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第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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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第十三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第二摄颂曰:

 种子轻恼教、  安床草蓐牵、  强住脱脚床、  浇草应三二。

坏生种学处第十一

尔时薄伽梵在室罗伐城。时六众苾刍自作使人,斩伐树木及诸生草,乃至花果随取而用。于时外道等见是事已,各生嫌耻作如是议:“此诸沙门释子,自作、使人斩伐草木。然我俗流婆罗门等,乃至佣人,亦自作、使人,斩伐诸树及杀草等,虽复出家与俗何别?谁当供养如是秃沙门耶?”诸苾刍白佛,佛以此缘,同前集众问实诃责,广说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自坏种子、有情村,及令他坏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人,馀义如上。

种子村者,有五种子:一、根种,二、茎种,三、节种,四、开种,五、子种。云何根种?谓香附子、菖蒲、黄姜、白姜、乌头附子等,此物皆由种根乃生,故名根种。云何茎种?谓石榴树、柳树、蒲萄、菩提树、乌昙跋罗溺屈路陀树等。此等皆由茎生,故名茎种。云何节种?谓甘蔗、竹苇等,此皆由节上而生,故名节种。云何开种?谓兰香、芸菱、橘柚等子,此等诸子皆因开裂乃生,故名开种。云何子种?谓稻麦、大麦、诸豆芥等,此等诸子皆由子生,故名子种。斯等总名种子村。云何有情村?有情者,谓蛗螽、蛱蝶、蚊虻、蜣螂、蚁子、蛇蝎及诸蜂等,此等有情皆依草树木而为窟宅。

若苾刍尼,于草树木,若拔、若破、若斫截,皆波逸底迦,义如前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

摄颂曰:

 根等生种想、  斫树草及花、  树等经行处、  青苔瓶架等。

若苾刍尼,于根种作根种想、生作生想及疑,自斫、教人斫,得堕罪。若干物作生想疑,俱得恶作罪。若苾刍尼,于根种作茎种想、生想及疑,自斫、教人斫,皆得堕罪。若干物作生想疑,断坏之时皆得恶作罪。如是根种,望节种、开种及子种,皆有四番,准前应作。又以茎种自望,及望馀四,各有四番,若想、若疑,俱得堕及恶作,准事广说。若苾刍尼,于五种子自作使人投著火中,作如是念:“令此种子悉皆损坏。”得五堕罪;若不损坏者,得五恶作罪。若于五种子自作、使人投著水中,亦如前说。若以五种子安著臼中,以杵𢭏筑令子损坏,得五堕罪;若不坏者,得五恶作。若以五种子,置干燥地,或安热处,灰汁、瞿昧耶及干土等,和糅一处作损坏心,随事得罪轻重如前。若以五种子,置在羹臛饭汁之中,令其损坏,得罪同前。若以一方便斫树断时,得一恶作、得一堕罪。若以一下斫两树断时,得一恶作、得二堕罪。若以一斫断多树时,得一恶,作众多堕罪。若以二斫断一树时,得二恶作、一堕罪。若以二斫断二树时,得二恶作、二堕罪。若以二斫断多树时,得二恶作、众多堕罪。若以多斫断一树时,得多恶作、一堕罪。若以多斫断二树时,得多恶作、二堕罪。若以多斫断多树时,得多恶作、及多堕罪。如树既尔,若于生草及莲花等,准事得罪多少同前。若苾刍尼,拔树根者,得堕罪。树皴皮及不坚湿处坏,得恶作;若坏坚湿处,皆得堕罪。若损未开花,得堕罪;若已熟者坏,得恶作。若于生草地处,以热汤浇及牛粪泥等倾泻其上令损坏者,皆得堕罪;若不坏者,皆得恶作。若作倾泻物心、无损坏意者,皆悉无犯。若苾刍尼,于生草地经行之时起如是念:“令草损坏。”者,随所坏草皆得堕罪。若但经行心者,无犯。若于生草地,牵柴曳席欲令坏者,得堕罪。若无坏心者,无犯。若于青苔地经行之时,同前有犯、无犯。若于此地牵柴曳席及馀诸物,得罪同前。若于水中举浮萍叶及青苔时,乃至未离水来得恶作罪,离水得堕。若拔地菌,得恶作罪;有损地心,亦堕。若苾刍尼,于瓶瓨等处,及衣服上、若褥席等,及衣架饮食等处,有青衣白醭生者,若作损坏心皆得恶作;若令人知净方受用者,无犯。若五生种令人知净者,亦皆无犯。

