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54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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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五百四十八卷目录

 节使部汇考二

  明总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世宗嘉靖四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三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四则 康熙三则

 节使部总论

  文献通考论行省 论使相 论节度使等官

  图书编总督 总督河运 总督两广军务 总督陜西三边 巡抚

官常典第五百四十八卷

节使部汇考二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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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以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出为巡抚总督,或称“提 督”,或称“镇守”,或称“赞理。”大都以亚卿兼“都御史”,以镇 抚地方,而军务或兼或否,与巡按不相统属。

按《明会典》:“督抚建置,国初遣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 等官,巡抚各处地方,事毕复命,或即停遣。初名巡抚, 或名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又 文移往来,亦多窒碍,定为都御史。巡抚兼军务者加 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管粮饷者加总督兼理。他 如整饬边备、提督边关,及抚治流民、总理河道等项”, 皆因事特设。今具列焉。其边境以尚书、侍郎任总督 军务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 员

“永乐间,设漕运武臣。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不继,特命都御史总督,与总兵参将同理其事,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成化八年,分巡抚、总漕各设一员,九年复旧。” 正德十三年又各设,十六年复旧。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四十年会议归并,改总督漕运兼督军务,巡抚凤” 阳等处地方。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先年,蓟、辽有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 嘉靖二十九年,以边患,始改为总督。蓟州、保定、辽东军务,镇巡以下,悉听节制。三十三年以密云咫尺陵京,接连黄花、渤海,去石塘岭、古北口、墙子岭各不满百里,移总督驻密云,巡抚驻蓟州。防秋之日,改驻昌平。而总督遂定设不革。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十一年、除巡抚如旧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正统元年,始遣都御史巡抚宣、大。景泰二年,宣、大各设巡抚,而遣尚书总理宣、大军务。成化、弘治间,有警则遣,无事则止。正德八年,设总制一员,镇、巡以下并管粮郎中俱听节制。嘉靖间,命总督官兼督偏保及理粮饷,时设时革。至二十九年始定设,去偏保,改山西。三十八年,令防秋日,总督领标兵驻宣府;东路巡抚领标兵、车兵、游兵驻岔道。四十三年,命宣大、山西总督移驻怀来,以备南山一带;宣府镇巡官移驻延庆,山西镇巡官移驻广昌。隆庆四年,令总督移驻阳和。六年,命防秋毕日,各兵备副、参以下及文武官,悉听总督官查核功罪举劾。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

弘治十年,议遣重臣总制陜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十五年以后,或设或革。至嘉靖四年,始定设四镇兵马钱粮,一应军务,从宜处置。镇巡以下,悉听节制军前不用命者,都指挥以下,听以军法从事。十八年奏“淮三边总督于五六月间亲临花马池,调集延宁奇游等兵,赴平卤城等处,并力防御。其陕西巡抚亦于” 五六月间往固原调度兵食。候探无大势卤情及秋尽冬初边腹收成俱毕。方许照常居中调度。巡抚官仍还本镇。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 方”、一员

永乐初,遣官巡抚广西。十九年遣官巡抚广东。至正统、景泰间,以两广宜协济应援,始设总制。成化元年命兼巡抚,定于梧州驻札处,置猺獞流贼,一应事务,听便宜行事。各设将官并三司官悉听节制,巡抚不复设。正德十一年改总督为提督。嘉靖四十五年,以广东有警,命总督止兼巡抚广西,驻肇庆,而于广东另设巡抚,驻惠州。隆庆三年,添设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复革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其广西新设巡抚,与两广总兵、参、游、守备并三司等官,俱听节制。万历二年,以惠、潮有寇,暂移提督驻潮州。事平,复归肇庆。三年,仍改总督,加带管盐法。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一员

“永乐初、遣尚书往江南治水患,兼理农务。十九年、敕尚书巡抚畿甸,然未有专设。” 宣德五年、命侍郎

总督税粮、兼巡抚应天等府,始有专职。至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倭警、令应天巡抚都御史提督军务。当风汛时、驻札苏州,严督防守

