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十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一卷目录
翰林院部汇考一
上古〈黄帝有熊氏一则〉
商〈总一则〉
周〈总一则 成王一则 穆王二则 平王二则〉
汉〈总一则 宣帝甘露一则 成帝河平一则〉
后汉〈总一则 章帝建初二则 和帝章和一则 永元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元初
一则 献帝中平一则〉
魏〈明帝青龙一则〉
晋〈总一则 武帝泰始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宋〈总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南齐〈总一则 高帝建元一则〉
梁〈总一则 武帝大同一则〉
陈〈总一则 武帝永定一则〉
北魏〈道武帝天兴一则 太武帝神麚一则 文成帝和平一则 孝文帝太和五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一卷
翰林院部汇考一
编辑上古
编辑黄帝有熊氏始立史官置左史右史
编辑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帝命仓颉为左史, 沮诵为右史。仓颉见鸟兽之迹,体类象形而制字,使 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
商
编辑商设六大之职,而以大史属于天官。
按:《礼记曲礼》:“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 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大音奏〉
〈注〉“典,法也。”此盖殷时制也。周则太宰为天官,大宗曰“宗伯”为春官,大史以下属焉。
周
编辑周设史官。太史之职,掌六典及法则以逆治。小史掌 邦国之志,内史掌八柄及叙事之法,外史掌命令书 志之事,而皆率属以统于《春官宗伯》。
按:《礼记曲礼》:“史载笔,士载言。”
〈陈注〉疏曰:言谓盟会之辞,旧事也。方氏曰:“史,国史也。载笔将以书未然之事,载言将以阅已然之事。”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 〈陈注〉《周官》:“太史,典历代礼仪之籍,国有礼事,则豫执。”
《简策》:记载所当行之礼仪及所当知之讳恶,如庙讳、忌日之类,奉而进之天子。天子重其事,故斋戒以受其所教诏。谏犹教诏也。
《玉藻》:“天子元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陈注〉天子之于事则无为,而其所有为者,言动而已。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宗伯、礼官。
按:《周礼》“春官之属:太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 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注〉《太史》,史官之长。
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 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注〉典则,亦法也。逆,迎也。六典八法、八则,冢宰所建,以治百官。太史又建焉,以为王迎受其治也。太史,日官也。《春秋传》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居,犹处也。言建六典以处六卿之职。
凡辨法者考焉,不信者刑之。
〈注〉“谓邦国都鄙以法争讼来正之”者,
“凡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有约剂者藏焉,以贰六官。”《六 官》之所登
〈注〉《约剂》,要盟之载辞及券书也。贰犹副也。藏法与约剂之书,以为六官之副。其有后事,六官又登焉。
若约剂乱则辟法,不信者刑之。
〈注〉谓“抵冒盟誓者。”《辟法》者。考按,读其然否,
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
〈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若今时作历日矣。“定四时以次序授民时”之事,
颁告朔于邦国。
〈注〉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
闰月,诏王居门终月。〈注〉门谓路寝门也。郑司农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阳明堂,总章元堂左右之位,惟闰月无所居,居于门,故于文王在门谓之闰。”
大祭祀、与执事卜日。
〈注〉执事,大卜之属。与之者,当视墨。
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
〈订义〉贾氏曰:“戒谓散斋七日,宿谓致斋三日。当此日,与群执事、预祭之官读《礼书》而协事,恐事有失错,物有不供故也。”郑康成曰:“协,合也。”
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
〈注〉谓校呼之,教其所当居之处。
辨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
〈注〉谓“抵冒其职事。”
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
〈注〉亦先习录之也。
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
〈注〉将,送也。诏王,告王以礼事。
太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
〈注〉郑司农云:“‘大出师,则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处吉凶。史官主知天道,故《国语》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春秋传》曰:‘楚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太史主天道’。元谓瞽即太师,太师,瞽官之长。”
《大迁国》《抱法》以前。
〈注〉法,司空营国之法也。抱之以前,当先王至,知诸位处。
大丧,“执法以莅劝防。”
〈注〉郑司农云:“劝防引《大绋》。”
遣之日读《诔》。
〈注〉遣,谓祖庙之庭,大奠将行时也。人之道终于此,累其行而读之,太师又帅瞽𫷷之而作谥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诔谥成于天道。
凡丧事考焉。
〈注〉为有得失。
小丧赐谥。
〈注〉小丧,卿大夫也。
凡射事,饰中舍算,执其礼事。
〈注〉舍,读曰释。郑司农云:“中,所以盛算也。”元谓设算于中,以待射时而取之。中则释之。《乡射礼》曰:“君国中射则皮竖中,于郊则闾中,于竟则虎中,大夫兕中,士鹿中。”天子之中,未闻。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 忌讳。”
