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卷目录
常德府部汇考四
常德府赋役考
职方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卷
常德府部汇考四
编辑常德府赋役考 府志
编辑府总
原额、田一万九千六百一十顷六十八亩四分零。各属起派不等
额科秋粮米六万六千九百七十三石七升八合零。各属起派不等
额征银五万七千五百二十一两二钱一分六釐零。除节年开垦外,科夏税桑贰丝一千三十八斤三两二钱二分二釐零,系秋粮内带派。原额。实在地三千一百四十一顷四十九亩七分零,各属起科则例不等。
额科秋粮米二千一百三十七石五斗一升九合零。各属起派不等。
额征银一千七百六十九两二钱九釐零。额科大小二麦二千一百二十一石三斗六升八合零。
额征:银七百八两九钱二分六釐零。
《科桑丝》二十九斤一十四两二分六釐零。原额实在塘七百六十一顷一十二亩九分二釐零。
额科秋粮米三百五十五石七斗七升四合零,额征银三百一十五两五钱六釐零。
科丝四钱一分零
归并屯田籽粒 。原额田六百六十七顷九十七亩六分五釐零
额科秋粮米四千七石八斗五升九合零,额征银二千七百七十三两七钱六分。
原额“人丁” 四万六千七百五十四丁,各属起派不等。
额征银一万四百四十六两四钱六分四釐零。除审复外。
见在新旧人丁三万三千四十五丁。
《丁地》二项,共银七万三千五百三十五两八分三釐零。
地亩另派 九釐,辽饷正扛共银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四釐零。
地丁外,湖洲杂课 、桃、龙、沅三县门摊商税馀利钞,并原增官地租等项,共额银七百一两八钱二分零。遇闰加银六两八钱三分零。
内除门摊、商税久免无征外,实征银九十四两,系沅江县解司充饷。
本府《代编》课钞、酒醋盐钞茶炭,共额银二百八十一两三分四釐零。遇闰加银四两八钱八分一厘零。此项原系市镇牙行、铺户、鱼户办纳,今逃亡无征。
本府代编“熟铁昌平商税” ,共额银四十五两五钱三分二釐零。遇闰加银一两八钱七分。此项全熟,节年照征起解。
以上丁地正杂钱粮,辽饷井本府“代编” 等项,共额银八万七千一百六十两八钱九分六釐零。一起运户部项下 解南农桑绢价正扛共银三十六两七钱二分七釐零。
《盛京富户正扛》,共银六两一钱二分。
解南户口钞正扛共银二百一十五两二钱二分二釐零,解费银一两八钱七分四釐零。《新、旧北绢》价共银一千一百六十两三钱五分六釐零。
南北干鱼正扛,共银一百一十六两七钱五分八釐零,解费银一两五分零。
一、摘裁 《宗禄折色》,共银三千六百四十一两三釐零。
官员柴薪银五百五十八两。
《茶价》银一百五十三两八钱七分二釐零。民校等役共银四百一十八两。
《辽饷》正扛共银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四釐零。
礼部项下 “北京药味” 正扛,共银二十四两一钱二分三釐零,解费银二钱一分七釐。解南药味银二两四钱四釐零。
本部共额银二十六两五钱二分八釐零。解费:
银二钱一分七釐
工部项下 缎疋正扛,共银六百五十两八钱五釐,《解费》银五两八钱五分七釐零。
《活雁》《鹁鸠》正扛,共银一十二两九钱七分四釐零,解费银一钱一分六釐零。
《翎毛》正扛,共银三十三两一钱二分,《解费》银二钱九分八釐零。
《猫竹》正扛银一百二十九两八钱,《解费》银一两一钱六分八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银一千二百三十五两二钱七分六釐零,解费银一十一两一钱一分七釐零。新旧弓箭弦条正扛共银三千八百五两三钱五分二釐零,解费银三十四两二钱四分八釐零。
白硝、麂皮银二百六十七两,解费银二两四钱三釐。如遇折色之年,每两另派京扛九釐。胖袄裤鞋银一百五十六两。
《军器》银二百五十四两九钱九分七釐零,《解费》银二两二钱九分四釐零。
