰:“我不启达。”更劾曰:“上何由知之?”答曰:“假使我知其所由,安敢书之以答?”又劾之,答曰:“请府启达则可知。”宪府乃来以启。予谓言事之臣,见人君过举,则当直来告之,期于必从,固善也。今特下施恩之事,虽失于中,不使君知之,私自推究,于礼合乎?宪府所为,谓之私曲,则固不可,然君上所为,有司不亲启之,而私自鞫之,涉于不敬,是风不可传于后世也。自内特下之事,宪府则不启其君,而私自劾之;顺蒙则曰:“假使知之,安敢书之?”宪府则累日不启,顺蒙则曰:“启达则可知。”宪府闻此言乃来启。以此观之,顺蒙之言有礼乎?宪府有礼乎?丙午年,以韩有纹为吏曹参议,谏院以为不可,劾吏曹堂上,予数之曰:“人君用人不当,汝当谏君,而遽劾吏曹,是欲使臣下废君命乎?汉成帝欲以刘歆为中常侍,左右固谏以为未晓,大将军于是言于凤,凤以为不可乃止。我用人而谏官劾吏曹,则成帝欲用人而为左右所抑之弊,将复作矣。”于是谏官皆左迁。今日之事,较彼弊又甚焉。人君施特恩于臣下,有司不启君而劾其人,使言君上所知之由,是君之恩命不行,而臣下之权,得以行也。高丽之季,奸侫纳赂权门,得拜高官,时人不知所咎,有因特旨而拜官者,众口非议。今宪府之事,若不禁之,高丽之弊,不久而作矣。若因言事而有过,则虽所言不中,要使言路勿塞而掩覆之可也。此事涉于不敬,所系至重,国家衰乱,未必不由于此,故予不得已欲下义禁府鞫之。

领议政黄喜曰:“事或失序,意无私曲,请优容。”左议政申槪曰:“臣之子为顺蒙女婿,不可以议,然臣心以为宪府过乎不敬。”右议政河演曰:“势甚不敬,义当鞫之,然料事得中为难。且非私曲,切责勿罪,若饰非自是,则依圣教施行。”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曰:“虽意不私曲,事涉不敬,下狱核问后,罪之与否,惟上所裁。”遂囚大司宪许诩、掌令闵骞、任孝明、持平罗洪緖于义禁府,传旨曰:

女妓佩连香之事,司宪府问于李顺蒙,累日致诘,然后来启。大抵人君虽听小人宦官之言,特下莫大之恩,当直来启,以正其君,岂有擅自推究之者乎?今司宪府妄度顺蒙夤缘启达,不启于我,自私劾之,不敬莫甚。顺蒙答曰:“启闻则可知。”至以引君为证,宪府当即启达,犹不以启,诘问不已,其心以谓若来启,则予必掩覆欤?且其终欲得何情欤?如此事情,鞫问以启。

命左承旨黄守身同鞫之。顺蒙狂妄粗率,徒以功臣之胄,位至崇品,以永兴大君称为侍养。因此骄横,数犯禁网,至是宪劾至家,忿怒大骂,谓族弟朴笋茂曰:“明日吾当启达,须将此不肖人辈,致之于狱。”

○传旨承政院:

予再经忧患,避居于此,欲经累岁,今忽思之,夏月雷雨,川渠涨溢,人苦跋涉,是岂小弊?然春夏,人未甚苦,若风雪冱寒之时,供亿转输及大小侍卫之人往来之苦,不可忍视。今欲移御临瀛第。

遂命宦者田吉洪修治。

○遣采访别监于咸吉、平安道捕海青,谕之曰:

本国海青进献,今已十六馀年,捕获之少,未有如近年,进献之少,亦未如近年者也。进献之少,止于一年,则犹云可也,若至累年,则必谓我国不谨矣。每于入朝使臣之行,进献海青,已有宣谕,而尚未多获,则非惟有乖于事大之诚,皇帝春秋方富,宦者借此而来必矣,其弊不可胜言。当其时,虽悔何益?咸吉、平安道多事,烦民之事,予不忍言,然进献,重事,不可废也,体予至怀,尽心捕获。若人君好鹰犬,耽乐游畋,则为人臣者,固当极谏,如或不听,则亦已焉耳。若外受捕鹰之命,似若用心,而实不尽于心,则岂人臣之义哉?予本不好鹰,近年以来,加以老病,尤不留意,此乃尔等之素知也。然汲汲捕获者,以其进献事重也。本道之人,不体予意,乃曰:“今年节候尚暖,或日时尚早,或杂鹰多来之后,海青随至。”如此托言而不尽心捕之。监司节制使与守令皆信之,以为:“海青捕获,犹未晩也。”及其春节之逼,海青乃稀,则无如之何矣。臣子受君父之命而有所为之事,则当尽心图之,期于必成,如或不然,是欺君父也。咸吉、平安道未获海青,非徒一二年,每岁皆然。自宣德以来,进献之数,每岁而减,至于近年,只进二连。外国固拒进献之命,终不进献则已矣,不得已而进,则何前日多进十馀连,而近年以来所获如此其少也?上国谓之何哉?今年傥或未获,则进献之事,将至于废,深可虑也。大抵海青虽于十一月十二月之间,或有捕之者,然八九十月,最为可获之时,尔知此意,多获之术,尽心为之。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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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刑曹启:“平安道平壤囚强盗闵无豆、甑山囚强盗车莫同、咸吉道端川囚强盗石留等二人、庆尚道密阳囚强盗大平等二人,依律处斩。”从之。

○祈晴于北郊及宗庙社稷。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辛酉十一月受教:‘孤草岛钓鱼倭船潜持兵器者,收取没官,不许钓鱼。’然但汎称兵器,故虽佩小刀者,例论兵器未便。自今弓箭枪长剑环刀甲胄外,其馀勿以兵器论。”从之。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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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世子引见左承旨黄守身,问推鞫宪府之状,出示内制事条:

一,人闻传旨,孰不以为李顺蒙启请乎?若谓顺蒙启请无疑,则当直请顺蒙之罪;意顺蒙启请而不能无疑,则特下传旨之事,疑之而私自推问不可也。

一,大抵辨明之际,人多引天为证,然天远而不言,故闻者不信之矣。若引君为证,则闻者即信而无疑,不亦可乎?闻证君之辞而犹不信,则其于敬君之义何?

一,幼弱之君,憸小导之以非义,大臣忧之,谓:“谁为此乎?”此正理也。若特下之事,君不知而臣私自推究,岂有是理!

一,假有夤缘启请,必不因承政院。予恒居深宫,不接外人,此必或因内人,或因王子。既知不因承政院不因他人,犹不启请,私自推劾,何也?

一,答辞虽不引君为证,但曰:“我不启请”,则即当信之。何者?虽甚不肖之人,岂敢以所启为不启乎?于此小事,曲生妄疑,固欲得君之所闻,是敬君之意乎?

一,本国非徒武臣,虽执政儒臣,犹不禁畜妓,自古而然。若以为不可,则请立禁防可也,独于此事,援引《大明律》可乎?若必用律,当并前畜妓者而请之。若以为已往之事,此事亦不为已施之恩乎?

一,臣之事君,心有所怀,则必陈,正其谊明其道而已,岂可预度君父之意,谓君必不从也,勿令君知之,而私自推得其所由乎?

一,此事不涉私曲,实是见人之罪,欲尽己职而然也。事涉不敬,渐不可长,此风不易,其弊将有不可胜言者矣。

仍命守身,以此事条诘责许诩等,寻命释之。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诸道幽深山谷加耕田,劝农委官等惮于往来,或不踏验,守令亦或不报,私收其税者有之。请移文诸道敬差官,更加晓谕,今后如有隐漏者,论以欺隐钱粮律。”从之。

○忠清道石城、扶馀、燕歧、林川蝗。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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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世子还京城。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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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日晕。

○世子召见集贤殿直提学李季甸,宣上旨,讲求创立社仓及义仓敛散燔盐鱼税之事,季甸上书曰:

窃惟近岁以来,屡值凶歉,发仓赈贷,储峙殆尽,不幸更有二三年之饥馑,将何措置?畜积之备,诚不可缓也。义仓之设,本备凶荒,不宜妄散。乞依古制,只赈贫乏不能自存之民,其有赀产者,毋得滥给,每年以各官鱼盐船税等项所卖物件补添,日月既久,自有赢馀,虽有凶荒,亦无可忧矣。补添之物,非特鱼盐船税,宜令有司备细讲究。至如燔盐之事,以沿海居住各司之奴,除其选上,定为燔盐之役,则无京中往来之劳,似便,然立此法,官掌和卖,必将抑配,当有如青苗之弊矣。社仓之制,先贤已行之良法也。依古制各官四面,度其远近,民居稠密之处,创置社仓,量出义仓之谷以为本,敛散之权,守令主之,毋得委任胥吏。可行事目,条列于后。

一,仓造成材木及功役,当面所居各户,量宜分定为之,如有空废寺院及今后新造寺社,破取用之。其四面距官府不过一息者,不必各面创置,只于义仓之侧,别置社仓,遍给四方之民。若四面,或远或近,其远者依他创置,其近者亦依上项例。又仿宋真宗景德间沿边州郡不置常平仓例,其沿边各官社仓,亦置于义仓之侧。

一,社仓看守,择当面所居清强品官,定为别差,以附近富实户,定为仓直,使当面各户轮次直宿。其仓直及别差杂役,一皆蠲免。

一,当支散时,豫定日期,晓示当面人户,各依日限具状,每十名结为一保,递相保委,及交纳时,亦定日期,同保共为一状交纳,未足不得交纳。如保内有人逃亡,即同保均备足纳。仿朱文公之制一,每十斗取息二斗,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大饥即尽蠲之。朱文公之制所期不纳,明年又息二斗,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一,每有营运,衣服不阙者,不得请贷。朱文公之制其两经倚阁人户,更不支借。宋神宗之制一,新立之法,当有渐次,且各道各官丰歉不一,不可一时并建。先从丰稔处创置,其农事不实处,待丰年为之。

一,守令递代,未毕收纳之责,依义仓例。

一,出纳会计,依义仓例收息,十倍元数,纳元数于义仓。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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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世子朝衍禧宫。

○以黄致身为户曹参判,许诩刑曹参判,李仁和同知中枢院事,姜硕德司宪府大司宪,尹祥庆昌府尹、兼成均司成,郑昌孙守司宪执义,韩昌、申自准并为掌令,郑次恭守持平,赵贯全州府尹,李升平会宁节制使。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忠清、全罗、庆尚道各官田地书员监考色吏等,以起为陈,盗用其税,发露者已数百石,犯在赦前,难以更鞫。然国家税粮,公然盗用,不可不惩,平安道宁边以南、咸吉道咸兴以南,并皆全家入居。其时守令委诸猾吏,不能检举,虽已经赦,不可加罪,亦当罢黜。然三道守令,势难一时并递,且送往迎来,弊亦不赀,请皆降一资,以警其馀。若以宣务而降一资,则例不可以参外为守令,待后加资时,仍资其例。当仍资者及曾经堂上官守令不可降资者,并罢职。全罗道监司李孟畛自觉启闻,忠清、庆尚道监司之罪,上裁施行。其首领官,亦并降资。”从之,监司勿论。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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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传旨兵曹:

庆尚道尚州等失农三十七邑侍卫牌,其除番上。

○前刑曹判书辛引孙卒。引孙字祚胤,武节公有定之子。戊子,登第,补史官,癸巳,转承政院注书,常与诸大君讲论书史。上在潜邸,尤加眷待,亲写兰竹屏以赐。累迁礼曹正郞,从都摠制权希达如京师。希达所至肆暴,引孙逊辞规正,竟免阙失。庚子,拜内赡少尹,转议政府舍人,戊申,授司宪执义,以事忤长官,左迁缮工监正。庚戌,判宗簿寺事、兼知刑曹事。壬子,迁司谏院左司谏大夫,寻拜刑曹右参议,出为庆尚道观察使,明年适岁歉,特命仍之。甲寅,拜兵曹左参议,俄迁承政院右承旨,升都承旨。戊午,拜兵曹参判,甲子,以奏闻使押贼倭如京师,奉敕还,赐鞍马,进判汉城府事,转刑曹判书。乙丑正月,遘疾,遣医治疗,移艺文大提学,以病未就职。五月,居母忧哀毁,疾转笃,赐书劝肉,遂不愈,卒年六十二。辍朝二日,赐棺椁吊赙如仪。谥恭肃,不解于位恭,执心断决肃。引孙性刚不阿,见人过失,不能容忍,直言斥之。子硕祖、继祖、润祖、奉祖、敬祖。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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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前汉城府尹权孟孙上书曰:

窃惟去年夏思政殿朝启之日,下询东西两界储蓄粮饷之策,小臣启以“各道义仓米谷,令民受于南官,纳于北官。每年如此,可以无弊暗移,而利于积谷之意。”咫尺天颜,惶惧失措,未能具悉以启。自是以来,朝思暮度,若立南受北纳之法,则出纳之弊自除,而北方粮饷,自然储峙矣。臣请条陈之。夫义仓之设,所以备凶荒赈固穷,诚国家之良法也。凡为守令者,出纳之际,或不用心而贻害于民,当其还纳之日,使其纳者自量自槪,载在《六典》,而莫有行者。且不用槪木,以斗量之,则必加二三升;以斛量之,则必加二三斗,然后纳之,随即改量,大率十石九石,剩作二三石。其作石也,斗数亏欠,及乎分给之时,不量而给。假如人给五斗,则每三人都给一石,退而量分,则一人所得,仅三四斗,其弊一也。土豪富家不在受籴之例者,诡谋万端,多受籴米,乘时射利,执吏书员亦纵意多受,迁延不纳,至使国库虚竭,独此无告之民,受出常在于后,而征纳每督于先,其弊二也。守令递代,以未毕收籴为罪,故将及递期者,则虽小民乏种与食,遑遑告哀,而规免罪责,全不开仓。若监司责以不给,则以前岁未纳人名,移作今年分给者,又秋冬还纳之时,监司若督以毕收,则又报已曾毕纳,以无为有者,比比有之。妨民欺国,一至于此,其弊三也。收籴之时,守令托以多事,委之监考色吏,其纳之高重,甚于守令亲收之日,奸猾诈谲,往往暴著。其弊四也。此其弊之大者,而其他小弊,难以纪极,其弊之生,皆由于守令。大抵守令勤谨者少,猥滥者多,民之苦之,痛入于骨,然而不敢开口出一言者,以部民告诉之法重也。臣窃以为受于南官,则必不能以欠数之石不量而强给之,虽守令不量而强给之,其肯不一言而受之乎?其民何惮而不言乎?则虚受欠石之弊除矣。当其纳也,纳于北官,则必依成法,使其纳者自量自槪矣,若不使自量而如本官之高重,则其敢不言而加数以纳乎?守令亦安能屈法而加敛于他官之民乎?则加数还纳之弊除矣。籴米受出户数人口,预报监司,监司以北某某官受于南某某官,先期移牒,毕给之后,开具所受人口及米谷之数,报于监司,监司以南某某官所受纳于北某某官,一一移牒,明白出纳,则土豪富家,乘时射利,执吏书员多出不纳之弊除矣。分给还给,皆在他官之民,则守令将递不给而移录之弊与夫妄报毕纳,以虚为实之弊除矣。以每年州仓所入之谷,分其半,以纳北官,以此为年例,咸吉则咸兴与吉州,平安则平壤与宁边,以为粮饷都会之处而次次转输,则南方米谷,不劳输转,而北方储畜,自有馀裕矣。或以为:“南北官相距不远者可矣,若二三日程,则每年远处往来,南受北纳,骚扰有弊,而鳏寡孤独之不能远行者,尤有弊也。”臣以谓州县官舍仓库,不是地境之中央,四面村落,尚隔二三息之程,而邻官则有一朝可往还者多矣。然不受于一朝往还之邻官,而必于数息之本官者,已有定制故也。且近年一邑无谷,则有谷他邑,虽隔于二三日程途,亦不惮往还而受出之矣,何独难于南受北纳之往还乎?至于鳏寡孤独之无扶护者则以其近处仓库所储米谷,各别出纳,以敦存恤之义可也。若必以转输为弊,则相距甚远二州之间,依社仓之例,别立一仓,以便输转,亦可也。古人云:“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惠。”若以臣之献议而立南受北纳之法,则义仓敛散之弊一扫,而两界粮饷,可以潜移暗积,庶无海运陆输之劳,一举而数善并矣。民之受赐,岂特一分而已哉?