“提督军务”、“巡抚浙江等处地方”、一员

永乐初,遣尚书治两浙农事,以后或巡视,或督鹾,有事则遣,无定设。至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海道地方,提督军务。二十七年改巡抚为“巡视。” 二十八年停遣。三十一年复遣佥都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兼管福、兴、泉、漳地方。三十三年,倭夷入犯杭州,特命尚书提督浙江、福建、南直隶军务,又专设都御史提督军务,巡抚浙江,兼福、兴、泉、漳地方。其提督三省者,改总督至兼节制江西,后罢。至四十一年,止设提督军务、巡抚浙江都御史。

提督军务、兼巡抚福建地方、一员

永乐间,遣侍郎巡视,以后或镇守,或督军,以事间遣。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兴、建宁、漳、泉等处。三十五年,以闽、浙道远,专设提督军务,兼巡视福、兴、泉、漳、福、宁海道都御史,仍听总督节制。后改巡抚福建地方,统辖全省。四十年,总督亦罢,其南赣军门所辖《汀州》一府,仍两属。

“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一员

永乐十九年、敕工部侍郎巡视。以后间遣镇守巡抚。成化以后、始定为巡抚。然或时革。嘉靖六年始定设。四十五年、定今衔。

“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

弘治十年,闽、广、湖、湘之间多盗,始设巡抚,所辖则江西之南安、赣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广东之潮州、南雄,湖广之郴州,四省三司皆听节制,驻札赣州,寻增隶韶州,漳州除建昌。正德十一年改提督军务。嘉靖八年,以吉安之万安、龙泉、泰和、永丰、永宁,抚州之乐安增辖。四十五年,福建、广东并设巡抚,以惠、潮、漳州三府还隶本处,定今名。所辖南安、赣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

“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

正统三年,命都御史镇守,以后,或以侍郎、大理卿出抚。至景泰元年,定设都御史巡抚湖广地方,兼赞理军务。万历八年,改赞理为提督。十二年,复为赞理。

提督军务、兼抚治郧阳等处地方、一员

成化十二年,以郧、襄流民,遣都御史安抚,因奏立郧阳行都司并府卫,割陕西之汉中、商州,河南之南阳、唐、邓,四川之夔、瞿,湖广之荆、襄、安沔,设都御史提督抚治之。至万历二年,以本镇所辖四省,抚治事权不专,添提督军务,兼抚治郧阳等处地方职衔。九年裁革,命湖广巡抚兼理。十一年复设。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兼管河道、兼提督军务、一员

“宣德五年、遣侍郎巡抚山西、河南。” “正统十四年、命都御史巡抚河南、湖广。” 至景泰元年、始专设“河南巡抚。” “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 一员

“正统五年、遣大理少卿巡抚山东地方。十三年、始定设都御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营田。” “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军务。”

“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地方、一员

永乐十九年,命侍郎等官巡行畿甸。正统十四年,命都御史提督军务,总督粮储,兼巡抚顺天、永平二府,紫荆、倒马二关,然未有专设。成化二年始设都御史赞理军务,巡抚顺、永二府,后兼抚河间、真、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为二巡抚,其东为“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巡抚顺、永二” 府都御史,以居庸等关隶之,驻遵化,遂定设。嘉靖二十九年增设通州、昌平、易州三都御史,旋议革,惟蓟州仍旧。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一员

正统十年,命侍郎巡抚保定等处,未有专设。成化八年,始从《居庸关》中分为二巡抚,遂专设都“御史,巡抚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广平六府,提督倒马、紫荆、龙泉等关,驻真定。” 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正统元年、遣都御史巡抚。遂为定制。后加赞理军务。

“巡抚宣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正统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寨北,凡兵粮边备,并听厘正。巡抚之设自此始。然或兼理大同,不专一镇。至成化十四年始定设,后加赞理军务。

