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我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建交

欢迎我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建交
《人民日报》社论
1972年1月14日
本作品收录于《人民日报

我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经过友好谈判,决定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建立两国的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塞建交,体现了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表达了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的欢迎。

塞浦路斯人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斗争传统。一九六○年,塞浦路斯人民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赢得了国家独立。独立后,塞浦路斯人民为了保卫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同帝国主义继续进行了英勇的斗争。

十多年前,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接见伊拉克、伊朗、塞浦路斯的朋友的谈话中指出:“世界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都得到并将继续得到六亿五千万中国人民的坚决支持。”

中国人民一向同情和支持塞浦路斯人民为反对帝国主义干涉,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而进行的正义斗争。中国政府支持塞浦路斯政府执行不结盟的对外政策。我们深信,塞浦路斯人民加强团结,保持警惕,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粉碎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的一切阴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制造所谓“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台湾地位未定”、“台湾独立”或类似的阴谋,都是痴心妄想,定将遭到可耻的失败。

中国同塞浦路斯建立外交关系,为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揭开了新的篇章。中塞两国的友好和合作关系,必将在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的共同斗争中不断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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