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岩集 (李载亨)/卷四

卷三 松岩集
卷四
作者:李载亨
1758年
卷五

答韩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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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居无聊中。每承德音。洗此滞吝。仰荷实深。但辞意之间。执礼太恭。令人不能无缩恧不敢当者。幸察之。礼疑承询。不可无对。别纸略复。而素未讲礼。必多谬错。幸赐反复。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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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礼问解。祭需禁用油蜜果。以为不洁耶。南方则实果多品。虽不用造果。犹可充六品四品。北方则榛子外。无他实果。如不用造果则以何果充数。我国陵寝皆用蜜果。此何意耶。

礼记凡糗不煎。注曰以膏煎之则亵而不敬。不用蜜果。恐亦此意。第鄙家未免随俗用蜜果油饼。承询缩恧不敢以正对也。陵寝之以蜜果代实果。未知其意果何如。

出主时。忌祭则诣祠堂前有叙立再拜之文。而时祭则无之。无乃忌祭则只出一主。再拜之礼。为其在龛诸主而然欤。

来教恐得之。

祝辞某朔云者。世皆书塡以初一日干支。而或者以为宜书本月月建云。此说何如。

朔即初一日也。既云某朔则恐非月建。明道祭富郑公文有曰岁次癸亥十一月壬寅朔云云。此例甚多寅非十一月之建。则此可为证耶。

家礼祭物图。与要诀不同。家礼则果用六或四。要诀则用五或三。要诀则有汤而家礼则无之。当从家礼耶。当从要诀耶。

果是地产阴属。故家礼以偶数用六品。而要诀本书仪用五品。盖非礼之本意。家礼之鱼肉。即鱼汤肉汤。非无汤也。但栗谷以家礼之鱼肉为生鱼生肉。故以汤作别行也。后生蒙学。虽不敢容喙于其间。而丧礼以裁酌诸说之书。而其图如此。则亦可槩见其从违之意耶。

答韩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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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冬拜领春答秋问两书。合并奉读。如承音颜。感慰亡量。缘病废人事。经岁稽覆惭汗。即日春和。不审体履更如何。载亨前患腹痞。自冬加作。阅数月伏在衾枕闷苦。生同一世。居在一道。而各缘于势。一面之后。再奉无期。况望其进于是者耶。惟望益自勤业。而时惠一二緖馀。以发蒙滞则是亦讲讨之一道也。所询别纸。今始奉报。俯领如何。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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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敛衣裳。或𬘬或不𬘬者何义。

按士丧礼陈袭事于房中。西领南上不𬘬。注袭事。谓衣服。𬘬读为䋫。屈也。袭事少上陈下不屈。䟽所陈之法。房中之东西领南上。以衣裳少从南至北则尽。不𬘬屈也。推此则敛衣之𬘬。亦可知也。

齐衰绞带𫸩子。当在左耶右耶。以屈其右端之文观之。似当在右。而不便于插结。何以则可也。

礼云屈其右端为𫸩。则可知𫸩子之在右。

尤庵云魂帛当卧置灵寝。然则奉出灵座之时。当立置耶。此地则无立置者。未免非礼耶。束帛之制。人各不同。何以则可合于礼耶。

详尤庵语意则奉魂帛于灵座时。似当立置。而按备要束帛图。似非立㨾。更商如何。束帛之制。礼文自分明。人之不同。不须问也。

谢吊赙状。某亲违世字似当连书。而上之者何义。

此状之例。于语之更端处。皆作别行。非上之也。观于上赙状及下门状可见矣。

灵床东首。虽云非礼。而人家甚狭。殡侧仅设几筵。则灵床不得不设于几筵之后。东首或西首何如。

灵床南首礼也。而拘于不得已不能如礼。则亦无如之何。

古人坐卧。常于床上。故死后用灵床。今则元无坐卧床上之事。死后用床。其无嫌于死其亲之义耶。

我国之人。生时既不用床。死后灵寝。象生时废床。恐亦不妨。然备要参国俗损益之书。而灵寝之具有床。用床亦无不可。死其亲之义则自别。恐不须引而为嫌也。如何。

䟽状中尊慈二字。虽于官秩极高者。亦当书之耶。

礼无官尊改称之文。恐当依礼。俗称台慈令慈。恐亦无妨。

奔丧条。若除丧而后归家则先之墓哭除。于家不哭。家即亲之平昔居处者。则追惟哀感。不得不尔。而谓之不哭者。何义也。

亲之所居处。固哀情所激。而比体魄所在。犹不为无差。且括发加绖等节。本尸侧事。故礼文如此。然始归于家。而情不自抑。一号叙痛。恐无大害义理。但此等易涉径情。不敢为说。

凡祭。辞神皆在纳主前。而三年内则匣主后辞神。何义。

疑礼问解虞祭条。有此问答。考见如何。

出嫁女为兄弟之为父后者不降。则为人后者亦当不降。而礼无明文何耶。

出嫁女为本亲降服。虽与出后子同。而但嫁女则无夫与子者。容有归宗之义。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不降。恐不可以此疑出后子之亦不降也。如何。

侑食条云就斟诸位之酒皆满云。酒既满斟。则于何更添而满之耶。或云三献皆祭酒。故至是添酌。或云三献时姑不满斟。以待侑食。何说为得耶。

击蒙要诀时祭亚献条曰如初献仪。但不祭酒不读祝。而家礼只曰如初献仪。但不读祝。备要因家礼不添入不祭酒三字。则盖以家礼为正。而三献皆有祭酒也。或人前说。恐得礼意。

启门后奉茶。只云分进。无以饭小许浇水之文。而世俗皆除数三匙和水何也。此亦不可废耶。

此无于礼者。而犹有象平生之意。虽行之亦或无妨耶。然恐终近于俚俗。

虞卒练祥祭无参神之文者。以孝子常侍几筵。故不拜云。而辞神时再拜何义。此有先儒之论。而终有所未解。愚意参神似无妨如何。服人在他所者来参则亦随主人无参礼耶。

既无参神则宜无辞神。而礼有辞神。果可疑。然礼文分明。决不可违礼而任己见也。主人无参拜则服亲自外来者。亦当随主人无参也。如何。

大祥祔庙一段。只有告庙之文。而不言告之之日。大祥前一日。依吉祭例预告之耶。于祥事才讫之后。而奉主入庙耶。

告祠堂文。见于大祥毕后。恐当大祥后告祔。

葬后未过祥祭前。改葬于他处。则当以本制衰服行事。而小祥除首绖又练冠。则或加缌绖行事耶。

按续疑礼问解。问祥后禫前改母坟。若依常时改葬。制服缌服。则方在禫服中。缌服轻于禫服。舍重服轻未安。答曰衰麻已除。缌服方始。其为轻重。亦未可知。何可以白冠白衣。仍着于见柩之日也。若衰服未除。虽废缌服。犹是本位之服。而不失从重之义也云尔。则未禫前改葬。以衰服行事。亦不为无据。而但不当既服衰而更加缌绖也。如何。

答韩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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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驰想。昨于便中。获拜手书。而辞意勤恳。披复再三。若承谈诲。殆不知相去累百里也。第审色忧方深。无任奉念。载亨今年七十有五。衰病日甚。死亡无日。他不复可言。而顾省平生。空空无得。是可悼恨。闻左右志笃业专。日有新得。深慰所望。而恨未得从容一奉。以叩所蕴也。朱书实义理府库。无限工夫尽在这里。而承得为己物。深贺深贺。但此书海涵天包。力量甚浩博。恐难卒得胸臆如此之大。必沉潜反复。积以岁月之功。然后乃可以渐次融会也。未知盛意以为如何。载亨得之最晩。未能窥其一斑。而大限已及。此亦难瞑之憾也。门徒中能奋发者谁耶。幸因风及之。朱君郁仲季近闻有废科之意。其能回头转脑。有这边底意思耶。此友有俊才。可与适道。幸诱而进之耶。

答李瑞世,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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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惠心辨。承领玩复。令人心契。一二疑处。别纸奉烦。如未当幸复之。仲辨。儿辈传看。忘其置处。搜之未得。无诚可愧。想有留本。幸望原罪而更誊惠。千万千万。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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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者人之所受于天之理。

心者理气之合。恐不可专言理也。

程子之含理气。

程子此说。出于何书。甚可疑。番昜沈氏训智字曰涵天理动静之机。先儒驳之曰智者是非底道理。而曰涵天理。则是以理涵理也。心是气也。今曰含理气则不几于以气含气耶。顷于子由辨说中有此文字。略以此意敢有所辨矣。今承此是程子之说。令人悚然。然所疑则犹自若。含字或合字之误耶。幸更细考。

本体自不掩于性情。

心之未发。为性为体。心之已发。为情为用。今曰本体不掩于性情。则是性情之外。别有本体。不为性情所掩者也。恐无是理。

胡五峯云人有不仁。心无不仁。朱子闻之曰下句有病。只为他说得不备。若云人有不仁。心无不仁。心有不仁。心之本体无不仁则意方足耳。

朱子论五峯此说有四。其一所引此条是也。其二曰此说极好。私欲遮障。不见这仁。然心中仁只依旧在。其三曰此语有病。如颜子其心三月不违仁。若才违仁。其心便不仁。岂可谓心无不仁。其四定夫云恐是五峯说本心无不仁。答曰亦未是。譬如人今日贫。说昨日富不得。此四说旨各不同。必有初晩之异。固难适从。而参观并玩则其大意所在。亦可槩见矣。

仲辨失本。未克幷效愚忱。可叹。然以鄙见论其大槩。则伯辨引证明的。仲辨运意展拓。自馀些疵。不须细论也。子由所辨得见否。佥意以为如何。此纸转示子由为幸。

答李瑞世,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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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书才拜。伯幅踏至。合幷奉读。若承左讨右论。感慰亡量。信后佥体履更如何。来辨承悉。此地此事。绝无而今得见。可自此相渐染振作耶。欣幸实深。别纸条答。有未当幸复之。仲辨近得于箧笥中。私幸。敢烦瞽见。亦望领之。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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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