〈注〉郑司农云:“志谓记也,《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书》之属是也。史官主书,故韩宣子聘于鲁观书,《太史氏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小史主定之,瞽蒙讽诵之,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故书奠为帝。”杜子春云:“帝当为奠,奠读为定,书帝亦或为奠,元谓王有事所祭于其庙。”
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
〈注〉“读礼法”者,太史与群执事史,此小史也。言“读礼法”者,小史叙俎簋以为节。故书“簋”或为“几。”郑司农云:“几读为轨,书亦或为簋,古文也。大祭祀,小史主叙其昭穆,以其主定系世。祭祀,史主叙其昭穆,次其俎簋。”故齐景公疾,欲诔于祝。史元谓俎簋牲与黍稷,以书次之,校比之。
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太史》。凡国事之用礼 法者,掌其小事。 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
〈注〉其读《诔》,亦以太史赐谥为“节”,事相成也。
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 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内 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 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注〉太宰既以诏王,内史又居中贰之。
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
〈注〉《国法》、六典、八法、八则:
“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
〈注〉《叙》,六叙也。纳访,纳谋于王也。六叙,六曰“以叙听其情。”
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
〈注〉郑司农说以《春秋传》曰:“王命内史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策谓以简策书王命,其文曰‘王为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晋侯三辞从命,受策以出’。”
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
〈注〉若今《尚书》入省事。
《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
〈注〉赞为之,为之辞也。郑司农云:“以方出之,以方版书而出之。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
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杜子春云:“方直,谓今时牍也。” 元谓《王制》曰:“王之三公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
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注〉副写藏之。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外史掌书外令。
〈注〉《王令》下畿外。
掌四方之志。
〈注〉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
掌三皇五帝之书。
〈注〉楚灵王所谓“《三坟》《五典》。”
掌达书名于四方。
〈注〉谓若《尧典》《禹贡》达此名使知之。或曰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书之文字得能读之。
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
〈注〉书“王令”以授使者。
成王元年伯禽就封于鲁分以史官
编辑按《左传定公四年》:“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卫子鱼曰: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 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之,祝、宗、卜史,备物典 策,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按通鉴伯禽就封在成王元年〉
〈注〉史太史典策,《春秋》之制。〈疏〉《正义》曰:“典策”,谓史官书策之典,若传之所云“发凡”之类,赐之以法,使依法书时事也。
穆王二十四年命左史戎夫作记
编辑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汲冢周书史记解》:“维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 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惊予。乃取遂事之要戒, 俾戎夫言之,朔望以闻。信不行,义不立,则哲士凌君, 政禁而生乱,皮氏以亡。谄谀日近,方正日远,则邪人 专国,政禁而生乱,华氏以亡’。”好货财珍怪,则邪人进, 邪人进则贤良日蔽而远;赏罚无位,随财而行,夏后 氏以亡,严兵而不〈阙〉“者其臣慑,其臣慑而不敢忠,不 敢忠则民不亲其吏。”刑始于亲,远者寒心,殷商以亡。 乐专于君者,权专于臣,权专于臣则刑专于民。君娱 于乐,臣争于权,民尽于刑,有虞氏以亡。奉孤以专命 者,谋主必畏其威而疑其前事,挟德而责,数日疏,位 均而争,《平林》以亡。大臣有锢职,哗诛者危。昔者质、沙 三卿,朝而无礼,君怒而久拘之,哗而弗加,哗卿谋变, 《质沙》以亡。外内相间,下挠其民,民无所附,三苗以亡。 弱小在彊大之间,存亡将由之,则无天命矣。不知命 者死,有夏之方兴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国亡,嬖子 两重者亡。昔者义渠氏有两子,异母皆重,君疾大臣 分党而争,义渠以亡。功大不赏者危。昔平州之功大 而不赏,谄臣日赏,贵功日怒而生变。平州之君以“走 出召远,不亲者危。”昔有林氏召离戎之君而朝之,至 而不礼,留而弗亲,离戎逃而去之,林氏诛之,天下叛 林氏。昔者曲集之君,伐智而专事,彊力而不贱,其臣 忠良皆伏,愉州氏伐之,君孤而无使,曲集以亡。昔者 《有巢氏》有乱臣而贵,任之以国,假之以权,擅国而主 断。君已而夺之,臣怒而生变。有“《巢》以亡斧,小不胜柯 者亡。”昔有郐君,啬俭灭爵损禄。群臣卑让,上下不临 后。〈阙〉小弱,禁罚不行,重氏伐之,郐君以亡。久空重位 者危。昔有共工自贤,自以无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乱, 民无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犯难争权,疑者死。昔 有林氏、上衡氏争权,林氏再战弗胜,上衡氏伪义弗 克,俱身死国亡。知能均而不亲,并重事君者危。昔有 南氏,有二臣贵宠,力钧势敌,竟进争权,下争朋党,君 弗禁,南氏以分。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故者疾怨,新 故不和,内争朋党,阴事外权。《有果氏》以亡爵重禄轻, 比〈阙〉不成者亡。昔有毕程氏损禄增爵,群臣貌匮,比 而戾民,毕程氏以亡。好变故易常者亡。昔阳氏之君, 自伐而好变,事无故业,官无定位,民运于下,阳氏以 亡。业形而愎者危。昔谷平之君,愎类无亲,破国弗克, 业形用国,外内相援,谷平以亡,武不止者亡。昔阪泉 氏用兵无已,诛战不休,并兼无亲,文无所立,智士寒 心,徙居至于独鹿,诸侯叛之,《阪泉》以亡。狠而无亲者 亡。昔者县宗之君,狠而无听,执事不从,宗职者疑,发 大事,群臣解体,国无立功,《县宗》以亡。昔者元都贤鬼 道,废人事天,谋臣不用,龟策是从,神巫用国,哲士在 外,元都以亡,文武不行者亡。昔者西夏性仁,非兵,城 郭不修,武士无位,惠而好赏,屈而无以赏。唐氏伐之, 城郭不守,武士不用,西夏以亡,美女破国。昔者绩阳 彊力四征,重丘遗之美女,绩阳之君悦之,荧惑不治, 大臣争权,远近不相听,国分为二,宫室破国。昔者有 洛氏宫室无常,池囿广大,工功日进,以后更前,民不 得休,农失其时,饥馑无食,成商伐之,有洛以亡穆王三十二年,巡行天下,有书史十人,记其所行之 地。