上览书,但曰:“孟孙年非衰老,正当可用之时也。”议者曰:“孟孙之论四弊,甚中时病,善矣。然其南受北纳之策,无异刻膏镂冰,则是不过居闲置散而欲试以求进也。”未几见用,其为苟容甚矣,其为阴巧至矣。

○谕全罗道监司:

制倭之策,无逾战舰,而船材松木将尽,实为可虑。近有人启:“黑山岛多有船材,倭人来往造船。”若然则我国之利,倭人得之,是无异借寇兵而资寇粮,此岛不可弃也。去年前监司启:“黑山岛潮水,南北往来,水路险恶,行船为难。”然前此济州,皆云:“险恶,一年往来,不过一二。”今往来甚数而无难。大抵人情安于寻常而骇于罕见,黑山岛,无乃今始见之而以为险恶耶?其水路险夷远近,详加访问以启。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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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忠勋司提调砺山府院君宋居信等启:“三功臣众子孙,每都目迁转,惟嫡子孙以一资年久不迁未便。请嫡子孙参外,依东班参外例,十五朔加资。”从之。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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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世子引见都承旨柳义孙等,宣上旨曰:

鱼盐之利尚矣,齐之管仲始作盐利,吴以煮海富强。我国滨海,可以兴鱼盐之利。前者左议政申槪极陈盐利,欲使申议政监其事以试之,然非经邦大臣之任,欲使申议政之子为之。然如此,则事若狭隘,其兴鱼盐之利之术,筹策以启。

○庆源节制使赵石冈辞,赐冬衣一袭、内厩马一匹。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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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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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朔,世子朝衍禧宫。

○司谏院上疏曰:

窃惟仁与敬哉不敬罪恶,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愤,而于法难贷者也。前日特蒙殿下再生之大恩,只属官奴,得保首领,以至今日,此诚仁等之大幸,却为臣民之缺望而常切痛闷矣。今者伏闻于仁则听免其役,敬哉只收身贡,臣等不胜愤抑,上冒天威,敢具情由,再行陈达,尚未蒙允,反复筹之,义不自已。夫奴者,奴辱之也。奴辱之者,所以罚一而警百也。若使仁与敬哉一以免役,一以收贡,只录其名于贱案,则无朝夕奔走之劳,而居闲安业,与平人无异矣,岂惩恶戒后之道乎?臣等又闻治恶必严其党,苟治止首恶,而党者专释之,则孰惧于为恶而自戢乎?礼之党仁,诚为不赦之大罪,而亦蒙放还之恩,则又岂先治党与之义乎?伏望殿下收免役收贡之命,复当役服劳之事,而还礼于窜所,以植万世之纲常,国家幸甚。

上曰:“若等之言诚是。初予重违公义,属于贱案,今惩戒已极,若等何固执若是?若等之言,予实难从。”

○传旨兵曹:

自今上林园受职私贱,毋得过正九品。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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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下沈藏库别坐柳闾、全处良于义禁府。闾性嗜酒,多卖官物,市酒以饮。与处良坐监守自盗律,俱杖流不叙,命除刺字。

○司宪府请仁、敬哉、礼之罪,上曰:“此人,惩亦足矣,已施之恩,不必还收。且礼年少而痴,不足论也,是以放宥。予将齿于宗亲之列矣,其勿复言。”

○传旨吏曹:

集贤殿,专为文学而设。然久居其官,人皆厌之。今应教郑昌孙,除执义,无乃集贤诸儒据此欲迁他官,不能专务其业乎?欲以昌孙还授集贤,何如?其议诸政府。

政府之论不同,上命还除集贤,大司宪姜硕德请勿改,从之。

○传旨承政院:

左议政申槪尝请榷盐,议于廷臣,其议不一,遂停之,今又请之,姑试何如?为之则其措置之方,又如何?

政院启:“于京畿、忠清两道,置盐盆试之为便。别置司宰兼官,又设提调以掌之。”左副承旨朴以昌独曰:“此法,古有非之者。我国近年以来,立新大法,如两界筑城入居及田品等事颇多,终无有利于民,始必惊骇嗷嗷。今年早旱晩水,民失农业,今又立此法,则于民何如?大抵一时多立新法,举世骇闻,姑待后年。”上曰:“以昌之言,予以为是。前者请之者多而不听,今又请之,故欲试之而止。今虽议定,岂必于今年行之?其议堪为兼官提调者。”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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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义禁府启:“投化倭表思温、表明等私通倭人,潜相买卖金四十一两一钱、银一百四十七两、真珠七十八枚,并没官。”从之。思温杖死狱中。表明亦当死,其母上书言:

请以独子,减死留养。

上曰:“义禁府不问表明独子与否,甚不可也。若无知之民,不言则必受死矣。”乃减死,流于庆源府。命司宪府劾义禁府,仍曰:“今后若犯死罪及徒流者,须先问独子与否乃决。”其与倭买卖者李孟存等四人,亦减死,杖流闾延,并徙妻子。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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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世子还京城。

○谕平安、咸吉道都节制使:

道内各口子城堡巡更候望等事,已曾布置,而彼贼鼠窃拘盗,间或有之。然无大贼,边民久安,于巡更候望等事,日久怠惰,势所必然。去年秋,筑行城于咸吉,屯兵蒲青浦,树棘为城以守之,此非城堡之固,且非持久,乃刻日守护之事也。将卒忘备肆志,忽使不多之贼阑入棘城,几乎见败,此其一验也。城堡口子,虽未易陷夺,但虑军民巡更候望,视为常事,或不勤谨,昏夜之间,贼之突入,未可知也。多造铁蒺藜,布于城之四门外,昼则撤之,此亦拒贼之一端也。又有议者言:“彼境山谷要害之路,当设弓弩地陷,以沮贼之来往。”予以为然,但投化野人,恐或触伤,以此为难。卿知此意,铁蒺藜及弓弩地陷设置便否,访问以启。

○以尹得洪为中枢院使,权孟孙工曹参判,安止中枢院副使,朴子晤守司宪持平,尹沔司谏院左正言。

○传旨兵曹:

西班未经守令者,不得陞为四品正三品,一依东班例,曾经佥节制使万户千户者,以守令例论。其以都目陞为四品者,不在此例。

○传旨议政府:

时王之制,臣子不得服玄色黄色紫色,玄即皀色也。皇帝衮服,玄衣红裳;皇太子衮服亦同;亲王衮服,用青色。玄,天色也,故最尊。皇帝常服黄色。黄,地色也,故臣子亦不得服。予谓时王尚赤,恶紫之乱朱,故紫色亦为所禁,然闻皇帝常服亦用之。本国,外国也,故不纯用中国之制,近仗中禁,皆服紫色,使臣见之,不以为非。高丽时,女妓皆服黄长衫,使臣见之,皆以为非。于是皆服皀长衫,至今用之。太宗朝,防牌皆青衣红裳,其色虽不鲜洁,犹可观。近来济用监以青染难继,改用皀色,其色甚陋,然玄衣黄裳之名,稍涉僭拟。紫色之禁轻,近仗等服,仍旧勿改可也。玄色至重,必当改之。开国以来,文武朝官,皆着灰色团领,后以东方属木而灰色不祥,乃禁之。又闻中国军士,皆服青衣,唯庶人服灰色。然防牌,非近侍之卒,改灰色衣何如?若以灰为不可,则还用青色可也。今女妓长衫,青与玄色相半。玄色虽当禁,使臣见之已久,姑勿禁之何如?若曰必禁,则皆用青色可也。其议以闻。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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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传旨礼曹:

文武官道遇王子相接之礼,《六典》不载,故朝士不识其礼,犯不恭之罪者,往往有之。自今二品以上,先下马而揖,王子亦下马而答;通政堂上官及台谏下马拱手,立于路侧,王子乘轺轩则俯之,乘马则放鞭,作礼貌而过;三品以下及监察下马拱手,王子不下;师傅及尊长,不在此限。有散官宗亲,依《六典》文武官之例。

判书金宗瑞上书曰:

我盛朝礼让之风大兴,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况于宗室乎?大君诸君,亦以敬让接下,上下相让,无有乖争之时也,而近有台臣不识大体,犯不恭之罪,皆其自取,非法之不明也。谨按《皇明抄白》,凡驸马公侯伯文武官一二品路遇,或引马侧立,或引马回接,无下马之文。《元典》一款:“路次,下马避马。不及避,则下官下马,上官不下马,放鞭过行。若见宪官省郞及所属仰官,从优答礼。”《续典》一款:“台省员见二品以上,必须避马。若无避处而下马,上官从优下马。”其曰二品以上,则推而上之,大君诸君,从可知矣。如是则祖宗以来下官见尊长避马之法,已有成宪,不必别立条章。且为下者当以敬畏事上,在上者当以谦恭自牧,然后礼俗成而治道彰矣。伏望圣裁。

召礼曹正郞赵峿曰:“《皇明抄白》之文,傅会其辞以启,予深以为不可。且予岂不思立此法则年少王子,或至骄乎?然我朝之人,皆轻王子,故特立是法。”

○传旨吏曹:

司宰监兼官,加设二人。

○遣礼曹判书金宗瑞于庆尚、全罗、忠清道,巡审牧场因革便否。

○忠清道恩津、怀德、庇仁、文义、新昌、鸿山、公州、定山、清州、温阳、礼山、韩山、舒川、清安蝗。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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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世子朝衍禧宫。

○世子引见工曹参判权孟孙、都承旨柳义孙、左承旨黄守身、右副承旨李思哲,议鱼盐事。

○谕庆尚、全罗、忠清道监司:

前者户曹受教行移,试验米谷布货相换之法,官出谷则于时直加给一斗,纳谷则时直减一斗,今令户曹于纳谷时,又减一斗。议者以为远村居民赍米谷,久立官门,得换布货,不如私家自相贸易之便也。然为官吏者苟能体国家之意,随到随给,不使留滞,则民必利其二斗之减,悦而从之矣。予闻去春出谷收货之时,民之纳货者,皆录名置簿,予犹疑焉。官之出谷、民之纳货,交相受授而已,何必录名,以为后考?署名官门,此亦留滞之一事也,民必不以为便矣。卿知此意,不使民有久待官门之弊。

○平安道监司启:“江界府获白獐。”上曰:“《五行类》云:‘王者德茂,则白獐出。’然予本不好奇兽,欲令放之。”都承旨柳义孙等曰:“此儿獐,可易扰,持以来献,亦不过二三人之力。”仍贺曰:“白鹊白雉,曾有见闻,白獐之瑞,始见圣代,不胜欣抃。”上曰:“前有人告白獐见于果川,司仆寺欲往获之,予不允。今白獐亦偶出耳,毋使来献,亦勿令礼曹知之,以烦来贺。”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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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传旨兵曹:

忠顺卫骑步射取才者,兵曹镇抚所训炼观,虽有相避之亲,勿令回避。其讲《小学》、四书,依袭荫取才例,艺文馆试取,移关兵曹。

○司宪府启:“韩昌曾为平壤少尹,个满得递,引宿官妓,今拜掌令,己不正,何以言人之不正?赵元福,瑞老之子。今拜持平,亦为未便,请改差。”上曰:“元福当议诸政府,韩昌则其时未毕推劾,已经赦宥,又因风闻而起。若等不欲与同僚,甚不可也,予不从之。”元福,竟迁他官。

○都承柳义孙前妻母死,赐棺椁、纸六十卷。

○判中枢院事李顺蒙启:“臣年衰老,加以疾病,欲辞职颐养者有年。今病日深,而兼都镇抚司饔军器监济生院提调,务烦难任,今欲并辞本职。然恐烦圣聪,愿辞兼职,俾臣安养微躯。”命改都镇抚。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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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刑曹启:“全罗道万顷囚强盗僧尚敏,依律斩。”从之。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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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世子还京城。

○命除明年正朝诞日冬至方物,止令造纸甲以献。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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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赐同知中枢院事尹祥马一匹。尝祷雨于昭格殿,得雨故也。前此祈雨行香使祭日雨,则辄赐马,及是,始至秋赐之。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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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传旨义禁府:

知铁山郡事李芸所管大串牧场马五百七十三匹,去冬致令冻死,推鞫以闻。“遂罢其职。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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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世子行秋夕祭于文昭殿,朝衍禧宫。传旨承政院:

人物流移之弊甚多,今欲痛惩,以戒后来。然皆曰:“今年不稔,推刷为难。”且前者欺隐税粮人吏,已令入居,尚未发遣。意者有司缓于行移,其议于政府,期以明年三月毕遣之。

政府皆曰:“上教允当。”右参赞郑麟趾曰:“昔太宗时,庆尚道人民流移全罗者,仍令所在附籍,勿复刷还。今江原、咸吉、平安之民流移他道,须即刷还可也。下三道之民流移者,愿限年刷还。若以年限为非,则其流民附籍供税者,勿刷,其挟户隐丁,推刷入居何如?”上曰:“《大明律》有年限之法,予已知之。然今不痛禁,后不可复制矣。”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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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世子引见工曹参判权孟孙议盐法。孟孙言:“今欲官自煮盐者,非谓剥取民财以利国也,乃补义仓之不足,以备凶荒耳。如此大事,不可不别立官以主之,请置官,以左右议政判户曹及户曹判书为提调,以主其事,使民知官非榷盐,与民同利也。”遂设义盐色,以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为都提调,左参赞李叔畤、户曹判书郑苯及孟孙为提调,以奉常寺尹李仁孙、守礼宾寺尹安质、兼司宰副正申自守、户曹正郞郑之夏、吏曹正郞郑轼、训炼判官柳规、兼司宰注簿田稼生、户曹佐郞金季老为别监。义盐之议,槪倡之,孟孙和之,与民争利,已失之矣。孟孙复请以宰相为提调,时人讥其尤失大体。义盐本欲裕国便民,然至于终,弊将及民,其不为榷者鲜矣。况以三公之任,下兼理财之事,其不可也甚矣。惜乎!申槪、孟孙惟欲固宠,不知格非,既请置义盐,又自主其事,与民争利,以要君上,正所谓鄙夫也欤哉!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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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权孟孙启:“前司直南荟与臣言:‘蓼岛在三陟府海中,望见之。’今若遣荟,则庶或可得。”时荟丁忧在家,特命起复,赐衣一袭笠靴遣之。