性所受乎天而心则包裹是性者。故谓之一理。盖言其血络之相贯串。而其面貌则各自不同。恐不可混说也。

心是气也云云。

此农岩说也。朱子曰性犹太极。心犹阴阳。又曰心属火。缘是个光明发动。只此二条。足为以心为气之证也。若以心之具是理而便谓之理。则恐非心之本色。仲辨中以心为形而下。是则似已领会矣。

朱子曰心之为物。至虚至灵。神明不测。常为一身之主。卢玉溪云心之神明。即所得于天。而虗灵不昧者也。神明字与虗灵字相表里。虗主理言。灵兼气言。先言虗后言灵。见心之体不离于用。神兼气言。明主理言。先言神后言明。见心之用不离于体。以此参观。主字兼字。互有宾主。体字用字。明有所指。

退溪于心统性情图。以虗字属理一边。以灵字属气一边。盛说之虗理灵气者。盖本于此。非无所据。而但以此为心不为气之证则恐不然。阴阳是气也。而太极之体。实具于阴阳中。故古之论阴阳者未尝离太极而言阴阳。心亦然。其可外理而言心耶。但观所主而言者如何耳。栗谷有虗灵分属理气之辨。得见否。末学浅见。不敢容喙于其间也。玉溪言。初谓止于虗灵不昧者也。更详则似止不离于体也。玉溪退溪之说。本于横渠合虗气有心之名之语也。虗中所有者理。故谓之主理言。盖虗者理之影子。而非理实体。观主字亦可见矣。大学明德注。言虗灵不昧。具众理而应万事者。若以虗字直作理字。则既曰虗而又云具众理。不为架叠耶。此辨外说。而亦不可不知。故敢烦耳。

与李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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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柳老读书法。初读五十遍。再读二十遍。次次降杀。而切忌一读多遍。有契于心。顷见令侄一读多遍数。故及之幸示之。

答李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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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志石条曰盖刻云某官某公之墓。无官则书其字曰某君某甫。而小石碑条曰刻面如志之盖。据此则恐书字无疑。但朱子答或人表面题式之问曰。当书宋故进士某君夫人某氏之墓。进士非有官。而朱子之说如此。则不书某甫。似不为无据。若依礼书字则甫字恐不可不书。如何。祔葬于礼无文。但退溪曰合葬碣面。只书祔字云。则可知其幷书夫人。而祔字与墓字相对。恐不必差少字画也。夫人墓表。其夫无官则似当如示书之。而某贯二字但见于铭㫌式而不见碣表式。恐难相袭而互用也。如何。妻字果与孺人字意相叠。朱子既曰夫人某氏。依此称孺人。似不妨耶。然此是重礼。非瞢昧所敢知。惟在博询而裁择。

答李瑞世以其答人问奉质而先生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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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殇及成人无后之班祔而祭。或终于身及兄弟子孙之身。此皆程子所谓以义起者也。当本位迁奉长房之日。又迁而从之。是义起而又义起者也。今详本文。于祧主曰奉亲尽之主。埋于墓所。若族人有亲未尽者则迁于最长房。于祔主曰本位出庙则亦当埋于墓所。无一言及从迁者。其指意所在可知。

家礼班祔条。程子历言祔位之祭。终于身及兄弟子孙之身。而无本位出庙祔位当埋之说。备要始有云云。而观其亦当二字。盖非古礼。而沙溪自以意推之也。未知其意泛言祔位之踈远者耶。虽至亲亦一体云尔。则弟或埋兄之主。侄或埋诸父之主。实人情所不忍。甚可疑。

小记曰大功者主人之丧。而有三年者则为之再祭。若嫡妇之夫与子在则行练祥无疑。

答说有据。但古礼为妻不杖期。而白塔玄丈问其子亦不禫乎。尤斋答曰若遵家礼无此疑。此亦不可不知。故幷及之。

三年丧毕。正寝无几筵。似行盛祭。但未及改题。祝文称号有碍。恐未得如仪。

栗谷曰禫后参及他礼。自当如平日。不必更俟吉祭。观此则禫后盛祭固无疑。而祔祭祝称曾祖。改题告辞称高曾祖。恐不可以未改题而废祝也。

小记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谓家贫或有他故。不得待三月。死而即葬者。既疾葬亦疾虞。虞以安神。郑氏曰骨肉归于土。魂气则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今详礼意。其祭非直为舍旧从新之节。恐不可以神主未成废虞祭也。

答说恐得之。

大小宗图。继别为大宗。继高祖以下为小宗。则图圈中无五代祖。其注遽称以五代祖。殊非注图文体。又嫌于百世不迁之别子。且既曰亲尽则继高祖玄孙之嫡子代立可知。此高祖转而为五代祖。自在其中。有何致疑。嫂则别处者。朱子答陈淳妻丧问目曰。妻先亡别庙。弟亡无后亦为别庙。须各以一室。不可杂也。同春曰此与家礼班祔条不同。却可疑。盖古有此礼耳。

答说恐得之。但妻嫂别室之说则朱子亦尝云云。而朱子内子之丧。祔在祖妣傍。答人之问。亦曰兄弟嫂妻妇祔于祖妣之傍。此是先生晩来定论。恐不必致疑也。

养同宗三字。非谓族属之亲。应指所后而言。何计年之少长。三岁以下遗弃之子者。不养则必死。虽路人其收。而养生之恩至重。故同谓之与亲母同。正服齐衰三年。若被养于族属而有恩义者。虽在三岁前。不可加服。张子理窟论之详矣。可考。

图注甚可疑。既云养则决非所后母。其曰同宗者。指养母夫党耶。指养母党耶。虽养母党。岂皆无服耶。答说恐亦未通。鄙意当以张说为正。

沙溪答李惟泰问目曰小记家礼。虽似不同。冠笄嫁娶。恐皆勿殇。此为断案。若已过殇年者。虽未冠笄。恐亦不为殇也。

答说恐得之。

答李扬世性命图说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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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视二字不安帖。

果如所谕。但所示于是可见四字。有生面貌。只曰益见此图之乖谬。如何。

引经所不同不分晓。

此五字自退溪说来。所示固好。而虽仍旧亦无妨耶。

烦碎之域。域字不稳。

域字虽有来历。而所示若是二字。较紧切。当依改。

先着义有所重未畅。

庸之义主乎明道。图之义主乎明性命。是所谓义有所重也。庸之言止于性命。图之言幷及于四德五行五常气质。是所谓言有详略也。恐不可谓专以言详略指意。仍旧如何。

为不备字单促。

此三字果有单促之病。所示无以透其脉而极其趣九字。深得锁法。当依改。而但透脉趣三字似未衬当。透字改以穷脉字改以源趣字改以本字如何。此盖本于程子穷源极本之说也。

万物之一源。源字未详。

张子曰性者万物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云云。鄙说盖本于此。所示亦好。而但起头不健。

虽以人为主。虽字下着亦字。

亦字极有精神。当依补。

妄意狂率。辞意太迫。

所示果可免僭妄之归七字平顺。当依改。而但与下文僭越犯分之语。语意相袭。改以率意舛错如何。然古人于讲论之际。言多激迫。盖意有所在也。

命行于下。未分晓。

命行于下一句。与下文流动之语。血络不通。果不成文理。承谕觉得。荷荷。但所补七字。亦似未串畅。命行于下四字幷删去。而曰命之降育万物。是诚之所通。又改下文动字为通字如何。降字及通字。与下文下通二字。相为照应。而文脉似稍行耶。诚之通三字。出于朱子太极图解。其略见近思录第一板幸须参考。十分加商。

曲折之殊。曲折字未衬。

所示位置之易四字。较分晓。当依改。而易字改以变字如何。

所言之碍未分晓云云。无变古之嫌。改以自无云云。

此二条在删去中。不须更论。

不成位置。不成字直遽。

此成字出于易成位乎中之语。盖不成云者。是错杂无序之谓也。上文既曰幷排则此二字。恐不为直遽如何。

上下贯管。嫌于自许。

所谓贯管者。盖以是图义例言之。而承有嫌之谕。当依示加欲字。但与上文欲其之欲。意似相累。如何。鄙之初意。亦欲加欲字而终不加者。盖以此也。未知果无累耶。幸须加商。

才鲁识昧。亦如妄意。

此语全用退溪说。而是亦客之责主人之辞也。所示非过人三字。太无口气。似欠讲论之体。

存省旁出。乃圈中之一歧。

以二段为圈。似有古据。而今未记出处。从当更考。

孔孟颜曾分言

所示极简当。当依改。

北方亦阳之亦字。改以即。

所示即字较温重。当依改。

天圈之南北易位无惑于此也。

天之南上北下之说。见于何书。以经传及诸儒说考之。则其言上下者。皆指天地两位而言。而未见以天之南北为上下也。但天文志曰塡星失次上二舍则大水。下二舍则后戚。书璿玑注言冬至之日道曰南下去地三十一度。据此而言则天北为上。天南为下。恐不可以诸图下北上南之位。为天之本体也。取阳气自下自北之说。实先儒之言。而图之本义。非今日之所自臆创也。彼图虽曰浑然天成。不犯人力。岂可谓全没意思耶。末端理有时变四字。亦似未安。经千古一定不易者理也。恐不可言有时变。如何。

天实包乎人物无碍耶。

退翁作心图。初以智字当下以接情意。后以知之敛藏。为不当际接于有用之地。故以礼之灿然易置之。鄙图之以南当下者。盖取意于此心图之说。具载于退翁集中。考见如何。似在答李刚而书向外发散之疑似近理。但作图之法。例于影子中形容其实理。而不拘于凿凿模写。故太极本一而已矣。而周子于太极图。分为五太极。五行万物。固在于阴阳里面。而以五行万物置之于阴阳圈外之下。是亦可谓非本来定体。而以为穿凿耶。且太极图之阴阳圈。即鄙图之天圈。而五行万物。皆置于外。则自下无际接之事。宜与鄙图无异。而于阴阳五行两圈之间。作乂画以见上下际接之意。盖只明其脉络相通。而不拘拘于向内向外之别也。幸须幷考。

置人物于上一段无意。

所谕甚当。自曰因人物止于本然之位八十八字。当删去。

缘冗稽答愧愧。订辨极精详。开发甚多。而亦可以见尽己之诚。感感荷荷。从违之间。非不欲平心观理。而偏于己见。恒人常态。何能免此科臼耶。惟望勿置究竟其说也。图及说本。承誊留之谕。故不幷呈耳。

