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第263卷

明伦汇编 皇极典 第二百六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十三卷
明伦汇编 皇极典 第二百六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

 第二百六十三卷目录

 听言部汇考一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后氏帝禹一则

  商成汤一则

  周武王一则

  汉文帝一则 后元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二则 元帝初元二则 永光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河平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二则 元延一则 哀帝元寿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则 明帝永平三则 和帝永元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建光一

  则 顺帝阳嘉一则 永和一则 建康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建宁三

  则 光和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延康一则

  魏齐王一则

  晋武帝泰始三则 太康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太宁一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一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东昏侯

  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四则 大同四则

  陈宣帝太建二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明元帝泰常一则 孝文帝延兴一则 承明一则 太和五则 宣武帝正始一

  则 孝明帝神龟一则 孝昌一则 孝庄帝建义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武帝保定一则 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一则

皇极典第二百六十三卷

听言部汇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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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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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尧下听于人设谏鼓谤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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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管子·桓公问》篇:“尧有衢室之问,下听于人。”

按:郑樵《通志五帝纪》:“帝尧置谏鼓,达穷民,立谤木,使 人书之,乐闻过也。”

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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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命四岳开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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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书经舜典》:“询于四岳,明四目,达四聪。”

蔡传舜既告庙即位,乃谋治于四岳之官,广四方之视听,以决天下之壅蔽。大全唐孔氏曰:“明四方之目,使为己远视四方也。达四方之聪,使为己远听闻四方也。恐远方有所壅塞,令为己悉闻见之。”

按《管子桓公问》篇:“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

按崔豹《古今注》:“舜受尧禅,广开视听,求贤人以自辅。”

夏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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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禹悬钟鼓磬铎置鼗以求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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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管子桓公问篇》:“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

讯,问也。唉,惊问也。

按《淮南子汜论训》:“禹之时,以五音听治,悬钟鼓磬铎, 置鼗以待四方之士,为号曰:‘教寡人以道者,击鼓;谕 寡人以义者,击钟;告寡人以事者,振铎;语寡人以忧 者,击磬;有狱讼者摇鼗’。”

成汤从谏弗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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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书经伊训》:“先王肇修人纪,从谏弗咈,先民时若。”

孔传言汤“从谏如流。”

按《管子·桓公问》篇:“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

武王置诫慎之鼗以开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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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刘勰《新论贵言》篇:“武王置诫慎之鼗,以圣哲之神 鉴,穷机洞微,非有毫发之谬,犹设广听之术,开嘉言 之路。”

文帝二年下诏求言除诽谤訞言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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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文帝本纪》:“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诏 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 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 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 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惟二三执政 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 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 及,丐以启告朕’。”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 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 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 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 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 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 勿听治。”

后元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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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文帝本纪》:“后元年春三月诏曰:‘间者数年,比 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 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 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 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 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 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 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 相、列侯、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 思,无有所隐’。”

宣帝本始四年以郡国灾异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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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 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 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迺者地 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 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 毋有所讳。”

地节二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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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二年五月,令群臣得奏封事, 以知下情。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 地节三年,以地震,诏求直言。

按《汉书宣帝本纪》:三年冬十月诏曰:“迺者九月壬申, 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 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

元帝初元二年以灾异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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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二年“秋七月诏曰:岁比灾害, 民有菜色,惨怛于心,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振救,赐 寒者衣。今秋禾麦颇伤,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 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 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初元三年,诏求直言。

按《汉书元帝本纪》,三年六月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 繇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 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媮合苟从,未肯极言, 朕甚闵焉。永惟蒸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 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 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百官省费条奏,毋有所讳。”

永光四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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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四年夏六月戊寅晦,日有蚀 之。诏曰:‘盖闻明王在上,忠贤布职,则群生和乐,方外 蒙泽。今朕晻于王道,夙夜忧劳,不通其理,靡瞻不眩, 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还,民心未得,邪说空进,事无 成功。此天下所著闻也。公卿大夫,好恶不同,或缘奸 作邪,侵削细民,元元安所归命哉’?”迺六月晦,日有蚀 之。《诗》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来,公卿大 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辅朕之不逮。直言尽意, 无有所讳。

成帝建始元年诏公卿直言无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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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 公卿大夫,无有所讳。”

建始三年,以日食地震,诏求直言。

按《汉书成帝本纪》,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 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 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 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 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

