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可权知滑州司马兼监察御史制

李昆可权知滑州司马兼监察御史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7

敕:李昆:日者王承元以成德丧师之状来告,尔实将之,能使承元之意上通,朝廷之泽下究,昆有力焉。将议奖劳,是宜迁秩,郡丞宪吏,用表兼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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