“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永乐六年,命都御史出镇大同,旋罢。正统元年始

与宣府共设巡抚。至景泰三年、大同始专设。后复兼理。至成化十年、复专设。加赞理军务

“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地方”、一员

宣德五年,命兵部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至正统十三年,始命都御史专抚山西,镇守雁门。天顺、成化间暂革,寻复置。嘉靖间,给旗牌四面副。隆庆三年,令秋冬暂驻宁武关,就近调度,定为“巡抚山西提督雁门等关都御史。”

“巡抚延绥等处赞理军务”、一员

宣德十年、遣都御史出镇,而无专设。景泰元年、以都御史参赞军务,遂为定制。成化九年、徙镇榆林。隆庆六年、加赞理军务。

“巡抚宁夏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宣德六年,“命侍郎理陕西、甘肃、宁夏屯政。十年命都御史镇守陕西、延绥、宁夏等处,未有专职。正统元年,以都御史镇抚宁夏地方,参赞军务,整饬边备,遂为定制。” 天顺元年革。二年复设,去参赞军务。隆庆六年,加赞理军务。

“巡抚陜西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宣德间,命尚书、侍郎出镇。正统间,命右都御史出入,更代镇守。景泰三年,改都御史巡抚,遂为定制。成化二年,加提督军务,后改赞理军务。

“巡抚甘肃等处地方、赞理军务”、一员

宣德十年,命侍郎镇守甘肃地方。“正统元年,甘、凉多事,命侍郎参赞军务出镇,于是甘肃以文臣参赞,遂为定制。” 景泰元年,定为巡抚都御史。至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提督军务、“巡抚四川等处地方”、一员

“宣德五年、命都御史抚镇,事宁停遣。正统十四年、遣都御史巡抚四川” ,遂定设。万历十一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督川

贵粮饷一员

“正统九年、命侍郎参赞军务。十年,始命侍郎镇抚。天顺元年革。成化十二年复设。嘉靖三十年,加兼理军务。” 四十三年改赞理。隆庆二年,加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

“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 员

正统四年,“命都御史出镇。十四年,以土苗乱,命侍郎总督军务,镇守其地。” 景泰元年,命大理寺丞巡抚,始有专职。成化八年革,十一年复设。正德二年革,五年复设。嘉靖七年,设云、贵、四川、湖广等处总制,抚剿苗蛮土夷,事平革。二十七年复设沅州驻札。四十二年复革,令贵州巡抚兼督湖北、川东,提督军务。

“巡抚广西地方”、一员;

广西旧有巡抚,沿革不常。隆庆元年,改总督两广都御史,兼巡抚广西地方。三年,复设广西巡抚。以上俱见在《督抚》。

“总制宣大偏关保定等处军务”一员

“总督湖广、川、贵军务”一员

“巡抚凤阳等处地方”、一员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

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或都御史。成化、弘治间,始称“总督河道。” 正德四年,始定设都御史提督,驻济宁,凡漕河事悉听区处。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三省河患。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总督南京粮储”一员

“整饬北直隶山西、河南等处军务粮饷”一员

“巡抚广东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

以上俱嘉靖二十年以前设,陆续住补。

“总督宣大山西偏保等处军饷”一员

“勘处湖广、贵州《夷情》”一员

“督理承天工务”一员。

“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等处海道地方”、 提督军务一员

“巡视浙江、兼制邻境福建沿海地方”一员

采木左副都御史一员。右副都御史一员

“经略居庸、山海东西二路”,关一员。

“清理两淮、两浙山东长芦等处盐法”都御史一员。 淮徐兖州等处地方招抚营田一员

“北直隶地方督理屯政”一员:

山西“宣大地方、督理《屯政》”一员

“经略易州地方”一员。

“驻守昌平州地方”、一员

通州驻札右佥都御史一员。

“总理江南等处屯盐”副都御史一员。

“总理江北等处屯盐佥都御史一员‘总理山西等处屯盐’”副都御史一员。

山西宣大等处行边侍郎一员

蓟辽保定等处行边侍郎一员。

陕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等处行边侍郎一员

以上俱嘉靖十九年以后因事题设,事毕住补。

宪宗成化九年始设操江专督沿江军卫及有司盗职之事 编辑

按《明会典》,“凡操江官军,本院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 一员,奉敕提督,并巡视九江至镇江、苏松等处江道, 沿江军卫有司盗贼之事皆属焉。成化九年,奏准专 督巡江,后复令兼督操江官军。”