嫌毁轻贱学处第十二

缘起广说,具如大苾刍律,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嫌毁轻贱苾刍尼者,波逸底迦。”

嫌毁轻贱者,谓对面直言,及假托馀事,以言彰表。

波逸底迦,义如上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刍尼,被僧伽作法为诃责已,于十二种人被众差者,事未停息,若嫌毁者,波逸底迦;若轻贱者,波逸底迦;若嫌毁轻贱者,波逸底迦。若复苾刍尼,被僧作法为诃责已,于十二种人被众差者,事虽停息而嫌毁者,波逸底迦;若轻贱者,波逸底迦;若嫌毁轻贱者,波逸底迦。若苾刍尼,不被众僧作法诃责,于十二人被差者,事未停息而嫌毁者,得恶作罪;若轻贱者,得恶作罪;若嫌毁轻贱者,得恶作罪。若苾刍尼,不被众僧作法呵责,于十二种人被众差者,事虽停息而嫌毁者,得恶作罪;若轻贱者,得恶作罪;若嫌毁轻贱者,得恶作罪。境想句数,准事应知。又无犯者,谓最初犯人,或痴狂、心乱、痛恼所缠。

违恼言教学处第十三

缘起广说,具如大苾刍律,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违恼言教者,波逸底迦。”

若复苾刍尼者,谓是此法中苾刍尼,馀义如上。

违恼言教者,作恼他想,以言表示。

波逸底迦,义如上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有苾刍尼,往苾刍尼所,作如是语:“阿离移迦颇见苾刍尼新剃鬓发、著赤色大衣,以物替钵、手执锡杖或以酥、蜜、沙糖、石蜜盛满钵中擎持去不?”彼见问时,答言:“我实不见如是相状苾刍尼,然我见苾刍尼两脚行去。”若苾刍尼,别见别说,故作是语恼乱他时,得波逸底迦。如是乃至正学女、求寂女同前问答,得波逸底迦。若他来问:“颇见俗人担持甘蔗、竹[竺-二+韦]、柴草、酥油瓶等从此过不?”彼便答言:“我实不见如是之人,但见有两脚行去。”若苾刍尼见别语别作是恼者,波逸底迦。若有问言:“颇见俗人男子著青黄赤白等衣持酥瓶等从此过不?”乃至报云:“但见两脚行去。”广说应知,恼心说时皆得堕罪。如语既尔,默亦同然,皆得堕罪。无犯者,若苾刍尼,见有猎人逐麞鹿等来入寺内,苾刍尼见已,猎人问言:“圣者!颇见有走鹿从此过不?”不应答言:“我见。”若是寒时报猎人曰:“贤首!汝可暂入温室中少时向火。”若是热时报言:“贤首!汝可暂入凉室饮清冷水少时停息。”若猎者云:“我不疲倦,我问走鹿。”即应先可自观指甲,报彼人云:“诺佉钵奢弭。”若更问者,应自观太虚,报彼人云:“纳婆钵奢弭。”(此之梵语,但以方殊音别,极难解义,自非通知密意,岂能体此言辞。自非自指,难为启悟指甲、太虚,并说无字,有广注述,具如馀处)。若猎者云:“我不问指甲及以太虚,然问可杀有情于此过不?”苾刍尼即应遍观四方,作如是念:“于胜义谛一切诸行本无有情。”即报彼云:“彼不见有情。”此皆无犯。若苾刍尼,于馀问时不如实者,皆得堕罪。

