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八十五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百八十五卷目录
山东总部汇考三
山东赋役考
职方典第一百八十五卷
山东总部汇考三
编辑山东赋役考 通志
编辑山东布政司
顺治十六年分,见在人丁一百七十五万四千七百二十六丁。
康熙十五年分,见在人丁二百二万四千六百四十五丁。内有康熙元、二等年编审自首人丁,除顶补节年开除老故外,实增人丁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一十九丁。内除山水横流、海啸、黄河决口、渰死、被贼残破、地震、压死重丁复逃亡并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一百九十二万七千九百六十八丁,共派银二十八万八千三百五十两五分九釐二毫零。
原额地一百二万一千八百六十三顷二十九亩九釐三毫四丝六忽零。内除奉
旨“赠淄川县户部尚书王鳌永茔地免派。”并优免《德》
州内阁、“谢陞坟地免派。及平原县灶地另例派征” 外。实该额地一百二万一千八百三十八顷一十亩九分九釐三毫零。
《原额》银三百一十六万一千三百四十两一钱九分三釐五毫零。
顺治十六年行粮,并“利津、益都、临淄、莒州、掖县、昌邑、蓬莱、黄县、福山、莱阳、文登等处逾额开垦,共熟地” 六十八万八千一百三十五顷三十三亩六分三毫零。
共派银二百二十四万三千三百九十四两八钱二分八釐二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并历城、利津、益都、临淄、莒州、掖县、昌邑、潍县、胶州、即墨、蓬莱、黄县、福山、招远、莱阳、文登等处逾额开垦,共熟地七十九万八千三百二十九顷五亩七分二釐八毫零,共派银二百五十四万五百五十两五钱八釐一毫五丝六忽零。内有节年劝垦自守地亩,除莱芜包荒、德州包粮沟渠道路、邹平、新城、青城荒芜、单县、曹县修筑黄河堤压挖伤范县重报丘县沙压寿光灶地官庄等项坵人民粮,莒州、沂水、宁海复荒、胶州、黄县、宁海迁移岛民所遗地亩银两细款,俱在康熙十五年《赋役全书》内开载明白外,实在行粮熟地七十八万四百四十八顷八十八亩六分六釐一毫六丝八忽零,内有逾额地三千九十顷八十亩四分五毫九丝八纤,实派银二百四十九万三百二十五两五钱六分八釐四毫零。
《荒芜地》、二十四万四千四百八十顷二亩七分三釐七毫零
山东都司管辖卫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万六千二百六十九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万八千五百三十三丁。除优免逃亡并地震压死人丁外,实在行差人丁二万六千四百四十九丁。共派银九千四百五十一两二钱一分九釐六毫六忽。
原额军屯更名田地,并武清县原圈占退还官各项共地三万一千三百七十二顷五十六亩二分五釐二丝零。内除将德州卫寄庄屯地拨补德州被圈士民五百三十三顷八十九亩六分六釐四毫九丝外,实该额地三万八百三十八顷六十六亩五分八釐五毫零。
《原额》银六万七千一百五十五两五钱二分七釐八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一万五千一百三十顷五十八亩七分四釐四毫零,共派银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一两九钱九分七釐一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万一百四十一顷二十九亩五分五釐八丝零。内有“齐河屯逾额地” 三十三顷二十九亩六分六釐六毫零。又康熙八年起科德州退回地一十五顷二十五亩。康熙十年起科德州退回地一百六十九顷九十三亩九分六釐。共派银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四两七钱八毫零。
荒芜地一万九百一十五顷八十五亩六分六釐七丝零。内于康熙十一年,奉文准给东平所
赡军地一百五十五顷,自行开垦赡运,不行起科。原额运军随船赡军地一千五百七十五顷八十八亩八分八釐九丝。内旧编熟地一千三百二顷九十三亩八分八釐零,系随船赡军,例不起科。
抛荒故绝运军地二百七十二顷九十五亩,内康熙三年熟地三十九顷四十六亩系民垦承种,共派银一百五两二分六釐七毫三丝六忽。康熙十五年熟地一百六顷二十四亩四分系民垦承种,共派银二百八十二两七钱七分九釐零。
《荒芜地》、一百六十六顷七十亩六分
原额额外荒田、马场杂项营房共地三百六十六顷二毫。
原额银八百三十二两七钱九分二釐八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二十三顷一十三亩七分四釐四毫,共派银四百八十两七钱五分八釐四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九十九顷一十八亩四分三釐四毫,共派银七百八两二钱五分五釐一毫零。
荒芜地六十六顷八十一亩五分六釐八毫。康熙十五年,额外新增杂项局内城壕、官基、漕饷等项共地八十顷一十亩四分七釐一毫零,共派银一百一十两七钱五分五釐零。
济南卫并收并肥城所
本卫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千七百九十一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千九百一十一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一千八百八十二丁,共派银四百七十两五钱。