世宗嘉靖三年令巡抚迁秩候代 编辑

按《明会典》:“嘉靖三年,令各巡抚都御史,遇有迁秩或 以忧去者,必候代新任。代者亦宜亟往。如违,言官劾 奏。”

嘉靖十四年、有巡抚缺。令九卿会推

按《明会典》:“凡巡抚都御史缺,旧例在内地者会户部, 在边方者会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令照九卿例会 推。”

嘉靖三十二年以尚书李默言,“两设江南督抚,兵饷 分任。”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三十二年,吏部尚书李默言,“江 南军兴,调兵转饷,非一巡抚所能兼,请设提督军务 大臣专剿贼,而巡抚专主饷。”上曰:“督抚两设,事权得 无掣肘乎?其与兵部佥谋以闻。”于是奏设一官,如浙 例。以屠大山为兵侍兼佥都御史,总督军务粮储,巡 抚应天。

嘉靖四十五年、复设“广西巡抚。”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十五年,复设广西巡抚。初,两 广各置巡抚。成化五年,以事体不一,更设总督大臣, 而罢巡抚。韩雍为总督,开府梧州,居中节制。正德十 一年,以体统太重,改为提督。已而惠、潮二府,山寇时 发,梧州在二千里外,文檄往来,征调为难,遂以总督 抚广东,而更设巡抚于广西。”

穆宗隆庆二年定督抚赴任限期 编辑

按《明会典》:“隆庆二年题准:凡遇推补督抚员缺,吏部 移咨兵部,差人赍文前去。如以别官升迁巡抚,及在 原籍起用者,限文到五日;以巡抚陞总督者,限交代 次日,即各起程赴任。仍将起程日期,于所在衙门申 报各巡按具奏。如咨文已到,不即起程,或已交代未 便离任,或未交代擅自回籍者,并参治。”

隆庆四年,裁南京总督并广东巡抚。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四年三月,裁革总督南京粮储 都御史,以其事属之南京户部侍郎,仍设巡仓御史 一员佐之。五月,裁革广东巡抚官,改两广总督李迁 为提督,兼广东巡抚事。”

神宗万历三年定督抚推补文到日限期赴任 编辑

按《明会典》:“万历三年题准督抚推补文到之日,限半 月以里起程赴任。”

万历五年,令三边及蓟辽总督,会五府九卿廷推。 按《明会典》:“凡总督陕西三边,宣大都御史缺,会五府、 大九卿堂上官及科道廷推。”蓟辽、两广总督缺,亦令 大九卿堂上官及科道廷推,不会五府。万历五年题 准,三边宣大总督,亦照蓟辽例,不会五府。

万历十三年令“巡抚历任年久、方许推陞。”

按《明会典》:“万历十三年,令各处巡抚官历任年久,方 许推陞,不得骤迁数易,以滋烦扰。”

皇清 编辑

国初、督、抚“建置”

《大清会典》:“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

史等官。俱不专设。但为直省总督、巡抚兼衔。凡遇补授

命下之后、其应兼职衔、由吏部议拟具题、请

旨。要皆因事设裁、随地分并。历年员额、多寡不一。今

考其现设者具载于前,而以奉裁各员附见于后。

“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事务、兼理粮饷操江” 一员

总督湖广等处地方文武事务兼理粮饷,一员;总督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一员;总督四川、陜西文武事务兼理粮饷,一员;总督两广等处地方兼理粮饷,一员。

“总督云南、贵州等处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总督淮扬等处地方、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

考证

“总督河道、提督军务” 一员

“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宣府镇地方,密云等关隘,赞理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巡抚江宁等处地方,总督粮储,提督军务” ,一员。“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巡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 ,一员