在露地安僧敷具学处第十四

缘处同前。时有长者请佛及僧于舍受食,时诸苾刍于日初分执持衣钵诣长者家。于时世尊在寺内住,令人取食。佛有五缘在寺而食。云何为五?一、自须宴默,二、为诸天说法,三、为观病者,四、为观僧卧具,五、为诸苾刍制其学处。此时佛欲观僧卧具并制学处,由此为缘,在寺内住令人取食。尔时世尊,众僧去后持户钥,遍观寺内所有房舍,乃至寺外随近园林,普皆观察。次至僧房,于此房中多有敷具置在露地,忽有非时风雨蒙密而至。佛作是念:“斯等敷具,并皆是信心婆罗门诸居士等,自苦己身、减妻子分而施僧伽,为求胜福。而诸苾刍、苾刍尼受用之时,不知其量、不善守护,随处弃掷。”风雨欲至,世尊见已作神通力屏除风雨,而有重云叆叇垂布不散,以待世尊收摄卧褥。世尊自取敷具安置室中,便取雨衣出于房外方欲洗沐。即摄神通,雷霆昼昏,遂降洪雨高下同润。佛洗身已,洗足入房宴默而住。时取食苾刍持食既至,安在一边,诣世尊所顶礼双足。世尊常法共取食人欢言问讯:“苾刍僧伽所受饮食得饱满不?”答言:“大德!皆得饱满。”即便以食进奉世尊。食事既讫宴默而住,至日晡时于如常座。既坐定已告诸苾刍曰:“向者僧伽出食之后,我持户钥遍观房舍,见于露地多安卧褥。时天欲雨,我以神力悉皆屏除,躬自收摄。”告诸苾刍曰:“诸有施主苦自己身施僧求福,汝等不能如法受用,虚损信施。”即说颂曰:

“于他信施物,  知量而受用,  自身得安隐,  令他福业增。”

尔时世尊赞叹知足,依法受用信施物已,告诸苾刍,广说如前,乃至“我今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若复苾刍尼于露地处,安僧敷具及诸床座,去时不自举、不教人举者,波逸底迦。”

如是世尊为诸苾刍制学处已,时有苾刍随逐商旅人间游行,至一住处遂投寄宿,于后夜时商旅发去。一人来唤,苾刍闻其唤声即便疾起,分付卧具既延时节,于后随行遂被贼劫。以缘白佛,佛言:“于住止处若有苾刍,嘱授而去。”时诸苾刍,既闻佛教有因缘者皆嘱授去。室罗伐城有二长者,生生之处共为仇隙:一有信心、一无信心。其信心者作如是念:“我今何因增长怨隙?可舍怨恶而为出家。”无信者闻怀怨告曰:“纵令汝走入牛角中,我终不放。”苾刍闻已便作是念:“我由怖彼而来出家,岂于此处还遭彼怖?我今宜可逃避他方。”念已白邬波驮耶:“我向何处得免其难?”亲教师曰:“汝有斯畏,可游人间。”弟子即去。怨者闻已,便持路粮随趁而去。苾刍依时而行、非时不行,俗人则时与非时俱不停息。于其中路有一僧寺,长者趁及,苾刍遥见即入寺内。长者念曰:“明当在路,我自知之。”作是念已别求息处。时彼苾刍至天晓已,告诸苾刍:“观察卧具,我欲前行。”问曰:“欲何处去?”答曰:“欲诣王舍城。”苾刍报曰:“应寻此道,勿行馀路。”报言:“好住。”遂即前行。时彼长者旦入寺中,问苾刍曰:“取何路去?”答言:“此路。”随路急去趁及苾刍,告曰:“咄!秃头沙门欲向何处?”苾刍答曰:“贤首!我已出家欲除怨诤。”彼便答曰:“我于今时为除怨诤。”以杖熟打几将至死,衣钵破碎馀有残命,覆向寺中以事具说。寺中苾刍告曰:“若不教汝所向之处,必定不遭如斯苦恼。”遂以此缘具白世尊,世尊告曰:“除时因缘,馀当嘱授。前是创制、此是随开,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露地处安僧敷具及诸床座,去时不自举不教人举。若有苾刍尼,不嘱授,除馀缘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人,馀义如上。