河平元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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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元年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 之,既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 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僚各修其职,惇任 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

鸿嘉二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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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二年春三月诏曰:‘古之选贤, 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 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 业,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娄困于饥寒, 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 日以陵夷,意迺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 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 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永始二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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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蚀之。 诏曰:“迺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 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僚,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 安百姓者条奏。”

永始四年,以灾异诏求直言。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年“六月甲午,诏曰:迺者地震,京 师火灾娄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 亲览焉。”

元延元年以星变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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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迺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 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 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

哀帝元寿元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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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哀帝本纪》:“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 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宁息。 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睹厥咎,娄敕公卿,庶几有 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埶获名,温 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 怨,靡所错躬。迺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 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僚,敦任仁人,黜远残 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

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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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建武六年以日食诏百僚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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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 食之。冬十月丁丑,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彊弱 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永念厥咎, 内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百僚并上 封事,无有隐讳。”

建武七年以日食诏百僚上封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食之。 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战栗恐惧,夫何言哉!今 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职任,奉遵法度,惠 兹元元’。”百僚各上封事,无有所讳。

明帝永平三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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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 之。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 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 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 不降谴。今之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 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 永平八年,以日食诏求直言。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八年冬十月壬寅晦,日有食之, 既。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而下贻人怨,上动三光, 日食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谓至谴永思,厥咎 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 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 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 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昔 应门失守,《关睢》刺世,飞蓬随风,《微子》所叹,永览前戒, 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永平十八年八月章帝即位十一月诏有司各上封 事。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 位。十一月甲辰晦,日有食之,诏有司各上封事。”

和帝永元七年以日食诏百僚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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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七年夏四月辛亥朔,日有 食之。帝引见公卿,问得失,令将大夫、御史、谒者、博士、 议郎、郎官会廷中,各言封事。”

安帝永初二年诏百僚郡国指变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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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秋七月戊辰,诏曰:‘昔 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朕以 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 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 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 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僚及郡国吏人, 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 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 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

建光元年以地震诏陈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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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十一月己丑,郡国三 十五地震,或坼裂,诏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陈得失。”

顺帝阳嘉二年以京师地震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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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师地 震。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干 坤,协序阴阳,灾眚屡见,咎征仍臻。地动之异,发自京 师,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 奉答戒异?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悉心直言,厥咎 靡有所讳。”

永和元年以灾异诏百僚各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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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诏曰:“朕 秉政不明,灾眚屡臻,典籍所忌,震食为重。今日变方 远,地摇京师,咎征不虚,必有所应。群公百僚,其各上 封事,指陈得失,靡有所讳。”

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冲帝即位九月诏百僚皆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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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冲帝本纪》:“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 九月庚戌,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 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

桓帝建和元年以日食地震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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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夏四月庚寅,京师 地震。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 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

延熹五年以地震诏公卿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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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五年五月乙亥,京师地震, 诏公卿各上封事。”

灵帝建宁元年以日食诏百官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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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食 之,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建宁二年以灾异诏百官上封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二年夏四月癸巳,大风雨雹,诏 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建宁四年。三月辛酉。诏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六年令群臣各陈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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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光和六年 夏旱。七月制书引咎。诏群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

献帝建安十一年魏公下令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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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按《魏志武帝本纪》建安 十一年注:“《魏书》载十月乙亥,令曰:‘夫治世御众,建立 辅弼,诫在面从。《诗》称‘听用我谋,庶无大悔’。斯实君臣 恳恳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惧失中,频年以来,不闻嘉 谋,岂吾开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后,诸掾属治中别 驾,常以月旦各名其失,吾将览焉’。”

延康元年魏王下令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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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按《魏志文帝本纪》,延康 元年秋七月庚辰,令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 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 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搢绅考 六艺,吾将兼览焉。”

齐王正始元年以久旱诏求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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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齐王本纪》:正始元年:“春二月,自去冬十二月 至此月不雨。丙寅,诏群公卿士,谠言嘉谋,各悉乃心。”

武帝泰始二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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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二年九月乙未,散骑常侍皇 甫陶、傅元领谏官,上书谏诤,有司奏请寝之。诏曰:‘凡 关言人主,人臣所至难,而苦不能听纳,自古忠臣直 士之所慷慨也。每陈事出付主者,多从深刻,乃云‘恩 贷当由主上’,是何言乎?其详评议’。”

