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28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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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二百八十三卷目录

 莱州府部汇考三

  莱州府学校考

  莱州府户口考

  莱州府赋役考上

职方典第二百八十三卷

莱州府部汇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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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府学校考    通志府志合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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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掖县附郭。

府儒学 在府治东南。宋明道间,郡首李定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前为戟门。庑之北,左为乐器、射器二库,右为祭器、书籍二库。戟门前为泮池,跨石桥三空。池西为宰牲所。池前为棂星门。庙后明伦堂,东西列四斋:曰进德、曰修业、曰日新、曰“时习。” 敬一亭在乡贤祠后。启圣祠在敬一亭后。名宦祠在儒学门东。乡贤祠在名宦祠后。教授、训导二署俱在四斋后。明洪武初知府胡天祐修。宣德四年知府夏昇重修。正统中知府崔恭增会馔堂。景泰中,知府熊瓒拓地修堂斋。成化三年知府张谏增修及塑像,建号房。东莱书院 在府治东南,祀宋儒吕祖谦。“旧在府治西南,明成化六年迁于县学东。正德六年副使王良” 臣、知府徐朝元复建今地。

《韩信》书院 在府城东四十里圣水头。

小学 在府治东南,有坊,题曰“东莱小学。” 重门、正堂、后堂、前后厢房、东西号房、茶房、门房,俱知府龙文明创建。

学田 先二百八十亩。明万历二十一年,知府刘任置。后九百六十五亩,三十年,知府龙文明置。以上俱近马邑铺,去城二十馀里。

掖县儒学 在县治西南。旧在城南门外,明洪武三年,知县宋荣建。成化三年圮于河,知县郭昂迁今地。弘治八年,知县李守经重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庑之北,左为祭器库,右为书籍库,前为戟门。戟门东为名宦祠。乡贤祠在戟门西。又前为棂星门,后为明伦堂,东列笃行斋,西列慎行斋。教谕、训导二署在斋后。万历二十四年,守道于仕廉、知府王一言、知县卫三省重修,迁“敬一” 亭于明伦堂后,始凿泮池,跨石一空,在戟门前。启圣祠在学门内东。

社学 旧在各社,今止存东北隅一区。明万历三十年,知府龙文明增置二区:一在东城重门内,一在南城重门内,择有社师,群蒙童教之。其在各州县社学,皆一体奉行。

学田 明万历十七年,知县李日煦查出“正南隅等社无税地二顷七十四亩为学田,岁征银五两有奇,送学支用。”

外州县

平度州儒学 在州治东南。自汉置平度,始建立讲堂、斋舍,创置殿庑垣墙,历唐、宋仍之。元元统间重修。中为殿,东西列两庑。西庑西为宰牲所,前为㦸门、戟门,东西为名宦、乡贤二祠。前为棂星门,外为泮池,池南为凤鸣山,殿后为明伦堂,东列兴诗、成乐二斋,西立礼一斋,堂后为敬一亭。启圣祠在学门后。学正、训导二署,一在礼门内西北,一在明伦堂西。明洪武、宣德、成化、弘治、嘉靖间,相继重修。至万历七年,知州薛道生左建仰圣坊,右建育贤坊。十三年,知州胡尚礼复于泮池北建石坊,题曰:“贤于尧舜。” 又于明伦堂东南建造膳所。崇祯十三年,知州杜志攀重修,移泮池于棂星门内。

皇清顺治八年,知州刘有道重修。十六年,知州李芝

兰复行重修

社学四 。东门外二,西门外二。明天顺六年知州张福置。

状元书院 在学东。明正德十五年,知州刘景宾为宋蔡齐建。

太泉书院 在州北三里太泉南。明正德间,州人官贤建。

两山书院 在两髻山前。明嘉靖二年,州人李慧建。

学田 :明万历五年,知州傅霖于城西南置六十九亩。十九年,知州汪会海置四顷于各社。潍县儒学 在县治东南。元延祐间,潍州达鲁花赤火伱赤等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前为戟门、㦸门左右为名宦、乡贤二祠。又前为泮池,跨石桥,旁为厨库,池前为棂星门,门前左右二坊。

“一德配天地,一道冠古今。” 殿后为明伦堂,堂西南为启圣祠,又西为教谕署。敬一亭在殿东,训导署在大门东。东列日新斋,西列时习斋。明洪武三年,知州周通、天顺五年知县戴昂相继修葺。成化十年,知县宋兑修棂星门,易以石柱。嘉靖六年,知县重修。