○谕江原道监司:

世传东海中有蓼岛久矣,且云见其山形者亦多,予再遣官,求之不得。今甲士崔云渚言:“尝登三陟烽火岘望见。其后因往茂陵,亦望此岛。”南荟言:“年前在洞山县亭上,望见海中有山,质诸其县吏,答曰:‘此山,自古有之。’使其吏终日候之,曰:‘非云气,实山也。’”予谓此岛,海中必有之,然岛山平微,海浪连天,在岸者未得详见。予之寻访此岛,非以辟土地,亦非欲得其民而使也。无赖之徒,聚居海中,无仓库粮饷之备,一遇凶荒,必至饿莩,其谁救之哉?道内之民,深入海中,以钓鱼为生,其中岂无亲见其岛者哉?又岂无详知在某处者乎?但畏私往之罪,转相隐讳耳。然愚民之事,国家必不罪之。倘有告者,因而得之,则良民超等赏职;公贱限己身免役,赏绵布五十匹;私贱赏绵布一百匹;乡驿吏之类免其役;入居者放还乡里。终有大功者,良民,超三等赏职;公私贱,永放为良;乡驿吏之类,世免其役,超等赏职;入居者,放还乡里,仍复其家。卿以此意,遍令晓谕。且闻南荟之言,悉心寻访。

荟并海候望,竟未得而,蓼岛之说妄矣。苟在海中,凡有目者所共见,何独南荟得见,而他人不能也?孟孙轻信南荟之言,遽闻于上,其为欺罔一也。荟竟不得,其为诞妄益明矣。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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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刑曹启:“庆尚道星州囚私奴于衣金杀人,依律斩。”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去年当筑忠清道蓝浦城,以年饥停之,今年农事稍稔,请筑之。且全罗、庆尚道要害处,亦筑石堡各一。”从之。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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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世子还京城。

○传旨吏兵曹:

今后知吏兵曹承旨,勿参铨注,别在政厅之外凡干除授之事,吏兵曹磨勘,使郞厅呈承旨启达。若传教事则内官传承旨,承旨宣传于郞厅。有不得已亲议事,承旨承命,往政厅议之,还到别处启达。知吏兵曹承旨,既不入参相避人,依他例叙用。

又命司宪府,勿禁其家奔竞。

○传旨承政院:

今义盐色合于转运色,其杠轴兴用之事,义盐色,亦并布置。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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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遣同知中枢院事朴堧,如京师贺圣节,世子率百官拜表于景福宫。上谓堧曰:“今择年十馀岁者,以为舞童,才习歌舞,壮辄不用,恐将难继。卿其赴京,宴享之乐,参用少壮工人及杂戏并陈与否,闻见以来。”

○分遣监炼官于诸道,铸火炮。谕监司节制使曰:

火炮,军国所重。前此制作之术,未得其要,用药费而矢不及远,今更新其制,药小矢远,比昔倍,国家之利,无逾于此。当今无边境之虞,而使民兴事,虑有弊焉。然安不忘危,保国之策,御侮之方,不可少弛,玆不获已,分遣监炼官,火炮一依新定制度改铸,以备不虞。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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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世子朝衍禧宫。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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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国家设义仓,以贷贫民,如有不足,则又出军资以补之,其裕民生矣。然受者迁延不纳,守令视为常事,亦不之察,国家不得已设催纳之法,官吏或拘囚,或鞭挞,或受者逃则征其族,不无愁怨,近年以来,其弊尤甚。监司所请义仓之数,一道至六七万石,义仓军资俱竭。如丙辰忠清之饥,幸有全罗道畜积,故民得以活,若无全罗畜积,则岂能赈救乎?又甲子京畿之灾,漕转下道米谷,遭风破船,军人数十名、米豆数万石漂溺,又出京仓米谷,乃能赈之。一遇灾异,尚且如此,何望于三年之畜哉!倘有军旅仓卒之变,将何以支?其救弊之条,具列于后。

一,凡州县境内居民,分田宅资产为上中下三等,每年正月以前,不给还上,其应受还上者,并依粜籴之法,纳木绵正布绵䌷铜钱等物于官,官视于时直,增米一斗而粜之,至于秋冬,民有以米市钱布者,官又准时直,减民米二斗以籴之。粜籴之际,时直高下,禀于监司,转报户曹,且印布端,以凭后考。若贫甚不能纳钱布者,依钱还上例分给。其籴粜之法亦用贡法所定年分九等,上三等年则唯下等户,三月始受粜米;中三等年,中等户则三月始受粜米,下等户则二月始受粜米;下三等年,上等户则三月始受粜米,中等户则二月始受粜米,下等户则正月始受粜米。年分不入九等,如丙辰之忠清、甲子之京畿,则别有区处。

一,军资、义仓,不可相杂。上项粜籴米豆及谷种,各以其境内人口田地多寡,从下等分给之数,属义仓,其馀属军资。军资则皆以米豆收纳。

一,前此所给还上不纳者,或以贫残,或以豪猾,迁延岁月。今上等三年则三等户,皆征以米谷;中三等年,中等户则三分之二征米谷,一分征钱布,下等户则一半征米谷,一半征钱布;下三等年,上等户则三分之一征钱布,二分征米谷,中等户则一半征米谷,一半征钱布,下等户则皆征钱布,限五年毕纳。限年不纳者,并征米谷。

一,”京畿广州、杨州、水原、骊兴、忠清道忠州、清州、公州、洪州、全罗道全州、南原、罗州、茂珍等各官,始自今年,试行上项之法。“从之。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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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世子引见都承旨柳义孙等曰:“义盐之设,本非推刷盐户,以益其税,但地有遗利,煮盐之策,未尽其术。今盐户多占宜盐之地,而人力或不足,人力有馀,而地或少,或宜盐之地,旷废而不用,何以使地无遗利,民不受病而盐税倍于曩时欤?其方略,悉心措置。”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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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传旨兵曹:

今后火炮合药,令宦官掌之。火药匠,改称火炮匠,止令制造火炮。

○赐祭于刑曹判书辛引孙。其文曰:

惟卿禀性英敏,操心劲直。佩服《诗》、《书》,学明识达。自登贤科,名重鹓列。历敭中外,所至称职。揽辔岭南,适遇时屈。赈救得宜,民赖以活。长于银台,参掌机密。夙夜勤谨,多所启沃。遂陞兵部,措置得策。奉使帝庭,敷奏详切。判事京兆,剖决明肃。及长秋官,人称折狱。予嘉乃绩,眷注益笃。谓展所蕴,永作良弼。服勤之馀,遂成疹疾。欲使怡神,肆迁闲秩。遭丧致毁,旧证转剧。书谕至怀,侑以肉食。医问无算,日冀康复。天何不慭,遽尔永隔?死生之理,卿其洞识。殄瘁之哀,予曷有极?爰命礼官,聊陈一酌。灵其不昧,庶歆格。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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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集贤殿直提学李季甸上东宫书曰:

前日引见,下询燔盐便否,臣对以:“沿海居住各司之奴,除其选上,定为燔盐之事,则无京中往来之劳,似乎便矣。然立此法,官掌和卖,必将抑配,当有如青苗之弊。”臣之此言,非临时臆料率尔妄对也。去丙辰年间,国家议立鱼盐之法,臣意以谓弊必及民。且闻人语,多同臣意,议果寝。至戊午年间,臣丁父忧,庐墓韩山,因觐母到京,从兄赞成孟畇谓臣曰:“国家欲立鱼盐之法,此法若行,弊必随之。吾与许稠欲上书论之于古制,何如?”臣本庸愚,未能记忆,但以所知一二盐法之弊答之。还往韩山,闻其事遂寝,未知稠与孟畇上书与否,独坐穷村,私自喜焉。臣之怀此,为日久矣。臣前陈鱼盐船税补添义仓之策者,据今见在之数,除经费外,不用于他,只补义仓之意也。今闻创立都监,以掌鱼盐之事,臣未知其条目之详,其为便民与否,未可知也。然官掌燔盐买卖之事,则弊将及民矣。历代榷盐之弊,姑置勿论,间或有以鱼盐致利者矣。然四方皆有性,千里不同风,官掌鱼盐买卖之法,似不可行于我国也,臣请条列陈之。齐有鱼盐之利者,鱼盐之出,独在一面,辐辏而买者,非独齐之三面,自齐以西隔海之地,皆赖于此,何得不利哉?我国三面滨海,且地势东西狭南北长,鱼盐所出之地甚广,又无他国行商之往来。前此盐干所燔之盐,犹赡于一国之人户,至于穷村僻巷,虽未周足,亦未闻不得食盐之人也。今立官掌燔盐之法,盐数必倍蓰于前日,舟运陆转,处处委积而卖之。盐虽不可一日无,而所用不多,受和卖者各足其家之所用,则不愿加受。若以所在守令不时和卖,加之罪责,则赢馀之盐,必计户口多少,分给而收偿,虽无守令,不时和卖之责,积久则消,所掌之官,患其欠耗,必有如上项分给之弊,此抑配也。抑配一成,民之受弊,去青苗奚远哉?至若鱼物,暂助滋味,无关于有无,若或和卖民间,甚不可也,其弊一也。我国土塉民贫,耕作所获,大抵不多,纳税之时,自输者可矣,所纳之处,程途隔日,家无牛马者,则必赁人输之,其价几于所纳之数,其或程途远者,价亦倍之。又各司经用虽小小物,皆诸州所贡,民间所敛也。诸般物色,奚啻百数?其中民间自备者,容或有之,率多敛价,其价之增,几于十倍。若校书馆东西别窑归厚所等干事僧及富居商贾之辈,预受陈省,纳于各司,秋成到其官,受某户几斗、某户几升收纳之文,到户催促,今日收油价,明日收炭价,收多般贡价者,连日而至,或一日并至而共催,民之受侵,不可殚记。然有前式,莫或少避,一一备给。此虽不在租税之例,亦国家经费不可废也。又催纳籴米,差使到门,少有迟回,即加鞭挞,又负私价者则其主又到而促之。若不即纳,留受供亿,民不堪苦。虽无所储,至卖田宅马牛以偿之。一夫之耕,所获几何,食至岁前,盖亦寡矣。又有鱼盐买卖之弊,民不聊生,盖可知矣,其弊二也。臣闻盐灶在处,烧木甚罕,盐干辈欲燔秋盐,当自夏月;欲燔春盐,当自冬月,操舟往求于有木诸岛。若风水不调,则一往回,或逾一月,如遇风涛,则覆没不还者亦多矣。东海则以海煮之,无翻耕取潮之苦,自南海至西海则必待上下弦潮退之时,三次驾牛而耕,取其潮水,其苦倍于治田。当其燔时,昼夜不辍,辛苦如此,而不惮其劳者,一岁所贡,式干则十石,私干则四石,其馀则任其所用,持价来买者,东西沓至。故虽不事农业,衣食自足。今专仰官盐,不事农业,官掌其盐,不得以时和卖,盐干辈上父母、下妻子所养所衣,何以赡之?今公聚各司奴子助役,若不供给,则取木燔盐,无时休息,无暇营生,粮无所出,以官供之,则其费甚多,反有所损,其弊三也。臣闻今法所燔之盐,三分之一,给付盐干。前此纳贡,式干十石,私干四石,然盐之为物,转输之际,多有欠耗。各道之事,臣未敢知,京畿之事则闻之熟矣。所纳贡盐,皆以十五斗作石,盐干都目,都受诸于盐,载船上纳,每一石以二十斗作石,仅足充纳。盐干所纳,十石则加五十斗,四石则加二十斗也。又京畿监司当春秋两等,差遣守令,考其盐盆。其守令称公事纸,每盆取盐,自有前例,所收都计,不下百石,收用本官,于守令甚有利。守令多求其任也。所居官守令,亦岂无私收乎?由此而观,则纳贡之外,所费亦多端矣。今虽改法,如此之弊,不可必其无也。所给一分,亦不得专用矣,况前此盐干独办燔盐之事,故独专其利,今助役之人取木燔盐,与盐干同其劳,岂不分用乎?虽立不分之法,一体之事,役同而或受或不受,无乃不可乎?势不得不均分也。如此则三分之一,尚且不足者,又与彼助役者分之,则盐干所得几何?名在干籍,不得回避,又无他生理,则不乐其役,流离失所,可坐而待也,其弊四也。耕农则一年一度,燔盐则一年二度。以二度所燔之盐,换农民一度耕作之谷,民虽积盐,若无米谷,何以救于饥寒哉?其弊五也。官掌买卖,必有侵损之弊,臣以庆尚本钱盐一事明之。今礼曹正郞赵峿曾经尚州判官,谓臣曰:“庆尚道本钱盐,船输洛东江,分布各官和卖。国家初立此法,定盐价至轻,优民之意至矣。监司以其价轻,又收一分,所受之官,又收一分,其价二倍于国家所定之数,然行之岁久,视以为常。且盐价与行商所卖不相上下,故民亦不病。吾在官时,不纳本官所收之价。”今之和卖盐价,虽甚轻,安知后日无如此之事乎?其弊六也。公私和卖之难易,以京中易知之事明之。司宰监久陈鱼物、军资监补添盐,其价轻于常例,故人皆欲买,争趋而进。和卖之时,掌之者必有好恶,有即进而即受者;有今日不得受而明日又不得受,至其累日,而后受者;或至有十馀日往来,而终不得受者,此国人之所共知也。若往市里,则即进即换,不停半刻。以向日和卖市准比之,虽加一二分,并计十馀日废业奔走所食粮物,则加于市准之价矣。京中各司,尚且如此,岂期外方不如是也?虽便守令亲监,必有此弊,况付胥吏乎?粜米出纳,守令亲监,严立科条,尚付胥吏,此事之付胥吏,势之必至也。且守令籴米出纳,恐有耗费,分给之时,欠耗之石,不量而给,还纳之际,一石必加一二斗,盐之耗费,倍于米谷。当其和卖,守令亲监,亦有此弊,况胥吏乎?纳价本官,受于盐所,此法之良者,然持文而去,即受而还则可也,若往留数日而后给之,所给之盐,又有欠耗,则不如持其价即换于盐干之为便也,其弊七也。国家设谷贵时增价买货,谷贱时减价买谷,此常平之遗意,国家之美典,臣犹以为有司行之,恐或不如国家之美意也,况此法乎?且各官守令,境内翻卖,严加责罚者,与民争利,民受其弊也。今之立法,为万姓后日计,事与彼殊,然其买卖则与守令境内翻卖,何以异哉?其弊八也。前此盐干自备船只,输纳京中。今官掌燔盐,则转运之事,亦当虑也。大抵漕运之事,私船居多。今之造私船者,欲其捉鱼与兴贩,有利于己也。每年各道贡税转运,给其船价,而人皆谋避者,以其船价不如捉鱼与兴贩之利也。虽不得避,其与管押之吏同船而来,无欠耗征纳之弊,犹之可也,若移转米谷则载来量纳,若有欠耗,依数征纳,故所受船价,尚不足于往来之粮饷,其造私船,尚何利哉?今漕运官盐,必用私船,盐之欠耗,比谷尤甚,当有征纳之弊。富豪有势力者,百端避之,其漕运者,常在微劣之人。输漕贡税外,往往有移转,尚以为惮,每年春秋有官盐输漕之弊,则微劣者,必不为私船矣,富豪之家,次受其弊矣。漕运事多,无兴贩之利,则富豪亦不肯为矣,但以官船,独当多般漕运之事乎?以陆路转输,则前岁全罗、忠清两道米谷移转之时,转输之人船所量纳,每一石须私备一二斗,乃得充纳,两道之民受弊,何可胜言?今以各官陆输,则其害尤加于两道之民,其弊九也。各道各官以实田为损伤欺隐田粮书员辈,罪在赦前,不可加刑,然又不惩,后无所戒,使之入居两界。臣意犹以为赦后如此,恐失大信。然入居两界,国家重事,虽无罪罚,择其富户入送,已有前规,况此可惩之人,入送何害?今闻未合移徙者,定为燔盐之役。臣之所闻,未知信否,若果如此,考诸律文,徒年配盐场。徒年之罪,在杖一百之上,今定其役,虽曰赦后不坐,其实过于杖一百之罪。惩恶之意则可也,于国家失信,无乃不可乎?事有小弊,容或为可,然不如无弊之为愈也。稠与孟畇,我朝之贤大夫也,岂无所见,预虑其弊哉?臣窃惟《大学》一书,君天下之律令格例也。其论财用曰:“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土,有财,有用。”又恐先其财而后其德也,故曰:“德者本,财者末。外本内末,争民施夺,与夫财散民聚,悖入悖出。”极言其害以深戒之。然财用,生民之道,不可一日而无也。故又更端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又引献子之言,明以利为利之害,终之以长国家务财用菑害并至之祸,反复谕说,不一而足。作传之意,至深至切,欲使人有以审于未然而不为无及于事之悔也。三复玩味,诚君天下者之律令格例也。今立此法,诚非以利为利,若献子之所言也。近年以来,水旱相仍,国无数年之储,为万姓后日计,乃立此法,甚美意也。然小有一弊,意虽美,岂至善哉?臣愚妄意盐利之权,专付盐干,固不可也,创立都监,掌其燔盐和卖,恐亦未安也,宜如前例,司宰监专掌其事,考其盐干之籍,不使有隐漏闲役者。且禁监司守令除常调外杂敛,加定贡盐一二石,则既不骇于见闻,亦无臣所陈上项之弊,而于国家亦有利矣。臣久叨侍从,心有所怀,含默不言,岂古人知无不言之意乎!敢以管见,聊陈万一,如有可采,启于天聪,以防后日之弊。