“巡抚湖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一员。

“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一员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理军务” 一员。“巡抚山西太原等处地方,提督雁门等关军务,兼理云镇” ,一员。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河道” ,一员;“巡抚陕西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巡抚甘肃宁夏、平庆、临、巩等处地方,督理军务兼理茶马” ,一员。

“巡抚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 一员。“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盐法” ,一员。

“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盐法” ,一员。“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督川贵兵饷” ,一员。

“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 、提督军务一员

以上现设督抚

总督直隶、山东、河南军务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设直隶总督。四年裁,复设三省总督。八年裁。

总督浙江、福建军务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八年复设。九年裁。

总督浙江军务一员。康熙八年裁,九年复设。二十三年裁。

“总督江西军务” 一员。康熙四年,裁并两江总督。十三年,复设江西总督。二十一年,裁。

总督山东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并《三省》。“总督总督山西军务” 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复设。四年裁。

“总督河南军务” 一员。康熙四年裁。

总督陕西军务一员。康熙四年,改为山陕总督。十四年,仍改陕西总督。十九年,改为川陕总督。“总督四川军务” 一员。康熙七年,改为川湖总督。八年裁。九年,复设川湖总督。十三年,改为四川总督。十九年,裁并川陕总督。

“总督广西军务” 一员。康熙四年裁。

“总督云南军务” 一员。康熙五年裁。

总督贵州军务一员。康熙四年裁,十二年复设。十三年裁。

巡抚顺天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天津等处一员。顺治六年裁。

巡抚宣府等处一员。顺治九年裁。

巡抚凤阳等处一员。顺治六年裁,十七年复设,十八年裁。

巡抚安庆等处一员。顺治十六年裁。

“巡抚” 南赣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抚治郧襄等处” 一员。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五年,复设郧阳抚治十九年裁。

巡抚登莱等处一员。顺治九年裁。

“巡抚” 延绥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宁夏等处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巡抚” 操江一员。康熙元年裁。

以上旧设督抚

顺治六年 编辑

《大清会典》:“凡总督、巡抚员缺,顺治六年题准由会推。”

《保举题补保举》当者,升赏,不当者,连坐。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九年议准取人地相宜者,会推拟正。”

陪具题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年

谕会推督抚、不拘品级。择才品素著者、详开事实、具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

谕“督抚缺出,即于次日会推。”

康熙七年 编辑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

谕“山、陕督抚俱推用满州官。”

康熙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年议准督、抚员缺,先行具题请 旨,或用满州,或用汉军、汉人。得旨后,遵将应升官员开列职名具题。”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八年议准巡抚员缺,本省布政使。”

不得升补督、抚兼衔。佥都御史加一级,授从三品;加二级改授右副都御史;副都御史加一级兼右侍郎衔,加二级兼左侍郎衔,授从二品再加一级兼尚书衔;尚书加一级,授从一品;加二级,授正一品。如一品之外,每加一级,改纪录二次。凡加尚书、侍郎衔者,总督兼兵部,巡抚兼工部。

节使部总论 编辑

《文献通考》。

《论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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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台省之名虽始于魏、晋之间,然两汉初兴,高祖 所以委萧何,世祖所以命邓禹,其权任盖亦类此。唐 天宝以后,以盗贼陷两京,北狄侵畿甸,则或以大元 帅、副元帅命亲王勋臣为之,然但可任专征之责,而 他事则禀朝旨,则亦未尝备行台省之事也。至其末 年,方镇擅地请节,于是或以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 王爵命之,如钱镠、马殷、王审知之徒,盖名为奉正朔, 而实自为一朝廷矣。然则行台省之名,苟非创造之 初,土宇未一,以此任帷幄腹心之臣,则必衰微之后, 法制已隳,以此处分裂割据之辈。至若承平之时,则 不宜有此名也。建炎时,张魏公以枢密使宣抚川陕, 赵忠简谓之曰:“元枢新立大功,出当”川陕半天下之 责,自兵事外,悉当奏禀。盖大臣在外,忌权太重也。及 魏公得罪,谪词言“假便宜行事之制,忘人臣无将之 嫌,肖内阁以招贤,拟尚方而铸印。然则承制之事,易 以惹谤。”忠简之言,固笃论也。