按:《拾遗记》云云。
平王 年晋董史佐籍黡掌晋之典籍
编辑按《左传昭公十五年》:“冬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 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王,曰:‘昔而高祖孙伯 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 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
〈注〉孙伯黡,晋正卿籍谈九世祖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适晋,为太史。籍黡与之共董督《晋典》,因为董氏,董狐其后。〈疏〉正义曰:僖二十二年传曰:“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则辛有平王时人也。此王因籍说董,言晋国唯有籍、董二族,世掌典籍。
平王十八年。秦初有史以纪事。
按:《史记秦本纪》:“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 化者。”
汉
编辑汉承秦制,设太史令、丞,统于太常,但主星历。设博士 掌通古今。后改《五经》博士。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 史、太卜、太医六令丞。”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 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 十二人。
按《玉海》,《汉旧仪》,“文帝时,博士七十馀人,朝服元端章 甫冠,为待诏博士。”
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编辑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三年春三月己丑,诏诸儒讲 《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 临决焉。迺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成帝河平三年秋八月乙卯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
编辑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按《刘向传》:“宣帝初立《穀梁 春秋》,征更生受《穀梁》,讲论五经于石渠。”
〈注〉师古曰:《三辅旧事》云:“石渠阁在未央大殿北,以藏秘书。”
废十馀年,成帝即位,更生乃复进用,更名向,迁光禄 大夫。是时,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五经》 秘书。
〈注〉师古曰:“言中者,以别于外。”
后汉
编辑后汉设《五经》博士祭酒,以教弟子,掌承问,仍统于太 常。设侍中及黄门侍郎,以掌侍左右,备顾问。后又置 秘书监。
按《后汉书百官志》:“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 兴转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 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 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 有疑事,掌承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注〉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撰,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 问应对。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参乘,馀皆骑在乘舆 车后。”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否。
〈注〉汉官秩云千石。《周礼》太仆于宝注曰:“若汉侍中。”蔡质《汉仪》曰:“侍中常伯,选旧儒高德,博学渊懿,仰占俯视,切问近对,喻旨,公卿上殿称制,参乘佩玺,秉剑,员本八人陪见。”旧在尚书令仆射下尚书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司隶校尉见侍中,执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旧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上,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黄门侍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 关通中外。及诸王朝见,于殿中引王就坐。”
〈注〉《汉旧仪》曰:黄门郎属黄门令,日暮入对青琐门拜,名曰夕郎。宫阁簿,青琐门在南宫。卫瓘注《吴都赋》曰:青琐,户边青镂也。一曰:天子内有眉格,再重,里青画曰琐。《献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去“给事黄门”之号,旋复复故。旧侍中、黄门侍郎,以在中宫者不与近密交。政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闱,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又曰:“诸奄人官悉以议郎、郎中称秩如故。诸署令两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从事以下。”