收并肥城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四百五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四百三十三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四百一十八丁,共派银一百四十六两三钱。
本卫原额军屯地二千三百二顷二十七亩八分三毫
原额银五千五十六两九分四釐一毫三丝。康熙三年熟地一千二百六十八顷一十五亩四分五釐八丝,共派银二千五百九十三两四钱一分七釐四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千九百二十七顷二十七亩四分六釐七毫,共派银三千九百一十两七分三釐八毫零。
《荒芜地》三百七十五顷三分三釐六毫
康熙十五年,新增认住额外杂项地基地一顷四十一亩二分九釐,共派银七两九钱九分七釐零。
收并肥城所原额军屯地三百七十六顷三十五亩二分。
原额银一千一百七十二两三钱三分八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一百四十五顷二十亩四分六釐三毫零,共派银三百二十六两六钱六釐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二十二顷九亩三分六毫零,共派银二百四十一两八钱二分二釐零。荒芜地一百五十四顷二十五亩八分九釐。德州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百六十一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百六十一丁,共派银四十八两三钱。
原额屯地、并更名共地、三千八百八十六顷五十一亩四分八釐五毫。内奉
旨拨给左卫襄运荒熟地一千四百五十七顷三十
亩一分五釐六毫。内左卫止认去熟地五百七十一顷三十二亩八分,下剩荒地八百八十五顷九十七亩三分五釐六毫,仍在本卫开垦征粮。又将本卫寄庄屯地拨补德州被圈士民五百三十三顷八十九亩六分六釐四毫九丝外,实在额地二千七百八十一顷二十九亩二釐。原额银六千五百七十四两七钱九分二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二千三百一十一顷九十八亩四分六釐五毫,共派银五千四百八十二两八钱二分八釐七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千五百七十七顷一十一亩四分七釐八丝。内有康熙八年起科德州退回地一十五顷二十五亩。康熙十年起科德州退回地一百六十九顷九十三亩九分六釐。共派银六千八十九两一分七毫零。
《荒芜地》三百八十九顷三十六亩五分九毫零。德州左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百七十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百七十五丁,共派银:
五十二两五钱
原额、并牧马屯地、二千九百七十九顷八十一亩六分八釐一毫
原额银七千一百三十六两二钱二分二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一千八百四十四顷六亩六分九釐一毫,共派银四千五百八十两八钱五分七釐九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千四百九十一顷三十六亩二分三釐三毫,共派银六千四两九钱零。荒芜地四百八十八顷四十五亩四分四釐;又武清县原圈占退还本卫达官次地五十一顷二十八亩七分;全熟地共派银一百三十三两三钱四分六釐二毫。
又顺治四年奉
旨“将德州卫、拨给本卫屯地五百七十一顷三十二”
亩全熟,共派银一千九百九十九两六钱四分八釐。
任城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千二十六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千一百八十二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八百五十二丁,共派银三百三十二两七钱六釐。
原额屯地八百八十八顷五亩七分六釐,原额银二千一百一十九两四钱二分五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五百二十二顷六十四亩三分二釐九毫,共派银一千二百四十七两三钱三分三釐一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一亩二釐九毫,共派银一千六百三十一两七钱三分三釐三毫零。
荒芜地二百四顷三十四亩七分三釐一毫。济宁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三千四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三千七百一十四丁,除运粮旗丁外,实在行差人丁三千二百五十二丁,共派银一千三百两八钱。
原额、军屯地二千六十五顷三十二亩四分四釐
原额银二千七百二十五两九钱二分六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一千一百一十九顷七十四亩四分八釐,共派银一千四百八十两一钱八分二釐一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千九百二十八顷一十亩二分七釐九毫六丝,共派银二千五百二十二两二钱四分二釐七毫零。