熟铁正扛带闰共银三百九十二两一钱四分六釐零,《解费》银三两四钱三分二釐零。
《丁粮》外派湖洲杂课 熟铁正扛银一百二十六两七钱五分零。遇闰加银二两一钱二分九釐。
绫纱纸价银六百六十两九钱六分二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本部除绫纱纸价遇闰外,共额银七千八十七两五钱五分七釐零,解费银六十两九钱三分六釐零。
光禄寺项下 甲丁库供应颜料等项,共银二千四百一十六两三分四釐零。解费银一十一两五钱九釐零。
《旧编》存留奉裁款项 “赋役” ,“《旧编》冗款” 银一万八千六百三十七两二钱四分一厘零。
顺治九年,会裁各官役俸食等银一千三百九十八两八钱。
顺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巡湖北道吏书快手、皂隶及铺兵扇夫并府、厅、县各官修宅桌围及府县学膳夫各官薪银、油烛、迎送上司伞扇、乡饮、朝觐、廪粮、《门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岁科考生童试卷、孤贫口粮供应” 等项,实扣充饷银二千六百五十三两一钱八分九釐零。顺治十六年,奉裁马快、民壮工食银一千二十七两五钱二分。
康熙元年,奉裁各衙门吏书工食实扣充饷银九百三十两。
康熙二年奉裁“廪粮” 实扣充饷,共银二百八十八两。
《旧编》奉裁各款,共额银二万四千九百三十四两七钱五分一厘零。
一、随漕 浅船绳缆水脚银二百三十八两四分零,解费银二两一钱四分七釐零。
兵部项下 江济水夫正扛共银一千三百八十一两三钱六分二釐零,解费银一十二两四钱三分二釐零。
一、存留 院道、府、厅、县各官役俸薪、工食等项,除奉裁充饷外,实存银六千三百二十九两五钱五分六釐零。
《历日》、科举表夫除裁充饷外,实存银二百一两一分一厘零。解费银一两七钱六分一厘零。原编各驿馆夫、递运所红船水夫支应马匹等项,共银一万一千二十一两九钱八分三釐。各铺司弓兵、修船渡夫、脚马排夫除裁充饷外,实存银八千七百三十六两七钱六分一厘。龙亭、文庙、山川、社稷、名宦、乡饮、岁贡、应朝盘缠、生童试卷备用等项,除裁充饷外,实存银二千一百三十三两八钱三分零。
一、更名租饷款项 :武桃龙三庄原额田地二千二百一十二顷六十亩六分七釐零,各属科粮不等。
共科秋粮米麦七千六百九十二石五斗五升六合零。
额征《井草课地蓬》共银五千一十二两七钱八分四釐零。
原额“人丁” 二千九百六丁。
额征:银六百二十三两一钱六釐零。
见在人丁一千一百一十九丁。
以上丁粮米麦,共银五千六百三十五两八钱九分零。
地亩另派 九釐饷银一千一十六两七钱五分八釐零。
又查出“《武陵基地》租银十六两。”
又《大园山纸》课银九两一钱。
原府仓折色米内后开长、衡二府属原派荆州禄米改折黄州属坐派常德仓米折银不等。除新议减免外,实编长沙属银七百五十九两一钱五分。该府自行征解
武陵县
原额、田六千九百五十九顷一十八亩七分六釐零。每亩各则科粮不等
共科秋粮米三万一百三十四石八斗一合零。每米一石,额征井新加黄绢、颜料、弓箭等银七钱五分一厘零。
额征:银二万二千六百五十六两九钱四分二釐零。
科夏税桑二丝四百九十六斤五两三钱七分九釐零,系秋粮内带派。
原额地一千三百七十六顷五十亩二分三釐零。各则科粮不等
共科秋粮米一千一百七十七石二斗五升六合零。每石照前则例。
额征银八百八十五两一钱二分三釐零,共科夏麦米一千四石二斗五升二合零。每石征银二钱四分九釐零。
科丝一十五两八钱一分三釐零,系秋粮内带派。
原额官民塘四百四十二顷六十三亩九分二釐零。每亩科粮六勺九抄四圭三粒八粟,额科秋粮米三十石五斗六升一合零。
额征:银二十二两九钱七分七釐零。
科丝四钱一分零
原额“人丁” 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五丁,每丁除免外,额征并新加银一钱七分八釐零。
额征:银三千八百六十七两五钱一厘零。见在人丁一万八千八百二十六丁。
《丁地》二项,共银二万七千六百八十三两六钱八釐零。