《论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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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朝国史职官志》叙元丰《寄禄新格》,以阶易官,谓 开府仪同三司,即旧使相。然使相者,是以侍中、中书 令、平章事加节度使之谓也。自唐至宋皆有之,而事 体微不同。唐则多以同平章事加节度使之立勋劳 而久任者,盖将而宠以相之名也。宋则多以节度使 加平章事之有德望而罢政者,盖相而宠以将之名 也。合而言之,位兼将相,品极文武之称。今既曰以开 府仪同三司易使相矣,然韩绛为开府而复加以镇 抚之节,文彦博为开府而复加以护国山南之节,蔡 京为开府而复加以安远之节,则是且为开府,且为 使相,而使相之名未尝废矣。又况神宗更官制之本 意,实以三省、寺、监之官无职掌为非,遂欲易而正之。 如改左右仆射为特进,则遂以仆射为宰相之职;改 左、右丞为光禄大夫,则遂以左右丞为执政之职。今 节度使之在宋,其无职掌,与开府仪同三司一也,何 烦以开府易之?况有开府之后,宰相之除节度使元 未尝废乎?窃疑开府仪同三司,特专以仪同三省长 官。尚书令中书令侍中而于使相、节度使无预。张演著《职官记》, 叙元丰新官,而并著旧官,于开府仪同三司之下,只 注旧官云“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而不言使 相。虽与史志不合,似为得之。

《论节度使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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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节度使在唐为阃帅、观察、团练使,在唐为监司、防 御使,在唐为边将、刺史,在唐为郡守。至宋则阃帅、监 司、边将、郡守各别有以名其官,而节度、承宣、观察、团 练、防御、刺史则俱无职任,特以为武臣迁转之次序, 故叙其事于将军、都尉之后。

图书编 编辑

《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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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天下岂有常之势哉?顾制势者何如耳。善制势者, 常合而不分,则常治;不善制势者,常分而不合,则常 不治。”三代以上无论已,汉初以合治矣,其终也,以分 侯王而乱。唐初以合治矣,其终也,以分藩镇而乱。宋 初以合治矣,其终也,以分南北而乱。夫通天下犹一 身也,治一身者,必使摩顶放踵,气血周流,荣卫清利, “精神管摄而无有壅蔽扞格之处”,是久视长生之道 也。“治天下者,必使循内及外,远近相折,大小相济,彊 弱相维,而无有偏重不举之处”,是久安长治之道也。 《我列圣制势之策》,尽善矣,无遗算矣。盖两京十三省 各设巡抚大臣,以制京省之势,而凡城池、钱谷、甲兵、 官属、丁田之势,皆得便宜从事,而文武诸臣悉摄己 以听,而奉行其制命焉而得其人也。又“太平无事,则 一国之势合而不分,则常治而不乱”,此国家安宁之术所以度越前代也。正统而后,或变生于腹里,或衅 起于边陲,而诸边、诸省一时抚臣多不能振联属之 策,兴讨罪之师,保境以自全,撄城以自守,直为是懔 懔耳,若卤之也。先河北之赵贼,西蜀之廖冠、江西之 华林,及藩豪八闽之邓茂、楚之麻阳、广之岑猛、滇之 麓川,猖獗震荡,而各省抚臣皆相视而莫之能相救, 必设总督而后能平之。彼其时非尽抚臣之怯也,亡 筭也。爵并权均,夫两大不能以相使,而况十数大乎? 势分故也。列圣振长策而议联属,边方腹里多设总 督,以联属而节制之,若连环然,且颁之敕。如一省难 作,则总督调近省之食与兵,或击其首,或邀其尾,或 掎其左,或角其右,有难则合制之,难已则散而归之, 无借兵之苦,无萃食之扰。《语》曰:“分指之十弹,不如合 掌之一击。”此分合利病之说也。制势之策,善之善之 者也。难之者曰:“多设总督,恐多扰则不便,恐多费则 不便。”不知今天下蓟、辽已设总督矣,宣大、山西又总 督以联属之,陕西、三边又总督以联属之,四川、云贵、 湖广尝设总督矣,事平罢不设,假令至今存也,调诸 省之食与兵挞而制莽酋耳,胡有今日之纷纷也?且 两广有总督矣,闽、浙、直又设总督以联属之,事平又 罢不设,假令至今存也,调诸省之食与兵,直拉朽而 诛浙兵之乱矣,又胡有今日之纷纷也?近又从言者, 河漕总督得提督南北直隶、山东、河南之兵,浙江、江 西、湖广之食,是中原一总督也。即有师尚诏者,弄兵 釜中,第合诸路坐而烹之尔,又胡有往事之纷纷也? 惟河漕大臣不当令兼巡抚凤阳尔。夫凤阳乃是陵 寝之所钟“也,中原之所枢也,其地重,其势尊,乌可以 ‘河’”“‘漕”“带’为也?且古治水者八年万里于外,又安可匏 系一隅哉?决以另置巡臣,便由是言之,则边海增两 总督足矣,凤阳增一巡抚足矣,增三臣而博天下安, 何费之足云?且无事则总督不得侵巡抚之权,有事 则巡抚不得抗总督之命。夫调兵食之事,数十”年一 有之,何扰之足云?若川、云总督当驻滇或兼巡抚,闽 浙总督当驻浙或兼巡抚,尤属省便,又不必增官矣。 河漕总督,中原当驻淮,而江北巡抚当驻凤阳,此大 联属势也。而郧阳、赣州之军门,又小联属势也。如此 则常合而不分,常治而不乱,然非老臣尊爵不可也。 《诗》曰:“维师尚父”,又曰:“太师皇父”,固庙堂事乎?责乎?故 曰:“善制势者,制之堂上而已矣。”