荒芜地一百三十七顷二十二亩一分六釐。康熙十五年,清查出额外久荒官基地九亩三釐五毫,共派银三钱七分九釐三毫。
沂州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千三百六十三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五丁。除地震压死人丁外,实在行差人丁一千八百五十九丁,共派银七百一十五两七钱一分五釐。“收并滕县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四百六十五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行差人丁四百七十三丁,共派银一百五十一两三钱六分。
本卫原额、屯地一千九百八十二顷七十三亩二分四釐
原额银四千七十五两四分四釐四毫零。康熙三年熟地六百六十七顷九亩七分,共派银一千三百七十二两六分二釐四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七百二十六顷一十二亩二分,共派银一千四百九十二两三钱七分六釐六毫零。
荒芜地、一千二百五十六顷六十亩九分。原额额外荒田地、一十四顷五十三亩七分六釐
原额银九两六钱一分七釐三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三顷一十二亩三分,共派银二两六分七釐。
康熙十五年相同
《荒芜地》一十一顷四十一亩四分六釐;
本所原额军地六百三十九顷一十六亩一分二釐,共派银一千三百一十两七钱九分六釐四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三十九顷六十五亩七分七釐,共派银四百八十七两五钱六分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四十六顷一十六亩五分三釐九毫,共派银五百两九钱七釐三毫。荒芜地三百九十二顷九十九亩五分八釐。
东平守御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千六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千一百九十九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六百八十一丁,共派银一百七十两二钱五分。
原额、军屯地三百六十九顷九十七亩
原额银九百八十六两二钱二分三釐三毫。康熙三年熟地七十顷五十八亩四分八釐七毫,共派银一百四十两七钱一分四釐九毫。康熙十五年熟地一百三十二顷二十四亩八分八釐七毫,共派银二百八十二两四钱一分六釐七毫。
《荒芜地》二百三十七顷七十二亩一分一厘三毫。内有康熙十一年奉文准给赡军地一百五十五顷,自行开垦赡运,不行起科
原额额外成熟营房地六十八亩七分九釐六毫,共派银一两二钱五分二釐八丝。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东昌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九十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三百三十六丁,共派银一百二十七两六钱八分。
原额屯地并寄庄兴屯共地九百一十一顷一十七亩三分七毫零。
原额银二千四百六十八两九钱一分五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四十三顷九十一亩一分六釐七毫,共派银六百九十二两九钱三分二釐四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五百六十九顷八十五亩六分四釐一毫,共派银一千五百六十两四钱六分六釐九毫零。
《荒芜地》、三百四十一顷三十一亩六分六釐六毫零
原额运军随船赡军地二百五十四顷,内旧编熟地一百七十五顷,系随船赡军,例不起科,抛荒故绝运军地七十九顷,内康熙三年熟地一十七顷五十六亩,系民垦承种,共派银四十六两七钱二分七釐六毫零。
康熙十五年相同
《荒芜地》、六十一顷四十四亩
濮州所
原额:运军随船赡军地三百一十六顷九十五亩。内“旧编熟地一百二十三顷,系随船赡军,例不起科。”
抛荒故绝运军地一百九十三顷九十五亩,内康熙三年熟地二十一顷九十亩,系民垦承种,共派银五十八两二钱八分九釐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八十八顷六十八亩四分,共派银二百四十六两四分一厘三毫零。
《荒芜地》、一百五顷二十六亩六分
平山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千四百五十五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千五百七十丁。共派银九百七十六两六钱。
原额《一例》。军屯更名地、二千八百四十五顷一十三亩九釐八毫零
原额银三千九百二十三两九钱八分五釐六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一千九百六十五顷六十九亩二分五釐五毫,共派银二千七百一十两六钱三分六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千四百顷五十八亩六分三釐二毫,共派银三千三百一十两八钱八分九釐九毫零。