按《儒林传》:“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先是,四方学士多怀挟图书, 遁逃林薮,自是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 郑兴、杜林、卫宏、刘昆、桓荣之徒,继踵而集。于是立五 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 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毛,《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 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前书》云:“田何传《易》,授丁宽, 丁宽授田王孙,王孙授沛人施雠、东海孟喜、琅邪梁 丘贺,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又“东郡京房,受《易》于 梁国焦延寿,别为京氏学。”又“东莱费直传《易》,授琅邪 王横,为费氏学,本以古字,号《古文易》。又沛人高相传 《易》,授子康及兰陵毋将永,为高氏学。”施、孟、梁丘、京氏 四家皆立博士,费、高二家未得立。济南伏生传《尚书》, 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兒宽,宽 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 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 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 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又鲁人孔安国传《古文尚书》, 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谭,为《尚书》,古文学,未得立。鲁 人申公受《诗》于浮丘伯,作为训诂,是为《鲁诗》;齐人辕 固生亦传《诗》,是为《齐诗》;燕人韩婴亦传《诗》,是为《韩诗》, 三家皆立博士。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得立鲁。 高堂生汉兴,传《礼》十七篇,后瑕丘萧奋以授同郡后 苍,苍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圣、沛人庆普,于是德为 《大戴礼》,圣为《小戴礼》,普为《庆氏礼》,三家皆立博士。孔 安国所献《礼古经》五十六篇,及《周官经》六篇,前世传 其书,未有名家。中兴以后,亦有大小戴博士,虽相传 不绝,然未有显于儒林者。建武中,曹充习庆氏学,传 其子褒,遂撰《汉礼》;齐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平 嬴公,嬴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 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彭祖为《春秋严氏学》,安乐为 《春秋颜氏学》。又瑕丘江公传《穀梁春秋》,三家皆立博 士。梁太傅贾谊为《春秋左氏传训诂》,授赵人贯公。建 武中,郑兴、陈元传《春秋左氏》学。时尚书令韩歆上疏, 欲为《左氏》立博士,范升与歆争之未决。陈元上书讼 《左氏》,遂以魏郡李封为《左氏》博士。后群儒蔽固者数 廷争之。及封卒,光武重违众议,而因不得补。
章帝建初元年诏贾逵入讲白虎观云台
编辑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按《贾逵传》,“明帝敕兰台 给笔札,使作《神雀颂》,拜为郎,与班固并校秘书,应对 左右。肃宗立,降意儒术,特好古文《尚书左氏传》,建初 元年,诏逵入讲北宫白虎观、南宫云台。帝善逵说,使 发出《左氏传》大义长于二传者,逵于是具条奏之。” 建初四年,诏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 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四年冬十一月壬戌,诏曰, 盖三代导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 经,为置博士。其后学者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 宣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夏侯 尚书,后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 《大小戴礼》博士。此皆所以扶进微学,尊广道艺也。中” 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至永平元年, 长水校尉儵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 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学之不讲,是 吾忧也’。又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於戏,其勉之哉’!”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 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 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 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按《儒林传》:“建初中, 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详同异,连月乃罢。肃宗亲临 称制,如石渠故事,顾命史臣,著为通义。”又诏高才生 受《古文尚书》《毛诗》《穀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 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按《魏应传》:“四年拜五官 中郎将,章帝甚重之,数进见,论难于前,特受赏赐。时 会京师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使应专掌问 难。侍中淳于恭奏之,帝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按 《丁鸿传》:“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楼望成、封桓 郁、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北宫白虎观,使五官中 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侍中淳于恭奏上,帝亲称制 临决。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时 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
和帝章和二年夏五月诏长乐少府桓郁侍讲禁中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按桓荣传荣子郁帝以