按《册府元龟》:泰始二年九月,散骑常侍皇甫陶、傅元 共掌谏职,上疏言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 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 不使发愤邪?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 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座广共研精,凡关言 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苦不能虚心听纳。自 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 尝不叹息也。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拒”,庶几得以 发蒙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文辞 有谬误,言语有得失,皆当旷然恕之。古人有不拒诽 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毋和皆按以 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而无讳 言之忌也。”

泰始四年,下诏求言。

按:《晋书武帝本纪》:四年九月诏曰:“虽诏有所欲,及奏 得可,而于事不便者,皆不可隐情。”

泰始五年秋七月,延群公询谠言。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七年以日食诏公卿大臣极言无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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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七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 之。乙卯,诏曰:‘比年灾异屡发,日食三朝,地震山崩。邦 之不臧,实在朕躬。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极言其故,勿 有所讳’。”

元帝太兴元年诏公卿直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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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十一月庚申,诏曰:“朕以 寡德,纂承洪绪,上不能调和阴阳,下不能济育群生, 灾异屡兴,咎征仍见。壬子、乙卯,雷震暴雨,盖天灾谴 诫,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 得失,无有所讳,将亲览焉。”

太兴二年十二月乙亥诏百官各上封事。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宁三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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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夏四月,诏曰:‘餐直言,引 亮正,想群贤达吾此怀矣。予违汝弼,尧舜之相君臣 也。吾虽虚暗,庶不拒逆耳之谈。稷契之任,君居之矣, 望共勗之’。”

文帝元嘉五年诏求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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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五年春正月乙亥,诏曰:“朕恭 承洪业,临飨四海,风化未弘,治道多昧,求之人事,鉴寐惟忧。加顷阴阳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 予。思所以侧身克念,议狱详刑,上答天谴,下恤民瘼。 群后百司,其各献谠言,指陈得失,勿有所讳。”

元嘉三十年,孝武帝即位,下诏求言。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元嘉三十年四月己巳,即皇帝 位。秋七月辛丑朔,日有食之。甲寅,诏曰:‘世道未夷,惟 忧在国。夫使群善毕举,固非一才所议,况以寡德,属 衰薄之期,夙宵寅想,永怀待旦。王公卿士,凡有嘉谋 善政,可以维风训俗,咸达乃诚,无或依隐’。”

孝武帝大明元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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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冬十月丙申诏曰:“旒 纩之道,有孚于结绳,日昃之勤,已切于姬后,况世弊 教浅,岁月浇季,朕虽勠力宇内,未明求衣,而识狭前 王,务广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朝咨野怨,自达者 寡,惠民利公,所昧实众。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贱隶,有 怀诚抱志,拥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听躬” 自申奏,小大以闻。朕因听政之日,亲对览焉。

明帝泰始二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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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二年十一月壬辰,诏曰:‘矢机 询政,立教之攸本;举贤聘逸,弘化之所基。故负鼎进 策,殷代以康;释钓作辅,周祚斯乂。朕甫承大业,训道 未敷,虽侧席忠规,伫梦岩筑,而良图莫荐,奇士弗闻, 永鉴通古,无忘宵寐。今藩隅克晏,敷化维始,屡怀存 治,实望箴阙。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谋直献,匡 俗济时。咸切事陈奏,无或依隐’。”

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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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建元三年诏求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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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齐书高帝本纪》:建元三年“春正月壬戌朔,诏王 公卿士荐谠言。”

武帝永明元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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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元年“春正月壬子,诏内外 群僚,各举朕违,肆心规谏。”

郁林王隆昌元年春正月诏百僚极陈得失按南齐书郁林王本纪云云==明帝建武二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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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齐书明帝本纪建武二年春正月辛未诏王公 卿士内外群僚各举朕违肆心极谏

东昏侯永元三年春正月辛亥。诏天下百官。陈谠言按《南齐书东昏侯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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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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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监元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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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夏四月癸酉诏曰商俗 甫移遗风尚炽下不上达由来远矣升中驭索增其 凛然可于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 言山阿欲有横议投谤木函若从我江汉功在可策 犀兕徒弊龙蛇方县次身才高妙摈压莫通怀傅吕 之术抱屈贾之叹其理有皦然受困包匦夫大政侵 小豪门陵贱四民已穷九重莫达若欲自申并可投 肺石函