答李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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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陋文字。是区区积岁所苦心者。而一番经眼。能烛破踈谬。真所谓有知无知。不但三十里也。深用叹服。今承来谕。反有罪悔之语何也。问学之事。虽不可遽自任。而亦不当过为谦退。推让与别人也。幸毋吝往复。究竟其说如何。不惟有益于孤陋。亦不无有益于高明也。所示五条。奉答在别录耳。

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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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据彼问明畅也。

承谕细悉。前示曲折。果精切明畅。当依改。而但结锁太固。似欠提起下文意思。本文虽先言义重。而中着故字。则归结处似在言详略如何。

诚之通三字未紧切。

诚者命之理。诚之通。是命之流行。则非无下通之意。而文晦语隐。意不明畅。初不满意。而盛谕又如此。徐当更商。

人物幷排。似无不成。而实难容。

依示固好。而但上文既曰幷排于中。下文又曰眩于看见。此皆已排位置之言。而中曰难容位置。则难容字是欲排而未能之辞。其于文理。似丛杂无序如何。且不成云者。错杂不成貌㨾之谓。非作成造成之意。幸须更商耶。

欲字改以使字。

使字甚当。而与下文使览之使。亦似有累如何。贯管贯字。改以相字则稍似无嫌耶。

顷所白心图。即盛谕所谓中下新旧图也。辨说似在于答李书中。而承示知记之错也。更须遍考溪集书类中如何。

答李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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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潭消息。每因风一聆。不觉尘埃去胸。而欲腋生两翼也。昨于便中。得书得诗。又得数枚新蘂。且吟且玩。恍若身在湖中。而共和采芰荷一曲也。深感厚赐。不审信后体韵益清健否耶。载亨衰耗日甚。而但能饱吃饭也。和诗录在别纸。而摘庭花两蘂胎呈。无乃以辽豕见讥耶。

令伯何无一言相赠耶。未及别书。雷照如何。前日往复之说。冀赐毕教。

与李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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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呈心字论。已领会否耶。此花田公所示。而使之上下其论者也。幸各辨破。三十六宫之说。录在别纸。视领如何。但缘扰稽约可愧。愿枉之意。昨于与玄甥书使之转布。渠能达否。非不知百馀里往来之难。而犹且云尔者。所欲重而他不暇顾也。幸察之。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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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宫之说。邵子曰八卦之象。不易者四。乾坤坎离反易者二。震反为艮巽反为兑。本是四卦。以反易为二卦。以六变而成八也。重卦之象。不易者八。乾坤坎离颐中孚大小过反易者二十八。如屯反为蒙之类。本五十六卦。反易只二十八卦。以三十六变为六十四也。八卦便只是六卦。乾坤坎离是四正卦。兑便是翻转底巽。震便是翻转底艮。六十四卦。只八卦是正卦。馀便只二十八卦。翻转为五十六卦。

答李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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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盛辨。近得于箧笥中。而后本适至。两相参看。发人意思。深荷深荷。后本中所改一段。语约意顺。恐无可议。但不过于此四字。似欠分晓。改以只在于禀气之不同也九字如何。何当对讨。慰此涔寂。五晦拜状。与伯氏同幅。而抵玄甥书胎附矣。尚未登案耶。有别纸辨说。不可失也。推览如何。

与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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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所讲文字。读过几遍。而更尽所未读耶。在熟不在多。实前贤读书第一义。不独于理学为然。为文之法。亦同一科。惟在省念。官厅所纳。昨昨备送。则真末及皮末。监官既自备纳云。而不纳还送。未知其从何而得纳耶。身为食土之民。莫重官捧。如是转纳。极为未安。而且其所纳度是贳出。故所还真末及皮末。今复付送。以为偿贳之地。而恐致彼讶。故如是烦喋。望须转谕。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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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谢屐初回。未知领得几许胜槩耶。幸可因风及其一二。洗此尘埃中滞累如何。所业度以此废课。然而以得于江山者施之文。想得神助也。甚甚慰慰。此间姑保侍率耳。濈侄以斋直昨入。得无故耶。渠本无收敛。斋居不宜。若是须加鞭警。毋令任其所习为幸。官府及城底。切不可无故出入往来。亦望十分禁止。校册授来事。闻校令不许于他。此岂独受。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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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令前躬谢之意。曾所传闻。承示知曲折。果是难报之恩。固不可无一谢。而但琼山以衰绖奔走拜谢。甚以为非。退溪虽有云云。而细绎其意则必地主而又卿大夫之尊。然后其礼可以如此云尔也。今彼非地主。又非卿大夫之尊。而且远在数百里之外。丧人跋涉躬谢。未知于礼果如何也。鄙意则丧人亲自奉䟽。言受恩罔极。而衰绖在身。不敢入官府。未得躬谢。死罪万万之意。而送门中亲切人。极致血谢。是亦一道耶。此非小节。幸须博询。得十分恰当如何。退溪答权章仲书誊呈。亦当参裁。

身为士而地主以卿大夫之尊。赙遗相续。已之丧已及三月。而葬与卒哭尚远。恐须奉䟽言所以葬未及时。身且疾病。受恩稠叠。不得躬谢死罪之意。如此似方为得礼之变。府使近当见访于此。吾亦当致谢。兼言丧人不敢衰绖入官府拜谢之意耳。

与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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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挈行之后。未得的报。恒用郁郁。昨因侄还。知哀履虽支过。而儿病尚无减。为虑益增。闻自朱向渔。回还当在何间。似闻自此更无还宅之意。而欲移卜于彼云然否。疾患之来。如或可免。则虽千里之远。亦何所惮。而不为逃避耶。但一身祸福。已定于受生之初。固非智计所可巧免也。如此纷纷。恐无所益。而徒劳于心奈何。左右固不待此言。而汩于病忧。自未宽定。想其情境。不觉矜溯。欲言者多。而昏眼强力不多及。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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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礼疑。蒙迷虽不敢质言。而礼曰未再周而葬者。葬之后月练。又后月祥。又后月禫云云。则禫祭恐不可以祥之逾时而有所过其禫月也。光儿自祸惨来。想未免废业也。忧患之中。固念不暇及于此。而但死者已矣。其生存者亦缘此没没无以为人。则亦非小事。幸加十分强意。不至废却耶。且着心于此。亦宽怀之一道也。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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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慰药水洞丧患。见示尤怛然不已也。所询服制。论以齐衰则恐未然。礼齐衰五月条。无为宗子之文。而独言于齐衰三月之下则可见有服之亲。自当以其服服之。而惟无服者特制此服。以伸重宗之义也。然此是大宗有不迁之祖位。然后可行此礼。若小宗过五世则祖庙已毁。更无相宗之道。何服之有。且为宗子服者。虽曰齐衰。而葬前废出入则似或过矣。未知盛意以为如何。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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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承手书。审体履佳胜。感慰。未得专致之谕。足见日用间点捡不已也。但徒能如此。而不知所以自强则恐无益也。所论性相近之义恐未然。本章注解极自明白。更加细考如何。人与物性之同不同。前既有辨。今不须架叠。而近得朱子论性之说。有曰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天命之性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气质之性胡云峯解之曰理同而气异。是从人物有生之初说。气同而理异。是从人物有生之后说。此甚分晓。可更玩味也。但天命与气质之性。恐不可分先后说。就气质中指其不杂处言之曰天命之性。指其不离处言之曰气质之性。不可以胡说之分界而作二性看也。寡欲之说。大槩得之。但所谓为学者立教者恐非是。病卧中拨昏强报。想多不合理。须可一一往复也。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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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询数条。可见为学之功。实令人起懒。缘病中精昏。久未奉报。近始欲报而寻其原书。已为儿孙毁破矣。前以此事累奉劝。今幸得之。而慢稽致失。极可愧叹。幸望因来更赐录示。令得反复。千万千万。其中所及记三条。别纸报去。未知合理否也。亦望订驳。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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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之生。得是理为性。故曰性即理也。然非生无是性之名。而生即气之所聚也。故曰合虗与气有性之名。此程子所谓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者也。彻头彻尾。犹言通乎始终。事之始终。学之始终。无不贯串于敬故云尔。敬以直内。直者无回曲之谓。义以方外。方者合理不易之谓。敬立于内则心无邪思故直。义形于外则行不偏颇故方矣。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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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询中庸疑义。未见明解。虽不敢质言。而冬夏非修庙之时。则只云春秋者。恐非省文。但荐是四时正祭。而一并言之为可疑。盖先言修庙。故只举春秋。而春秋又四时之摠名。故其下不更言四时耶。陈器恐亦祭时事。而非修补之谓也。礼于祭时设遗衣服。盖亦此意。子姓昭穆之说。盖诸父同一行。诸兄弟同一行。子侄同一行。而昭穆各以班为齿。故曰不失伦。非谓左昭右穆也。然而皆出臆说。恐未合理。惟在加商取舍。苦厄之中。犹念及于此。是乃处困心亨之道。极用叹尚。

答车锡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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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伯之厄。实是无妄。理宜自解。而今果垂脱。驰贺千万。但在我慎约谦恭之道。恐不可以此而少懈。未知盛意以为如何。彼为旧土主。刷还之法。又是国典。以土主行国典。固无可较之道。而况佥之丘墓在其境。其为子孙者又何敢少有慢彼之心耶。于左右宜无是虑。而细观书辞。不无愤激之意。故敢及之。幸谅之。多失之谕。未知所指。而知则改之四字。是百方之良剂。幸试服之耶。所询二条。以臆见录在别纸。恐未必中理。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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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中有主则实。又曰有主则虗。二说似不同何也。以有主宰处言之则可谓之实。以邪不入处言之则可谓之虗。文清此语。盖本于前说。而所谓有物即有主宰之谓。与大学一有之有字。恐意自不同也。亭亭。犹俗语동고라탄말이오。当当。犹俗语도리반ᄃᆞᆺ단말이니。盖状中之面貌。而言其至正至方之体也。