僧者,谓如来声闻弟子。

敷具者,谓大床、毡褥、被毯等。杂物者,谓小床座枯及馀资具。

于露地者,谓无覆盖。

去时者,谓离势分。

时具寿邬波离白佛言:“大德!离敷具时,齐远近来名为势分?”世尊告曰:“如生闻婆罗门种庵没罗树法,相去七寻方植一树,枝条耸茂花果繁实,十树之内有四十九寻。若安敷具在露地时,齐此远近当须嘱授,离此势分即须收摄。”若不自举、不教人举者,谓不收摄。

有苾刍尼者,谓现有人堪可嘱授。有五种嘱授。云何为五?应报主人曰:“具寿!此是住房、此房可观察、此是敷具、此应可掌持、此是房门钥。”若于其处无苾刍尼者,应嘱求寂女;此若无者,应嘱俗人;此若无者,应观四方,好藏户钥然后方去。若于中路逢见,应报某处取之。

言除时因缘者,谓除难缘。

波逸底迦者,义如上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刍尼安僧敷具,故不嘱授舍而去者,乃至未离势分已来,得恶作罪;若离势分便,得堕罪。若苾刍尼于露地处安僧敷具,回入房中为欲安坐寂止乱心,既寂定已方随意出,至初更时若不损坏敷具者,得恶作罪;若损坏者,得堕罪。

具寿邬波离白佛言:“世尊大德!凡敷具者有几种损坏?”佛告邬波离:“有二种坏:谓风及雨。若风吹卷摄是名风坏,若雨湿彻是名雨坏。”

若苾刍尼于日暮时露安敷具,至半更时而不收摄,不自、他看守。若不损坏者,得恶作;若坏,得堕罪。如是乃至一更、一更半,二更、二更半,三更、三更半,四更、四更半,平旦(西方夜有三时,分十稍令。难解故,依此方五更为数,冀令寻者易知耳)、日出时、小食时、隅中时,欲午时、正午时、过午时,日角时、晡时、晡后时、日暮时,若苾刍尼齐此昼夜,于时时中安僧敷具不即观察,若未损坏,得恶作罪;若损坏者,得堕罪。

不举草敷具学处第十五

缘处同前。有二苾刍,为礼佛故向室罗伐城,在道日暮入寺寄宿。时诸苾刍遥见老者与房卧具,其少年者但与其房而无卧具。此二苾刍立性勤策,多觅干草敷令厚煖,至晓便去,后有众蚁依此草敷穿坏房舍。佛欲观僧卧具并制学处,见草狼藉广说如上。诃责乃至“我今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僧房内,若草、若叶,自敷、教人敷,去时不自举、不教人举,若有苾刍尼不嘱授,波逸底迦。”

如是世尊为诸苾刍制学处已,时有众多苾刍游行人间,有一长者容其停止,多敷干草积与膝齐,至天晓已不告而去。长者见讥,佛言:“应白主知,应须除弃。若违者,得越法罪。”

复有众多苾刍游行人间,广说同前,于一寺内止宿欲弃草敷,主人报曰:“我为客故远求此草,实是难得无宜辄弃。”客苾刍报曰:“仁等无知,自身犯罪,欲令我等亦犯罪耶?”作此责已取草弃外。以事白佛,佛言:“此不应弃,若有苾刍嘱授而,去遣弃方弃。若异此者,得越法罪。前是创制,此是随开,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僧房内,若草、若叶,自敷、教人敷。去时不自举、不教人举,若有苾刍尼不嘱授,除馀缘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人。