天监六年诏士民陈言可采者大小以闻

按梁书武帝本纪六年春正月辛酉朔诏曰径寸之 宝或隐沙泥以人废言君子斯戒朕听朝晏罢思阐 政术虽百辟卿士有怀必闻而蓄响边遐未臻魏阙 或屈以贫陋或间以山川顿足延首无因奏达岂所 以沈浮靡漏远迩兼得者乎四方士民若有欲陈言 刑政益国利民沦碍幽远不能自通者可各诠条布 怀于刺史二千石有可申采大小以闻

天监九年诏群臣集议各陈损益

按梁书武帝本纪九年五月己亥诏曰朕达听思治 无忘日昃而百司群务其途不一随时适用各有攸 宜若非总会众言无以备兹亲览自今台阁省府州 郡镇戍应有职僚之所时共集议各陈损益具以奏 闻

天监十年下诏求言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年秋七月丙辰诏曰昔公卿面 陈载在前史令仆陛奏列代明文所以釐彼庶绩成 兹群务晋氏陵替虚诞为风自此相因其失弥远遂 使武帐空劳无汲公之奏丹墀徒辟阙郑生之履三 槐八座应有务之百官宜有所论可入陈启庶藉周 爰少匡寡薄

大同二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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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二年三月庚申,诏曰:政在养 民,德存被物,上令如风,民应如草。朕以寡德,运属时 来,拨乱反正,倏焉三纪,不能使重门不闭。守在海外, 疆埸多阻,车书未一,民疲转输,士劳边防,彻田为粮, 未得顿止。治道不明,政用多僻,百辟无沃心之言,四 聪阙飞耳之听,州辍刺举,郡忘共治,致使失理负谤, 无由闻达。侮文弄法,因事生奸,胏石空陈,悬钟徒设。 《书》不云乎:‘股肱惟人,良臣惟圣’。实赖贤佐,匡其不及。 凡厥在朝,各献谠言,政治不便于民者,可悉陈之。若 在四远,刺史、二千石长吏,并以奏闻。细民有言事者咸为申达。朕将亲览,以纾其过。文武在位,举尔所知, 公侯将相,随才擢用,拾遗补阙,勿有”所隐。先是,尚书 右丞江子四上封事,极言政治得失。五月,癸卯,诏曰: “古人有言,‘屋漏在上,知之在下’。朕所钟过,不能自觉。 江子四等封事如上,尚书可时加检括,于民有蠹患 者,便即勒停。宜速详启,勿致淹缓。”

大同五年,诏言政事得失。

按《梁书武帝本纪》,五年三月己未,诏曰:“朕四聪既阙, 五识多蔽,画可外牒,或致纰缪。凡是政事不便于民 者,州郡县即时皆言,勿得欺隐。如使怨讼,当境任失, 而今而后,以为永准。”

大同六年,下诏求言。

按《梁书武帝本纪》:“六年八月辛未,诏曰:经国有体,必 询诸朝。所以尚书置令、仆、丞、郎,旦旦上朝,以议时事, 前共筹怀,然后奏闻。顷者不尔,每有疑事,倚立求决。 古人有云:主非尧舜,何得发言便是。是故放勋之圣, 犹咨四岳;重华之叡,亦待多士。岂朕寡德,所能独断? 自今尚书中有疑事,前于朝堂参议,然后启闻,不得” 习常。其军机要切,前须谘审,自依旧典。

大同十一年,下诏求言。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一年春三月庚辰,诏曰:‘皇王在 昔,泽风未远,故端居元扈,拱默岩廊。自大道既沦,浇 波斯逝,动竞日滋,情伪弥作。朕负扆君临,百年将半, 宵漏未分,躬劳政事,白日西浮,不遑飧饭,退居犹于 布素,含咀匪过藜藿。宁以万乘为贵,四海为富,唯欲 亿兆康宁,下民安乂。虽复三思行事,而百虑多失。凡 远近分置,内外条流,四方所立屯传、邸冶、市埭、桁渡、 津税、田园,新旧守宰游军戍逻,有不便于民者,尚书 州郡各速条上,当随言除省,以舒民患’。”