一、地亩另派 九釐辽饷正扛共银五千六百九十一两三钱七分八釐零。
以上丁地并辽饷共额银三万三千三百七十四两九钱八分七釐零。
一、起运户部项下 解南《农桑绢》正扛,共银一十五两四钱七分一厘零。
《北京富户》银四两八钱。
《解南户口》钞正扛带闰银八十六两五钱八分零,解费银七钱五分四釐零。
《新旧黄绢》正扛,银五百四十六两七钱九分五釐零。
一、摘裁 《宗禄折色》银一千四百八十两八分五釐零。
官员柴薪银二百一十两八钱。
茶价银六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
民校等役,共银九十两。
九釐:辽饷正扛银五千六百九十一两三钱七分八釐零。
礼部项下 “北京药味正扛” 银九两六分五釐零,解费银八分一厘零。
《解南药味》银九钱一分八釐零。
工部项下 缎疋正扛银二百三十七两七钱二分零。解费银二两一钱三分九釐零。
《翎毛》正脚银一十一两四分,解费银九分九釐零。
《活雁》正扛银五两八钱四分四釐零,解费银五分二釐零。
《猫竹》正扛银四十七两三钱,解费银四钱二分五釐零。
《弓箭弦条》正扛银一千一百六十八两五钱五釐零。解费银一十两五钱一分六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银五百二十二两八钱六分三釐零,解费银四两七钱五釐零。
白硝、麂皮、正扛银六十两,解费银五钱四分。如遇折色之年,每两另派京扛九釐
胖袄、裤鞋正脚银六十九两。
军器银一百三两九钱六分零,解费银九钱三分五釐零。
绫纱纸价银三百一两七钱二分七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光禄寺项下 甲丁库供应新旧颜料正扛共银一千二十两九钱一分零。解费银四两八钱六分三釐零。
《旧编》存留奉裁款项 “赋役” ,“《旧编》冗款” 银七千八百二十六两七钱五分五釐零。
顺治九年会裁:“本府书办库书、库子、门子、马快、快手、皂隶、轿伞夫、灯笼夫、禁子并本府同知书办皂隶、轿、伞、扇、灯笼夫,通判皂隶、轿、伞、灯笼夫,推官、书皂、伞夫、灯笼夫,经历司门子、马夫皂隶、照磨门子皂隶,并司狱书皂及仓大使皂隶,本县修宅家伙书办库子、门子、马快、皂隶、民壮、轿、伞、禁子、灯笼,仓库书斗级县丞” 书门皂隶马夫、典史书门皂隶马夫及府河泊并大、龙二驿书办皂隶等项,实扣充饷银四百一十三两六钱。顺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各役工食及表夫、各河渡夫、各渡修船井、乡饮、府县廪粮、学道、岁科考门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开印、封印牲醴及本府朝觐、本县应朝孤贫口粮供应等项,共银一千三百六两八钱五分。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马快并本县马快、民壮共银三百一十四两四钱。
康熙元年奉裁“府、厅、县各衙门吏书工食” 共银三百二十两四钱。
康熙二年奉裁府学廪粮及县学廪粮,共银一百四十四两。
一、随漕浅船正脚价共银一百两七钱六分一厘零,解费银九钱六釐。
兵部项下 解南江济水夫正扛共银五百三十九两二钱七分零,解费银四两八钱五分三釐零。
一、存留 院道、府、厅、县俸薪、各役夫工食等项,奉裁充饷外,实存银二千二百五十八两二钱二分八釐零。
历日、科举、表夫等项,除裁外,存银八十四两五钱四釐零,解费银七钱三分三釐零。
原编各驿馆夫、递运所站船、水夫、马匹支应等项,共银四千四百八十五两七钱一分三釐零。原编各铺司兵、修船、渡夫、脚马、排夫除裁充饷外,实存银三千二百五十一两八钱三分三釐零。
府县文庙、启圣祠、郡厉坛香烛、释菜、名宦乡饮岁贡盘缠、新旧会试举人长夫等项,除裁外,存银八百四十九两六钱八釐零。
一、《更名租饷款项 》原额田地六百九十二顷七分二釐。