世子即启于上,上曰:“此事欲试之耳,予意亦不至此。以所掌之人请至如此,张大耳。”季甸曰:“此事不可行,设都监尤不可也。宋立新法,创置条例司,读其史,尚有惊骇之心。政府摠理庶政,何必设官为都提调,而后为之也?此特司宰监一官员事耳。”上下其书于承政院议之,姑停杂件条目,勿夺盐干之灶,只遣别监于诸道,以试煮盐。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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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传旨吏曹:

兼监牧守令殿最,今后守令仍监牧,俱例当加资,则加资。守令例当加资,则监牧虽例当仍资,亦加资。守令例当加资,而监牧一下,则仍资。守令虽例当仍资,而监牧例当加资,则加资。守令监牧俱例当仍资,则仍资。守令例当仍资,而监牧一下,则罢职。守令一下,则监牧虽例当加资,罢职。监牧连二下,则守令虽例当加资,罢职。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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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世子还京城。

○司谏院启:“今年虽不至于凶歉,亦不可谓之丰稔。今欲遣敬差官于诸道,推刷流移人物,其推刷之际,转相连引,棰系鞭挞,不无骚扰之弊。请停之,使民之失业者专治秋耕等事,以遂其生。”命政府拟议。政府启:“诸道连年失农,宜从谏官之请。”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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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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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朔,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吏曹判书韩确、工曹判书崔府、户曹判书郑苯、兵曹判书安崇善、礼曹参判尹炯、刑曹参判许诩来问安。上命喜等,议复立本宫长利便否,使首阳大君世祖讳传旨承政院:

幸椒水时,闻百姓言专赖本宫长利以生。近者比年不登,公私储峙俱竭,实难救荒,今欲复立本宫长利,其素无本宫长利处,出军资为本,以各司奴子假属本宫,使之取息,以充义仓,以救凶荒。予以此意议诸政府六曹,皆曰可,独郑麟趾以为已革之事,不可复也。然公私匮乏,民皆欲复之。大率长利,假令给本一万石,取息至二万石,于十分取九分入义仓,一分入本宫矣。

○分遣知印于京畿,巡审禾稼。

○议政府据户曹呈申:“岁壬戌,礼曹受教:‘兴天、兴德二寺窗户纸及铺陈席,每三年一次,令长兴库量宜改排。’然纸席之贡有限,于国用尚且不足。今后二寺纸席,各其所属诸寺,收敛用之。”从之。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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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黄海道延安府雨雹深尺。

○世子朝衍禧宫,引见郑苯,宣上旨曰:

诸道本宫长利,凡五百馀所。今每所置本二千石,息至五千石,以所息五千石为三十分,以二十九分补义仓,一分入本宫何如?

苯曰:“郡县地有广狭,民有多寡,例置二千石,固为不可。且长利之有利于民甚大,臣尝为忠清道监司,清州、椒水等处居民,专赖本宫长利以生。请分地广狭,或一二千石,或三四千石,量宜置之为便。”俄而首阳大君持内书传旨曰:

予之意,此书尽之。今立大法,必示台谏集贤殿而行之。

苯曰:“若示台谏,则必以为不可,姑与一二大臣议而行之。”世子以苯之言入启,还赍内书,出谓苯曰:“卿以是书,议诸政府以启。”

○传旨兵曹:

流移人物推刷敬差官,姑令勿遣。庆尚、全罗、忠清道,已推刷流移人物,除失农州县外,其馀令监司分运入送。其未毕推刷者来丙寅秋,更遣敬差官,推刷发送。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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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司谏院启:“今年禾谷始盛,终乃不实,请停蓝浦及全罗、庆尚石堡之筑,以待年丰。”上曰:“筑城,所以为民,年若不登,可停此役。”

○初,东籍田耕作,役典农选上奴二百人,皆远方羁旅,逃亡相继,故以籍田旁近杨州民户十结以上者,隶典农耕作。然傍近民户十结以上者,不满二百户,是以难之。至是,议政府以为:“择籍田三十里内杨州富实民户役使。”左议政申槪独曰:“典农选上奴,至数万,择丁壮二百人役之为便。”上曰:“吾从众议。”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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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议政府据兵曹呈启:“赴防甲士妄托亲病,请暇者多,以致防御疏虞。乞依京中军士例,准请暇日数,番后仍留戍御。”从之。

○传旨承政院:

予闻太祖高皇帝时,臣僚遇亲王,避马者杀之,犯者亦杀之。我国本无百官与王子相接之礼,故曩特立法。今百官虽遇王子于路,并皆引避,至于台省亦然,皆不遵用,意其或者自尊而不肯下马。大抵无生而自贵,必待人君爵之而后尊,若不爵之,犹夫人焉。人君立法,固欲行之也,今朝官皆不奉行,予甚惭焉。

政院启:“百官皆知下马之法矣,但不知避马之为非耳。”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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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土星入鬼。

○世子还京城。

○集贤殿直提学金汶等上书曰:

窃闻国家创立义盐之法,欲其裕国便民也。然法立弊生,势所必至,此法一立,安知异日不至为榷盐抑配之弊乎?榷盐抑配之弊,前史所具载,而圣鉴之所灼知也,况国家立法,必使政府六曹台谏侍从审熟便安,然后行之。今立大法,但令所管提调议之,而不询于众,有违图政帅虞之义。又况近年以来,水旱相仍,民不聊生,今年尤甚,正当扫除百为,专意救荒之时也,而欲试便否,分遣别监,燔盐各道窃恐未可也。愿盐法便否,令政府六曹台谏侍从反复商确,幸甚。且试验之事,亦待丰年,若必试于今年,则农事稍稔一处,遣一人试之,可知其馀。伏望上裁。

上曰:“予与诸大臣拟议,已十馀年,非不咨于众而猝行之也。且予非以此事为是而强行之,姑试便否而已,予固无与民争利之心。”仍谓承政院曰:“集贤殿之言是矣。择诸道农事稍稔一邑,各遣别监,勿令搜括诸郡隐匿盐户。”遂遣柳规于京畿,金浣之于忠清,田稼生于全罗,安质于庆尚,郑之夏于江原,申自守于黄海道。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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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召集贤殿直提学金汶、李季甸曰:“昨所上书,予已从之。且本宫长利,改名为内需所义仓,复置于二三州郡试之,令户曹主之,何如?”季甸曰:“本宫长利,去岁求言之时,集贤殿上疏请罢,今若复立,虽名义仓,其实长利也。凡长利,必宰相世家与土豪,乃能毕收而易息也,况本宫乎?本宫长利收纳之易,非美事也。其间之弊,何可胜言?民之所以愿立本宫长利者,未知果真百姓之所愿乎?人君欲有所用,府库之财皆是也,何必内需所长利而后取足哉?臣愿以内需所长利,仍充社仓,令本宫奴主之。”汶曰:“愿依文公社仓古事,择士类主之。”上曰:“予非欲强行,欲试之耳。”又谓承政院曰:“世子以为:‘黄海道民有击鼓愿复立者。’故议诸政府,皆曰:‘可。’今议论不同,将不可行乎?向者郑麟趾建白纳布受谷之策,则卿等不言其弊,今欲复立内需义仓则乃曰:‘如诸郡特设内需义仓,守令敛手而已。’又曰:‘使本宫奴主之,则要其取息,择能偿之人而给之,贫民何赖?’夫立大法,岂肯虑其一弊乎?”左承旨黄守身等曰:“臣等非以此法为不可行也,但欲于本宫长利元在处,复立之,以次而遍行之也。”左副承旨朴以昌曰:“法立弊生,若立此事,岂可谓无弊?”上曰:“不可遽以遍置诸郡,当于自来有长利处及大州郡,置之以试耳。”后事寝不行。

○工曹参判权孟孙启:“义盐仓设,臣已知其有高论,然国库义仓虚竭,今当救荒,唯有盐法而已。以此而可以造食蔬菜,今只遣一使,其所煮几何?请分遣诸道敬差官,以广煮盐之路。”承传色宦者金得祥私曰:“今分遣敬差,供顿之费,将何如?”黄守身戏曰:“唯盐可以供之。”孟孙曰:“供顿之费小,煮盐之利大。”得祥入启,上曰:“前此专不煮取犹可,况今一处足矣。”时集贤殿上书论盐弊,故孟孙云高论。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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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日珥。

○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分遣敬差官,忠清、全罗道各二人,庆尚道三人,审视禾谷灾伤。”从之。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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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判汉城府事郑甲孙自咸吉道复命启曰:“两界新地之说纷起,以动圣疑,使李善老率平安道军二百五十馀人,往求之。臣以监司,久在咸吉,广询审察,五镇以北,皆是高山绝岭,固无人民匿居之处,其无新地明矣。今善老率军深入,粮饷供顿之弊,不可胜言。然此则已矣,今后如复有新地之说者,请毋动天意,以止纷纭之说。”又曰:“本道都节制使及五镇节制使率去京军猥多,支待之弊甚钜。”上曰:“卿言皆是矣。京军之弊,议诸兵曹。”

○工曹参判权孟孙以义盐色都提调申槪、河演之言启曰:“今以集贤殿之疏,止遣别监一人,又不搜括盐户。臣等以为中外国库义仓,无半年之储,而年年饥馑,唯煮盐一事,可以救荒,今驳议者,如此高论。窃闻昔范文正公欲行盐法,时有驳之者,公曰:‘若年凶而国无所储,则必横敛于农民。与其敛于有役之农民,孰若敛于无赋之盐户乎?’于是驳者靡然从之。臣等未知今之高论者,果贤于文正公者乎!请从臣等初议事目以行。”上曰:“予非以卿等之策为非,但今岁凶歉太甚,若遽搜括盐户,骚扰之弊,不可胜言。凡作法,以渐为贵,当先试于一处,矧此事欲验其便否,非遽以为万世永久之策也?若试之而有弊于民,则予当勿行矣。予本无与民争利之心,昔占膏腴之地,号为国农所,予即位罢之,以业农民。予岂有好利之心哉?卿等悉知予意。孟孙再请,不允。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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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世子代行别祭于献陵。

○司宪执义郑昌孙启:“筑城之役可停矣,然为民御暴,不可废也。贡法亦可已矣,然三代已行之法。若盐利,前代多有非之者。昔宋立青苗法,以为便于民,而其后弊不可胜言。三公论道经邦,爕理阴阳,今以左右议政为议盐提调,臣等谓陈平不知钱谷之数而曰:‘有主者。’丙吉不问横道死人而忧牛喘。是则大臣知大体而不亲细事明矣。唯桑弘羊、孔仅、刘晏之辈,与民争利,君子讥之,岂可以大臣而下兼细事乎?”上曰:“集贤殿言:‘三公论道经邦。’若等亦曰:‘三公论道经邦。’是矣。且《书》曰:‘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玆。’先儒曰:‘人主之职,论相而已。’然逮至后世,事不如古,人君自亲庶事,况大臣乎?古者人君择宰相,宰相择百官之长,百官之长,各简乃僚,今若如此,则人皆以为非。若丙吉之忧牛喘,司马光论之矣。若等之言,予以为迂矣。且青苗之法,本是不便于民之事,刘晏之盐法,亦以奸计而取民财利者也。今日义盐,本是为民之事,非刘晏用奸计而与民争利之比也。”仍出内书示昌孙曰:“予之意,尽在此书,详见,更议以启。”