《荒芜地》、四百四十四顷五十四亩四分六釐六毫零
原额马场一例地九顷二十一亩七分,全熟,共派银二十一两八钱。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临清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三千五百六十九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三千七百四丁。共派银一千四百七两五钱二分。
原额屯地一千三顷三亩五分七釐三毫,原额银三千五十七两二钱五分二釐九毫。康熙三年熟地六百八十二顷四十三亩二分二釐九毫,共派银二千一百一十二两二钱六分三釐六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九百一十六顷八十八亩九分一毫三丝六忽六微,共派银二千八百三十七两九钱五分三毫。
《荒芜地》八十六顷一十四亩六分七釐一毫八丝三忽;
原额:“京边军并三班绝军共地五百九十三顷三十九亩” ;
原额银一千四百二十四两一钱三分六釐。康熙三年熟地四百二十九顷一十亩三分,共派银一千二十九两八钱四分七釐二毫。康熙十五年熟地五百五十三顷一亩五分一厘一毫三丝,共派银一千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三分六釐二毫。
荒芜地四十顷三十七亩四分八釐八毫。原额额外荒田地一百九十八顷六十四亩。《原额》银五百九十五两九钱二分
康熙三年,熟地九十二顷三十四亩八分,共派银二百七十七两四分四釐。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百六十八顷七亩二分九釐,共派银五百四两二钱一分八釐七毫。荒芜地三十顷五十六亩七分一厘。
原额马场租地六十一顷二十六亩八分六釐,全熟。
原额银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五分六釐七毫。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本卫原近《二屯》左等六所,原额赡运无粮军地一千四顷九十三亩八分八釐。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青州左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一千五百四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千七百一十三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一千六百六十二丁,共派银三百七十二两。
齐河屯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九百七十九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千三百五十四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一千三百五十二丁,共派银二百七十七两七钱五分。
本卫原额屯地、更名地、共六百一十二顷六十三亩三分九釐四毫零。
原额银一千二百五十一两一分八釐零。康熙三年熟地四百四十八顷四十七亩一分六釐零,共派银九百八十一两五钱五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五百顷二十八亩二分六釐九毫零,共派银一千五十九两三钱七分二釐五毫零。
《荒芜地》、一千一十二顷三十五亩一分二釐五毫零
康熙十五年,新增额外局内上地并城壕下丁地二顷四十四亩五分九釐一毫一丝二忽,共派银九两九钱四釐五毫。
齐河屯
原额、地、军地、共一千三百五十九顷四十六亩九分五釐
原额银二千二百五两一钱三分八釐。
《康熙》三年熟地三百六十一顷四十七亩九分七釐,共派银七百五两一钱五分九釐四毫。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千三百九十二顷七十六亩六分一厘六毫,内有节年开垦逾额地三十三顷二十九亩六分六釐六毫,共派银二千二百五十五两一钱八分二釐九毫零。
安东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七百五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七百八十九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七百一十一丁,共派银二百七两七钱五分。
原额、屯地一千六百六十五顷
《原额》银三千八百九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五毫。
康熙三年,熟地六百一十一顷九十五亩九分七釐,共派银一千四百四十六两六钱八分四釐。
康熙十五年,熟地六百一十九顷三十九亩四分一厘,共派银一千四百六十四两三钱七分五釐九毫。
荒芜地一千四十五顷六十亩五分九釐。原额额外荒田地四十顷四十五亩
原额银四十两四钱五分。
康熙三年,熟地一十七顷六十八亩八分,共派银一十七两六钱八分八釐。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十七顷九十九亩,共派银一十七两九钱九分。