潍县书院 在县西南二十里。相传汉公孙弘读书于此,今“麓台” 是也。

社学六 一在城隍庙西,一在社圃南,四在乡学。田 地一十二顷八十二亩九分八釐,每年该征银二十九两八钱九分三釐四毫三丝四忽,应解学道。

昌邑县儒学 在治东。金大定间建。明洪武三年,县丞程福山重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殿东北为启圣祠,前为㦸门,又前为泮池。泮池东西列名宦、乡贤二祠。跨桥三。空池前为棂星门,庙后为明伦堂,东列进德斋,西列修业斋。堂东南为奎楼,东北为敬一亭。教谕署在云路门东。训导署在云路门前。自景泰至崇祯间,相继重修。

皇清顺治十七年,知州党丕禄修。康熙七年六月地。

震尽倾知县许全临捐赀募修。

社学 在县治东南槐行巷南头路西,各社俱有。

四知书院 在县南门外。弘治间建,即“四知祠。” 养志书院 ,在县西二里西岩前。隆庆二年建。胶州儒学 ,在州治东南。“金大定间建。元至正间重修,后毁。明洪武、成化、弘治、嘉靖、万历中,相继修建。”

皇清顺治十八年,知州赵民善重修。康熙三年,知州

郎熙化重修。七年,地震尽倾。知州刘大庆、学正赵秉正捐募葺。以茅茨中为正殿,殿后为明伦堂。明伦堂后为学正署,为敬一亭。训导署在启圣祠东。殿前东西为两庑,前为㦸门、戟门,左右为名宦、乡贤二祠前为泮池,跨桥三。空池前为棂星门。

“社学 明万历十九年知州余邦辅建设社学十处:正东隅在八蜡庙前,正西隅在城隍庙右,西南隅在三清庙前,正南隅在洪福寺西。六乡各量地里适中建设,仍各择社师,教训蒙童。” 学田 原额一十六顷七十亩九分四釐六毫。内除荒芜,实该应征学田一十三顷一十七亩二分,每亩一分四釐九毫,共征银一十九两六钱二分六釐。又收九年新垦学田三顷五十三亩七分一厘一毫三丝,征银五两二钱九分。以上二项,共银二十四两九钱一分七釐,本州填报循环征解学道,赈济贫生。以上坐落行上社、北兰社、人荣社、古镇社、启真社。

高密县儒学 在县治东南。元至元间,县尹秦伯裕、典史潘亨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启圣祠在殿东。前为㦸门、戟门,东西列名宦、乡贤二祠。前为泮池,跨桥,又前为棂星门,殿东为敬一亭,殿后为明伦堂,东列日新斋,西列“时习斋,后为号房。” 教谕署在东斋后。训导署在明伦堂西南。明洪武、成化、万历间,相继重修。

社学 在各社

即墨县儒学 在县治东。元至正十二年,县尹董守忠建。中为殿,东西列两庑。殿后为启圣祠,前为㦸门、戟门,东西列名宦、乡贤二祠。又前为棂星门,对门为“斯文、正路坊。” 殿东为明伦堂,东列进德斋,西列修业斋。教谕、训导二署俱在东斋后。后为飞虹池,池后为起秀亭。敬一亭在明伦堂东。自明洪武至万历中,相继修建。

皇清顺治中,知县王效忠因水灾倾倒,捐俸重修。

社学 一在县治东南。城隍庙南巷。一在刘家庄、一在南庄镇。

康城书院 在县东南二十里“不其” 山下。明正德中建。

东崖书院 在县东一里。明成化间建。

灵山卫儒学 在卫治东。明正统元年,通判任经及指挥萧俊建为武学。十年,始改儒学。中为殿,东西列两庑。西庑后为敬一亭,殿后为明伦堂,东西两斋前为戟门,门前为泮池、化桥一空池前为棂星门。

启圣祠 在西庑后。教授署在明伦堂后。训导署

鳌山卫儒学 在卫治东。明正统十四年建。中为殿,殿后为明伦堂,前为泮池,又前为棂星门。启圣祠在殿东。教授署在明伦堂后。

莱州府户口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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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皇清顺治十六年分,见在“人丁一十九万五千五百。”

六十四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十万七千四百丁。内有康熙元、二等年编审自首人丁,除顶补、开除老故外,实增人丁一万一千八百三十六丁。内除地震压死并优免外,

实在行差人丁二十万四千四百一十二丁,共派银四万六千三百九十一两四钱六釐五毫八丝六忽二微五纤四沙九尘。

灵山卫并收胶州所

本卫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七百八十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七百八十一丁。

共派银二百八十一两一钱六分。

收并胶州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六百二十八丁。

共派银一百八十三两四分。

康熙十五年相同

鳌山卫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六百八十一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六百九十三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六百五十三丁。