编辑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 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 明殿。和帝即位,富于《春秋》。侍中窦宪自以外戚之重, 欲令少主颇涉经学,上疏皇太后曰:“昔五更桓荣,亲 为帝师子。郁结发敦尚,继传父业,故再以校尉入授 先帝父子,给事禁省,更历四世。今白首好礼,经行笃 备。又宗正刘方,宗室之表,善为《诗经》,先帝所褒,宜令 郁方并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由是迁长乐少 府,复人侍讲。顷之,转为侍中、奉车都尉
永元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博选术艺之士以充其官
编辑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按《儒林传》。“孝和亦数幸 东观。览阅书林。”
安帝永初四年春二月乙亥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
编辑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元初五年置史官注纪太后德政
编辑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按《邓皇后纪》,太后临朝 十载,天下复平。元初五年,平望侯刘毅以太后多德 政,欲令早有注纪,上书安帝曰:“臣闻《易》载羲农而皇 德著,书述唐虞而帝道崇。故虽圣明,必书功于竹帛, 流音于管弦。伏惟皇太后膺大圣之姿,体乾坤之德, 齐踪虞妃,比迹任、姒,孝悌慈仁,允恭节约,杜绝奢盈 之源,防抑逸欲之兆,正位内朝,流化四海。”及元兴、延 平之际,国无储副,仰观乾象,参之人誉,援立陛下为 天下主,永安汉室,绥静四海。又遭水潦,东州饥荒。“垂 恩元元,冠盖交路,菲薄衣食,躬率群下,损膳解骖,以 赡黎苗。恻隐之恩,犹视赤子。克己引愆,显扬仄陋,崇 晏晏之政,敷在宽之教,兴灭国,继绝世,录功臣,复宗 室,追还徙人,蠲除禁锢。”政非惠和,不图于心;制非旧 典,不访于朝。弘德洋溢,充塞宇宙;洪泽丰沛,漫衍八 方,华夏乐化,戎狄混并。丕功著于大汉,硕惠加于生 人。巍巍之业,可闻而不可及;荡荡之勋,可诵而不可 名。古之帝王,左右置《史》,汉之旧典,世有注纪。夫道有 夷崇,治有进退,若善政不述,细异辄书,是为尧、汤负 洪水大旱之责,而无咸熙假天之美;高宗、成王有雉 雊迅风之变,而无中兴康宁之功也。上考《诗》《书》,有虞 二妃,周室三母,修行佐德,思不逾阈。未有内遭家难, 外遇灾害,览总《大麓》,经营天物,功德巍巍若兹者也。 宜令史官著《长乐宫》,注《圣德颂》,以敷宣景燿,勒勋金 石,县之“日月,摅之罔极,以崇陛下烝烝之孝。”帝从之。
献帝中平六年始以士人为侍中给事
编辑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中平六年九月,即皇帝位,初令 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赐公卿以下至黄门 侍郎家一人为郎,以补宦官。所领诸署,侍于殿上。”
〈注〉《续汉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无员。”《汉官仪》曰:“侍中左蝉右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中,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坐唾壶,朝廷荣之。至东京时,属少府,亦无员。驾出,则一人负传国玺,操斩蛇剑,参乘,与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给事黄门侍郎,六百石,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使关通中外。应劭曰:黄门侍郎,每日暮向青琐闼拜,谓之夕郎。《舆服志》曰:“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本既无员,于此各置六人也。《献帝起居注》曰:“自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黄门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灵帝熹平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官为令。自是诸内署令、丞,悉以阉人为之,故今并令士人代领之。
魏
编辑明帝青龙四年夏四月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
编辑按:《三国魏志明帝本纪》云云。
晋
编辑晋置秘书监,统丞郎以典图籍,著作郎以典史事,侍 中给事,仍备顾问。
按《晋书职官志》:“秘书监。案汉桓帝延熹三年,置秘书 监,后省。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丞。及文帝黄初初,置 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以何祯为 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祯为秘书右丞。及晋 受命,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其秘书著作之局不废。 惠帝永平中,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丞有郎,并统著” 作省。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 儒著作东观,其有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 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武帝以 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 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 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 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 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侍中。”案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 古名置侍中,汉因之。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 为仆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赞 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 不带剑,馀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仗,侍中居 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及江左哀帝兴 宁四年,桓温奏省二人,后复旧给事黄门侍郎,秦官也,汉已后并因之,与侍中俱管 门下众事,无员。及晋,置员四人。