○有人告金化县、开城府产铜石,命取金化三斗、开城一斗,令尚衣院炒炼,三斗得一斤三两,一斗得一两许,命赏其告者。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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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议政府据兵曹呈申:“差备军役于诸处,十二司上大护军等不得率行,有违设立本意,且无禄之人,长番立役,尤为可怜。今后十二司,各置五十人,分番立役。上大护军等丘史率行,一依《六典》所定之数,毋役他处,违者,论罪。”从之。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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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世子还京城。

○刑曹启:“平安道顺安囚吴莫金杀人,依律处斩。”从之。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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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以权苯为通训大夫,卢物载、安进并佥知中枢院事。

○谕咸吉道都节制使:

同知中枢院事李仁和,仍差为会宁节制使。仁和在边塞,已逾十五年,其病妻居吉州,不相往见,深可怜悯,防戍之暇,使得往来。

○传旨承政院:

近缮夫进醢,有虫焉。予所见如此,况有司供祭之醢乎?昔太宗谓予曰:“祭祀不宜用醢。”议政许稠以为:“用酒作醢,具无虫。”予虑奉常醢物或有虫,若用有虫之物,不若不用之为愈。如其用醢,须以酒造之。

遂命司宪府,审视奉常诸醢,多杂尘埃草叶等物,监察崔敦不能详察以启。下敦及奉常官于义禁府,罢敦及判事金仲诚、当该官金良璥、柳谷。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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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世子朝衍禧宫。

○传旨承政院:

我国邈在东陲,音乐与中国不同。昔唐赐以乐器,厥后世远乐坏,至高丽恭愍王时,奏请乐师,未蒙兪允。在今宣德年间,选拣本国唱歌婢,入朝经六七年,太皇太后放还之,谕曰:“在国中,任意使之。”然予以尝入朝近侍者,放役有年。今者以《龙飞诗》,欲被管弦,使唱歌婢协之唐乐,或有忘其音律者,或有不忘者。然弦歌之声,不合于本国之乐,但舞蹈之容,为可观也。且予有疾,深居宫中,不喜听乐,然本国之音,合之唐律,习其容声,以为后人之观听可矣。其唱歌婢,衣各一袭以赏之。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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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雷电以雨。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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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议政府据吏曹呈申:“黄海道新恩,本合侠溪为一县。依他郡县合号例,改称新溪。”从之。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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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全罗道漕运三十九船,遭风漂失,遣汉城少尹闵骞,往审之。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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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雷雨。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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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雷雨。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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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平安、咸吉道敬差官李善老报:“臣率朴丁及僧义宗,自江界府至北青府求新地不得,问之丁等,言:‘新地不曾见知,但要厚赏,如此妄告耳。’”上谓承政院曰:“朴丁年老,不可加刑,并与义宗于所在官付籍,勿令逃走何如?”左副承旨朴以昌曰:“今善老领卒数百,跨历两界,供亿之费不赀,其欺罔国家,罪亦大矣。可坐以诬告之律,以征后来,不可置也。”下兵曹议之。

○初,命投化倭藤九郞,造船于麻浦,仿倭船体。及成,会诸津船于杨花渡,以新造船为敌船,缚草为人,列于船中,乱发诸火炮射之,为相战状,命议政府六曹往观之。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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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世子还京城。

○刑曹启:“咸吉道永兴囚强盗每邑都里等三人,依律处斩。”从之。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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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工曹参判权孟孙启:“今以年俭,停括盐户,然监司每岁差官,巡视盐盆,例也。请令监司择刚明守令,以委其任,公私盐盆,已付籍未付籍者及可置盐盆之地与盐户人口多少,尽令刷出。且咸吉、平安,亦依诸道例推刷。”上谓承政院曰:“向者义盐色,请于一时遍遣敬差官于诸道,予以年饥不从,止遣数人,今又请推刷无遗,予意以为不可也。”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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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传旨兵曹:

二十岁以上子弟,许属忠顺卫,今成均五部学堂诸生等争先入属。今后二十五岁以上者,方许入属,虽已属者,若未满二十五岁者,削之。“时司宪府启:”忠顺卫,不论老少,皆令入属,英明可学之辈,尽弃其学,而皆属焉,不唯成均五部尽为空虚,良材美质,皆趋他岐而变为不善矣。“上可其议,命议政府议之。其议不一,上以二十五岁为限。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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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世子朝衍禧宫。

○召宗亲,观击球。

○议政府据吏曹呈启:“伏承教旨:‘火炮,军国重事,不可不设官以掌之。’阙内合药之所,称司𥔰局,使二从五品,副使二从六品,丞四从八品,皆用内侍府官属兵曹,禄科,三军甲士队副队长给料馀数给之。书员二,择各司奴婢解书算者为之;使令十,亦以各司奴为之。书员,递儿职上林园给事一;使令,递儿上林园副给使二,一年两都目,相递受职。”从之。

○命馈衍禧宫旁近民六十馀人。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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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曲宴。

○都承旨柳义孙以母病请告,赐药给传遣之。

○传旨承政院:

李石贞,予之亲属,且善射者。前日,予以为拙直,特加职秩。今闻诚妃以一婢教弦歌,以与临瀛,石贞进临瀛第曰:“此婢,吾妾也。”临瀛即放之。欲下石贞法司以问,然此婢非入侍者,又非临瀛之妾,罪虽无名,心实不肖,罢之何如?

左承旨黄守身等曰:“石贞之罪若此,则非但罢职而已。”遂命收夺告身。

○全罗道潭阳、茂珍、宝城、兴阳、海南、乐安地震。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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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雨雹。

○世子代行讲武于平康县。

○咸吉道都节制使报:“吾都里指挥斜老秋、也豆麿等推刷杨里人,奉敕出来。”其敕曰:

皇帝敕谕斡木河居住建州左卫指挥额黑里男锁儿哥帖木等。近闻往年杨木答兀带去辽东土民十家,见在尔等处寄住。今已革心向化,欲复回还,尔等亦各欲送来。玆特遣敕,往谕尔等,宜遵奉朕命,即将前项人口,尽行放回,令的当人护送,至辽东摠兵镇守官处,庶见尔等忠诚之意,朝廷论功陞赏,必不吝惜。不许仍前留拘阻当,致彼嗟怨失所,尔等其钦承之。

上谕都节制使曰:

前此朝廷敕谕,令本国送还杨里人高早化等。其时本国以不干我国回奏。后钦差官吴良到国,又说杨里人事,亦答以不知。今豆麿等请朝廷受敕而来,杨里人等去留,卿皆勿与其事。且吾都里存留安业者,凡察、童仓等尝谋欲诱去,畏我边将,未遂其计,今恐或凭借敕谕,诱引而去。若然则卿宜开谕曰:“朝廷屡降敕旨,存留安业之人,汝等不可擅便带去。”禁遏不送。如有不得已之势,奉敕之人,虽不可侵胁,亦不可示弱,纵其所为,卿审其事宜,临机善处。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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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雨雹。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九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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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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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朔,传旨礼曹:

文昭殿荐新,各以月令荐进,已有成法。然万物之生不齐,或有其月未及成熟者。若可及之物,趁时以进,毋或稽缓。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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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司谏院左正言金长春启:“向者田制色请减站驿寺社及文庙等田,独不许寺社田。臣等以为文庙田,尚且革之,而寺社田如旧,于后世见闻何?臣等又以年凶,请停蓝浦等筑城,未蒙兪允。今下三道之饥,倍于曩时,请须停之。非特下三道,黄海、江原两道,又伤于水旱,诸道侍卫军之从东宫讲武者,请便道罢遣,其未番上者,亦命除之。”上曰:“寺社田,祖宗革之殆尽,其存者几何?田制官自以为儒者,请减寺社田。夫僧徒,既非麋鹿,尽革其田,何以得生?筑城,本欲为民,今若停之,明年又如此,无时可筑也。凡备边司,惟力所及者则为之可矣。侍卫军,昔太宗时,虽当凶岁,悉令番上。其时有人以年荒请停番上者,大臣请罪之,以其若从其请,则后必因循也。予执心不固,屡从人言,以除番上,今若等又请之,将议诸大臣。”长春曰:“寺社之有田少,而无者多,僧徒犹生,尽革何妨?筑城虽曰为民,其如年饥何?”上曰:“文庙虽无田,官具粢盛矣,僧徒若给官廪,当尽革其田矣。且汝等当此时,尽汰僧徒乎?如其不然,岂可尽革寺社之田乎?当闲暇之时而不筑城,变生不虞,其能及乎?大臣有言其不可废,有言其可停。然劝筑之者,岂不审年俭而强筑之乎?诚不得已也。侍卫军士,予即罢遣,其馀番上者,当与大臣更议。”

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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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遣知中枢院事洪师锡,如京师贺明年正,兼献海青一连。

○传旨兵曹:

今年失农,民生可虑,诸道侍卫牌,限丙寅年八月,勿令番上。且代行讲武,随从侍卫牌,猎罢日,随即放送。

○司宪府启:“中枢院副使柳守刚尝为庆尚道监司,救荒诸事,曾不顾虑;失农之状,不以实启,有违分忧奉职之意,请罪之。”命勿论。宪府又请,不允。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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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以朴堧为中枢院副使,安止为仁顺府尹。

○初,上以行宫在门外,诸司供上之物,勿令婢子转输。安平大君瑢路见婢子戴供上者以启,下内资判事金塡、尹金俓、判官朴回、注簿边大海、郭纷、直长吴佺、宋启后、内赡判事庆智、少尹柳阳植、判官申仲舟、注簿洪伊、崔湑、直长李培伦、李仁敬于义禁府鞫之,罢其职。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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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议政府据兵曹呈启:“朴丁及僧义宗妄告新地,欺罔国家,惊动人听,罪恶莫甚。请令义禁府拿来推鞫,依律施行。”从之。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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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世子至自讲武,朝衍禧宫。

○工曹参判权启孙上书曰:

忠顺卫之设,出自宸衷,盖虑其衣冠子弟之仕路狭而沈滞者,可因是以发达也。圣恩周洽,仁同化育,大小臣僚,莫不欢呼,此往昔之未遑而国家之令规也。大抵法立则弊生,彼重则此轻,古今之通患。命下之日,中外学徒弃书册而执弓矢,雷动云合,至于不在门荫之别者,亦且贸贸弃业而之他焉,惟仕宦是求,以学业为馀事,争习射御者,不知其几千,而留居成均者,仅数十人。废业冒进,一至于此。其为父兄者,亦以子弟之入仕为幸者,比比有之,文风士习,靡然趋下。曾谓法立未几而弊遽如是乎?深可叹已。臣窃伏惟念,学校者,扶天理立人纪,盖不可一日忽也。忠顺虽曰军士,既无把守巡绰等苦,其闲歇与忠义卫等,九日在家,三日入番而已。已属人内,年过四十,摧颓已甚,不堪为学业外,宜于出番之日,并令依旧入学读书,其不曾隶学舍者,亦令于所居部入学,礼曹严立课程,凭考行艺。如有懒不就学,重犯教令者,则移文兵曹,削籍忠顺,以警其馀。续后愿属者,兵曹考其中外学籍而誊名者,方许入属,出番之日,亦如上项而就学。如是而明画其规矩,昭示劝惩,则学校可兴,而文风振起;仕路大通,而民望浃洽,庶无偏废之失矣。

○宗簿寺启:“护军洪治死未葬,瑞山尹譿欲奸其妾不得,一日,以微服徒步至其妾兄家,搜之不得,反棰妾兄,淫荡无节,请论以法。”命削譿职。宗簿寺更请黜外以惩之,不允。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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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移御首阳大君第。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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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忠义卫子弟教训之法虽立,而然无考课之条,故无所劝惩。自今所读经书张数,逐日置簿,教官监署,呈番节制使,送于忠勋司,每月季,节制使同忠勋司官考其教官勤慢,报兵曹。不仕九日以上者罢职,前衔则当叙不叙。岁抄,考其受训人讲书通否,通多番加资。”从之。

○司宪府启:“前县监郑瑀告:‘今以行司正朴堧子自荆为女婿。自荆慊资装不备,且以女肥短,托言失行弃之。’下义禁府鞫之,久未得情。”上曰:“大抵决狱,以不失大纲为主。义禁府徒以自荆泥醉使酒等事为主而欲决,皆末也。其女若真失行,则自荆其夜当即弃去,仍宿其家,至朝奶母来郑家,赠礼物送之,婚礼可谓成矣。自荆观其衾褥衣服之不华,厌其贫寒,托以失行而弃之,明矣。”义禁府更鞫,果验。自荆坐诬,杖六十徒一年,复令完聚。

○忠清、全罗、庆尚道都巡察使金宗瑞复命启曰:“洪州、兴阳牧场,水草俱足,但山腰有杂木,许入斫伐,复令放马。瑞山郡都飞山,若置牧场,则放马三四百匹,然徙民三百二十户,然后乃可为也。又水草不足,勿令筑场。泰安郡西北自知灵山浦口至于波治岛,二十馀里,横截筑场可矣。然其间民居几四百户,迁徙甚难。因前知灵山、大小山、利山串三牧场,今又增置秃津串、新串二牧场,可放四百匹。咸平县海际串,可置牧场,然居民三百户,亦难迁徙。请于海际之瓮岩及城浦,筑二场,可放五百匹。罗州押海岛,可放马六百匹,其居民六十户,刷出居陆。珍岛郡风土,与济州相似,宜为牧场。除民居田宅外,自件示未浦至于弥士浦,可放四千匹;自富之山顶至于仓浦,可放三百匹;自海原东至于德柄平,可放二百匹,徙三处民七十户于邑城近地筑场。灵岩郡黄原串,可放四千匹。其居民四百馀户,散处海边,四无救援,海贼可畏,并皆刷出筑场。巨济县溟珍浦筑场,历鹅川城隍堂至于加罗山,可放三千匹。且诸道牧场内之田,依济州例,听民筑场耕作。”从之。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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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召集贤殿直提学金汶、李季甸,传旨曰:

户曹以钱币难继,请改用楮货,其考古制以启。

汶等稽古制以进。季甸又上书曰:

泉货之法,历代所重也。我国专用布币,其来久矣,至本朝,以楮代布,以遵华风,甚美事也。但人心惮于改旧,不乐从新,故严立重法,以督其行,而少民怨咨,里巷之间,至有钞出国钞钞之语。钞钞者,谚语贫乏之辞也,此深疾楮货而形之于言也。然此特人心不习而惮之耳,非法不良也。行此之法,坚如金石,日月既久,则流行后世,可无弊也,乃代以钱,又立凡诸贸易不用杂物之令,严加重罪,至没财产,愚民犯禁,反以为怨。臣舅踶上书,深陈犯法之弊,其后稍弛其禁。踶与判府事卞季良同过市中,市人跪见季良曰:“相公请除钱禁,吾辈谢。”季良指示踶曰:“非我也,是也。”其人传呼曰:“活我者,是公也。”此臣耳目之所见闻也。新法之行,其难如此,今又改钱用楮,人心胥动,势所必至也。钱楮两币,固不可轻重也。然施行之际,岂无利害乎?臣请陈之。楮币始于宋,盛于元,而亦时王之所行也。然用楮之时,臣亲闻之,字有明白,暂不疲软者为上品,价米五六升;暂至疲软者为中品,价米三四升;其疲软破毁者为下品,或直一二升,或至不直一升者,非其官之定价,其势然也,亦不可强使同之也。今若行楮币,则不可不定其价,官定其价,则一楮货之价,岂止五六升而已哉?楮币,特半张纸耳。传至几人手而上品为中品,中品为下品乎?国家又岂肯别立三品之价欤?民之犯禁,可前知也。民有犯禁,则不可不加刑也。今立严刑之法,则民之怨咨,与初行楮币之时何以异哉?且改法之时,人心之扰攘必矣。钱币则自历山之铸,无代无之。今之欲改,特患铜乃异国所产难继之物,且已铸钱文为工匠所镕与夫流入倭国,日至于减耳,非有巨弊不可行也。臣考《文献通考》及诸书,乃有铁钱之制。论其钱品,虽在铜钱之下,然其并行盖亦多矣。今以铁铸之,则无改法之纷扰,又非难得之物,当绝盗镕之弊。虽曰流入倭国,倭人之崇用铁钱,亦未知似铜钱与否也。纵不能永绝两弊,产于本国,其用无穷,岂有难继之忧哉?且钱文之价,或轻或重,有时而异。然轻则一市皆轻,重则一市皆重,未有择善恶如楮货三品之殊也。时俗虽不兴用,亦无所惮,人心安焉,何烦更改,以乱人心哉?楮币始于张咏,《金史》称其铜少权制,则钱其本,而楮特救弊之物耳,又何必舍本而之末乎?且要其终而言之,万卷楮货,一无所用;一贯钱文,可成一器。若使人去取两币,人心所乐,疑当在于钱文也。自行铜钱之法,严立铸器之禁,铸器乃日用所切,不可无也。若立铁钱之法,则盗铸重事,固在不恕,铸器之禁,所当除也。臣又谓货币不可制一定之价,亦不可专用贷币而禁他物之兼用也。臣今所闻市里钱文之价,米贱而钱无及时之用,则一升之米,或至十三;如有和卖等事,而紧切于用钱,则或少至七八。米之贵贱,钱之缓急,自有其时,未可以一槪定也。非独钱也,凡物皆是。若以京中绵布之价言之,谷贵则一匹之价,米仅止四五斗,谷贱则几至一石。若不论其时宜而一一同价,岂有变通之义乎?以此推之,他皆可见,此不可制一定之价也。我国风俗,凡诸买卖,必以绵布定价,绵布未足,充以他物,其来尚矣,不可遽革也。虽欲革之,势亦甚难。如欲买田庄第舍,则率以绵布计之,或至数百匹,不用杂物,专用货币,则数百匹绵布,计钱数百馀贯,虽富商大贾,未易办也,况其他乎?且日用所急买卖之物,直绵布数十匹者多矣。一用货币而禁用他物,则蓄钱数十馀贯者几人,禁他物之兼用,亦甚难矣。非独民间之买卖然也,至于尚衣院奉常寺济用监所纳布价,皆用正布。且换易诸君第宅,亦用布货,此特大槪耳,其他支给用布亦多,国家亦未是专用货币也。虽欲尽用货币,臣恐国家所蓄钱文,亦难充也。臣又谓法之不行,自有司始,凡诸收赎与其征阙,专用钱文,载在国典。然而刑曹义禁府征赎之时,杂用货布;各司征奴婢工匠之阙,或代以纸,或纳他物,京中如此,何禁外方乎?监司如此,何禁守令乎?此有司先扰之也。京中暂有和卖之事,则一日之间,钱价甚高。使中外官吏一依国典,凡诸收赎与夫征阙,皆不用杂物;国家支给之事及各司奴婢之贡,以钱文为主,则不制一定之价,不禁他物之用,钱价日高,不烦刑罚,而货币兴矣。若立铁钱之法,则有司必以为楮币之造,功省费少;钱文之铸,费多难成,不如楮货之为便也。臣意以为改法,重事,不可轻也。且无关轻重,有当为之事,则犹不可已也,况此钱币,为国重宝,何惮其费乎?埋炭之役、鼓铸之事,亦不待兴大众而为之也。伏惟圣裁。

召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左参赞李叔畤、右参赞郑麟趾、户曹判书郑苯及汶、季甸,使世子传旨,议铁钱便否。槪等皆曰:“铁钱难铸。”季甸曰:“初行楮货,改用铜钱,今又改为楮,无乃变法轻数乎?昔宋文帝时,江夏王义恭请改钱法,何尚之论:‘违众立法,何能久哉?’不听而改,未经旬时,其法果不行。今日改法,安知后日之不如此乎?今闻通事金辛之言,中国铸铁甚薄而美好,若果如此,犹可行也。”世子谓诸相曰:“此言如何?”槪等曰:“此言似矣,铁钱难行也。虽改楮货,不峻其令,任其所用,终必无弊。”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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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庆尚道都观察使李季疄上书曰:

臣于七月,受命而来,巡视田野,道内久旱不雨。若庆州、安东、河阳、庆山、大丘、清河、尚州、善山、星州、荣川、醴泉、永川、义兴、金山、开宁、比安、宁海、盈德、迎日、长鬐、义城、兴海、礼安、真宝、龙宫、奉化、新宁、军威、青松、昌宁、玄风、仁同、居昌等州县,灾伤尤甚,水田高地则全不立种,虽或立种,皆苗而不秀,卑地则七月雨后,苗勃兴而反朽,亦秀而不实者,十居八九。旱田虽不似水田,然或种疏不盛,或遭霜不实,其实而收获者,才半矣。灾伤之处,已有免税之规,其不实之田,若从旧例收税,则虽尽收其田之所出,臣恐不足取盈之数矣。况今连年失农,民生窘迫,比屋皆然,虽欲称贷而益之,不可得也。臣窃谓癸亥之灾,未若今年之甚,特施仁恩,用减税粮。伏望量减失农州郡租税,以厚民生。

不报。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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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雾,大风雷雨。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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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开国之初诸臣典兵之时,诸道侍卫牌,勿论岁之丰凶,并皆番上,各属其家,田猎土木之役,使之如奴。革私兵之后,一岁之内,一月番上,又无土木之役,休息大过。然近来或因年荒,屡除番上,以此岁稍不稔,皆愿还乡,告状申诉。若此不已,因循蹈袭,军政必至陵夷,国家之虑,莫此为甚。今田制有年分九等之法,自今侍卫牌所居州县年分下之上以上者,悉令番上;下之中,点考放送;下下年,全不番上,以为恒式。”从之。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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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世子引见都承旨柳义孙等,传上旨曰:

近判书金宗瑞言:“民间多事。”今欲遣官诸道,问民疾苦,然部民告诉之法,不可行也。宗瑞又言:“驿吏凋残太甚,监司巡行,驿骑几至五十匹。”今欲定其数不过十匹,如何?又下三道监司依东西两界例,留镇一州,统察诸郡,程驿之弊,可救矣。

左承旨黄守身曰:“当今守令,何至侵扰百姓如此乎?若其细微之事,间或有之矣。”同副承旨李纯之曰:“宜遣暗行敬差官,往察州郡。”义孙曰:“宜无时发遣行台。”诸承旨又曰:“监司巡行,马匹不可少,又不可限其数也。”世子又问曰:“近年民间骚扰,其弊何由?”义孙曰:“守令侵刻民膏,以支使客,此百姓受病也。”左副承旨朴以昌曰:“假令上欲用一张纸,监司倍数分定州郡,州郡又倍蓰敛于民。凡百事为皆是,民间之弊,固其宜矣,当今节用为急。”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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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成均生员黄季夏等上书曰:

国家之治,系乎人才之盛;人才之盛,关于师道之立。自古帝王所以建学立师,养育人才者,以此也。窃见大司成金泮禀性真醇,学术博雅。昔在太宗之时,先正臣权近上书荐其学行之高,自是国家尊信其贤,历试华秩。岁在己酉,始除司艺,历司成大司成,至于兼司成,其间不懈于位,循循教诲,讲论性理,培养邦本者,今已十七年于,其作人之功,诚不细矣。近年登科之士,号为文学者,太半皆泮所教也。国家褒崇其功,授佥知中枢,以尊其位,仍兼司成,以掌其教,不意曾未数岁,落佥知降为大司成。位秩之高卑,纵无关于教训,无乃有亏于明时崇重师儒之意乎?臣等窃自有憾焉。昔后汉光武以博士桓荣,擢为太子少傅,兼赐辎车乘马者,褒其稽古之力也。伏惟圣裁。臣等又有憾焉。前大司成金为民,气禀淳朴,学问笃实,唯知奉公,勤于职事。岁在癸丑,授以司成,甲子,升为大司成,表仪儒林。曩者铨曹罢去其职,臣等惊惶失措,以为若以旷职而罢之,则再经成均,孜孜训诲;以为衰耗而罢之,则聪明无减,且非致仕之年矣;以为下科而罢之,则其罢之也,当在七月都目矣。观其不罢于此时,则知其考功之居上矣。臣等不知所由,徒自痛惜。伏望圣上收用旧绩,不废人善,复就旧职,不惟臣等之懽忻,实斯文之大幸也。昔孔戣致仕,韩愈上书曰:“视听心虑,苟未昏错,则未听其去,以明人君贪贤敬老之道。”伏惟圣裁。

不允。为民本无经学,加以老耗,诸生绝无受业者,但凭几就睡而已。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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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世子引见都承旨柳义孙等,宣上旨曰:

驸马不可不学,依宗学例建官置师,则不可也。今驸马各自私学,读某书毕,则或予亲讲,或令承政院讲之,何如?

义孙曰:“令各诣所居部学堂受业为便。”左承旨黄守身曰:“以驸马受教于部学为难,宜如圣教。”世子又曰:“医学,人所共贱,然所系甚重。向者择良家子弟年少聪敏者若干人,俾习其业。然此辈以医业为贱,争相窥免,今欲使登科者习之,何如?”守身曰:“登科者,固欲扬历华秩,今令习医,必不用心。昔汉学讲肄生,以登科者为之,未有其效,此其验也。”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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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议政府据兵曹呈启:“伏承教旨:‘下三道欺隐税粮人吏入居两界者,屡击鼓申诉,则必有无罪而抱冤者,令监司更详分拣以启。’臣等参详,右人等,罪合痛惩,然遇赦未尽推核,果或有罪魁脱漏,而无罪者横罹。请令监司择定刚明守令,更加推核,录其欺隐卜结之数以启。此后如有陈诉者,更令阅实,所告不实,论以制书有违,而后入居。若守令推核不以实者,亦令罢黜。”从之。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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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刑曹启:“今年漕转船五十馀艘,遭风败没,失米豆二万五千五百馀石,死者二十五人。请罪巡访使尹得洪、从事官柳规及敬差官南荟。”命规等赎杖有差,得洪勿论。咸吉道监司报:“野人馀无乃等十户、杨里人多罗一户,愿居境内勃乙加退之地。”命议政府礼曹议。领议政黄喜、判书金宗瑞、左参赞李叔畤议:“宜从其请,但杨里人,元系上国,每降敕谕推刷,若幷存接后如败露,于义不可,开谕遣还。”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左赞成皇甫仁、右参赞郑麟趾、参判尹炯议:“一时归附之人,不可区别,并皆存接。”上从喜等议。

○谕咸吉道都节制使都体察使:

皇甫仁之行,浪甫儿罕一不来见。其子护军浪伊升介超授四品,且兼司仆,深蒙国恩,妻子尚在京中,请告还乡,而亦不来见,是必有异心。卿令亲信野人伺察其志,且谓浪伊升介曰:“尔为近侍,不可久留不还。”如此举义开谕,督令上送。

又谕会宁节制使李仁和:

予使卿久在边塞者,以其生长本道,深知事体,能抚野人也。今闻浪甫儿罕、童所考加茂等皆厌卿起怨,以至愿欲移居,则卿久在边方,始勤终怠,待野人以薄,不以恩信也。御戎之道,固不如是,绥之以恩,绳之以威,恩威兼尽,乃能悦服。卿勿终怠,抚绥得宜,以副予意。

○义禁府启:“朴丁欲其邀赏,妄告新地,欺罔天聪,至于动众远行,虚费粮饷。僧义宗以新地之说,诳诱愚民,欲率与俱往,惊惑众听,律皆当斩。”命减等,各杖一百。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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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司宪府启:“朴丁、义宗等妄告新地,使国家动众劳民,虚费粮饷,罪在不赦,而末减施行,中外觖望,请置于法。”上曰:“往者妄告新地者非一,皆宽其罪,何独朴丁而置之极刑乎?”

○议政府据礼曹呈启:“成均馆牒报:‘谨按《大戴记》云:“年三十四十之间而无艺,则无艺矣。”孔子亦言其进德之序曰:“三十而立。”勉进后生曰:“四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先儒从而释之曰:“人之血气,三十而壮,四十而定。过此则神日衰怠,少能精进。”古人多以三十四十为成德之序,今之英明可学之辈,未至三四十,舍其学问,而即求仕进,甚者早筮仕路,兼治于学,徼幸一得。非徒不专其业,心术亦坏,有累道学。自今除元不读书者外,生员进士四十而不能自勉者、幼学三十而不能自立者,仍许入仕。且忠顺卫已入属者内,生员进士年未满四十者、幼学年未满三十者,并令罢黜,还归于学,以重教化之本。’”下议政府议之。右参赞郑麟趾曰:“限年入属,曾以二十五岁为定,不必更议。愿依甲士侍卫之例,分为三番,轮次侍卫,其中元赴学舍者,下番年及出番日,许令就学读书。”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曰:“忠顺卫,专为家门子弟不学无能未免白身者设也。生员进士,虽未得登第,固非白身之例。且年过四十而不第,授以教导,其他成众处,亦许入属,仕进之路,不为不广。况以太学之生,出番则挟册受业,入番则衣甲带剑,列于羽林,似乖大体。生员进士,勿许属忠顺卫,以专所业。”皆不报。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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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谕咸吉道都节制使:

前此国家于吾都里,多方抚恤,竟不得留;逃去之时,与兵追捕,亦不能止;奏达朝廷,又不得请,其部落情愿仍留者,亦数数逃去,深思往日之事,诚可愧也。今闻体察使皇甫仁之言,其仍留者,安心土着,无移徙之势,予甚喜之。然近得卿书,童所老加茂等言:“部落之远居者,若移徙,则吾不能禁。”此言亦可虑也。卿其详稽累降内书事目,善处施行。若任其逃去而不禁,固未可也,固欲留止而制御太过,使闻于上国,亦未可也。卿以此意密谕边将,抚之益笃,制之得宜,使无浮动之心。