问总督军务官,本朝始于何时?曰:“都御史总督军务, 自正统四年麓川之役,王骥始也。总兵官悉听节制, 既以兵部尚书帅师,当王振好大之心,遂拟粮储故 事,粮储称总督,宣德中始也。继是而己巳之变,卤薄 都城,石亨营城北,于谦督之,孙镗营城西,则江渊参 之而已。继是而四方多警,类率如例,如马昂于两广”, 石璞于关外,王来于湖广,侯琎于云南,然事平则罢。 又继是景泰、天顺及成化初,白圭、叶盛、韩雍等皆称 提督,意属协同,敕以“赞理”为云。又继是则为任官矣。 成化六年,开总府于梧州,此任官之所由始也。三边 总制,自弘治末年秦纮、杨一清、张泰始便于征发策 应,今亦为任官。夫议者秉低昂文武之钧,济兼制剿 绥之术是矣。而进止异同,束于和混,内外援构,隐于 奸宄。其能制而协之,更当润饰令必无伏机,不亦尽 乎?又继是而陈金、华阳之役,陆完、刘六七之役,至统 制七省者,后事而或援以为例,其必有慎而驭之则 可矣。

《总督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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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有天下,漕东南粟于海,以营辽东。五年,属靖海 侯吴祯。后卒,乃遣都督朱寿、张赫领之。二十年冬十 月享太庙,封寿“《舳舻》侯”,赫“航海侯。”又尝建漕运使,寻 罢。成祖始命平江伯陈瑄治漕河内地赡北京。景泰 二年,特命都御史王竑总督,与总兵、参将同理其事。 寻令淮阳、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属竑巡抚,兼督常 “盈仓,以淮为治所。至成化八年,改巡抚、总漕各设一 员,明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各设一员,十六年复。嘉 靖三十六年,又改各设一员,四十年复巡抚。“自永乐 十九年命吏部尚书蹇义巡行南畿,考察官吏,至宣 德五年,始命刑部右侍郎曹弘巡抚。正统八年又命 工部右侍郎巡抚。十三年又命刑部”右侍郎薛希琏、 吏部尚书赵新相继巡抚。然未奉漕命,故另列表首。 今详《漕臣年表》于后,其行实见于“事纪。”其勋德茂著 者表为“列传。”若奉敕清理田地,赈济饥民,并考察官 吏有事淮甸,不可以类附者,亦另列于后云。