答李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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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书得览否。观所辨。推得皆有据。未知近作何㨾工夫。而有此新得。深慰素望。所询两条。缘冗稽覆。可谓讲讨有诚耶。今始作答。录在别纸。而病中精神必多昏错。如有不合理处。幸毋吝辨破也。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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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解有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之说。只以此一句看则似乎以所祭者服之有无。定其祭之废不废。而以上下文势观之则又似不然。

来谕考据尽详备。盖礼经临祭不得成礼者。其目有九。自头彻尾。串贯只一义。而专以主祭者所遭而言也。至末段虽有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一句。而实承蒙上文缌不祭三字意言之。则果可谓以所祭者为主耶。其意盖曰己之有服。固当废祭。而所祭无服则不废云尔。非谓于所祭有服。则己虽无服而可废祭也。今截去上文血络。而只以则祭一句。反节生枝。以为废祭之证案。则真张子所讥役文之弊。而恐非经文本意也。且注说中释所祭于死者无服一节。而特提起己虽有服四字。此盖知有今日之争端而预为辨破也。若祭之废行。只系于所祭者。则当但论其所祭之服。何必更赘言其己之有服耶。因念高祖考族昆弟。即己之十二寸。而曾祖及祖考之族虽差近。而俱是十寸之外。果如或说则于右等丧。皆以所祭有服。而亦废当位之祭耶。礼意简洁。恐无是理。但高曾祖母及祖母之祭。其昆弟死而殡前行祭。似有碍情理。当更商。虽然此则论平日之常祭也。若三年练祥则自有明据。杂记曰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只言昆弟。而不言昆弟以下则昆弟以下之丧。自当殡前行祭。盖三年体例。比常祭加重故也。愚见如是。未知合礼否也。闻来辨因德征家事而发。故末及练祥一节。盖德征虽非三年者。而其家自当有练祥之节也。以此纸示德征如何。

经书疑问辨论中。得见沙溪问于愚伏曰戒慎恐惧。当通动静看。常存敬畏。通动时而言之。虽不见闻。以静言之。俗说戒惧静也。慎独动也。愚意不然云云。愚伏答曰朱子论此不啻详矣。特读者不深考耳。今见所论。深慰人意云云。尝见此说。寻常看过。不复取考章句。以为其义本自如此故云尔矣。近阅退溪集则其答奇明彦书曰主一之功。通乎动静。戒惧之境。专在未发。二者不可阙一云云。

戒惧慎独主一三者。名目虽不同。其实只是一个敬。而通动静兼内外。验之于吾心日用之间。亦可见矣。但中庸既分未发已发之界。而以未发时敬为戒惧。以已发时敬为慎独。故朱子于章句中。以此二者分作两截事。而饶双峯亦曰戒惧。存养属静之事也。慎独。省察属动之事也。俗说之以戒惧慎独分属动静者。恐不为无据。但戒惧非静。所以养其静也。慎独非动。所以审其动也。而直以戒惧慎独为动静则似欠曲折。而朱子亦尝曰戒谨恐惧是未发。此亦一例句法。似无异同。而沙溪独以俗说为非。实为可疑。然戒惧虽是静时工夫。而实兼动时。故朱子之于此。横说竖说。互相发明。盖章句之意。重在于明不可离三字。故通言常存之敬。不如是则此道有时而间断也。小注之意。重在于释不闻睹一句。故专言未发之敬。不如是则界分或有所不明也。二说虽似不同。各有所主。须更细玩也。退溪主一之说。于鄙意亦不能无疑。盖戒惧是敬之情状。主一是敬之实事。未见其异件别项。而分作两般工夫。恐或涉于太分析也。然不记全文。未知上下语意之复如何。当俟异日更为商量也。

答崔凤寿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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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帽着白布巾云云。

帽平日所着吉帽也。白巾之制。丘氏以为如俗制小帽。方言白𭅞头。

礼云置灵床设魂帛。后有侍者。朝夕设栉颒奉养之具。而今俗皆于成殡后始用此礼。未知如何。

置灵座注。言设栉颒。而图及具皆无。始见于大敛后设灵床具可疑。然注说明白。恐不可违。

设魂帛后亲厚之人入哭时临尸哭。诣灵座前焚香再拜。哀止遂吊主人。相向哭。主人向宾。且哭且拜。宾之焚香抑何意。而今不用此礼者亦有据耶。

有事则焚香礼也。宾之吊而焚香亦以此。今俗自不行礼。有何所据耶。

吊者入哭奠讫。乃吊而退。注云主人哭出。西向稽颡再拜。宾亦哭。东向答拜云云。而主人又再拜。宾亦答拜。则当如此礼。吊者入哭奠讫。乃吊主人可乎。无奠则主人不拜耶。既曰主人哭出则吊者入奠之初。位在何处。而受吊之时。出自何所耶。且主人受吊之初。不为俯伏哭。而先施拜稽之礼可乎。

灵前哭奠为重。故先奠而后吊。礼曰吊宾来。主人拜谢之。主人之拜。盖为宾来吊之意。则虽无奠。恐不可废也。主人位本在堂上。吊者入哭。奠于灵座前讫。主人下阶下受吊。吊者亦下阶致吊。详见吊者入哭图可考。拜稽之节。礼文如此。依礼行之。有何疑也。

仪礼云父在子不敢杖。则当其成服。子以杖即位如何。若为其压尊而然则虽成服之日。不以杖即位可乎。凡于受吊及与祭之时。父在则举杖辑之可乎。不辑而置于地可乎。

既云不敢杖则虽成服之日。恐亦不可以杖并父即位也。辑杖举而不拄之谓。与不杖之义似不同。

礼题主者当立题。而今不然者。有何所据。

立题固是礼也。俗多从便坐题。似涉不敬。

朝祖及祔祭。废不废当否。

朝祖以哀宅事言之则既无庙。当可废。而祔祭则礼有与宗子异居则设位以祭之文。恐不可废也。

返魂时当有辞墓一节。而不著于礼何也。观其怀祝不焚之意则似为其行虞安神之速。而原其情理。恐或不然。且俗皆辞墓而归。从俗行之如何。其返魂也。主人哭于厅事。又曰遂诣灵座前哭云。则此实两项事。今无厅事。哭于何地为宜。哭于厅事及灵座时。当立哭乎坐哭乎。

返魂时不辞墓。礼意玄微。固难臆知。自当从礼不辞。而鄙家未免随俗辞而归。恐非正礼。返魂后哭于厅事及灵座前。固是两项事。来谕已得之。而厅事即行事处也。今无厅事则当哭于平日行事处耶。哭位向背及坐立之节。礼所不言。不敢质言。而以意推之则于厅事则当以长幼为序。相向坐哭。而于灵座则本有定位。固不可乱。而似当立哭耶。

朝夕哭与奠。自是两项事云。则朝哭与朝奠。似不同时。而今于朝哭后仍行朝奠。夕上食后仍行夕奠。未知如何。

哭与奠。虽是两项事。而礼言朝哭之节曰奉魂帛出灵座然后朝奠。以此观之则朝哭后仍行朝奠。恐似无妨。夕上食后夕奠亦然。而但不可混作一项事也。

朔日不馈下室云云

下室。退溪以为夕堂。夕堂则后寝也。士之于朔奠兼上食。故朝不复设于下室。盖古人只行朝夕奠于灵座前。而上食则象生时行于下室故云尔。

出入必告之礼。行之于祠堂。则三年内丧人以丧事不得已出入之时。恐似用之。而但礼无可据。且父在则子非主丧。出入焚香以告。无可嫌乎。

开茔域条主人朝哭。行归则灵座前哭再拜。此出入必告之节。而但无告辞。是哀毁中不遑备礼之意也欤。不敢臆对。出拜归拜之节。虽父在恐不可废。焚香则在主丧。亦无礼可据。

布带𫸩子。礼云屈其右端。别无束法何也。以斩衰绞带从左围腰之说。推证齐衰布带。恐当从右围腰带之。而无明文可据。且衰服诸缝皆向外。则带之𫸩子所缀布端当在外。而夹缝带广亦当居下。

布绞束法。当蒙束麻绞之文。而但从右为有异。缀缝之向外合缝之居下。来谕似得之。而未见古据。不敢质言。

祖奠未设之前。陈器如仪。而方相铭㫌灵车大轝等物。各执序列后行祖奠可乎。

礼陈器在祖奠前。而陈仪亦详本条。当依礼行之。

若葬山在近。食时上食后发引。则朝奠及上食恐不可废。而主人之即位随参亦如何。

晩后发引则朝奠似当行之。而但礼彻祖奠在纳大轝后遣奠将至之时。而节次分明。恐难违次添减如何。上食则自当食时行之。丧主亦无不参之理。而其位本在柩东。恐不必更言即位也。

遣奠注只云馔如朝奠。而不言焚香斟酒等节文。则似蒙上文祖奠之仪。而但仪节纳苞后主人以下有哭拜之节。是可疑也。如欲从仪礼。今无纳苞之礼。愚意设奠。恐亦有拜礼。如何。

沙溪曰遣奠虽无哭拜之文。岂有设奠而无哭拜乎。蒙上文故不言云云。丘仪未记本文。不敢为言。而哭拜在纳苞后则可疑。

卑幼。妻弟以下之谓耶。

卑幼固指妻以下。而但夫祭妻。不可谓卑而不拜也。

葬后虞祭始用祭礼。则朔望殷奠。主人当亲自焚香斟酒。而朝夕上食则使执事焚香否。

虞后则朔望奠及上食。皆主人亲自焚香斟酒。但哀宅之礼。以杨说观之则朔奠尊府当行。而望奠及上食则哀可行之耶。杨说见家礼朔奠条当考。

祔祭。若丧主非宗子则以亡者继祖之宗。主此祔祭。礼注又曰祔于祖庙。宜使尊者主之。是可疑也。宗子为主告于祖。而设虗位以祭。祭讫除之。则当用纸榜。而其制式略仿主身似可。而未见古据。面题则某封某氏之下。以神位二字书之如何。祭讫除之。幷祝文焚之可乎。若亡者于宗子为五寸叔父之妻。则祔祭祝文某封之上所称如何。月日干支以下哀荐等语。亦当改用。