共科秋粮米麦二千六百二十三石五斗三升三合零。
额征并《地蓬草课》共银一千七百八十六两六钱一分九釐零。
新派人丁一千八十七丁。
额征:银一百七十九两七钱三分零。
“见在人丁” 六百八十七丁。
以上地丁米麦并地蓬草课,共额银一千九百六十六两三钱四分九釐零。
一、更名亩饷 九釐、饷银三百四十七两九钱一分六釐零。
又查出基地租银一十六两。
又《大园山纸》课银九两一钱。
桃源县
原额、田六千四十一顷八十五亩四分二釐零。每亩科秋粮米三升五合四勺
额科秋粮米二万一千三百八十八石一斗六升三合零。每石派银八钱七分二釐零。
额征: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七两一钱四分九釐零。
额科夏税丝二百九十六斤一十五两八钱三分六釐零,系秋粮内带派。
原额、地六百六十七顷七十一亩七分四釐零。每亩科则不等
额科米八百六十八石三升二合零。每石照前则例。
额征:银七百五十七两六钱一厘零。
额科大、小二麦米四百六石八斗八升一合零。每石征银五钱三分三釐零。
额征银二百一十六两九钱三分七釐零,额科农桑丝一十九斤一钱。入秋粮内带派原额塘一百八十六顷八十二亩二分一厘零。每亩科米一升四合零。
额科秋粮米二百七十五石一斗八升七合零。每石照前则例
实征:银二百四十两一钱八分八釐零。
一、“归并屯饷籽粒 。原额田六百六十七顷九十七亩六分五釐零。”
额科秋粮米四千七石八斗五升九合零,额征银二千七百七十三两七钱六分。
原额《人丁》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丁。
额征:银三千二百五十九两六钱九分九釐零。见在人丁五千四百六十二丁。
以上地丁二顷,共额银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五两三钱三分五釐零。
一、地亩另派 九釐饷正扛,共银四千四十七两一钱二分零。
不在地丁、湖洲杂课 、桃源麻铁鱼油税钞,共银二十三两八钱九分三釐零。遇闰加银一两三钱四分,系鱼户、行户出办。今因逃亡无凭征解,俟民集商通之日,另文申报。
一、起运户部项下 解南《农桑绢》正扛,共银一十一两六分一厘零。
《解南户口》钞正扛带闰,共银四十九两二钱一分二釐零,解费银四钱二分八釐零。
《新旧黄绢》正扛,共银三百四十四两五钱八釐零。
《南北干鱼》正扛,共银六十八两四钱二分四釐零。二项解费银六钱一分五釐零。
一、摘裁 《宗禄折色》银一千六百二十六两八钱四分三釐零。
官员柴薪银七十四两四钱。
茶价杂用银四十六两四钱三分九釐零,民校等役银一百六十两。
九釐:辽饷正扛共银四千四十七两一钱二分零。
《归并屯饷籽粒》共额银二千七百七十三两七钱六分。
丁粮外派屠税课钞银二十两,遇闰加银一两三钱四分,系行户办。今因逃亡无凭,征解礼部项下 北京药味正扛共银六两三钱六釐零,解费银五分六釐零。
《解南药味》银六钱一分一厘零。
工部项下 缎疋正扛,共银一百八十六两二钱六分一厘零,解费银一两六钱七分六釐零。鹁鸠正扛,共银四钱五分四釐零,解费银四釐零。
《翎毛》正脚银九两六钱,解费银八分六釐零。《猫竹正扛》共银三十八两五钱,解费银三钱四分六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共银三百七十二两七钱六分七釐零,解费银三两三钱五分四釐零。
弓箭、弦条正扛,共银一千一百五十三两八分二釐零,解费银一十两三钱七分七釐零。白硝、麂皮正扛,共银七十五两,解费银六钱七分五釐。如遇折色之年,每两另派京扛九釐。胖袄、裤鞋正脚银五十二两五钱。
熟铁正扛带闰共银二百二十九两八钱一分零,《解费》银二两八釐零。
《军器》银六十四两三钱八分八釐零,《解费》银五钱七分九釐零。
绫纱纸价银二百三两三钱三分四釐零。候部文到之日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光禄寺项下 甲丁库供应颜料正扛共银八百一十三两一钱八分一厘零。解费银三两八钱七分三釐零。