《总督两广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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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师未下广东、西,命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 永乐中,广西则都督韩观、山云侯柳溥相继为大帅, 得专征及诛赏,独有文臣督摄之寄。至正统十四年, 苗寇猬起,广东则命侍郎揭稽,广西则命侍郎李棠, 各巡抚之。然二广地势犬牙,贼东西豕突,来往叵测, 而武臣自守便利,不相策应。天子用兵部尚书于谦 言,“命太子太保、左都御史王翱总督两广军务,总兵以下悉听节制,一切便宜从事。”然事已即归,不恒设。 马昂再以提督至,叶盛以巡抚。至成化元年,复命都 督赵辅率大兵讨之。升浙江参政韩雍为佥都御史 赞理军务,然于《制书》特重。雍既平寇,遂命总军务兼 理巡抚。久之,雍以两广土地广远,恐“馀孽复生,重贻 边患。请于朝,愿得文武大臣分理其事。”上命副都陈 濂抚广东,佥都张鹏抚广西,而雍专治军。寻以忧去。 五年复起雍以右都御史总督兼巡抚。于梧州开设 总府,居中调度。两广副总兵、参将而下,悉听节制。而 两广巡抚不复设,仍统于总督。正德十一年改 督 为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因广东寇发,遥制不便。兵部 题准:“总督军务,止抚广西,于广东另设巡抚。”至隆庆 四年,改总督闽广,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于广西另设 巡抚。

《总督陕西三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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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帝初,中山武宁王达等下陕西,遂悉平甘肃、宁 夏诸镇,秦、庆、肃三公镇之,而侯、伯、都督耿秉文等理 兵政,间命宋颖诸国公一按阅操练而已。永乐始命 宁阳侯陈懋、西宁侯宋晟镇宁夏,宁远侯何福等镇 甘肃。而文臣不过分理文移,治粮饷而已。正统初,西 卤弗靖,始命兵部尚书王骥提督诸军,据总兵官任 礼、蒋贵上讨平,而陕西右都御史王文、陈鉴分岁镇 守,然实未尝合三镇而归一总督也。成化初,满政据 石城叛,诏左副都御史项忠总全陕三边兵讨之。已, 诏右都御史王越、右副都御史马文升总兵如之。然 有事而置,事已则革,不为恒也。弘治十年,始起王越 以太子太保、左都御史总制《御火筛》。十一年。二十五 年,秦纮以户部尚书守如越,自是定矣。嘉靖十九年 避“制”字,改总督。

《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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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下巡抚之设何如?”曰:“天下设巡抚都御史,洪武 初未有也。太祖不欲以重臣令典钱粮兵马,永乐十 九年,敕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十三员,各同给 事中一员,巡行天下,是谓巡抚。宣德间,令巡抚官每 岁八月一赴京议事,盖不欲疏逖以悬机重。景泰四 年,才差都御史,其意尚在执持风纪,有故则入参庙” 议,而握纛之柄则有司存。自是则曰“整饬”,曰“提督”,曰 “总制”,曰“镇守”,又复典兵部尚书侍郎之职,兼都御史。 百寮群将,俯首听一人之谋,似于兼制少疏,故复以 巡按权参杀之。然表里异同,痛痒不相关,而司锋镝 者,每掣肘不能自尽。是近年失事,并罪抚臣,诚得肯 綮,而当道执要可愈施矣。夫天顺间,“石亨、曹钦请罢 巡抚,正德间刘瑾取回巡抚,彼固借私以逞,要亦不 谓无说。苟使其布置腹心,则其为毒又不可胜言。切 念天下钱粮兵马之重,所赖镇摄不以躁偾,事巡抚 之不可缺者。而书生涉仕,必由此以致,卿辅能允,文 武得全才,有几乎哉?不素习而器与之,恐亦不易为 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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