《荒芜地》、二十二顷四十六亩
康熙十五年,新增漕饷熟地七十五顷,共派银
九十两
灵山卫并收并胶州所
本卫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七百八十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七百八十一丁,共派银二百八十一两一钱六分。
“收并胶州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 六百二十八丁,共派银一百一十三两四分。
康熙十五年相同
本卫原额、屯地八百九十六顷
原额银一千五百五十五两三钱一分一厘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六十一顷五十八亩八分七毫,共派银四百六十三两三钱九分五釐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六十七顷八十二亩六分六釐,共派银四百七十四两三钱九分四釐九毫零。
荒芜地六百二十八顷一十七亩三分四釐。原额额外城里、教场、营盘达官军、赡并牧马草场共地一十五顷八亩四分九釐六毫,共派银二十二两六钱三分五釐五毫。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收并胶州所、原额屯地三百四十六顷五十一亩六分四釐六毫
原额银六百一两一钱三分五釐五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八十三顷二十七亩五分七釐二毫,共派银四百九十一两五钱八分八釐七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八十七顷九十五亩三分一厘六毫,共派银四百九十九两六钱六釐八毫零。
《荒芜地》五十八顷五十六亩三分三釐;
康熙三年,原额额外荒田地七顷一十四亩二釐,共派银七两九钱六分九釐零。
康熙十五年,新垦额外坐落胶州墩台地二十五亩,共派银二钱七分九釐零。
鳌山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六百八十一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六百九十二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六百五十三丁,共派银二百一十五两四钱九分。
原额地一千八顷
原额银二千三十二两四钱四分九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五十一顷四十八亩一分五釐,共派银四百九十两四钱一分六釐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六十六顷二十一亩四分二毫,共派银五百一十五两一钱六分五毫。荒芜地七百四十一顷七十八亩五分九釐八毫零。
原额“额外杂项荒田地” 共一十七顷九十二亩零。
原额银一十九两二钱六釐八毫。
康熙三年,熟地一十五顷五十二亩六分二毫,共派银一十六两三钱六分七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十五顷五十四亩六分二毫,共派银一十六两三钱八分零。
《荒芜地》二顷三十七亩三分九釐八毫
雄崖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四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百六十二丁,共派银八十一两二钱二分。
原额、军地一百五十五顷
原额银三百七十七两三钱四分七釐六毫零。康熙三年熟地四十八顷六十二亩,共派银一十八两六钱九分九釐七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五十顷二亩七分,共派银一百二十二两一钱二分零。
《荒芜地》、一百四顷九十七亩三分
浮山守御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四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百五十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二百四十九丁,共派银七十九两六钱八分。
原额、屯地三百九十二顷
原额银八百三十四两九钱五分八釐九毫。康熙三年熟地四十四顷六十亩二分一厘四毫,共派银八十七两三钱六分四釐。
康熙十五年熟地五十顷六十五亩一分九釐八毫,共派银一百两五钱四分四釐三毫。荒芜地三百四十一顷三十四亩八分二毫。康熙十五年,新增额外杂项熟地九十亩一分一厘二毫,共派银二两一钱九分五毫。
灵山卫前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七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相同,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二百六十九丁,共派银九十六两八钱四分。原额屯地三百九十二顷。
原额银六百九十七两一钱六分五釐。
康熙三年,熟地一百三十六顷六十二亩四分八釐二毫,共派银二百四十六两五钱七分一厘二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百四十二顷六十亩一分四釐九毫,共派银二百五十七两一钱一分六釐七毫。