僧房者,谓是如来弟子住处,于中堪得为四威仪行住坐卧。

敷具者,谓草叶。馀广如上。

此中犯相亦同前说。若在砖鞕地、或在沙石中无虫蚁处敷草,设不数看,此皆无犯。

强恼触他学处第十六

缘处同前。时具寿邬陀夷至彼众多年少苾刍处,劝喻之曰:“汝等共我人间游行。”广说乃至少年苾刍俱出露地而卧,于一夜中备受寒苦等,具如苾刍律说。佛诃责已,“为二部众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僧住处,知诸苾刍尼先此处住,后来于中故相恼触,于彼卧具若坐、若卧,作如是念:‘彼若生苦者,自当避我去。’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尼,馀义如上。

知者,谓了其事。

苾刍尼先此处住者,先在此中而为止宿。

后来于中等者,谓是纵身强为坐卧。

彼嫌苦痛者,谓被恼不乐。自当避我去者,谓以此为缘不由馀事。

波逸底迦,义如上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刍尼了知其事如向所说,乃至避我去者,皆得波逸底迦。

故放身坐卧脱脚床学处第十七

缘处同前。时具寿邬波难陀至彼众多少年苾刍处,劝喻曰:“汝等共我人间游行,必当降伏他宗自获名称。汝等若欲赞诵禅思,及以衣食病缘所须,皆令无阙。”时诸少年虽闻此劝,共知邬波难陀禀性恶行不堪共居,竟无一人许共同去。时有乞食苾刍,闻其觅伴,遂告邬波难陀曰:“我共大德人间游行。”有同行人报乞食者曰:“此邬波难陀为人恶行,汝今随去必遭恼触。”遂报同梵行者曰:“我满十夏,不依止他,亦不就彼求受学业,彼于我处欲何所为?”知识报曰:“不相用语,后自当知。”不受劝言遂共同去,广说乃至邬波难陀在上棚卧,知脱脚床放身而坐,令床脚脱打破他头等,具如苾刍律说。世尊以此因缘,种种诃责,“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僧住处,知重房棚上脱脚床及馀坐物,放身坐卧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尼,馀义如上。

知者,或时自作或被他教。

重房者,谓居重阁危朽。

棚上脱脚床者,谓此床脚不连上盖(西国床脚安四角头,于上有盖与脚相连,为此不同也)及馀诸座。

放身坐卧者,谓极纵身或坐或卧,故令脚出伤损他人。

波逸底迦者,广释如上。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刍尼知僧房舍有脱脚床,纵身坐卧欲恼他者,皆得堕罪。若是版棚、或是砖地、或脚以版支、或时仰著,此皆无犯。

用虫水学处第十八

缘在㤭闪毘。时具寿阐陀以有虫水浇草土牛粪等用,诸少欲者共生嫌贱:“云何以有虫水将浇草等,自作、使人,不顾生命?”以缘白佛。佛以此缘问实诃责,“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知水有虫,自浇草土、若和牛粪,及教人浇者,波逸底迦。”

馀如上说。此中犯相,若苾刍尼于有虫水作有虫想,若自用、若教人用,得波逸底迦,疑亦如是。若水无虫作有虫想,得恶作罪,疑亦如是。

造大寺过限学处第十九

缘处同前,如世尊说:“修福德者,今世、后世常受安乐;无福之人恒遭苦恼。”时诸苾刍教化婆罗门居士,为僧伽故置立住处。时六众苾刍说诸过患,观此寺门安置不好,广说如苾刍律,乃至世尊诃责告诸苾刍:“我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作大住处,于门梐边应安横扂及诸窗牖并安水窦。若起墙时是湿泥者,应二、三重齐横扂处。若过者,波逸底迦。”