礼注所云尊者。未详其所指。而盖为亡者继祖之宗耶。纸榜制式及题式。如示恐当。而祭讫则俗皆焚之。未知合礼否也。祝则当随宗子所称。而五寸叔母。礼称从祖伯叔母。今当称从祖叔母。而加显字耶。哀荐哀字。果似未稳。虞卒哭练祥祝。弟告兄云荐此。依此改以荐此如何。

先诣祖考位前。初献读祝后。当有拜礼。而但云不哭者。无乃省文耶。

既云并同卒哭。而卒哭有拜则非省文也。

观利成注说。旁亲以下似难用告利成一节。

利养也。谓供养之礼已成。虽旁亲似无不用。若不可用则礼必言之。

中衣所以承衰。即今中单衣是已。未见练祥前洗练之文。而今皆练。有所据耶。

备要小祥具引图式。始言练中衣。则小祥前元无用练之节。俗之用练甚无据。

每节日墓祭。当以绖带衰服行事。而无出处。三年内墓祭祝文有无。亦难臆知。

丧人常不脱衰麻。故墓祭时不更言着衰麻。丧中墓祭祝无见处。寻常疑之。

袭奠只云斟酒。无执事焚香再拜之文。是礼欤。

袭奠本条只云斟酒奠于尸东。当肩巾之。而无焚香拜。盖始死之时。急于依神。虽设奠而不遑备礼也。小敛奠。始有焚香拜。

小敛。主人以下着巾加免。而迁尸袭绖时。不言去免则当加绖于免上耶。

礼括发免髽。至成服乃去。则当加绖于括发免髽之上。

士丧记云祝彻饭含馀米。虽不言置之之道。愚意幷幎巾等物。埋于阶间少西之坎。而无文可据。坎一曰屏处洁地。一曰阶间小西。则巾栉沐浴水及楔齿幎巾等所埋处。似有分别。而士丧记言坎之法曰广二尺深三尺。南其壤。所以埋巾栉及沐浴水者。然则一坎明矣。从何说。

今之阶间。与古有异。当从掘坎洁地之文。饭含馀米。俗多埋之。而于礼无见。常以为疑。

玄𫄸。

赠者。古者君有所赐。用而送终。盖重君物也。后世虽无君赐。已于家礼载之。故通行。

从子告叔父母。弟告姊。妇告舅姑。妻告显辟等。祝辞措语。何以则合礼。

告舅姑告显辟祝则当依子告考妣祝。而其馀则有告旁亲祝。似不必别为措语。

荐时食时左饭右羹。

此指三年中荐耶。三年中则恐当依上食右设。而平日则无右设之例。

禫祭前一月下旬。卜日时。主人禫服云。虽未禫前。为卜日而服耶。

禫服即祥后禫前所着之服。非为卜日而服也。

父在母丧禫服。当禫月设位哭除。用下旬丁亥日如何。

禫祭行于上旬则心服似当依此除于上旬。而哭除亦似未为不可。但老峯,畏斋皆以为当尽禫月而除。完南君以哭除为非。未知果如何也。

服母丧齐衰者。又遭长子斩衰丧。则出入时当从持重之礼。麻绞竹杖否。

齐斩轻重虽异。母子尊卑有等。恐不可释齐而服斩。但未见所据。不敢质言。

逾月吉祭。服吉后行冠昏礼。又当赴举否。

如示恐当。

妇人之丧。夫之同姓期功以下。当从夫为位。未可以异姓论耶。

妇人以夫家为重。则于夫党恐不可以异姓论也。

期以下丧未成服前。废祠堂晨谒之礼否。

成服前庙谒姑停恐当。

加掩后设幎目否。

掩当幅巾。而着幅巾于设幎目之前。则可知掩之亦然也。

小敛凭尸。妇人髽时。齐衰期功以下。即皆袭绖耶。

妇人凭尸后袭绖。男子迁尸后袭绖。五服同。

小敛敛衾结绞次第。别无出处。愚意似仿大敛节。先掩足次掩首次掩左次掩右如何。

小敛左衽与大敛同则馀皆可推。

齐斩应服之人。若闻讣路中。无家处则哀恸所发。岂恶野哭而远寻人家。为位举哀耶。

无论礼节如何。揆以人情。初闻父母之讣。其在野与否。恐未遑省也。

题主时主人亲自焚香否。

题主时主人犹未沐浴。故依前祝焚香。观本注亦自分晓。

妻丧禫后再期祝。当用奄及再期日月不居字否。

妻丧再期。夫既无服。而无三年之人则自当用忌祭祝。顷以此意。因子泉转烦。其未达耶。

答崔凤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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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询练时孝巾。当随冠而变。则用练似无疑。绞带之𫸩斩左齐右。各有意义。恐不可因其变布而有所改易也。如何。前所问礼疑。病里精神长在烟雾中。恐致妄错于莫重礼节。故强执笔而还止者累。尚此稽滞。深用愧负。

答崔凤寿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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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示礼疑。不可终无一言。扶病强草。别纸录呈。而本无所见。加以病昏。必多妄错。幸望批驳回示。

斩衰之有杖。窃详礼意。孝子丧亲。三日不食。身体羸病。故杖以扶身。然盖其拄辑之节。随时有异。至朝夕奠拜。无明文何也。愚意馈食灵座。是何等尊严之地。而敢以杖即位乎。且以庶子不以杖即位。以避嫡子之文观之。似可知举轻以见重之意。或曰大夫士哭殡则杖。哀胜敬也。哭柩则辑杖。敬胜哀也。以此推之则葬前哭奠时当持杖。即位至虞祔祭始去杖。是说如何。

虞祭始言倚杖室外。则虞前馈奠时不去杖可知。或说恐得礼意。

除丧后宾或来吊。主人处变之礼。当从将军文子之子。而以鄙家言之。先考大祥已届。彻几入庙。而有先妣之祔位。宾之入吊。决所不可。愚意自古圣贤亡者之墓。非无祔葬。而其吊其祭。不以此嫌避。庙与墓亦既有别。宾之吊主人之受。无不可否。宾之吊也。当哭以拜乎。不哭以拜乎。主人之受也。痛从心发。不觉哭声之出口。何但垂涕不哭。强忍哀情乎。若禫后则似当用文子子之礼。若非庐墓而坟墓在远则处之如何。

古者各一其庙。故文子之子得受吊于庙矣。今昭穆同一庙。则决不可行吊于庙。墓则异于庙。于墓受吊。恐无不可。礼曰只行吊礼则各于庐次受之。若墓远则于所次或厅事受之耶。哭泣之节。沙溪虽许情厚者练后之哭。而未知祥后更如何也。主人则禫前书䟽称孤哀。恐不可无哭。

按杂记从祥至吉。凡服有六。而禫祭玄冠黄裳。禫讫朝服綅冠云尔。则祭时变服。当用吉冠吉带。而祭讫反着微吉之服。用黪布笠黑带。然笠既用黪。带当用布黑如何。

顷年鄙家遭丧时。丧人于禫后著无漆黑笠。木布黑带。至吉祭复常。未知于沙溪裁酌古礼之意。果如何也。

祥后虽罢上食。而朔望设奠。略仿参礼行之。仍上墓致荐。一哭叙痛。则是诚亡于礼者。而愚意虽三年服阕后。至于俗节扫奠。追感罔极。初献读祝后发哭尽声。恐亦无憾于幽明。但此是礼外。率意径行。似涉未安。玆敢仰禀。

平日家庙有参礼则禫前行参礼。固无可疑。但不可入庙行哭泣之节。而哀家则无以上尊位。虽哭亦无妨耶。墓则异于庙。哭之恐无不可。禫后则墓祭无哭。礼有明文。何必更求无于礼之礼耶。

问解禫前书䟽称号用孤哀为是云。则丧人之自称罪人。似在其中。人之与书。亦当用哀前哀次等式。俗称之或不然者何义。

丧人自称罪人。已成俗例。而未知出于何书。恐不如依礼称孤哀。丧人既称孤哀。则人之与书。亦当称哀。俗之不然。不须究论也。

沙溪答宋浚吉问曰弟虽无子。卒哭后彻几筵。有所不忍。礼妻丧期年后彻几筵。依此行之。未知如何云。则当其初期祭时。祝辞措语。何以则可耶。

宋即同春。是一国所宗师。则疑礼中虽称名。而后生不可直书。祝辞恐当用虞祭祝兄祭弟文。而小祥则改以初期耶。更详之。

人或有父母而三岁后为他人所养。则是亦养父母。及其丧也。服制如何。抑有养父养母轻重异服之礼耶。愚意则为养母依乳母三月服。除后心丧或期年或三年。以称情义浅深似可。如何。

三岁后被养者。本无齐衰三年之制。则父母存没非所论也。依乳母服缌后心制若干月。似无不可。而三年则恐太过。养父亦当观其恩义而轻重之。恐不必视养母为准也。然此是无于礼者。不敢立定为说。三父八母图无养父。农岩谓养恩全在母。故无养父。

师于弟子虽无服。而既有若子之义则袒免一节。似不可废如何。

师于弟子。果有若子之义。而礼不举论。未知其意。袒免则是五服之制。恐不可施于此等处也。

人于朋友及弟子于师。皆有服限。而绖带之制。礼意未详。当具首绖腰绖布带否。观礼注或人说则曰有绖有带。吊服既着衰。首有绖。不可着吉时之大带明矣。首言环绖则有带未必如环。但亦五分去一为带纠之矣。以此推之。抑恐有腰绖之礼欤。

师服之制。礼记所言及黄王金所行。俱载于丧礼心丧条。当依此行之。而既曰吊服加麻则无衰可知。近见师服者。白布巾熟麻绖。带用白细布。盖从金制也。朋友之服制。恐亦无异。或人说恐难一从

为人后而承重继宗者。于本生父母之丧。虞祔后当祭如平时否。

续疑礼问本生亲服中告庙时。当用期服例。以黪巾白衣行之耶。答曰心制重于期服。黪巾白衣未安。丧巾布深衣行之如何。以此观之则虽不废祭。而亦不可祭如平时也。

为人后者于本生父母之丧。既服不杖期。则其答人慰䟽中称之当以沙溪定论为正。书云伯叔父母则其下措辞。亦可幷用。别无损益。而人之为吊书者。亦皆仿此耶。

沙溪曰为本生父母丧称丧人云云。观丧人二字。似有参情之意。故载亨于生亲丧答人书。用父母亡答人䟽。而稍改措语矣。近闻尤斋继后子基泰氏遭生亲丧。其答人书。尤斋使全用伯叔父母丧答人状。此礼之正也。恐难容情。人之为吊书者亦何异耶。