宣帝太建四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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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四年九月辛亥,诏曰:举善从 谏,在上之明规;进贤谒言,为臣之令范。朕以寡德,嗣 守宝图,虽世袭隆平,治非宁一。辨方分职,旰食早衣, 傍阙争臣,下无贡士,何其阙尔,鲜能抗直。岂余独运, 匪荐谠言。置鼓公车,罕论得失;施石象魏,莫陈可否。 朱云摧槛,良所不逢;禽息触楹,又为难值。至如衣褐 以见,担簦以游,或耆艾绝伦,或妙年异等,干时而不 偶,左右莫之誉。黑貂改弊,黄金且殚,终身滞淹,可为 太息。又贵为百辟,贱有十品,工拙并骛,劝沮莫分,街 谣徒拥,廷议斯阙,实朕之弗明,而时无献替,永言至 治,何乃爽欤。”外可通示文武,凡厥在位,风化乖殊,朝 政纰蠹,正色直辞,有犯无隐。

太建十四年正月后主即位三月下诏求言。

按《陈书后主本纪》:“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 三月癸亥,诏曰:昔睿后宰民,哲王御㝢,虽德称汪濊, 明能普烛,犹复纡己。乞言,降情访道,高咨岳牧,下听 舆台,故能政若神明,事无悔吝。朕纂承丕绪,思隆大 业,常惧九重已邃,四聪未广,欲听昌言,不疲痹足。若 逢廷折,无惮批鳞。而口柔之辞,傥闻于在位,腹诽之” 意,或隐于具寮,非所以弘理至公,缉熙帝载者也。内 外卿士,文武众司,若有智周政术,心练治体,救民俗 之疾苦,辩禁网之疏密者,各进忠谠,无所隐讳。朕将 虚己听受,择善而行,庶深鉴物情,匡我王度。

后主至德四年下诏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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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陈书后主本纪》:至德四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尧施 谏鼓,禹拜昌言,求之异等,久著前徽,举以淹滞,复闻 昔典,斯乃治道之深规,帝王之切务。朕以寡昧,丕承 鸿绪,未明虚己,日旰兴怀,万机多紊,四聪弗达,思闻 蹇谔,采其谋计,王公已下,各荐所知,旁询管库,爰及 舆皂,一介有能,片言可用,朕亲加听览,伫于启沃。”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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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元帝泰常三年以星变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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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明元帝本纪》,不载。按《崔浩传》,泰常三年,彗 星出天津,入太微,经北斗,络紫微,犯天棓,八十馀日, 至汉而灭。太宗召诸儒术土问之曰:“今天下未一,四 方岳峙,灾咎之应,将在何国?朕甚畏之。尽倩以言,勿 有所隐。”

孝文帝延兴元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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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文帝本纪》:延兴元年“九月壬戌,诏在位及 民庶直言极谏,有利民益治,损政伤化,悉心以闻。”

承明元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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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文帝本纪》:“承明元年八月甲子,诏曰:‘朕猥 承前绪,纂戎洪烈,思隆先志,缉熙政道。群公卿士,其 各勉厥心,匡朕不逮,诸有便民利国者,具状以闻。十 月己未,诏曰:‘朕缵承皇极,照临万方,思阐遐风,光被 兆庶,使朝有不讳之音,野无自蔽之响。畴咨帝载,询 及刍荛。自今已后,群官卿士,下及吏民,各听上书直 言极谏,勿有所隐。诸有便宜,益治利民,可以正风俗 者,有司以闻,朕将亲览,与三事大夫论其可否,裁而 用之

太和三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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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三年“八月壬申,诏群臣直 言尽规,靡有所隐。”

太和七年,下诏求言。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七年九月壬寅,诏曰:“朕承祖宗, 夙夜惟惧。然听政之际,犹虑未周,至于按文审狱,思 闻己过。自今群臣奏事,当献可替否,无或面从,使朕 之过,彰于远近。”

太和八年,诏求直言。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八年八月甲辰,诏曰:‘帝业至重, 非广询无以致治;王务至繁,非博采无以兴功。先王 知其如此,故虚己以求过,明恕以思咎。是以谏鼓置 于尧世,谤木立于舜庭,用能耳目四达,庶类咸熙。朕 承累圣之洪基,属千载之昌运,每布遐风,景行前式。 承明之初,班下内外,听人各尽规,以补其阙。中旨虽’” 宣,允称者少,故变时法,远遵古典,班制俸禄,改更刑 书,宽猛未允,人或异议。思言者莫由申情,求谏者无 因自达,故令上明不周,下情壅塞。今制百辟卿士,工 商吏民,各上便宜,利民益治,损化伤政,直言极谏,勿 有所隐,务令辞无烦华,理从简实。朕将亲览,以知世 事之要,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为戒。