《旧编》存留奉裁款项 “赋役” 《旧编冗款》,共银六千二百七十二两三钱一分五釐零。
顺治九年,会裁各官役俸食等银三百九十四两四钱。
顺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分巡湖北道吏书快手、皂隶、铺兵、扇夫并本府通判修宅桌围及府学膳夫、本县薪银、油烛、迎送上司伞扇、县丞薪银、县学膳夫、乡饮本府应朝盘缠、本县应朝盘缠及廪粮门神、《桃符春》牛芒神、提学道岁、科考生童合用试卷、孤贫口粮供应” 等项,共裁银四百九十一两二钱四分七釐零。
顺治十六年,奉裁马快并民壮工食,共银二百六两四钱。
康熙元年奉裁各吏书工食银二百五十九两二钱。
康熙二年,奉裁生员廪粮银四十八两。
一、随漕 浅船绳缆银七十一两八钱三分六釐零,解费银六钱四分六釐零。
兵部项下 江济水夫正扛共银三百八十一两六钱三分七釐零,解费银三两四钱三分四釐零。
一、存留款项 ,府、道、厅、县官役俸食除裁充饷外,实存银一千七百五十八两一钱二釐零。历日科举共银五十七两二钱二分七釐零。解费银五钱一分五釐零。
各驿马价馆夫支应接替站船水手等项共银。
四千二百九十七两七钱七分八釐。
龙亭、文庙、启圣、山川、社稷、乡饮、岁贡、迎送、备用、应朝等项,除裁扣外,实存银五百一十二两八分八釐零。
一、《更名田地款项 》:“原额田地” 共六百七十顷四十六亩五分一厘零。
额科米麦二千五十九石一斗二升四合零,额征米麦斧镰等共银一千七百五十一两五钱二分六釐零。
原额“《人丁》一千丁。”
额征:银二百一十七两五钱一分四釐零。见在人丁六十五丁。
《丁地》二项,共额银一千九百六十九两四分一厘零。
一、更名亩饷 九釐、饷正扛,共银二百九十三两五钱八分三釐零。
龙阳县
原额、田四千四百四十六顷四十一亩九分八釐零。每亩各则、科粮不等
共科秋粮米一万三千二百九十五石八斗二合零。每石派银九钱九分六釐零。
共派银一万三千二百四十二两七钱二釐零,科夏税丝二百二斤六两五钱九分六釐零,入秋粮内带派。
原额地二百一顷八十三亩七分一厘零,科大小麦七百一十石二斗三升四合零,额征银二百四十两九钱二分六釐零。
科农桑丝九斤一十四两一钱一分三釐零。入秋粮内带派
原额塘四十三顷三十二亩七分五釐。每亩科粮一升,共科秋粮米四十三石三斗二升七合。每石照前则例
原额“人丁” 八千三百八十二丁。每丁每年除优免外,科则不等额征,并新加弓箭颜料,派银三钱零。
额征:银二千五百二十两七钱九分零。
见在人丁七千二百七十三丁。
一、地亩另派 九釐饷正扛银二千四百六十两九钱七分九釐。
不在地丁,《湖洲杂课》。
《龙阳麻铁》湖课地租、商税,共银三百四十六两六钱九分一厘零,遇闰加银四钱三釐零。此项原系网户、铺户出办,今人民屠戮无征,俟民集商通之日,另文申报。
以上正杂共额银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两四钱一分二釐零。
一、起运户部项下 解南农桑绢价正扛,共银五两八钱一分零。
《北京富户》银二两四分。
《解南户口》钞正扛带闰,共银三十六两八钱五分八釐零,解费银三钱二分一厘。
《新旧黄绢》正扛,共银二百三十四两五钱三分一厘零。
《南北干鱼》正扛银四十一两六钱七釐零,《解费》银三钱七分四釐零。
一、摘裁 《宗禄折色》银三百九十九两三钱八分六釐零。
官役俸薪银二百三十五两六钱。
《茶价》银三十四两三钱三分一厘零。
《民校》等役,一百一十二两。
九釐。辽饷正扛银二千四百六十两九钱七分九釐零。
湖课、地租、商税,共银三百四十六两六钱九分一厘零。遇闰加银四钱三釐零,系网户、铺户出办。今人民屠戮无征,俟民集商通之日,另文申报。
礼部项下 解京药味正扛银六两三钱九分五釐零,解费银五分七釐零。
《解南药味》银六钱六分一厘零。
工部项下 缎匹正扛银二百七两六钱五分二釐零,解费银一两八钱六分八釐零。
《活雁》正扛银五两八钱四分三釐零,解费银五分二釐零。
《翎毛》正脚银一十一两四分,解费银九分九釐零。