馀义如上。大者,谓有二种:一、施物大,二、形量大。此谓形量大。言住处者,谓于其中得为行住坐卧四威仪事。

作者,或自作、或使人,于门梐边应安横扂及窗牖水窦。

若起墙时是湿泥者,始从治地筑基创起,应二三重布其梐堑。

若过,得波逸底迦。释义如上。

此中犯相广同大僧。

过一宿食学处第二十

缘在室罗伐城。世尊现大神通,外道摧破悉皆逃散,边方而住。时有长者为诸外道造一住处,外道邪师与六十人于此而住。后时长者有知识人,从室罗伐至长者处,告言:“仁今于此有胜福田可恭敬不?”长者即将至邪人所,知识报曰:“此是世颠倒物,非真福田。”即为长者说诸苾刍德行尊高,广说乃至告六众知皆来至,彼遂令长者心无净信,复打外道驱逐令去。苾刍以事白佛。佛以此缘种种诃责,“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于外道住处。得经一宿一食。若过者,波逸底迦。”

尔时世尊观彼长者调伏时至,令具寿舍利子为其说法,彼闻法已得见真谛,复为无量百千有情说法,皆悟真谛。时过不食,风发遭患,乃至广说,佛言:“前是创制、此是随开,应如是说:若复苾刍尼,于外道住处得经一宿一食,除病因缘。若过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尼。

外道住处者,谓非同梵行。

一宿一食者,谓于彼众受食宿止齐限时节。

除病因缘者,谓缘说法事及有病。

波逸底迦者,广如上说。

此中犯相其事云何?若苾刍尼,于别住处己受一食,若更经宿,得恶作罪;若食者,便得堕罪。若于此宿、馀处受食,宿时恶作,食时无犯。若于馀处宿、此处食,宿时无过,食时得堕罪。若馀处宿、馀处食,暂来此者无犯。若此处所是多人共作,或主见留,或是亲族造此住处,过食无犯。

 第三摄颂曰:  过三不馀食、  劝足并别众、  非时触不受、  虫外道观装。

过三钵受食学处第二十一

缘在室罗伐城。世尊既证无上智觉,名称普闻。尔时北方有大商主,来至此城郭外停止。时六众闻已共诣其处而为说法,他便请食,既受食已更复相看为其说法。商主殷勤请其受食,复还报曰:“我不须食。”现相求衣。商人舍去,随后而行说伽他曰:

“边方险路不应往,  设令去者勿居停;  非但处所不堪行,  彼人勿共为亲友。  山险居人初见好,  如金揩石创鲜明;  中方居者则不然,  始终不动如山岳。”

时诸商人闻此语已,答圣者曰:“何因致恨苦见讥诮?”六众告曰:“贤首!已与仁等略申情义废我善品。”频为说法复现相已乃至得衣。商人俛仰咸并与之,所有路粮无不罄尽,遂遭贼劫。诸馀商人闻是语已咸共讥嫌。此是缘起,尚未制戒。

缘处同前。时此城中有长者,娶妻不久便即身死,如是乃至第七娶妻悉皆身亡。时人并皆唤为妨妇,更欲娶妻人皆不与,乃至求得眇右目女。彼有知识说伽他曰:

“波罗舍修将净齿,  若人头向西出眠;  眇右目女娶为妻,  此等皆为不善相。  两恶相逢必有损,  譬如刀石共相投;  夫妇皆是妨害人,  若娶定当遭死事。”

时彼知友虽闻此语竟不齿录,犹索不休。眇目父母营办饮食而欲嫁女,十二众来饭食尽授不成礼会,俗旅讥嫌。广说乃至世尊诃责“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众多苾刍尼往俗家中,有净信婆罗门居士殷勤请与饼𪎊饭。苾刍尼须者,应两三钵受。若过受者,波逸底迦。既受得已还至住处,若有苾刍尼应共分食,此是时。”