《荒芜地》、二百四十九顷三十九亩八分五釐一毫
康熙三年,额外成熟杂项地一顷五亩三分七釐,共派银一两八分五釐三毫。
康熙十五年,新增额外成熟杂项地四分四釐三毫,共派银四釐五毫。
威海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五百二十八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五百四十七丁,共派银二百九十八两九钱六分五釐。
原额一例屯地九十二顷三十一亩五分九釐六毫
原额银二百七十一两八分一厘二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五十一顷四十七亩,共派银一百五十一两一钱三分九釐八丝。
康熙十五年,熟地五十八顷一十二亩二分九毫,共派银一百七十两六钱七分二釐六毫零。荒芜地三十四顷一十九亩三分八釐七毫,成山卫并收并寻山所。
本卫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四百七十九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四百八十四丁,共派银二百一十两五钱七分六釐。
收并寻山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三百一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三百八十一丁,共派银一百八十八两四钱七分二釐。
本卫原额屯地并达官、达军及墩寨、教场共地五百六十四顷五十四亩九分六釐九毫。原额银一千五百七十四两二分一厘零。康熙三年,熟地八十二顷四十六亩二分九釐二毫,共派银二百二十九两九钱一分四釐八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八十三顷七亩一分九釐零,共派银二百三十一两六钱二分二釐八毫零。荒芜地四百八十一顷四十七亩七分七釐,收并寻山所原额屯地并达官达军及墩、寨、教场共地二百八十二顷二十七亩四分八釐。原额银七百三十两六钱六分八釐四毫。康熙三年,熟地四十顷九亩五分,共派银一百三两七钱八分七釐六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四十一顷三十四亩七分一厘,共派银一百七两二分七釐零。
荒芜地二百四十顷九十二亩七分七釐四毫。靖海卫、并收并宁津所
本卫康熙十三年,见在人丁七百七十七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八百一丁,共派银四百三十二两七钱一分四釐。
收并宁津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 一百五十五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一百六十六丁,共派银九十两七钱八分五釐四毫。
本卫原额、屯地一千一十四顷
原额银三千二百一十三两八钱三分二釐。康熙三年熟地七十七顷六十七亩一分九毫,共派银二百四十六两一钱七分七釐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七十九顷四十七亩七釐九毫,共派银二百五十一两八钱七分九釐零。荒芜地九百三十四顷五十二亩九分二釐,收并宁津所原额屯地八十六顷五十七亩八分;
原额银九十二两二钱九分一厘四毫六丝。康熙三年熟地九顷三十八亩三分六釐八毫,共派银一十一两一钱二分八釐。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十一顷六十四亩四分一厘九毫零,共派银一十三两五钱一厘七毫零。荒芜地七十四顷九十三亩三分八釐。
大嵩卫并收并海阳所
本卫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九百二十五丁;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九百三十丁,共派银五百四两九钱。
海阳所: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一十丁,共派:
银九十九两六钱四分五釐。
康熙十五年相同
本卫原额军屯地一千二百七十六顷
原额银二千四百七十六两八钱九分一厘五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一十二顷五十五亩五釐四毫,共派银二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三釐五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一十六顷五十六亩八分五釐四毫,共派银四百二十八两四钱三分二釐七毫零。
《荒芜地》、一千五十九顷四十三亩一分四釐四毫零
海阳所、原额、《一例地》、三百三十六顷
原额银一千一百八十四两七钱三分六釐。康熙三年熟地七十五顷九十五亩六分六釐六毫,共派银二百六十七两八钱二分三釐一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七十六顷一十九亩六分六釐六毫,共派银二百六十八两六钱六分九釐四毫零。
《荒芜地》、二百五十九顷八十亩三分三釐四毫。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