《猫竹》正扛银二十七两五钱,解费银二钱四分七釐零。
《弓箭弦条》正扛银一千一百五十三两八分二釐零。解费银一十两三钱七分七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银二百七十五两四钱八分七釐零,解费银二两四钱七分九釐零。
白硝、麂皮正扛银一百二两,解费银九钱一分八釐。如遇折色之年,每两另派京扛银九釐。胖袄、裤鞋正脚银二十七两。
《军器》银七十一两七钱九分三釐零,《解费》银六钱四分六釐零。
熟铁正扛带闰共银一百三十九两七钱三分九釐零,《解费》银一两二钱二分一厘零。
《丁粮》外派熟铁正闰银七十七两一钱六分六釐零。“渔户出办迯亡无征” 绫纱纸价银一百二十二两五钱四分四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光禄寺项下 甲丁供应颜料正扛共银四百七十二两一钱七釐零。解费银二两二钱四分九釐零。
《旧编》“存留” 奉裁款项 、《旧编冗款》奉裁银四千三百七两四钱二分九釐零。
顺治九年,会裁知县修宅,家伙全裁无存,及“道、府、厅、县仓库、书办、门子、库子、斗级、民皂、马快、禁卒、轿伞、灯笼夫” 等项,共银三百五十两。
顺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各官修宅桌围、伞扇各役工食、表夫、各河渡夫、修船巡司弓兵、本府朝觐廪粮、乡饮、孤贫、本县应朝、科、岁考试卷门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等项,共银五百七十三两四钱一分四釐零。
顺治十六年春,裁马快草料、民壮工食共银二百六两四钱。
康熙元年奉裁,书吏工食银二百二十九两二钱。
康熙二年,奉裁“廪粮” 四十八两。
一、随漕 浅船正脚银五十三两八分二釐零,解费银四钱八分四釐。
兵部项下 江济水夫正扛共银四百六十两四钱五分四釐零,解费银四两一钱四分四釐零。
一、存留 道、府、厅、县各官役俸薪、工食等项,除裁入充饷外,实存银一千四百五十一两五钱八分六釐零。
“《历日》科举” 、表夫等项,除裁入充饷外,实存银四十六两七钱三分七釐零,解费银四钱。
《原编》各驿馆夫、红船、水夫、马匹支应等项,共银一千八百九十六两六钱八分四釐。
《原编》:各铺司弓兵、修船、渡夫、脚马、排夫等项,除裁入充饷外,实存银二千二百四十六两七钱四釐零。
府县龙亭、文庙、山川、社稷、启圣祠、名宦、乡饮、岁贡盘缠、生童试卷、会试举人长夫备用等项,共银五百四十九两四钱七分七釐。
一、《更名田地款项 》:“原额田地八百五十顷一十三亩四分五釐。”
额科米麦三千九石八斗九升九合七勺,额征并斧镰共银一千四百七十四两六钱三分八釐零。
原额“人丁” 八百一十九丁。
额征:银二百二十五两八钱六分零。
“见在人丁” 三百六十七丁。
以上“地丁” 二项,共银一千七百两四钱九分八釐零。
九釐饷银三百七十五两二钱五分七釐零。沅江县:
原额田二千一百六十三顷二十二亩二分四釐,每亩各则科粮不等,共科秋粮米二千一百五十四石三斗一升一合零。每粮一石,额征并新加黄绢、弓箭、弦条、蜡茶、颜料折银一两三钱七分一厘零。
该征银二千九百五十四两四钱二分一厘零。除节年开垦外。
《夏税》桑二丝、共四十二斤七两四钱九釐零,系秋粮内带派。
原额、地、八百九十五顷四十四亩一厘
共科秋粮米九十二石二斗三升零。每石照前则例起派。
该征银一百二十六两四钱八分四釐零。除节年开垦外。
原额、塘八十八顷三十四亩四釐。
科秋粮米、六石六斗九升八合零。每石、照前则例
额征:银九两一钱八分五釐零。
原额人丁三千六百一丁,每丁除优免外,额征新加弓箭颜料折银二钱二分一厘零。
额征银七百九十八两四钱七分三釐零。见在并审复人丁一千四百八十四丁。
《丁地》二项,共额银三千八百八十八两五钱六分五釐零。
一、地亩另派 九釐辽饷正扛共银三百九十七两九钱四分六釐零。内除节年新垦过田地照例起征熟银外。