尼谓十二众,或复馀尼,过二已去名曰众多。

俗家谓白衣家婆罗门等。

往者,谓到其所。

净信者,谓信三宝深心归敬。

殷勤者,谓心至极。请者,谓发言近请。

𪎊饼者,谓所施食。

须者,谓情爱乐。

两三钵者,钵有三种:谓上、中、下。上者,谓受摩揭陀国二升米饭;中者,谓受一升半米饭;小者,谓受一升米饭。应两三钵者,指其限齐。

还至住处者,谓至寺中。

若有苾刍尼应共分食者,谓与同梵行者共相分布。

若过受,得波逸底迦者,事并如前。

此中犯相,以二大钵受时,得恶作罪;若吞啖者,得堕罪。

足食学处第二十二

缘处同前。佛告诸苾刍曰:“我为一坐食时,常得少欲无病、起居轻利、气力康强、安乐而住。”如佛所说一坐食时有斯胜利,时诸苾刍皆一坐食。然正食时若见二师及馀耆宿即便离座,将为足食更不敢食,由少食故颜色痿黄形体羸瘦。世尊见已知而故问阿难陀:“我一坐食乃至得安乐住,教诸苾刍亦一坐食得安乐住。何故诸苾刍颜色痿黄身体羸瘦?”阿难陀白言:“时诸苾刍如佛所教为一坐食,正啖食时见二师来及诸尊宿即起离座。既离座已将为足食更不敢食,由食少故颜色痿黄身体羸瘦。”佛告阿难陀:“若苾刍食时,乃至未足已来,随意饱食。若受食已更不应起。”如佛所教乃至不应起者,时诸苾刍随得多少羹菜之类及食熟豆即谓足食,起已更不敢食,由此因缘身皆羸损。世尊见已问阿难陀曰:“我教诸苾刍,凡欲食时,行盐已去乃至未足已来,随意饱食。若受食已更不应起。何故诸苾刍身体羸瘦不能充悦?”时阿难陀即以上缘具白世尊,佛以此缘告阿难陀曰:“有五种珂但尼食(是嚼啮义也),若食不成足食。云何为五?谓一、根,二、茎,三、叶,四、花,五、果。食此五时不成足食。若苾刍先食五种嚼食,后时得食五种啖食。若先食五种啖食,更不应食五种嚼食。若更食者,得越法罪。”

如世尊说,五种嚼食不名足食、五种啖食名足食者,时诸苾刍所受得食才食少许,有缘起已即谓成足更不敢食,身皆瘦损。世尊见已知而故问阿难陀曰:“我说五种嚼食不成足食、五种啖食方是足食,皆令饱食。何意苾刍身形瘦损?”阿难陀白佛言:“如佛所说,五种嚼食不名足食、五种啖食是名足食者,时诸苾刍所受得食才食少许,有缘起已即谓成足更不敢食,由是因缘身形损瘦。”佛告阿难陀:“有五因缘方成足食,复有五缘不成足食。云何五缘成足食?一、知是食,二、知有授食人,三、知受得而食,四、知遮食。五、知舍威仪。云何知食?谓知是五嚼食啖食。云何知授食人?谓知女男半择迦等。云何知受得而食?谓二五食从他受得而食。云何知遮食?谓遮二五食。云何知舍威仪?谓于此座舍之而起。具此五缘名为足食。云何五种不名足食?谓知非是食、知无授人、知受得未食、知不遮食、知未离座,是名五种不足食。复有五种足食。云何为五?一、是清净食,二、少有不净食相杂,三、非恶触食,四、少有恶触食相杂,五、舍其本座,是名五种足食。复有五种不名足食。云何为五?一、是不清净食,二、多有不净食相杂,三、恶触食,四、多有恶触食相杂,五、未离本座。是谓五种不名足食。复有五种足食。云何为五?谓见行食者与食之时。苾刍报云:‘我不须。’或云:‘去。’或云:‘休。’或云:‘已足食。’或云:‘已了。’斯五皆是决断不取,无馀之言,作此语时即名足食。复有五种不足食。云何为五?谓见行食者与食之时,苾刍报云:‘何且未须。’或云:‘且去。’或云:‘且休。’或云:‘且待食。’或云:‘且待了。’斯五皆是未为决断,有馀之言,作此语时不名足食。”

如世尊说,苾刍不应饱足食已更复受食,时十二众苾刍尼随足未足更复啖食。少欲苾刍尼闻生嫌耻,作如是语:“云何违佛所教?”白诸苾刍,苾刍白佛。佛以此缘,同前集尼问实诃责,广说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足食竟更食者,波逸底迦。”