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 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 置散骑,合之于中司,掌规谏,不典事,貂珰插右骑散 从。至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 侍,后遂止,常为显职。
给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 位次中常侍。汉因之。及汉东京省,魏世复置,至晋不 改,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员。
“通直散骑常侍”,案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泰 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故谓之“通 直散骑常侍。”江左置四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 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 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及太 兴元年,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 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武帝置,无员。
武帝泰始六年诏泰始以来大事秘书缀集之
编辑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六年“秋七月乙巳,诏曰:‘自泰 始以来,大事皆撰录秘书写副。后有其事,辄宜缀集 以为常’。”
元帝建武元年冬十一月丁卯置史官
编辑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按《王导传》。“时中兴草创。未 置史官。导始启立。于是典籍颇兴。”
宋
编辑宋设“秘书监”以统丞、郎,罢著作,而侍中、散骑、给事中 皆侍左右,备顾问。
按《宋书百官志》:秘书监一人,秘书丞一人,秘书郎四 人。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皇甫规《与张奂书》云: “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 六百石,后省。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秘书 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 秘书改令为监。后欲以何祯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 有丞,乃以祯为秘书右丞。后省,掌艺文图籍。《周官》外 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汉西京图 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 东京图书在东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 为中书秘书丞。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 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京图 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著作 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 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著 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 必撰《名臣传》一人。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 制遂替矣。
侍中四人,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法驾出,则正 直一人负玺陪乘,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周公《戒成 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侍中本秦丞相史 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汉西京 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 器、虎子之属。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 掌御唾壶,朝廷荣之,久次者为仆射。汉东京又属少 府,犹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答。法驾出,则 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操斩白蛇剑参乘,馀皆骑在 乘舆车后。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汉世与中官俱 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 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 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 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 官,不主数,秩比二千石。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众事,郊庙临轩,则 一人执麾。《汉百官表奏》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 右。”汉因之。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 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朝坐。”应劭曰:“每日 暮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 “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董巴 《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 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魏晋以来,员 四人,秩六百石。