太和九年,诏求直言。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九年二月乙巳,诏曰:‘昔之哲王, 莫不博采下情,勤求箴谏,建设旌鼓,询纳刍荛。朕班 禄删刑,虑不周允,虚怀谠直,思显洪猷。百司卿士及 工商吏民,其各上书极谏,靡有所隐’。”

太和十一年。诏求直言。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十一年“六月癸未,诏曰:‘春旱至 今,野无青草,上天致谴,实繇匪德。百姓无辜,将罹饥 馑,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内外,股肱之臣,谋猷所 寄,其极言无隐,以救民瘼’。”

宣武帝正始三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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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宣武帝本纪》:正始三年二月丙辰,诏曰:“昔虞 戒面从,昌言屡进;周任谏辅,王阙必箴。朕仰缵鸿基, 伏膺宝历,思康庶绩,一日万几。是以侧望忠言,虚求 谠直,而良策弗进,规画无闻,岂所谓弼谐元首,匡救 不逮者乎!可诏王公已下,其有嘉谋深图,直言忠谏, 利国便民,矫时厉俗者,咸令指事陈奏,无或依违。”

孝明帝神龟二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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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明帝本纪》:神龟二年“二月丁丑,诏求直言, 诸上书者听密封通奏。”

孝昌二年诏直言时政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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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明帝本纪》,“孝昌二年六月戊子,诏曰:‘自运 属艰棘,历载于兹,烽驿交驰,旌鼓不息。祖宗盛业,危 若缀旒,社稷洪基,殆将沦坠。朕威德不能遐被,经略 无以远及,俾令苍生罹此涂炭,何以苟安黄屋,无愧 黔黎?今便避居正殿,蔬飧素服。当亲自招募,收集忠 勇。其有直言正谏之士,敢决徇义之夫,二十五日悉’” 集《华林》东门,人别引见,共论得失,班告内外,咸使闻 知。

孝庄帝建义元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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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孝庄帝本纪》:“建义元年六月,帝以寇难未夷, 避正殿,责躬撤膳,又班募格,收集忠勇。其有直言正 谏之士,敢决徇义之夫,陈国家利害之谋,赴君亲危 难之节者,集华林园面论事。”

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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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帝天保元年诏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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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元年八月诏曰:“有能直 言极谏,不避罪辜,謇謇若朱云,谔谔若周舍,开朕意, 沃朕心,弼予一人,利兼百姓者,必当宠以荣禄,待以 不次。”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乙酉诏謇正之士听进见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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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云云。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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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武成元年诏公卿大夫谠言极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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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书·明帝本纪》,武成元年六月戊子,大雨霖。诏曰: “昔唐咨四岳,殷告六眚,睹灾兴惧,咸寘时雍。朕抚运 膺图,作民父母,弗敢怠荒,以求民瘼。而霖雨作沴,害 麦伤苗,𬯎屋漂垣,洎于昏垫。谅朕不德,苍生何咎?刑 政所失,罔识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今 宜各上封事,谠言极论,罔有所讳。朕将览察,以答天” 戒。

武帝保定三年四月壬戌诏百官及民庶上封事极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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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建德元年夏四月丙戌诏百官军民上封事极言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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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开皇九年下诏求言====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九年夏四月壬戌,诏曰:“朕君 临区宇,于兹九载,开直言之路,披不讳之心,形于颜 色,劳于兴寝。自顷逞艺论功,昌言乃众,推诚切谏,其 事甚疏,公卿士庶,非所望也。各启至诚,匡兹不逮,见 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嘿,退有后言。颁告天下,咸 悉此意。”

开皇十一年五月癸卯。诏百官悉诣朝堂上封事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炀帝大业元年诏庶民诣朝堂直言时政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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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元年三月戊申,诏曰:听采舆 颂,谋及庶民,故能审政刑之得失。是知昧旦思治,欲 使幽枉必达,彝伦有章。而牧宰任称朝委,苟为徼幸, 以求考课,虚立殿最,不存治实。纲纪于是弗理,冤屈 所以莫申,关河重阻,无由自达。朕故建立东京,躬亲 存问。今将巡历淮海,观省风俗,眷求谠言,徒繁词翰, 而乡校之内,阙尔无闻,恇然夕惕,用忘兴寝。其民下 有知州县官人,政治苛刻,侵害百姓,背公徇私,不便 于民者,宜听诣朝堂封奏。庶乎四聪以达,天下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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