孔子曰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为礼云尔。则今人之殡而报葬者。不无所据。而沙溪答黄宗海问曰权葬非礼。至于无事时行之甚无谓。是果有明据之礼而然耶。

报葬与权葬不同。恐不可援而为证。

父丧未葬。迁改母墓。与父同葬。而同日破墓行柩则事多阻碍。至于破母墓时告辞等诸节。主人固宜主之。然当启父殡哭踊不辍。揆以情礼。决无舍此就彼之势。何以处变则合宜而中节耶。

父殡已启之后。固不可离父柩而破母墓。又不可代人而破母墓。果多阻碍。或可先期迁母墓。殡于葬山。待葬日父柩至而同窆耶。

祔祭时丧主非宗子。而继祖之宗主此祔祭。则侑食一节。执事代行。恐似未安。而但于祔祭条变节别无分晓。是可疑也。

礼无主祭者。非丧主则亲自侑食之文。恐不可以意擅变也。

答崔凤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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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行第墓铭既如彼云尔则更无可疑。但朱子承重之事。在他书亦明的。此为哀之离几守墓之证。恐不必更论其伯仲之有无也。

答崔凤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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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玩前来书辞。足见立志之笃愤悱之切。学问之道无他。惟当责志。苟能持此不弛。则虽愚必明。何患性之鲁钝书之不博耶。况左右本性静可学者耶。幸须十分加勉也。仪礼即当奉还。而自木房督纳故未果。想撤抄录之功可恨。锺城韩进士去冬有所问。而缘病今始答付。其问目及答草胎呈。览后当即还。而亦望批评也。

答崔凤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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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韩礼疑。自知多有谬错。前日奉烦。盖欲得批评。而反有云云之谕。令人大惭。君子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不智。君何不慎言若是。而作人一场笑囮耶。千万戒之。嫁女为兄弟之为父后者服。不但已归宗者不降。虽不归宗而有归宗之义。故不降也。记䟽云容有归宗之义。归此家。故不降。鄙答韩书中用此语。而措辞之间。意有未达而致盛疑耶。

答崔凤寿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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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宾为亡灵奠拜之时。主人之不拜。心所未安。而于礼未有考。如何。

奠是宾之奠。宾之奠拜时。主人固不当并拜。而奠后主人谢拜则吊礼中详之。当考。

凡吊客致慰时。为侄孙者从主人拜宾如何。

士丧礼曰奉尸侇于堂。众主人东即位。主人拜宾即位。䟽曰主人拜宾之时。众主人遂东。即位于阼阶云云。以此观之则不但侄孙不拜宾。众主人亦不拜宾。当更详之。

礼或曰卒哭称孝。或曰祔祭称孝。侄家则姑从祔祭称孝之语。而与仪礼相反。未知何者为得。

礼记注卒哭称孝。仪礼及家礼祔祭称孝。丧礼题主祝注引此二说而结之曰当从仪礼。然则以祔祭称孝为正也。

三年内虞卒哭练祥禫。不用肝炙于献酒时何意。

三年中祭礼。杀于常祭。故主人不亲侑食。献时无肝炙。盖亦此例。

祠堂门外两阶间。又设香卓之义。可得闻欤。

主人出入时。非经月以上则不开中门。而焚香于中门外。阶间设卓。盖为此也。

继祢之宗。若营祠堂则亦具四龛。以明昭穆之制。虚其西三龛。而奉安考妣主于其东第四龛乎。

当奉安于第四龛。

沙溪答李敬舆问。有曰父丧中不可参祖母禫。诸叔父告辞行之可也。又答宋同春问曰。丧中既不可行禫。而过时又不可追行。诸父岂可以嫡孙之故。不脱服也。设位哭除恐当。前后所论不同何也。幸愿指教。

沙溪前后答果不同。鄙意则恐当以设位哭除为定论也。

朱子君臣服议曰。直领古礼也。上有衣而下有裳者是也云尔。则今俗所谓直领。元无下裳之制。无乃习谬而然耶。

今之衣制。多失古制。直领失制。无足怪也。

与李德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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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读论语耶。读小学耶。不废课程而渐得味耶。寸阴可惜。须勿放过。去秋笃志二字能未忘耶。质虽颖悟。毕竟轻浅。惟望用力于朴实头。而但此事任重而道远。非一蹴可到。须当循序渐进。期以终身事业。恐欲速不得也。

答张南翰,云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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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人还得书。深慰郁陶。吉祭明日定行云。载亨虽固有病。而自当强扶赴参。第缘亲忌叠值。未得如诚。深自缺郁。吉祭节次颇繁。其已讲质耶。必须十分致详。思仲若来参则凡百彼当指挥。祧主当埋于当位墓旁。而当作函藏主。更以桦皮十馀张坚裹函外。勿使水土易侵。千万千万。且埋处不必作坟。但竖数石于前。以为日后志记之地耳。前所云云。终不能果。其于义理。深有乖戾。然而我无主断之义。何可更有烦说耶。

与朴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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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祠改题之仪。已讲议裁定耶。此是礼之大节。不可不十分商确也。老峯集中有可仿文字。故誊呈。参量如何。

圣庙𬯀陞。斯文盛典。而系是稀阔之举。仪节之间。未有可据明文。则礼官依仿古制之相近者。为之参酌裁定耳。我朝二贤似宜略仿宗庙从享之仪。先为赐祭颁教于其家。以告将陞之意。造位版题位版权安等节。皆当在于泮宫。宋朝三贤亦仿书院奉安之仪。先为造位版题位版权安之后。设祭具祝。以告将陞之意。及其𬯀陞之日。告由于先圣。而分配于两庑。仍行酌礼而并享之。则恐或不至于大悖。权安时别为告由。分配时两庑新旧位告由等节。俱无所据。凡平日庙中有事告由之礼。只行于圣殿。不行于两庑。虽以士夫家常行。朱子所定四礼言之。大小祝告。皆无并行于祔位者。

右五贤从享时老峯所献议者也。改题之事。与新成位版。体貌自别。其仪节固不可引援。而告由之礼则恐当仿行耳。惟在裁酌。

与朴琥,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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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代序。感时之痛。想一倍难堪。大府行报近得耶。闻诸宅病炽。下人致毙。而佥哀尚不避。不觉耸骨。几筵在堂。其在情理。固所难离。疾病之来。岂可坐待耶。或问疠疫遭父母丧者。殡后避出如何。退溪答云生死至重。而避者生道也。不避者死道也。暂避免死。固所不已。岂非道而退溪言之耶。况尊祖父丈想必不欲独避。伏望仰副此意。速速变通。至祷至祷。

答徐永后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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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主其族人之长子冠礼则以众子礼行之耶。

虽族人之长子行礼于宗家。而宗子主之则来示恐得之。

纳采条复命注曰不用祝。所谓不用祝者。以告辞告之语也。此告辞见何书。愿闻其措语。

告辞。丘仪云某之子某聘某官姓某之第几女。某年月日时生。今日纳采问名礼毕。敢告。

嫡孙之所重。有若嫡子。其生也告先庙如何。

有嫡子则无嫡孙。恐不必告庙。如何。

皇祖立制。遗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虽异姓即从其姓。

盖以不识其所从来之故耶。若然则以遗弃继其姓。及长或知本家。更复本姓耶。

来示恐当。而复姓时似有告君之节。

高祖以下坟墓。或为贼所毁。仍失其尸体。则嫡庶子孙之服制。何以为之。而于此处变之始终。恐当有祝文祭奠之节耶。

贼毁墓失尸体。为变极矣。通典冢墓遇贼毁发。不及椁。犹云依新宫火。三日哭。况失尸体者乎。当有制服祭告之节。而未见古据。不敢臆说。

国恤前未入仕者。国恤后始入仕。则当服入仕之衰服耶。或成服后落职者。亦依始制之例耶。

凡服以始制为断。而但以儒生入仕者。以儒服参朝班似未安。未知国典如何。

疑礼问解曰复衣当用死者之祭服。又曰以孝服。丧中死者服随魂帛出入。据此则丧中死者以衰服复之耶。

衰服与祭服有别。恐不当用此招魂也。如何。

丧礼备要饭含之具。只曰匙云。而今人以柳木别为匙。是则据何礼耶。

柳匙饭含。于礼无见。未知何据。

陈大敛衣衾注曰衾一覆之一藉之。所谓覆之者。恐亦似在于绞布之内。而今人皆覆之于实棺衣服之上。名之曰天衾。此有可据者耶。

大敛衣多。故用二衾一覆一藉。为其敛衣也。今覆于实棺之后则恐非礼意。

无父母者于收养父丧。杖及衣服当从齐衰之具。而今俗全用斩衰之制。有何所据而然耶。

为养父母服齐衰。礼文明白。服斩甚无谓。

奔丧条易服注。只曰绳带。是何㨾带。母丧亦用否。

绳带不言其㨾。虽未知其详。而盖是条绳也。齐衰元无用绳之例。而礼文只如此。或举重而言耶。

今世之庶人或用翣扇。此不悖于礼律耶。

所谓翣扇。指云翣耶。云翣虽士之所用。而礼穷从下。庶人用之。恐亦无妨。如何。

大敛掩绞之节。一如小敛之仪耶。

恐当如来示。

凡无服而行心丧者。于其丧次。只着素服耶。

恐当以心丧服也。如何。

继三世长子或无后而死。或年过二十未娶而死后。次子以将承宗事者又死而有子。则其父行此子之服为三年否。

或问长子一二岁死。次子承重者亦以非正论而不服三年耶。尤斋答曰仪礼为长子䟽。不曰长子死而必曰第一子死云云则可知矣。以此言之则长子之有后无后不必论。而恐当为体而不正。如何。