如是世尊制学处已,时有长者请佛及僧就舍而食,有众多苾刍尼身婴病苦,其瞻病人亦去就食,既自食已并为病者持食而归。时诸病人不能尽食,瞻病之人自足食已更不敢食,复无求寂、净人可令授食,便将残食弃在一边,遂有乌鸟竞来啖食,因致諠声。佛言:“我听作馀食法随意而食。”如佛所言,听作馀食法。不知云何作?以缘白佛,佛言:“若有苾刍尼已足食竟,更有施主与五嚼、五啖美好饮食,情希欲食者,彼苾刍尼应净洗手受取其食,可诣彼现食苾刍尼未离座者,前而立作如是语:‘具寿存念!我苾刍尼某甲,已饱满足食竟,更复得此珂但尼食、蒲缮尼食等,情希更食。具寿!当与我作馀食法。’时彼苾刍尼即应为作馀食法,食二三口已,告曰:‘可去,此是汝物,随意当食。’时彼苾刍尼既作法已,持向一边任意饱食。若苾刍尼既足食已情希更食,不作馀法而食者,得越法罪。

“有五因缘不成作馀食法。云何为五?谓住界外、或远处障处、或居背后、或在傍边、或所对人已离本座,此皆不成作馀食法。有五因缘成作馀食法。云何为五?谓同一界内、在相近无障处、非背后、非傍边、其所对人亦非离座。此成作馀食法。复有五缘不成作馀食法。云何为五?谓在界外、或远障处、或不以器盛、或手不持捧、或所对者已离本座,此不名作馀食法。有五因缘成作馀食法,翻上应知。若其一人作馀食法已,有众多苾刍尼来共食者,悉皆无犯,勿致疑惑。”世尊赞叹持戒,告诸苾刍尼:“前是创制、此是随开,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足食竟,不作馀食法更食者,波逸底迦。”

尼谓十二众,馀义如上。

足食竟者,谓饱食已离本座。

不作馀食法者,谓不持二五等食对他作法。

更食者,谓是吞咽。

此中犯相,若苾刍尼足食想疑,皆得堕罪。足食不足想疑,得恶作罪。不足食不足食想,足食不足想无犯。

尔时邬波离白佛言:“世尊!食何等粥名为足食?”佛告邬波离:“若粥新熟竖匙不倒,或指等句画其迹不灭,食此粥时名为足食。”“大德!食何等𪎊名为足食?”佛言:“若初和水搅时,竖匙不倒,或五指句其迹不灭,食此𪎊时名为足食。又邬波离!凡是薄粥薄𪎊皆非足食。”

劝他足食学处第二十三

缘处同前。时有白衣妇人诣苾刍尼所,白言:“圣者!我欲出家。”尼将此女于亲教师处,便与出家。报弟子曰:“汝当教授。”时有长者请佛及僧就舍而食,随意食已更得馀食将向池边。师问老者:“汝欲得不?”答言:“欲得。”师曰:“汝为滤水?为作馀食法耶?”老弟子曰:“我作馀食法,师可取水。”彼即入水,便将己分作馀食法、师分不作。师取水已,即便取食。师既食已,老者白言:“师今有罪,应如法悔。”师曰:“我不见罪。”答曰:“不作馀食法。”师曰:“我实无罪,准斯道理汝当有过。”即以此事告诸苾刍尼,尼白苾刍,苾刍白佛。佛以此缘,同前集僧问实诃责,广说乃至“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若复苾刍尼,知他苾刍尼足食竟,不作馀食法,劝令更食,告言:‘具寿!当啖此食。’以此因缘欲使他犯生忧恼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尼。

知者,或自觉知或因他告。

足食竟者,谓饱食已。

不作馀食法者,谓不对于人他不取食。

劝者,谓遣更食。

以此因缘欲令他犯,结罪释义并广如前。

此中犯相,若苾刍尼知他足食,不作馀食法,劝他令食此可啖嚼者,皆得堕罪。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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