散骑常侍四人,掌侍左右。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 骑并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并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魏文帝黄初 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 之,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 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晋江左置五人。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魏、晋散骑常 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 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 侍郎”,后增为四人。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汉西京置。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 东京省,魏世复置。
明帝泰始六年秋九月戊寅立总明观征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
编辑按:《宋书明帝本纪》云云。
南齐
编辑南齐设“秘书监”,以统丞、郎,而侍中、给事、散骑皆主侍 从。
按《南齐书百官志》:“秘书监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晋秘书阁有令史,掌众书。见晋令、令亦置令史,正书 及弟子皆典教书画。
侍中祭酒,高功者称之。
侍中,汉世为亲近之职。魏晋选用,稍增华重,而大意 不异。宋文帝元嘉中,王华、王昙首、殷景仁等并为侍 中,情在亲密,与帝接膝共语,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 语毕,复手插之。孝武时,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銮辂过 白门阙,偃将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齐世朝会,多 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东昏南郊,不欲亲朝士, 以主玺陪乘,前代未尝有也。侍中呼为“门下”,亦置令 史,领官如左。
给事黄门侍郎,亦管知诏令,世呼为“小门下。”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旧与侍中通官。其通 直、员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渐替。宋大明虽华选比 侍中,而人情久习,终不见重,寻复如初。
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
给事中,奉朝请,集书省职置正书令史,朝散用衣冠 之馀,人数猥积。《永明》中,奉朝请至六百馀人。
高帝建元二年置史官
编辑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按《檀超传》,“超为司徒右 长史,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与骠骑记室江淹掌 史职。”
梁
编辑梁以门下省掌侍从,集书省掌文章,中书省掌制命, 秘书省掌典籍,著作郎掌国史,始设撰史学士。 按《隋书百官志》:“梁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 四人,掌侍从左右,摈相威仪,尽规献纳,纠正违阙。监 令尝御药,封玺书。侍郎中高功者,在职一年。诏加侍 中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公车、太官、太 医等”令。骅骝厩丞。
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员外散 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 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 得失,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駮集录》,比诏比 玺,为诸优文、策文、平处。诸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 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逋违。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并为显 职,与侍中通官。宋代以来,或轻或杂,其官渐替。天监 六年革选,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并奏 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陆始名公之胄,位居纳言, 曲蒙优礼,方有斯授。可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尚 书案奏,分曹入集书。通直常侍,本为显爵,员外之选, 宜参旧准人数,依正员格。”自是散骑视侍中,通直视 中丞,员外视黄门郎。
中书省置监、令各一人,掌出内帝命。侍郎四人,高功 者一人,主省内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又 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旧入直阁内。梁用人殊 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 直日中书舍人。
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著 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谓之 “大著作。”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领之。又有撰史 学士,亦知史书,佐郎为起家之选。
武帝大同七年立士林馆
编辑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七年冬十二月丙辰,于宫城 西立士林馆。”
按《册府元龟》,孔子袪兼中书通事舍人。高祖撰《五经 讲疏》及《孔子正言》,专使子袪简阅群书,以为义证。事 竟,敕子袪与右卫朱异、左丞贺琛于士林馆递日执 经。累迁通直正员郎,舍人如故。后召入寿光殿讲《礼 记》义,高祖善之,拜员外散骑侍郎。
陈
编辑陈承,梁门下、集贤、中书、秘书四省仍各设,掌侍从文 章、制命、典籍之职。
按《隋书百官志》:“陈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若加将军, 方得有佐史。无将军则无府,止有国官。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诸王起家;馀子并封公,起家中书郎。 诸王子并诸侯世子,起家给事。三公子,起家员外散 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板法曹,虽 高半阶,望终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 为《板行》参军。