凡祭茅时。皆举盘称谓之献而后行之。是则依何礼耶。

五礼仪云献爵以授执事者。此则献爵时节次也。礼无祭茅前献礼。未知何据。

收养父母于收养子。为之行服耶。若然则行何如服耶。

凡服皆有报则养父母于养子宜有服。而未见明文。不敢质言。

从家礼而至成服虽着腰绖。当于启殡。亦散垂耶。

家礼成服着绖之节。先儒论之已详。疑礼成服条当从古礼着于小敛。迁尸后而启殡时。亦当散垂。如何。

行出嫁嫡母服。亦解官否。

嫡母继母义同。而礼继母嫁不服则嫡母之嫁不服可知。解官与否。非所论也。

所谓当室童子。指无父与祖父者耶。若然则祖父或主嫡庶子之丧。此子之童子虽曰长子。皆不得杖耶。

当室童子。果指无父与祖者也。祖既主丧则不可谓当室而有杖也。如何。

于无后嫡孙服。以庶孙例行之耶。

礼于嫡孙之服。不言后之有无。恐不可以无后而降同庶孙也。但殇死则与庶孙同。

卒哭后朔礼及三年后望礼。有玄酒否。

玄酒。盛祭所设。朔望虽云殷奠。而异于盛祭。恐无玄酒。

沙溪曰题主时。主人立于其前灵座前北面。众主人在其下。以此较看于虞祭条序立之说。似只谓诸孝子。而今之服人亦皆北面何如。

葬前则尸柩在堂西。故主人以下服亲西面向尸柩。葬后则尸柩不在。故主人以下服亲北面向灵座。而北向之位。始于题主时。固无诸亲独西向之义。沙溪只云主人者。未详其意。其亦举重而言耶。

沙溪于临时祭闻丧之问。以酌古参今为答。而引曾子问曰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何以处变。略得参酌之意耶。盖依古之所训减省若干之仪。谓阖门三饭顷。废阙进水仪。○此只指齐衰丧。据今之所谓略行一献之节。准要诀期大功成服后。行忌墓祭节。殆或寡过否。此时祭外。忌墓祭亦可旁照耶。

来示似有据。而但斋有致散。恐亦不可无别。然此特论大夫之礼。士则虽缌亦不祭。况期大功乎。忌祭可旁照。而墓祭则体貌不同。恐难并拟。

通典曰子出妻子虽不服外祖。外祖犹服缌麻。盖于此中。与其外祖服同为一等者舅及从母。何不并载也。未知义不如外祖而然耶。抑有所互见而然耶。

外祖与舅从母。宜无异同。而礼只言外祖者。恐举重而言。如何。

曲礼曰居丧之礼。升降不由阼阶。此则不忍著代之义也。若父死后母丧中。虽由阼。恐无所嫌耶。

居丧二字。并包母丧。恐不容改易。

今人饭含不用稻米。用糯米。此则依何礼也。

礼只曰米而不言某米。虽用糯米。恐亦不妨。

所谓免者。代冠之服。而加于童子何也。盖童子无䯻。著之之节。一依妇人例耶。其去之如长者而在成服时耶。例谓中国之例

礼当室童子免而杖。则童子之不当室者。不免可知。惟当室童子与成人同。故免而着去之节。恐亦与成人同。

父丧未葬前有母丧。则其义虽严。然其成服之节则犹不可废耶。

不但母丧。虽轻服。亦当制其服而哭。

家礼亲迎馔。无用匙之物而有匙。袭奠馔有用箸之物而无箸何也。

古人飮食。通用匙箸。故食羹用箸。亲迎之馔。虽云蔬果。而岂无用匙之物乎。袭奠无箸。未知其意。其以哀遑未及备礼而然耶。

同居继父不杖期注曰。父子皆无大功亲者。此则除嫁母之言否。子既为继父行服则父亦于子行之耶。若然则行何如服耶。

大功亲之说。来示恐是。凡服皆有报。继父亦当有服。而于礼无见。不敢质言。

承重妾子。或以嫡母父为外祖。而书于户籍何如。

继后子以所后母之父为外祖。以此推之。则承重妾子以嫡母父为外祖。或不为无据。而未知国典如何。

冠者见于尊长注云。父母堂中南面坐。止还就东西序。每列再拜。又云若宗子自冠。有母则见于母如仪。止受卑幼者拜。所谓拜父母者。総拜欤。所谓姑姊者。未嫁之类欤。所谓每列者。指诸叔诸嫂之行欤。其拜诸嫂也。亦北向欤。所谓母者。坐何所而见之如仪。所谓尊长者。面何方而拜之西向。其受卑幼拜也。止何处而无答礼耶。

拜父母。恐当各拜。姑姊虽已嫁。而岂无在室之时耶。恐不必论嫁未嫁也。每列者。诸父一列。诸兄一列。叔母姑一列。姊嫂一列也。嫂在西序东向则冠者当西向拜。宗子冠见母礼云如仪。如仪者。似指上文见父母之仪。则母之坐亦当堂中南面也。族人见之。只言堂上而不言坐向。未详何方。而以宗子西向拜之说观之。则族人之坐恐在堂西东向也。卑幼恐无答拜。如何。

与尹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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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已经冠昏。此实人之大礼。即欲奉书致贺。且以一言奉勉。而居远尚未能也。盖冠而责成人之道。昏而造万化之端。故冠礼宾祝之曰顺尔成德。昏礼父醮之曰若则有常。圣人所以重冠昏而责之勉之者。有如是之深且大矣。平日所望于盛行者固不浅鲜。而别离三载。未知所就之如何。而果能无愧于成德有常四字否也。玆敢略布所闻。幸须加意。文辞及笔意。得书每见其进。极可喜。但闻任大士言工夫不十分紧著。此为可念也。

与族人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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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犯非轻。令嗣代罪。果怨天乎。果尤人乎。言者䩄颜。作者可知。惟当杜门引咎。以思革面。而闻犹未免扰扰出入云。未知尚未了所营者耶。何其无耻之甚耶。孟子何若之训或近之耶。千万自思如何。慨咄之极。不知言之至此。还用悚悚。

与族人精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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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患虽未得快效。而渐有差道云。甚幸甚幸。杖处已得神佑耶。深用慨惜。而但恨初未能泣血熟谏也。今则在左右固当钳口。而切不可向人喋喋自明。未知如何。

与濈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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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行几里而无撼劳耶。霖雨竟朝。想未免沾湿之患为虑。科事固易动人。而惟无益于求而徒为失己。千万自勉。窃勿为汲汲之态。汝虽得科。若非其道。吾不欲也。察汝辈临行之举。似不免役役于中。而客多扰扰。未及一言而别。心深歉恨。故追示如此。极可体念也。亦以是纸示涵及道渊。而汝作长。当先自正而以率汝下也。

与玄甥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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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弟神主改题事。顷以臆见报答。近阅礼书。偶得可仿而行者。故誊录于下。参以酌行如何。

姜博士问父在母丧。既行禫于十五月。固不可再行于二十七月。则当于何日复吉耶。礼有禫后逾月而行吉祭。复吉之制。此亦可仿而行之耶。沙溪答曰来说得之。

生亲之服。与父在母丧固有别。而心制人复吉之节则可仿而行也。此月即汝复吉之月也。略设奠于庙如朔望等仪。而因行改题。似近礼意而无碍嫌。如何。

与玄甥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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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时谓得一见。缘冗未果可恨。未审此间。姊主气体如何。前患齿痛复如何。而眷聚亦皆安健否。此间粗遣。而余病尚无完期。闷苦。近闻汝及仲廷以赌钱新戯。办为家计事业。东呼西逐。引朋连类。倡而鼓之。一社靡然从之。农人以此而投耒。学者以此而束书。凡百事百为。一并委之于一场钱戯而放倒不省云。然否。闻来令人不乐。晋之清谈。似无与于国之兴亡。而后之论者。乃归咎于王夷甫诸人。今之钱戯。比古清谈。虽未知其流弊之果如何。而闻其纷然竞逐之势。似非偶然也。然此则衍忧过虑。姑置不论。而汝之有肯堂。可谓有子矣。今养之不以其方。率之不以其道。而欲成就一个办货翁伎俩。此果贤父兄教必以正之道乎。汝其念之。仲廷素豪爽俊迈。必不肯闻人言而低一头。奈何。然亦以此示之。病惫不能究。

与玄甥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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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至以外孙奉祀。一庙而二姓同祭。夫天之生物。使之一本。而此则为二本焉。甚不可也。今人或不幸其外家祖先无后。而未有所处者。不忍其主之无归。则权宜奉置别所。而往来奠省。未为不可。若公然与其本亲同享一庙。则悖理莫甚。所谓神不歆非礼者。此类之谓也。

右退溪答郑寒冈书。而偶阅得见。故誊附。盖此事所关非轻。在一家之道。不敢不尽言。故累烦至此。惟在佥议量处。

与玄甥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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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君以所痛三奴为称病。然否可怪。不信奴病。在平日犹为不仁之甚者。况疠痛何等重病。而乃敢不信。是可谓明耶昏耶。在痛者为切骨之怨。在我为招祸之机。何不思之甚。况侍亲之下。何可任其勿见欺之私心。而处一刻危疑之地耶。如此气习。吾不欲闻之。且闻黜病人云。三人既传痛则虽黜病人。而果无疠气于家中耶。千万勿遅回而亟图之。