○命集贤殿副校理金礼蒙、著作郞柳诚源、司直闵普和等,裒集诸方,分门类聚,合为一书。后又命集贤殿直提学金汶、辛硕祖、副校理李芮、承文院校理金守温,聚医官全循义、崔闰、金有智等编集之,令安平大君瑢、都承旨李思哲、右副承旨李师纯、佥知中枢院事卢仲礼监之,历三岁而成,凡三百六十五卷,赐名曰《医方类聚》。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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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议政府据礼曹呈启:“前此事大表文称稽首;本国中外笺文称顿首。谨按《礼记》《郊特牲》:‘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注云:‘诸侯于天子稽首,大夫于诸侯亦稽首,惟家臣于大夫不稽首者,非尊重家臣也,以避国之正君也。’乞依古例,中外笺文顿首,改称稽首。”从之。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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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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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议政府据礼曹呈启:“诸种野人每年往来频数,驿路凋弊。若禁其来朝,有乖抚绥之义,自今定每岁来朝之数,兀良哈十行,骨看及吾都里七行。每行酋长则正官一、伴人四,其馀则正官一、伴人二,以为恒式,毋使一人每年上来,量其疏数,待满三年,轮番上送。且忽剌温,地壤隔绝,真亏直介亲朝者,罕有之,女真人诈称子婿弟侄,冒名来朝,以要赏赐。其所来朝,非出于诚,义当不纳,然不可遽绝,一岁来朝,不过五行。其近居边境林阿车、亏未车、大小居、节南纳、高说、高漆等诸种亏知介来朝者,一岁不过二行,正官伴人之数如上,其馀女真人或诈称亏知介,冒名来朝者,都节制使拒以不纳。若称酋长使送,受文引来者,都节制使厚慰,仍遗土物遣还。若诸种一时上来,则驿路受弊,量其多小,必待农隙,分运上送。”从之。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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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礼曹佐郞李善老启:“臣自江界穷历诸山,以求新地,鸭绿江以南则无所疑也。然新地之说,喧腾已久,无知之民,谋避徭役,举室逋亡,或至死亡,或至困苦,两界之民,骚然未已。民之所疑之地,不过江界之和献以东、北青之伐相以西、咸兴之阿阑以北、惠山之鸭绿以南也。今观形势,大略自江界至北青相距几十五六日程,自咸兴至鸭绿相距几十日程,其间所在闲旷之地,四山回抱,众水环流,土田可耕,人物可居,诚郡县可设之处也。臣妄谓割邑无用之地,别立一县,宽其赋役,期以数年,则鸭绿防御,不劳而自固;新地有无,不求而自见,无知之民流散之弊,将自此而永绝矣。况其中又有门岩之石,可一夫当关而万夫莫开,真天作危险之地也,脱有彼贼乘间入守,则弊有不可胜言者矣。”乃下政府议之。政府以为:“善老所启之地,天气寒澟,不宜五谷,不可以置邑,但甲山郡之因车外、尹贤方、仇非、三水等处,与甲山相距遥远,道路至险,人物未易相通,故避役之人,或有逃去者。且芦洞、车军万水洞、崔天己水洞、熊德水洞等四处,皆彼贼所由之路,防御尤紧,倘有贼变,因车外、尹贤方、仇非、三水等处,孤弱无援。若置邑于三水,则三水居民及鱼面水洞居民本多,故徙民入居亦少。且以因车外、尹贤方、仇非为援,势亦强矣,三水置邑为便。”上遂下谕书于平安道观察使节制使曰:

三水及善老所启之地置邑便否,访问启达。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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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以尹师路为通宪大夫,柳江中枢院副使,卢物载同知敦宁府事,奇虔、安崇直并佥知中枢院事,慎诠守司谏院右献纳,尹培守右正言,李梡忠清道都节制使,李澄玉庆尚道左道都节制使,金允寿庆尚道右道处置使。

○上谓都承旨柳义孙、右副承旨李思哲、司宪执义郑昌孙曰:“大明太宗文皇帝获麒麟福禄,命工图画,又命文臣讃咏赋诗。宣宗皇帝时,含誉星见,天下表贺。唐宪宗平淮、蔡,柳宗元撰《平淮夷雅》,韩愈作碑讃扬功德。我祖宗积德累仁,化家为国,隆功盛德,卓越前古,既讃《龙飞诗》,歌颂功德。然其体效诗作四言,颇未尽意,今又欲令文臣或绝句或长篇或讃或颂,随意撰述,铺张功德之盛,以传万世,卿等与集贤殿官分制以进。”后寝其命,竟不作。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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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世子受朝参于继照堂,又讲书筵。左宾客金宗瑞言:“近受命巡历下三道,民间多事,生理艰难,除弊之事,所当讲究也。且监司一行,驿骑无虑四五十匹,逐日奔驰,人马无休息之期,驿路凋弊,职此之由。监司所至,守令皆欲媚悦,诛索民间,以备供亿,其弊不赀。请依东西两界之例,监司兼其道府尹或牧使,挈家赴任,两期而递,其殿最时及不得已巡行外,不许无时巡历,以除州郡驿路之弊。”又曰:“部民告诉之禁,诚为美法。若守令贪暴不法,则民之受病,何可胜言?常时告诉,依立法施行。如国家遣使问疾苦,则许令陈诉,以伸冤抑。”轮参官礼曹参判尹炯言:“方今民间多事,诚如所言。祭享备边等事外,不紧杂事,或蠲罢或姑停,以待年丰。”世子曰:“当启于上。”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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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奉常寺,职掌祭祀,其任匪轻,近年以来,择人不精,或在任未久,一应祭祀,间有不谨,以致疏虞,有违设官敬祀之义。今后判事以下,依台谏六曹郞厅例,精加拣择,定为个月,衙门勿兼他务。注簿以上,待满三十朔,升品迁转;判事须以通训以上者除授,个满则陞授堂上官。革副录事二人,增置判官一人。其个月内,因寺中公事错误,杖罪三犯、笞罪四犯者,个满当迁时,毋得陞转,仍于本品改差,若供祭杂物不洁,一犯罢职。提调一员,除他务,常坐本寺,检察诸事。前此参外官,以成均馆校书馆承文院各二人充差,今革副录事二人,以成均馆二人、校书馆承文院各一人授之。”从之。

○赐几杖于领中枢院事崔闰德,闰德上笺谢。

○议政府据礼曹呈申:“今墨寺僧请修病人汗蒸沐浴之具,然东西活人院,既已设置,以治疾病。墨寺间在闾阎,不宜僧居,且其汗蒸沐浴,本无异效。请坏墨寺,其汗蒸沐浴之器及立宝米布,分与东西活人院;奴婢,令刑曹区处;材瓦,修葺倭馆。”从之。

○济州按抚使启:“州及旌义、大静,癞疾兴行。若有得疾者,恶其传染,置于海边无人之地,不胜其苦,故堕岩崖以陨其命,诚可怜悯。臣令僧人拾骨埋之,三邑各置治病之所,聚病人给衣粮药物,又设沐浴之具,使医生僧人监掌治疗。见在癞病六十九人内,四十五人差愈,十人时未愈,十四人物故。但三邑僧,本有军役,请三邑僧各一人,除其役,常与医生专事救疗,医生亦许录用以劝。”下兵曹。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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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世子讲书筵。轮参官工曹参判权孟孙言:“今年之饥,甚于丙辰。今分遣监炼官于诸道,铸铳筒,民间之弊,何可胜言?愿停罢以俟来岁。”庆昌府尹尹祥亦言:“近请告往庆尚而还,铳筒箭材征敛,甚为弊事。”世子曰:“当启于上。”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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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世子率百官,行圣节贺礼于景福宫。

○传旨兵曹:

各司诸色匠人及籍名商贾者,虽系良人,勿授队长队副,并除上林园职。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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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刑曹都官郞厅,本有褒贬之法,岁壬子,详定所议罢之。然刑曹,断狱之官;都官,决讼之司,其任匪轻。自革褒贬以后,或称病或托故,懒不勤仕,京外狱囚及累年诉讼,淹滞不断,冤抑莫伸,有违治体,上项刑曹及都官郞厅,依旧褒贬。且翊卫司以东宫卫士,亦无褒贬,以致侍卫虚疏,令所掌兵曹褒贬。”从之。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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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传旨户曹:

今年农事不登,民生可虑。贡法试行下三道,年分试验六邑外,其馀失农州县,每一结旱田减六斗,水田半减;次失农州县,每一结旱田减四斗,水田减五斗;不失农州县,每一结旱田减二斗,水田减三斗。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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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世子率百官行冬至望阙礼于景福宫,停本朝贺礼。议政府进表里鞍马,诸道进笺。

○设丰呈,宗亲侍宴。赐宴二品以上于议政府,集贤殿副提学以上于礼曹,又馈倭、野人于景福宫南廊。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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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司宪府启:“市廛工商贩卖之物,率皆假伪,或囊沙覆米,或以木皮破席,暗藏靴鞋。如此之类,难以悉举,愚民每被诳赚,随买辄毁,虚弃价钱,欺诈日滋,不可不禁。谨稽故事,监察分台京市,检察奸伪,今依此法,监察一人,日于京市署近地,分台纠理,如有犯者,推鞫直决。”从之。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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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世子观射于慕华馆。

○谕诸道监炼官:

今年失农,铳筒,军国重事,不得已铸成。今闻皮翎及箭材,征求有弊。军器监言:“箭翎不必用皮,而竹木亦好。箭材不必用自作木,而楡木真木水清木,亦可用也。”如此试造,以除民弊。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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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都体察使皇甫仁启:“东西两界行城,边民万岁久安之策,赴役军人,或羸弱,或不及期,或不来赴者颇多,必是各官守令不用心之故也。若不痛惩,则视为常事,渐至陵夷,大事难成。窃稽庚申年受教:‘筑城军,各官守令皆以壮丁签发,及期赴役。违者,除收赎决笞。又行城之役,无异行师,一应犯罪者,惟功臣及有服之亲二品以上,启闻科罪。’请申明此法,令监司依上项受教施行,论罪置簿,三犯者罢黜;军人一百名不送者,守令杖一百罢黜。”从之。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甲士分六番时,每一番捉虎四十、吹螺赤二十,今合为三番,每一番捉虎八十、吹螺赤四十,其数过多。捉虎,依前数四十;吹螺赤,每卫置二人,共二十四人为定。”从之。

○传旨刑曹:

虽死囚,慎勿枉加刑杖。每当拷讯,务尽务恤,以副予意。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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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兼判吏曹事皇甫仁、判书韩确、参判李承孙启:“本曹郞厅以军资副正权尚恭未满个月,授平壤少尹,被劾宪府,臣等亦请避嫌。”仍启曰:“近日知吏兵曹承旨不入政房,以此传旨及本曹启达之事,出入之际,或致违误,请复令承旨入参。”上曰:“卿等毋避嫌,承旨依旧例入参。”且命宪府,勿劾郞厅。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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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议政府据吏曹呈启:“凡朝官奉使在外迁他官者,官教朝谢,待复命谢恩后赐之,故未还前,又迁他官,或有故终不受者有之。奉使在外者,虽不上官,受命出使,实同在官。自今官教朝谢,依守令例下送,使之向阙遥谢。”从之。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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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守集贤殿直提学李季甸上书曰:

近日下询行楮货便否于诸曹台谏与本殿,臣适在告,未与本殿之议。臣之愚抱,尽在初议之时所陈之书,不宜更赘,然臣反复思之,国家立法,必当先甲先庚后甲后庚,计其永终无弊,然后制之,不可遽革遽行也。《文献通考》云:“钱乏制楮,楮实为病。况伪造日滋,欲楮之不弊,不可得也。”观一言,则楮货之终不为无弊,断可知矣。臣前所陈仍用楮货后将无弊,特以事理推而言之,非细考古文,知将有弊强为之说也。朱子曰:“铸私钱、做官会,此是大故,无状小人。”官会,即楮币也。伪造之弊,钱楮皆有,无状小人何代独无?钱文虽称有盗铸之弊,然钱之盗铸,必待工匠而后为之,且凡诸犯禁,必伺其利也,一贯之钱,铸之虽易,而炼磨之功,非一日可就,价亦甚轻。以铸一贯之铁铸他器,则其功易就,而其价实倍,工匠岂舍其易就而倍价者,肯为其难成而省价者,以取重刑哉?臣恐有销镕之患,不患有盗铸之弊也。至若楮货,不待工匠,暂有巧性者,皆可伪造也。一日之间,可印数千张,分卖四方,则其利不赀,虽严刑,不能止也。况鼓铸炼磨,犹惮有声,必屏隐处而为之矣,印出楮货,暂无声闻,何所忌惮?闭户为之,谁知之者?利之所在,势虽易露,尚且为之矣,伪造印信,是其一事也。然伪造印信,未有露于伪造之时,其伪造楮货,不露于伪造之时,亦明矣。转卖数人之后,虽伪造者见之,亦不知其自造矣,安有露于转卖之后乎?奸伪纷纭,将有不可胜遏者矣。人操造之势,古人所戒,不可不预虑也,《文献通考》所论,深得之矣。且钱文无印信,虽伪造亦无害也。汉文帝除盗铸之令,至武帝而后复禁,此其一证也。若楮货则有印信而兼用伪造,其可乎?铜钱难继,不可不改也。臣前所陈铁钱之法,臣虽未知难易,然继铜钱者,莫此若也。无改法之弊,无奸伪之起,所当行也。若曰难成,历代何以行之?若曰费多,不犹愈于奸伪之楮货乎?报漏自击、火箭及远,其事甚难,一加睿虑,皆极其至,岂至铁独有不可成之理乎?若加睿虑而试验之,臣意巧匠之自出,虽无巧匠之出,传习水铁之法于中国,则可得其精妙之术矣。凡立新法,人心扰攘,势所必至也。近年以来,水旱相仍,民罹饥馑,正当扫除百为,安静人心,不宜改法之时也。试验铁钱,不必急急,期以岁月可也。期以岁月,终无可成,然后行楮货之法,亦不晩矣。大抵喜言国事,人皆曰矫世而干名;坚执己见,人皆曰固滞而不通。且《中庸》曰:“敬大臣则不眩。”朱子曰:“信任专而小臣不得以间之,故临事而不眩。”庙堂献议,国论已定之事,以小臣管见屑屑言之,臣知其不可也。然法立而弊,谋救于后,曷若先甲深思,使终无更改之为愈也?伏望圣裁。