共派银二百一十五两四钱九分。

雄崖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四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百六十二丁。

共派银八十一两二钱二分。

浮山守御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四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见在人丁二百五十丁,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二百四十九丁。

共派银七十九两六钱八分。

灵山卫前所

康熙三年,见在人丁二百七十二丁。

康熙十五年相同。除优免外,实在行差人丁二百六十九丁。

共派银九十六两八钱四分。

莱州府赋役考上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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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原额、地、九万四百九十三顷五十七亩八分五釐七毫

《原额》银二十万七千二百八十一两七钱二分四釐二毫零。

顺治十六年行粮,并掖县、昌邑二处逾额开垦、共熟地九万一千五百二十八顷四十亩七分七釐。

共派银二十四万一千九百四十七两三钱六釐四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并掖县、昌邑、潍县、胶州、即墨五处逾额开垦,共熟地九万二千一十五顷三亩四分五釐六毫零。

共派银二十四万三千八十三两七钱四分四釐五毫零。内有节年劝垦自首地亩,除胶州迁移,岛民所遗地亩银两已在康熙十五年《赋役全书》内开载明白外,实在行粮熟地九万一千九百九十二顷二十八亩二分六釐一毫零,内有预额地一千八百九十四顷四十六亩九分六釐六毫零。

实派银二十四万三千三十二两四钱二分五釐六毫零。荒芜地三百九十五顷七十六亩五分六釐二毫

灵山卫并收并胶州所

本卫原额、屯地八百九十六顷

原额银一千五百五十五两三钱一分一厘三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六十一顷五十八亩八分七毫。

共派银四百六十三两三钱九分五釐九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 二百六十七顷八十二亩六分六釐。

共派银四百七十四两三钱九分四釐九毫零。荒芜地六百二十八顷一十七亩三分四釐。原额额外城里教场营盘达官军赡并牧马草

场共地一十五顷八亩四分九釐六毫。

共派银二十二两六钱三分五釐五毫零。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收并胶州所

原额、屯地三百四十六顷五十一亩六分四釐六毫

原额银六百一两一钱三分五釐五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八十三顷二十七亩五分,共派银四百九十一两五钱八分八釐七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二百八十七顷九十五亩三分一厘六毫。

共派银四百九十九两六钱六釐八毫零。荒芜地五十八顷五十六亩三分三釐。

康熙三年,原额额外荒田地七顷一十四亩二釐,共派银七两九钱六分九釐零。

康熙十五年,新垦额外坐落胶州墩台二十五亩。

共派银二钱七分九釐零。

鳌山卫

原额地一千八顷

《原额》银三十二两四钱四分九釐一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五十一顷四十八亩一分五釐。

共派银四百九十两四钱一分六釐一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 二百六十六顷二十一亩四分二毫。

共派银五百一十五两一钱六分五毫零。荒芜地七百四十一顷七十八亩五分九釐零。原额额外杂项荒田地一十七顷九十二亩,原额银一十九两二钱六釐八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一十五顷五十二亩六分二毫,共派银一十六两三钱六分七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一十五顷五十四亩六分二毫。

共派银一十六两三钱八分七毫零。

《荒芜地》二顷三十七亩三分九釐八毫

雄崖所

原额、军地一百五十五顷

《原额》银三百七十七两三钱四分七釐六毫零。康熙三年熟地四十八顷六十二亩。

共派银一百一十八两六钱九分九釐七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 五十顷二亩七分。

共派银一百二十二两一钱二分零。

《荒芜地》、一百四顷九十七亩三分

浮山守御所

原额、屯地三百九十二顷

《原额》银八百三十四两九钱五分八釐九毫零。康熙三年熟地四十四顷六十亩二分一厘四毫。

共派银八十七两三钱六分四釐七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 五十顷六十五亩一分九釐八毫。

共派银一百两五钱四分三毫零。

荒芜地三百四十一顷三十四亩八分二毫。康熙十五年,新增额外杂项熟地九十亩一分一厘二毫

共派银二两一钱九分五毫零。

灵山卫前所

原额、屯地三百九十二顷

《原额》银六百九十七两一钱六分五釐四毫零。康熙三年熟地一百三十六顷六十二亩四分八釐二毫。

共派银二百四十六两五钱七分一厘二毫零。“康熙十五年熟地” 一百四十二顷六十亩一分四釐九毫。

共派银二百五十七两一钱一分六釐七毫零。“荒芜地” 二百四十九顷三十九亩八分五釐一毫。

康熙三年,额外成熟杂项地一顷五亩三分七釐。

共派银一两八分五釐三毫零。

康熙十五年,新增额外成熟杂项地四分四釐三毫。

共派银四釐五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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