与洽侄,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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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耶。做业不辍耶。作赋耶作诗耶。汝辈在家时。多不刻意做工。当此课严。想不免初间厌苦。然而强意成习则渐当知味而不以为苦也。千万自勉。接中无纷纷之事耶。汝辈在接中。年又最下。尤当下气低心。以谦退自牧。此不惟为持身之节度。其于做业。亦为求益之道。所接主人无厌色耶。凡百须极省约。毋以作弊。若作弊则虽废业而不欲也。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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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入虎穴。为虑无涯。千万慎行。此间如昨。而我病亦无加耳。汝于平日。常少收束捡饬之意。以此行于众中稠会之地。想多失己。千万戒之。而亦以是戒濈之兄弟。临行缘多客。未及详言。故更示之耳。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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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闻好去可幸。但近日气色。颇异于前。无乃有病祟而然耶。扰不详探而送。追虑无穷。明日居斋。当于何所。若是庙宇则室隘难容。居处之间。易致生病。尤极可虑。然而当祀任便。亦非道理。须当随势两尽耳。两朴熟观趣味。真不易得。于汝当有薰袭之益。极可喜。但德征气宇轩然。不拘绳尺。是亦在渠为好气像。而他人效法。似不能无弊。昨于会日。欲抑这边意思。敢及数语。未知彼能会意否耶。汝亦不可不知。故详及之耳。上候续续驰报极可。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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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汝舅子刚兄到邑云。然否。未知以何事来耶。或缘前日与人相诘之事耶。果尔则千不是万不是。彼此曲直。虽非病蛰所可及闻。而白首尊高之年。岂是与人相较争辨之时耶。其在私处。尚且不可。况质之官庭耶。虽得十胜。吾见其可羞而未见其为快也。此兄以为快乎。况闻官家以此为不美之事。而谕以自平。此实可警可惕。而今反益激何耶。吾于此兄。素所敬畏。而颇有气胜之病。故寻常奉规。今当气衰之年。犹且不免耶。程叔子诵母夫人之言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愿此兄之患其不能屈也。千恳万恳。汝须极力善谏。且以此纸奉烦。但相爱之心。极欲止之。故言不知择。或反遭触激耶。可呵。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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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行祭耶。无撼伤耶。此间依支。官厅税米。顷日欲纳。则监官以过数不捧云。汝须以每岁减贡。极自不安。而且米既入库。尤不当还受之意。委曲开陈于官前。以必听为期至可。固欲为此送汝。而汝去时忘未及。虽有纷冗。不可迁稽也。下录朱子说领之。

朱子论持敬工夫曰只大纲收敛。勿放逸。到穷理精后。自然思虑不至妄动。意甚婉转。须勿泛然看过。而沉潜玩索为可。朱子曰持身之要。大抵只是要得此心常自惺惺了了。即未发时不昏昧。已发时不放纵耳。此一节极甚切紧。须当详味而服膺也。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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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不废读耶。读何书耶。渊丈偏倚之论。于汝意何如。士之于此等说话。须可商量也。有见誊示。领之为可。

先生尝立北桥。忽市井游手数人悍然突过。先生敛衽桥侧避。每闲行道间。左右或辟人。先生厉声止之曰你管他作甚。先生即朱子也。须要识得其气像。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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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闻儒䟽待会试时。云然否。遐裔不知首末之人。随人附和。固可耻之甚。幸须十分量宜善处。至可至可。余意与其逐势附和。宁守分见斥于时议也。玄辨领会否。朱子说一条录于下。细视为可。此最为明白。已道破今日之惑。汝见如何。

朱子曰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有是气。必有是理。但禀气之清者为圣为贤。此如宝珠在清泠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不肖。此如宝珠在浊水中。所谓明明德者。是就浊水中揩拭此珠也。物亦有理。又如宝珠在至污处。然其所禀有些明处。上面便自不昧。如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是也。

所谓宝珠。即非五常之理耶。在人在物。虽有水中污处之别。而其宝珠却只是一个宝珠。岂可以禀气之不同。而疑物之不得此五常之理耶。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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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场中。无撼伤耶。巡使有覆书。而馈物太多。心深不安。糓则以当此一方嗷嗷之日。不敢独活之意。辞而还纳。须知此意以对。

答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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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书知好在。兵相意外捐馆。不觉惊惨。未知缘何病。而丧出于何日耶。在镜民有地主之义。汝辈才闻丧报。而因留居接。恐似未安。未知佥意以为如何。须当相议审处。曾闻罢接时有酒馔。此则决不可行。书中有罢接之语。故并及之也。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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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以院享位次事。通简于京有司云。然否。何其率尔耶。请定位次。是何等重事。而一二人所敢擅耶。书辞措语。亦当有佥议商量也。且农岩并享。虽云已定。而在村佥议。果未知尽同否也。若有他议于其间。则当初发论者。当受其咎。此非小事。虽未及时。姑且徐徐。以待一境佥议之洽。然后通于彼。岂非慎重之道耶。玆用通示。虽已付简。亟可推还。决不可任便草率也。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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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䟽事。细看有旨而更思之。此非亲受之旨。旨下道臣。道臣又行关。则自有次第。自此直䟽。似有越次之嫌。来时以此详议于城主宜矣。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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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得十五日在北青书。今早得十八日在咸兴书。俱得平报。慰不可量也。但前程尚远。未知终能利涉否。郁郁。寒泉前所质讲说二纸。无浮沉否。以此更质于金执义如何。当先质于金。而金于平日。以此等事为非学者急务。故不敢强烦。而相悉之间。又似不可终隐。此意当兼达也。亦欲示伯春。而忧遑中似不可烦。示济大可转示耶。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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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欲言数件事。而忘未面言可恨。玆用追烦。或可及于南行之前耶。生亲行状。业欲请于金。而并叠似难奈何。当观势而请为可。碑文固愿得来。而但无资难可久留。亦当观势。金之求鹰。恐于惜阴之意。似有怠放。而且君子一动。人所效法。尝欲因书规之而未及。汝以此意可言及耶。此待人以诚之道也。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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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寒非常。行事之际。想必大伤。为虑万万。营给糓物太滥。心甚不安。而吾家还上。无以备纳。在上似有周穷之道。在我似为有名之馈。故初未敢辞。昨今更思。未纳还上。则犹可诿之于前所言。而其已纳者则决不可并受。以犯古人货取之戒也。已纳还上。监官已报于官。未知得题之如何。而不可并受之意。则余今已决。汝须以此意历陈于官至可。千万勿忽。

答涵儿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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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曰人心道心。皆发于性。又曰情之揜乎形气者人心。此说不能无疑。盖心之本体。一而已矣。而人心道心之界分。必自所发处始。发于形气上者为人心。发于性命上者为道心。若曰发于性则似可为道心。而着人字恐不得。且人心者。上智之所不无。而谓之情之揜乎形气。则其于气一边。駄得不为太重耶。

此二段果可疑。朱子曰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以其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盖人之生也。有气必有性。而气主乎形。性主乎理。以其主形。故其发也私而易流于不善。以其主理。故其发也公而自无不善。此人心道心之所以分属乎形气性命之别也。今曰人心道心皆发于性。则是以性为人心道心之原也。道心固原于性。而人心亦可谓原于性耶。且人心虽谓之危。而人莫不有是形。亦莫不有是心。故朱子曰人心未便是不好。又曰圣人不能无人心。于此可见人心之初非恶念邪思。而今以情之揜乎气者为人心。揜字或生字之误耶则是气已用事而情不得其正也。不可谓非邪恶。与朱子之说。似不合矣。如何。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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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抵明书后。阙如无闻。郁怀何言。况炎气如蒸。水涨频频。恐不免行李多艰。未知无撼伤否。金大谏去廿四过此留半日。今初三往温泉写墓文。二日毕役。而字画甚正妙。极惬所望。幸莫大焉。墓文中有请改处。而迄未得报。固当停写以待。而若失此机会则远地人事。固难了期。玆未免依前本写置。而若有改处则以追送字㨾以补写之意。约于金大谏。事涉苟率。终觉未安。想汝已知其所改文字。若与金相值。则请写而来至可。字㨾胎去矣。碑面大字。依礼则当书字。近见京来墓文皆书讳。而金亦以为无书字之例云。故虽从其言书讳。而违礼从俗。于意不能无歉。礼小石碑注曰刻面如志之盖。志盖注曰某官某公之墓。无官则书其字曰某君某甫云云。原其礼意。虽于无官。杀礼书字。而犹不书讳者。重其讳也。以子孙立碑。而为其示后明的。直书礼所不言之讳其可耶。以此质于寒泉宜当。大谏云表石则撰写之人连书。不必作别行。此则便于地狭。从而书之。亦并质之。性命图说可推还耶。俄还自温泉。气惫不能尽。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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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儿读孟子几何。录去二条示之为可。渠若未详。诵而晓之。

朱子曰读孟子。非惟看他义理。熟读之。便晓作文之法。首尾照应。血脉贯通。语意反复。明白峻洁。无一字闲。人若如此作文。便是第一等文章。又曰此书不特是义理精明。又且是次第文章。某因读亦知作文之法。

与涵儿时朴文秀为道伯。巡到本邑。状闻诋毁。而涵方在外。故有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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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儿辈之言。虽甚纷纷。而在我之道。但当内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此外可付之风云也。汝性躁。每当此等外至之言。过为动心。故如是及之。千万慎之。守默以安。

与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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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远所问事。未见的据。不敢质言。而忌日虽云丧之馀祭。实亦有间。或人之言。似不为无理耶。然朱子论服中赴举。而末复结之曰此等事。于心未安则不赴为可。以此具告。使渠裁之。

与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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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书得见否。文场出入。虽非不好事。而其为害心而失操则与趍利者固无二道。须当十分加意。而以收敛心身省约言动八字。为操持之节度也。书不尽言。

答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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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惟求是处。不可循私任便。汝于近日。粗欲捡身。固可喜。而但此个意思。多失于嚣挠之地。须十分自戒。昨书悉此意。而闻失去。更烦耳。

不偏不倚之谓中。偏倚二字之义。或谓之同或谓之不同。二者孰得孰失。须可商量。

与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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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否。不废日课耶。会友群居固可乐。而然有损益二道。磨切相饬励则为有益。怠放事嬉戯则反有损。千万自省。余之所望。不但在翰墨之间也。

与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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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夜读每到鸡鸣。笃励可喜。而但汝新经大病。气未充健。卒作刻苦工夫。恐或伤气生病。须当量力勿迫。以为久远之功如何。

朱子曰读书须见得有晓不得处。方是长进。又更就此。阙其疑而反复其馀。则庶几得圣人之意。识事理之真。而其不可晓者。不足为病矣。

此大全文。而读书之法极精密。故誊示。须十分体之。

与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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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因李弁时华付书。得见否。去晦又得汝兄书。书云汝于十六过咸。而一行俱无事。深慰。前程更如何。而入城在何日。闻到洪。以刷马督出事。见辱于吏辈。而汝徒步而去云。然否。艰辛跋涉。得无生病耶。极可念。而恐或先失道而致之耶。朝家于北士。待之过优。至给刷马。实是非分。在士之道。固当蹙然有不安之意。而切不可恃此作气势也。戒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