不允。

○春秋馆启:“《太祖实录》十五卷、《恭靖王实录》六卷、《太宗实录》三十六卷,今已各书四本,一本藏于本馆实录阁,三本分藏于忠州、全州、星州史库。”从之。

○刑曹启:“全罗道咸平囚强盗宋毛知里等二人,依律处斩。”从之。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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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世子讲书筵。轮参官礼曹参议赵遂良言:“轮对之法善矣,废之已久。今于书筵,令群臣轮参,然旅进旅退,无一人进谠言者。”世子曰:“废轮对,非以他故也,以进言者或杂以不切之事耳。”遂良曰:“若如此,则祇见其人之阿曲,因此可以察群臣之贤否矣,请复立轮对之法。”又曰:“我国易立新法,今《六典》所载之法,纤悉具备,然犹不足,随事立法,新立条章,几于千万,官吏岂能尽知?法皆由六曹而出,六曹宜若尽知,臣今承乏礼曹,曹中之事,尚未记识,况他曹乎?乞于岁抄,具录其岁所立条章某法为可行某法为不可行,启闻取旨,使官吏皆尽知之。”世子曰:“将启于上。”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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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谕咸吉、平安道观察使节制使:“近者沿边要害处,既筑长城,又无贼变,人心解弛,防御诸事,恐或疏虞,变生怠忽,理势之常。卿其小心谨畏,寝息造次,常如见敌,严饬各处褊将,申明约束,精炼士卒,以备不虞,无有后悔。”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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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议政府据兵曹呈启:“都城外面四山,以至峩嵯山,皆禁樵采,独主山来脉三角山清凉洞及重兴洞以北及道峯山无禁,故樵采之徒,日聚斫伐,渐至童兀。请以山下旁近居民,定为山直禁伐。”从之。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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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全罗道监司申:“海南县产铁甚多,请勿官禁,听民取用。”从之。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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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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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朔,贵人杨氏父南平县监杨景,追赠议政府左赞成。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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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议政府据户曹呈启:货币之用,代各不同,而本国稽诸古典,又仿上国之制,始用楮货,行之有年,别无巨弊,特以铜钱历代所用,乃立楮币兼用之法,民心未定,故又有禁行楮币之令,专用铜钱。然铜非本土所产,见在之数不多,经费难支,诚为可虑。自今复用楮货,其可行条件,具列于后。

一,永乐年间所造楮货,与今新造楮货通用。

一,宣德元年受教:‘楮货一张,折钱四十一文。’今酌定楮货一张钱五十文,许令并用。

一,永乐二十年受教:‘笞一十,赎铜钱六百文,准楮货六张。’今酌定笞一十,楮货则十二张,勿收布货。

一,犯十恶奸盗、非法杀人、枉法受赃行师外,徒以下之罪,楮币兴用间,勿论尊卑,从自愿,并令收赎,楮货铜钱,听从所纳,凡征税和卖等民之所纳于官者,并许钱楮通用。其所收钱,京外官毋得擅用,悉送济用监。

一,禄俸颁赐钱,代以楮货。各司柴炭菜蔬灯油笔墨车钱,皆用楮货。

一,楮货纸,令诸道州县纳休低干司赡署,依前例造作。

一,楮货虽柔软,字印明白,则用之,其破毁不堪用者,还纳司赡署二张,换给新楮货一张。

一,商贾之徒,将钱文潜隐贸易他境者,依客馆金银贸易例,大惩鉴后,有能捕告者,将犯人家产充赏。“从之。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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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兵曹报议政府:

《元》《续典》及誊录所载铺马之法,至为详尽。诸道监司节制使处置使之行,驲骑甚夥,以至亲戚故旧之私行者,亦或给传,或凭公事,使人乘驲,往来他道。以故驿路日益凋残,实为可虑。请自今诸道不紧铺马,一皆禁断。凡骑铺马者,驿丞录其匹数于马行册,每月季,封缄报监司,监司不开封,以送本曹。监司节制使处置使巡行马匹,幷录于册,驿丞若不从实以录者,重论。

左参赞李叔畤议曰:“监司专制一方,三品以下杖一百流三千里之罪,亦使直断,其委任之专至矣,独于铺马一事,尚疑之,使驿丞录其马数报兵曹,则以监司之任,见制于邮吏,非徒有违大体,驿丞殿最,在监司掌握,岂能尽录监司滥骑之数乎?徒为文具耳。况《元典》铺马条:‘监司,一方重任,事务烦多,不拘定额。其馀大小别常擅发铺马者,重论。’成宪昭昭,何事纷更,以成文具之法乎?乞依《元典》施行。凡监司不法事,宪府风闻纠理,载在《续典》,其铺马事,亦令宪府风闻纠理。”领议政黄喜曰:“浊其源,求其流之清,殆有难焉。高丽盛时,有驿马病肥之谣,所以言其使命之少也。今励精图治,虽一城邑之基、牧马之场、堡栅之地,必遣大臣从事官审定,故使命猥滥,驿驰烦冗,民不得宁。顷者有辽东差来若钦差一宦者之来,国家奔走之劳、支待之弊,是其验也。且我大小使臣,容有率妓而行,所过守令,执贽以悦之,岂其徒步而行哉?亦一弊风也。自今诸道如有难断之事,监司都节制使亦皆大臣也,各具便否,启闻施行。至于诸道分遣香祝,除祈恩愿状外,监司行祭香祝,亦令进上回还人顺带而行,毋烦使命,以清其源,以省驰驿支待之弊,则亦慰民生之一端也。”事竟不行。

○刑曹启:“咸吉道咸兴囚李甘同逃入彼境,依律处斩。”命减一等。

○领中枢院事崔闰德卒。闰德字伯修,襄庄公云海之子,以荫补官。岁丙子,从父征倭于宁海之磻浦,射贼连毙之。庚辰,太宗驿召赐见,因问磻浦破贼之状,命仕训炼观,明日,拜本观副司直。壬午,以郞将超授护军,明年,升大护军。居父忧,命起复。丙戌,出知泰安郡事,丁亥,召拜大护军,庚寅,中武举,明年,特拜右军同知摠制,寻出为镜城等处节制使,童孟哥帖木儿等服其能射御。乙未,改永吉道都巡问察理使,俄迁右军摠制,戊戌,进中军都摠制,明年,拜议政府参赞。太宗命将征对马岛,以柳廷显为三军都统使,闰德为都节制使,往督之,移工曹判书。癸卯,出为平安道都节制使,期满当递,上特命留之曰:“边境有变,卿姑在镇,以待安静。”乙巳秋,复以参赞召还,明年,升判左军都摠制府事,戊申,迁兵曹判书,庚戌,判中军都摠制府事,己酉,命为忠清、全罗、庆尚道都巡察使,审定州县城基。壬子冬,婆猪江李满住入寇闾延,杀掠人民,癸丑正月,特复为平安道都制使,命征之,四月,闰德率诸将分军往讨,斩获颇多。五月,擢拜议政府右议政。后贼复来警边,命为都按抚使,往镇平安。甲寅春,自以武将,上笺辞议政,不允。明年春,进左议政,夏,复上笺乞辞政府,只行按抚之任,又不允。丙辰,领中枢院事,庚申,居继母忧,服阕,复领中枢院事。甲子以年近七十辞职,不允。乙丑,十一月,赐几杖。时得疾甚笃,欲起拜受命,子弟止之曰:“疾殆矣,不宜动作。”闰德正色曰:“吾平生虽朋僚相接,尚不以疾废礼,况君赐乎!”力疾而起,冠带出迎,拜受堂下,还入卧上。遣医问疾,恩赐稠重。遗命不作神佛事,治丧以俭素。至是卒,年七十。上悼甚,辍朝三日,命礼官吊祭,赙米豆七十石、纸百卷,官庀葬事。谥贞烈,清白守节贞,有功安民烈。闰德性真率简易,多勇略,为一时名将。其弟闰福、闰温、闰礼未昏而父殁,聚养其家,皆资给以昏,土田获,推以与之,但尝为军器监提调,役别军起第,人讥之。子淑孙、敬孙、广孙、泳孙。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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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议政府据吏曹呈启:“窃稽正统八年四月传旨,其禁自占官爵之法至矣。然近来各司提调堂上官,往往不审传旨事意,某人可任某事,烦渎启达。且守令,近民之职,国家重选,或称老亲侍药,公然希望,至有上言者,有累于士风。自今凡干自占官爵之事,本曹及承政院,勿许听受。”从之。

○司宰副正宋复元母死,赐棺椁纸一百卷、石灰六十石。

○咸吉道都节制使朴从愚启:“伏承谕书,察浪甫儿罕动静。其子护军伊升巨言:‘父于十一月,欲朝见大明,率龙城妻及兄大护军浪仇难加麟可管下二十馀人,与上护军金波乙大入朝,当于明年二三月还。’臣谓伊升巨曰:‘汝何故以近侍久不还京?’伊升巨曰:‘患虐疾,未果耳。今欲还京侍卫,但诸处吾都里兀良哈则侍卫者,多至于东良北,独有一人侍卫,深以为闷。愿与弟副司直于乙巨豆、族叔指挥浪宋古老偕往侍卫。’今使通事黄石押三人以送。”下政府礼曹议之。政府议云:“浪甫儿罕初告国家云:‘欲娶罗太女于龙城,往来其家。’后又云:‘率罗太女往来东良北。’国家以抚绥之义,皆从其请。今率罗太女,潜往上国,其欺诳国家,恣慢无礼甚矣。令都节制使如此诘责,若罗太女还谒父母,因以拘留,如其不来,密令父母托疾招来,拘留不遣。其于乙巨豆、宋古老,令礼曹察其族势强弱,若非关系者,只授例职遣还,勿许侍卫。”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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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传旨刑曹:

咸吉道四镇之民,当设立之初,潜投彼境,见执而还者,比比有之。予以新徙之民,不能自存,或因乞粮,或避差役而致然,不依律文,皆令减死。岁在壬戌,政府启:“四镇之民,移徙已久,安业居生,尚且如前逃匿,是无他,逃叛之刑不重也。如此大辟,末减从轻,有违治道。”予从其请,乃立处斩之法。然自是以后,予尚不忍,依前末减者久矣。至今年逃窜之徒益盛,渐不可长也。是不念国家钦恤之意,奸狡莫甚,难以容赦。攸司请依壬戌年受教施行,然虑恐各官守令于其时,晓谕不详,而愚民亦或不知律该于死也,而今遽置极刑,亦所不忍。自丙寅三月初一日以后,如前犯禁者,依律施行。其令各官守令反复告谕,使穷村僻巷之民无不周知。

遂下谕书于咸吉道。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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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闻吏礼曹郞厅宴会,命司宪府鞫之。时吏曹正郞朴崷、李永肩、郑轼、佐郞金淡、李徽、金闰福、礼曹正郞朴审问、赵峿、曺锡文、佐郞李善老、李皎然及议政府舍人郑赐、检详朴仲孙会礼曹,招致倡妓,大设宴乐,宪府按治,竟皆削职。上谓承政院曰:“舍人检详吏礼曹郞厅,于近阙公廨,公然宴会,召聚妓女,纵情极欲,恬不为愧,士风不美,渐不可长。此辈皆一时名士,尚且如此,其馀无识之徒,安足责耶?自今礼曹郞厅不得擅致妓女事件,拟议以闻。”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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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江原道监司李先齐启:“每朔月令荐新及朔望进上生鱼肉,夏月累日之程,易致朽烂,甚为不可。请于岭东江陵、高城、岭西原州、春川等处藏冰,生鱼肉荐新时,使得用冰,不至坏烂。”下礼曹。礼曹报议政府:“四处藏冰为难,江陵、春川两处,酌一年所用藏冰。咸吉道及江原道歙谷旁近州县荐新,皆从金城到京,并许藏冰。”政府启:“令其官随番人吏,每一处只藏百锭,毋得转输,以供使客。违者,以教旨不从论罪。”从之。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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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咸吉道都节制使朴从愚启:“自铁岭至于五镇,大岭巨海作险,唯一大路而已,其间要害有三,曰铁岭,曰磨云岭,曰磨天岭。请设关门,昼开夜闭,依渡丞例,差官把截。三岭东西,皆有经路,亦置小关,以土官各一人守之。”命政府兵曹议之。领议政黄喜、左议政申槪、右议政河演、左赞成皇甫仁、左参赞李叙畤、右参赞郑麟趾、判书安崇善、参判成念祖等议:“自铁岭至五镇,东接沧溟,西阻峻岭,中有一路,设关三岭,以绝逋亡,似或有理。然自镜城航海而下,则水路既通,逋逃者必不皆由三岭。且西指平安山蹊,曲经不可胜数,岂可尽设关防?虽或设关,如值冱寒,风雪峻岭,不唯抱关之苦,冰雪四塞,朝夕之水,亦难得矣。将何以居处于此而守之乎?且常时行旅,亦被阻留,弊亦不小。由玆以观,设关之策,既无利益,而徒有其弊,人将厌苦矣。”从之。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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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议政府据兵曹呈启:“甲士每岁十二月初十日、九月初一日递番。自合为三番之后,以二月初一日、九月初一日递番,或五朔或七朔,朔数不均。且别侍卫铳铜卫近仗防牌摄六十等,并皆六朔递番,甲士亦以二月二十日、八月二十日递番。”从之。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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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议政府据户曹呈启:“市准之法,因物时直,平其高下,以便民情。然杂物之价,非一二人所能悉知。京市署官及分台监察,每当市准之时,遽令一二商贾臆度定价,又不如意,勒令增减。狡诈之徒,或乘时要利,任情高下,或通牙行,共为奸计,至于估计赃物,生死关焉。今后凡物品秩及时价轻重,户曹聚富商大贾,互相辨问,或永为定价之物,或一年或三朔市准之物,一一分拣。其布货皮铁衣服柴木等价,虽随时或有轻重之差,亦不甚悬绝,皆有一定之价,并以布货钱楮定价。异土所产铜镴丹木白药材等物,京市署报户曹,随时定价。如朝夕变价菜蔬鱼肉细碎食物,依前例,京市署市准。”从之。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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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刑曹启:“典狱署囚强盗金理等三人,依律处斩。”从之。

○吾都里都万户童因豆等五人、兀良哈都司娄时可等七人来献土物。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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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议政府据礼曹呈申:“有人汝讫罗,年三岁,被虏野人,今得还咸吉道,不知父母乡贯。若置其道,思恋彼土,恐或逃归,请给衣服笠靴,送于全罗道,嫁与良女,给田安业。”从之。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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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遣都体察使皇甫仁于平安道。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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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遣仁顺府尹安止于全州,礼宾少尹金吉通于忠州、星州,奉安三朝实录。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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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世子代行腊享于宗庙。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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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谕京畿、忠清、黄海道监司:

司饔房分遣诸员,捕蟹为醢。诸员托以进上,盗用鱼蟹,或率妻子以去,多般营私,贻弊民间,推劾以闻。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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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兀良哈都万户拜麻剌哈、指挥亏弄哈,各率其子来朝,授亏弄哈万户职,并赐衣一袭,爵其子。

○传旨礼曹:

倭、野人接待之事,若有可议,必先与政府同议启达。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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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岁星犯轩辕大星。

○议政府据兵曹呈启:“州县邑城监筑官吏,已有论赏之法,两界行城监筑官吏,亦依此例,五年内不颓者,升资;连千尺以上颓者,论罪;千尺以下颓者,虽不加罪,亦不行赏。”从之。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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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谓承政院曰:“昔韩承舜入朝,被盗劫夺,后刑部捕其盗,尽得其物,虽小片简亦出。若有秘密之书,则悔之何及?赵克宽尝启曰:‘秘密事,不宜录于事目’予以为然。今卿等不知是意,秘密如天文之类,幷录事目,甚为不可。今后秘密之事,勿录事目,别书一本,令通事路间诵习,至义州留置而去。”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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