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会稽城东北七里,有山曰梅山。山之麓有泉,曰子真泉,游者或疑焉。智者及道人求笠泽渔父为之铭,铭曰:
梅公之去汉,犹鸱夷子之去越也。变姓名,弃妻子,舟车所通,何所不阅。彼吴市门人偶传之,而作史者因著其说。傥信吴市而疑斯山,不几乎执一而废百耶。梅公之去,如怀安于一方,则是以头血丹莽之斧钺也。山麓之泉,甘寒澄澈,珠琲玉雪。与子徘徊,酌泉饮之,亦足以尽公之高,而叹其决也。
本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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