武帝永定三年夏闰四月甲午诏依前代置西省学士
编辑按:《陈书武帝本纪》云云。
北魏
编辑道武帝天兴二年春三月初令五经诸书各置博士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云云
编辑太武帝神麚三年幸白虎殿
编辑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赵逸为中书 侍郎,太武神麚三年三月,上已帝幸白虎殿,命百僚 赋诗。逸制诗序,时称为善。”
文成帝和平元年复置史官
编辑按:《魏书高宗本纪》:“崔浩之诛也,史官遂废,至是复置。”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命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
编辑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一年冬十二月,诏秘书丞 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
太和十四年春二月戊寅。初诏定《起居注制》。
按:《魏书高祖本纪》云云。
太和十五年,置左右史官。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听政于 皇信东室,初分置左右史官。”
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秘书监等官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 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寮议定百官,著 于令,秘书监从第二品中,给事黄门侍郎第三品中, 给事中、秘书令、给事从第三品上,秘书丞第四品下, 员外散骑侍郎从第四品下,秘书著作郎第五品上, 秘”书郎,从第五品上。主书郎,第六品上。太史博士,第 六品中。中书舍人,集书校书郎,秘书校书郎,《秘书锺 律》郎,从第六品上。秘书舍人,第七品下。秘书令史,主 书令史,集书令史,《起居注》令史,从第七品上。
太和二十三年,复次秘书等《官职令》。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 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秘书监 第三品给事黄门侍郎,第四品上阶通直散骑常侍, 第四品秘书丞、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第五品上 阶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从第五品上阶中书舍人, 第六品给事中,从第六品上阶员外散骑侍郎,第七 品上阶。《秘书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主书令史,从第 八品上阶。校书郎,第九品上阶。”
北齐
编辑北齐设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左右献纳。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秘书省,典司经 籍,监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 又领著作省,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二人。”
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散骑常侍、通直散骑 常侍各六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六人,员外散 骑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骑侍郎六人,给事中六人,员 外散骑侍郎一百二十人,奉朝请二百四十人。又领 起居省,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 骑侍郎各一人,校书郎二人。
按杜佑《通典》,按历代常侍,或有员外者,或有通直者。 故史传中谓“员外散骑侍郎,或单谓之员外郎”;谓通 直散骑侍郎,或单为通直郎。其非员外及通直者,或 谓之政员散骑侍郎,或单谓之政员郎。
北周
编辑北周置麟趾殿学士,以外史、“纪言动、校书、著作”诸士 皆属之,而秘书亦兼著作。
按杜佑《通典》:“后周有麟趾殿学士,有外史,掌书王言 及动作之事,以为国志。”秘书监亦领著作监,掌国史。
〈注〉后周柳虬为秘书丞时秘书虽领著作不参史事因虬为丞始命监掌焉。
又有校书郎,下士十二人;又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 人。掌缀国铭,属春官之外史。
隋
编辑隋制,秘书省设监、丞,领太史、著作二曹。
按《隋书百官志》:“秘书省,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校书郎 十二人,正字四人,录事二人,领著作、太史二曹。著作 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 置令、丞各二人,司历二人,监候四人。其历天文、漏刻、 视祲,各有博士及生员。秘书监为正三品,秘书丞 为正五品上阶,著作郎为从五品上阶,秘书郎、著作 佐郎,为正七品;诸校书郎,为正九品上阶,正字,为《从 九品上阶》。”
文帝开皇六年置儒林文林郎隶吏部
编辑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开皇六年,吏部别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 郎。”
开皇十四年,秘书省置主事令史员。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开皇十四年,诸 省各置主事令史员。”
炀帝大业三年秘书省增置少监一人改太史局为监后又改监为令馀各增减改置无常
编辑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 上下阶。”秘书省降监为从二品,增置少监一人,从四 品。增著作郎阶为正五品,减校书郎为十人。改太史 局为监,进令阶为从五品,又减丞为一人。置司辰师 八人,增置监、候为十人。其后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 增秘书郎为从五品。加置佐郎四人,从六品。以贰郎 之职,降著作郎阶为从五品。又置儒林郎十人,正七 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文林郎二十人,从八品。掌 撰录文史,检讨旧事。此二郎皆上在藩已来直司学 士。增校书郎,员四十人。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九 品。掌抄写御书。
大业十一年正月,增秘书省官百二十员,以博士补 之。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