不在丁地、《湖洲杂课 》《沅江门摊》、商税、熟铁、鱼利课钞,除西江潭额银三百六十七两八钱二分七釐零,原系龙阳征解外,本县止得南江潭门摊正扛,共银二百五十四两六分八釐零,遇闰加银五两八分六釐零。除无征外,实征九十四两,申解充饷。
以上丁地正杂钱粮,共额银四千五百四十两五钱八分零。
一、起运户部项下 解南农桑绢价正扛,共银四两三钱八分二釐零。
《解南户口》钞正扛带闰,共银四十二两五钱七分一厘零,解费银三钱七分零。
《新旧黄绢》正扛,共银四十两五钱二分一厘零。北京干鱼正扛,共银五两八钱一分四釐零,解费银五分二釐零。
解《南干鱼》正扛,共银九钱一分三釐零,解费银八釐零。
一、摘裁 《宗禄折色》银一百三十四两六钱八分八釐零。
官员柴薪银三十七两二钱。
《茶价》银七两九钱七分一厘。
民校等役银五十六两
九釐:辽饷正扛共银三百九十七两九钱四分六釐零。
《丁粮》外派门摊、商税、湖课、馀利课米,共银二百八两三钱七分八釐零。
遇闰,加银二两九钱五分七釐零。
礼部项下 “北京药味” 正扛,共银二两三钱五分六釐零,解费银二分一厘零。
《解南药味》银二钱一分三釐零。
工部项下 缎疋正扛,共银一十九两一钱七分一厘,解费银一钱七分二釐零。
《猫竹》正扛,共银一十六两五钱,《解费》银一钱四分八釐零。
弓箭弦条正扛,共银三百三十两六钱八分一厘零。解费银二两九钱七分六釐零。
《活雁》正扛,共银八钱三分四釐零,解费银七釐零。
《翖毛》正脚共银一两四钱四分,解费银一分三釐。
屯田司料正扛,共银六十四两一钱五分七釐零,解费银五钱七分七釐零。
白硝、麂皮正扛,共银三十两,解费银二钱七分。如遇折色之年,另派京扛,每两九釐
胖袄、裤鞋正脚共银七两五钱。
军器银一十四两八钱五分四釐零。《解费》银一钱三分三釐零。
熟铁正扛带闰共银二十二两五钱九分六釐零,《解费》银二钱二釐。
《丁粮》外派熟铁正扛,共银四十五两六钱九分零。遇闰加银二两一钱二分九釐。
绫纱纸价银三十三两三钱五分五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带征。
光禄寺项下 甲丁供应新旧颜料,正扛共银一百九两八钱三分四釐零。解费银五钱二分三釐零。
《旧编》存留奉裁款项 赋役冗款银二百三十两七钱四分零。
顺治九年,会裁知县修宅,家伙全裁无存,及“府、厅、县书办、仓库、门子、民壮、皂隶、斗级、马快、禁卒、轿、伞、扇、灯夫等项,实扣充饷银” 二百四十两八钱。
顺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各项“本县油烛、迎送上司、伞扇、门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开印牲醴、孤贫口粮、答应来往差使全裁,供应无存,及本县柴薪、各河渡夫、乡饮、本府应朝并本县应朝、学道、岁、科考生童合用试卷供应给赏、廪粮、膳夫” 等项,实扣充饷银二百八十一两六钱七分三釐零。
顺治十六年,奉裁民壮马快训导一员、门子二名、喂马艸料斋夫三名等项,实扣充饷银三百两三钱二分。
康熙元年奉裁书办工食银扣充饷银一百二十一两二钱。
康熙二年,奉裁廪粮扣充饷银四十八两一,随漕 浅船绳缆水脚共额银一十二两三。
钱五分九釐零,解费银一钱一分一厘零。一、存留 道府厅县各官役俸薪工食等项,除裁入充饷外,存银八百六十一两六钱四分零。历日科举银一十二两五钱四分二釐零,解费银一钱一分二釐零。
原编协济桃源驿马并递运所红船水夫,共银三百四十一两八钱六釐。
《原编》各铺司兵、渡夫、脚马、排夫等项,共银二百五十八两九钱一分七釐。
龙亭、文庙、山川、社稷、启圣祠、邑厉坛、乡饮、岁贡盘缠、生童试卷、新旧举人长夫备用等项,除裁充饷外,实存银二百二十二两六钱六分二釐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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